历史

三、迟隐于内心的碉堡中(2/2)

引,而且.也只受理智支配,绝不依赖任何可能利用他的非理性本性,而使他误入歧途、使他陷入幻觉的事物。个体要求自律,不要他律导向:要自主行动,而不要只做行动的对象。对那些认为人类可能成为“激情之奴隶”的人士来说,这一说法,不仅是一种隐喻而已。使自己脱离恐惧、爱情、或顺从的**,即是将自己从不能控制的某种**里,解放开来。柏拉图曾转述索福克里斯(Sophocles)的言谈,这位希腊悲剧作家说过,他惟有在晚年,才把自己从“爱情”这个残酷的主人,所造成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索福克里斯所述的这种经验,显然与自暴君或奴隶主的桎梏下解放出来的经验,同样真实。看到我自己屈服于某种“卑贱的”冲动、受一种自己不喜欢的动机指使而行动、做某些自己在做它的时候就感到嫌恶的事,而事后回想起来,则觉得当时的我“不是我自己”,或我当时是“身不由己”等心理经验,都属于这一类的思维与说话方式。我认同于具有批判力和理性的我。我的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无关紧要,因为我无法控制它们,重要的是我的动机。这就是那些对世界不屑一顾,并且把自己从人事枷锁中解放出来,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思想家,所抱持的信条。在这个形式下,上述学说看起来像是一种伦理的信条,根本不具有政治意味;但是,它却的确具有清楚的政治意涵,而这种政治意涵融人自由的个人主义传统的程度,至少和“消极的”自由概念融人此一传统,同样深刻。

    或许值得指出:似乎外在世界变成格外贫瘠、残酷或不义的时候,逃人真我的内在堡垒,这种“理性圣徒”式观念,才以个人主义的形式兴起。卢梭说:“人只欲求他所能完成之事、只行他所欲求之事,是谓真正自由。”一个人追求幸福、正义或自由——不论何种意义下的自由,却因为发现太多行动的途径,都遭堵绝,以致不能有多少作为,则在这种世界里,想要退入自己内心的诱惑,可能变得令人难以抵抗。希腊的情形可能就是这样,当时独立的民主政体崩溃,中央集权的马其顿(Macedon)**政体代之而起,斯多噶学派的理想,与这一情境不可能全无关连。基于同样的道理,共和时代以后的罗马,情形也是如此(注12)。在十七世纪中,因三十年战争而深受国族之耻的日耳曼诸邦,也曾经发生这样的情况;当时政治生活的特色,尤其是在小邦国之中,迫使珍视人类生活尊严的人,采取一种“内在移民”(inner

    emigration)的态度。这不是历史上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事例。

    坦率说来,凡我无法获有的事物,我必须训练自己,不去欲求;**一旦被消除,或者已成功地受到抵制,即等于**得到满足,这样的学说,容或崇高伟大,在我看来,却不折不扣是酸葡萄心理的一种形式:我没有把握获得的东西,就不是我真心想要的东西。

    至此,以“为所欲为”的能力,作为消极自由的定义,何以行不通,就很明白了。其实,这也就是穆勒采用的定义。因为,如此一来,倘若我发现我想做,而实际上能做的并不多、或根本不能做,那么我便只要缩减、或消灭我的愿望,我就自由了。按照这个定义,设若有某个暴君、或某个“隐形的说服者”(hidden

    Persuader),设法“制约”了他的子民(或顾客),使他们丧失了原有的期望,从而拥抱他为他们发明的那一套生活方式,甚至将那一套生活方式“内化”(internlize),那么,按照这一定义来说,这

    暴君或说客也是将他们“解放”了。无疑,这样的暴君会使他们“感到”自由——正如哲学家伊比克底特斯(Epictetus)比他的主人感到更自由一样,因为据说这位有名的好人,在受拷刑的时候,也觉得快乐。但是,伊比克底特斯所创造出来的哲学,却正和“政治自由”背道而驰。

    禁欲式的克己苦修,或许是正直、宁静与精神力量的来源,然而,我们却很难了解,为什么克己苦修可以被称为“自由的扩张”(enlargement

    of liberty)?假若有敌人来了,我躲到屋子里面去,并且把所有的进出口堵住,因而幸免于难。如此一来,我确是比被他捉去要自由得多;但是,这会比把他打败、把他捉起来,所获得的自由更多吗?如果我做得太过份,把我自己关闭在一个小空间内,我终不免要窒息而死。而从逻辑上看来,如果有任何东西可能对我造成伤害,我就将这个东西毁灭,则到头来,不免会以自杀作结。因为只要我存在于自然世界,我就不可能万全无虞。于是,一如叔本华很正确地察觉到的:在这种意义下,惟有死亡才能带给我们完全的解放(注13)。

    我所处身的世界,是我的意志会遇到阻碍的世界。那些执着于“消极”自由概念的人,如果认为,自我否定并不是克服障碍的惟一方法,我们还可以将障碍物移开,而克服它:如果这障碍来自人以外的东西,我们就用身体的行动来移除它;如果障碍是人为的抵抗,我们就用武力、或说服,来克服它,例如,我可以劝诱某人在他的马车上,为我留个空位,或可以征服一个对我国利益有威胁的国家,这一类的想法,或许还是可以原谅的。这些行动可能不公正,可能涉及暴力、残酷、奴役他人之类,但行动者由此便能最名符其实地增加自己的自由,则是难以否认之事。不过,否决这个真理的人,却就是最用力实行这个真理的人。这可说是历史的反讽。那些人甚至在征服权力、征服自由之昧,就已拒斥了“消极”的自由概念,而偏向于“积极”的自由概念。这个看法统治了我们半个世界;我们且看看它根据的形上基础,究竟是什么?

    注:

    注10:圣安布洛斯(St.Ambrose)说过:“一个聪明人即使是身为奴隶,也是自由的;据此而论,一个傻子虽然统有天下,但也仍然是个奴隶。”伊比克底特斯(EPictetus)或康德,也很可能会说这样的话。

    注11:康德、斯多噶学派和基督教徒的心理学,大抵是这样的:认为人类身上,具有某种成份,即“心灵之内在坚定性”(inner

    fastness of mind),可以不受“制约行为”(conditioniing)的影响而动摇。然而,催眠、“洗脑”、升华性之暗示等技术的发展,已经使这一个先验性的假定——至少就做为一种经验性的假说而言——变得较难令人信服了。

    注12:若我们说东方圣者的“寂静主义”(quietism),和这种行为类似,都是对独裁**政治的一种反应;它们特别盛行的时期,正是当个人特别容易被那些拥有实质压制性工具的君主侮辱,至少是忽视、甚或残酷统治的时期,这个假定,可能也并不致于太过牵强。

    注13:有一点特别值得一提,此即:在这段日耳曼“寂静主义”盛行的时期中,那些在法国追求个人、或国家的自由,并不惜为其而战的人士,并没有采取这种态度。其中的原因,是不是正因为在法国,尽管君主所行的是**政治,一些特权阶级的行为也很倨傲与专横,然而,由于法国当时是一个既骄傲又强大的国家,而实际的政治权力,也不是才具特殊的人士所不能掌握的,所以从战场上退隐,而遁入某个凌驾于其上的安静天堂,使那些自负的哲学家,可以从这里俯视下界的政治斗争,并不是惟一的逃避方法?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十九世纪及其后的英国,当然,也适用于今日的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