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1/2)

    论人们所采用的保存和增加货币的各种不同方法。论银行。

    人们一直采用各种方法来保存和增加货币,一些国家采用的方法正好和另一些国家采用的方法相反,即使同一国家也往往采用战然不同的方法,它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各自的条件不同。

    某些国家增大货币的单位,而另一些国家则缩小货币的单位;某些国家降低货币的成色,而另一些国家降低货币成色后又恢复其成色;某些国家严厉禁止输出货币,而另一些国家则明文允许输出货币;某些国家一心想增加货币,迫使其商人在输入货物的同时,要带回贵金属。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过其中的某些或全部方法,或采用过其他与此相类似的方法。它们有时采用这种方法,有时采用那种方法,是出于这样一种想法,既然已经采用的方法不奏效,那么相反的方法也许会奏效;可是人们发现,这些方法当中没有一种能够保存或增加货币,有些方法甚至起了相反的作用。

    利用银行来增加货币,是迄今所采用的最好的方法。在意大利,银行已有根长的历史了,但就我所知,最早建立银行的却是瑞典。当初瑞典把铜当作货币,由于铜很笨重,因而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于是便建立起了银行,人们可以把货币抵押在银行,从而获得信用,以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由此而便利了贸易。

    荷兰人由于同一原因建立了阿姆斯特丹银行。他们把白银当作货币,但他们的贸易额如此之大,以致用白银忖款也感到很不方便。阿姆斯特丹银行和瑞典银行一样,是个安全的地方,商人把货币抵押在那里,从而获得借以进行贸易的信用。银行除了使付款更方便、更迅速外,还使人节省了兑换费、保管费和运输费,人们再不会因货币质量低劣而遭受损失,而且把钱存入银行比放在自己家里更为安全,因为银行采取了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

    那些把钱存入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商人以及与该银行有往来的其他国家的人们,不会因货币成色降低或货币单位改变而遭受影响,因为该银行接受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价值,因而它给予的货币叫做银行货币,即使货币的市面价值有所提高,该银行也按当初规定的价值偿付。阿姆斯特丹银行的贴水随着通用货币的增减而有所变化,变化的幅度为0.25%或0.5%。

    最可靠的银行是库存现金等于信贷额的银行,因为即使人们要求全部兑现,银行也拿得出现金。

    根据阿姆斯特丹银行的章程,该银行提供多少信贷,就要保藏多少现金,以供人们随时兑现。但实际上,该银行的一部分现金被银行管理人园作为股份贷给了锯木厂,而且人们认为在其他场合有更多的钱被借贷了出去。该银行把货币贷放出去也就增加了货币量,使更多的人得以被雇用,贸易得以扩大,从而给国家带来了好处。贷出库存现金,还增加了借贷货币,从而人们可以较为容易地借到钱,货币不象从前那么紧张了,阿姆斯特丹银行由此也获得了好处。但该银行的可靠程度却有所下降,尽管由于它的信用很好,没有任何人因此而遭受损失,或感到有什么危险。然而,如果人们要求全部兑现,或要求兑现的金额大于库存金额的话,就不是所有要求都能得到满足了,只有等到该银行把贷出的金额收回来,才能满足所有兑现要求。

    尽管每二、三年会发生一次不能满足兑现要求的事情,但总的来看,该银行借出货币带来的好处还是大于害处。如果不是借出去的钱得到了很充分的担保,那么把货币存入该银行的商人对银行不能满足兑现要求一定很恼火。然而,由于担保很充分,利息没有被忽略掉,因而人们可以按很低的贴现率或按平价获得货币。

    上次战争期间,英格兰为了享有银行提供的种种便利并增加货币量,仿照荷兰人的做法也建立了一个银行。该银行由资助国工的人组成,他们按百分之八又三分之一的利率共借给国王1,200,000镑,以此设立了一项“议会基金”。这些人成了当时享有独占权的银行家。政府所欠的这笔款项被当作银行的担保品,用来赔偿该银行可能给人们带来的损失。

    该银行发行的银行券要比以前市面上流通的“金匠券”安全。它发行的银行券要比库存的现金多得多,由此极大地增加了货币数量。借给国王的那笔款项即那项基金,仍归捐款者所有,转让时可以获利,从而在贸易中与货币具有相同的作用。我弄不清该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什么会跌价,不知是由于国家形势发生变化的缘故,还是经营不善所致。

    苏格兰银行的基金为100,000镑,但实缴额仅为十分之一。该银行比英格兰银行更为可靠,因为它设有一“登记处”,大多数贷出的款项都得到了担保。发行的银行券为库存现金的四、五倍。该银行超出库存现金多发行多少银行券,也就相应地使苏格兰的货币量增加多少。

    同阿姆斯特丹银行或英格兰银行相比,苏格兰银行发挥的作用较大;它的银行券通行于全国,可以在大多数场合用来付款,而阿姆斯特丹银行的银行券只通行于阿姆斯特丹,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