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章(1/2)

    论贸易。贸易对货币的依赖程度。人口的增加依赖于贸易。论汇兑。

    贸易分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两种。

    国内贸易就是在一国的内部雇用人干活以及交换商品。

    对外贸易分以下几种:

    1.出口一部分消费不掉的农产品和制造品,而把外国商品带回国。

    2.在一个港口把出口商品卖出去后,在那里装货运到另一个港口销售,由此而获得的收入要比把出口商品直接运到外国港口的收入多。

    3.从价格低的国家进口农产品和制造品,向价格高的国家出口农产品和制造品。

    4.从其他国家进口原料,加工后再出口。

    5.出租船舶。

    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对外贸易,都可以用易货方式进行,但用易货方式进行的贸易不如用货币进行的贸易多,而且也不如用货币那么方便。

    国内贸易依赖于货币。货币越多,雇用的人也越多。数量有限的货币,只能雇用数量有限的人干活,而且不一定能使他们很好地干活。缺乏货币的国家可以颁布法律强迫雇主雇用穷人或懒人。好的法律可以使货币充分流通,使货币用于对国家最有利的工作。但法律不能使本来不够分配的货币变得够分配,不增加流通中的货币,使更多的人得到工资,就不能使更多的人工作。可以通过发放信贷来使较多的人工作,但这是行不通的,除非信贷也能够流通,能够向工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假设信贷能够流通,信贷也就成了货币,也就将对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产生影响。

    增加货币可以增加国家拥有的价值。只要货币产生利息,就会被利用,而被利用的货币将带来利润,虽然利用者可能会遭受损失。举例来说,假设雇用50人,每天付给他们25先令,而他们的劳动成果仅仅等于或价值15先令。即使如此,国家拥有的价值也由此而有所增加。但我们有理由假设他们的劳动成果等于40先令。国家拥有的价值因此而增加40先令,其中雇主得到15先令,15先令抵消工人(他们以前靠施舍过活)的消费,10先令是超过工人的消费而付给工人的工资。

    如果一英石羊毛价值10先令,纺成毛呢后价值2英镑,则毛呢具有的价值是羊毛的四倍。假设工人被雇用后消费的产品比未被雇用时多,为2英镑的四分之一,则国家获得的财官为一英石羊毛价值的两倍。由此可见,增加货币的数量,无论雇主得利与否,都会增加国家的财富,都会相应减少穷人或懒人,使他们生活有所改善,和其他人一起分享国家的财富。

    第一种对外贸易是商品的进出口,这种贸易也依赖于货币。如果一国的人口有一半被雇用,全部农产品和制造品都被消费掉了,那么增加货币数量,从而雇用更多的人,就会生产出剩余产品供出口。如果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相抵,那么进一步增加货币数量,就可以雇用更多的人,或雇用和以前人数相同的人来于更为有利的工作,从而可以生产出更多的或价值更高的出口商品,由此而获得结欠金额。如果货币数量减少,则以前有工作的一部分人就会被解雇,或者被雇用来干利益较少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或制造品的数量将减少或价值将降低,从而出口商品的数量将减少,外国人将获得结欠金额。

    第二和第三种对外贸易,可以称为运输业。在欧洲以外的地方,这种贸易被拥有殖民地的国家所垄断,在欧洲被物价最低的国家所垄断。

    苏格兰具有从事贸易活动的有利条件,其商人可以通过出售较便宜的货物挤垮荷兰商人,其原因是苏格兰的生活费用较低,赋税较少,雇用工人和水手以及为船只准备粮食等生活必需品较便宜。但如果一个荷兰商人的存货为10,000英镑,其年支出为500英镑,那他就可以接10%的利润率从事贸易,每年增加存货50o英镑。而如果一个苏格兰商人的存货为500英镑,其年支出为50英镑,则不能按10%的利润率从事贸易。

    有人也许会问,如果荷兰商人仅仅有500英镑存货,他会怎样从事贸易。他将缩减其开支,直到能按10%的利润率从事贸易为止;或者,荷兰的货币较多,使用较少,借钱较容易;荷兰商人可以按3厘或4厘的利率借到更多的贷款,由此可以获得6%或7%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苏格兰不增加货币数量,不缩减开支,那我们就不能象荷兰人那样以较低的利润率从事贸易,尽管我们具有他们没有的从事贸易的有利条件,他们处于不如我们有利的地位。通过增加货币数量和缩减开支,荷兰人甚至可以挤垮英国人,垄断运输业。

    第四种对外贸易是进口其他国家的原料,加工以后再输出,这种贸易也依赖于货币。在这种贸易中,我们远不是荷兰人的对手,因而尽管当初禁止出口羊毛,禁止进口制造品,但我们的羊毛仍被运往荷兰,而从荷兰进口毛呢。然而,我们除了具有前面提到的、比荷兰优越的有利于贸易的条件外,原料也产自我国,而且我国的制造商比荷兰的制造商享有更多的特权。

    有人认为,假若没有废除那项不准出口羊毛、不准进口制造品的禁令,我国的制造业早就发展到很完善的地步了。

    如果没有废除那项禁令,某些人从办工业中得到的好处,也许会诱使人们在货币数量减少的情况下建立更多的企业;但用来建立更多企业的钱,必然取自其他用钱方面,因为货币不能同时在两处派用场。

    有人宣称,允许羊毛出口导致了货币的输出,并说有一次曾有5,000英镑运到英格兰购买羊毛。当问到这些羊毛被输出到哪个国家时,他们回答说,羊毛被运到了法国换取酒。这下问题清楚了,由于5,000英镑的英格兰羊毛在法国价值8,000到10,000英镑,因而向英格兰输送5,000英镑,使英格兰得以避免向法国运送8,000到10,000英镑。

    没有全面考察过苏格兰的人也许感到奇怪,法律竟然允许羊毛出口。实际情况是,苏格兰的羊毛需要50,000人来加工,而该国能用于毛纺业的货币仅仅可以雇用2,500人,所以如果不允许羊毛出口,就将损失掉一半的羊毛。

    第五种贸易,即船舶的出租,一方面依赖于货币,另一方面依赖于其他各种贸易。如果一国的船舶被外国人竟相租用,而且该国的许多货物也需要这些船只来运送,那么租用该国的船只就肯定比租用其他国家的船只便宜,而且商人们可以放心这些船只适合装运他们的货物,适合往来于他们与之做生意的国家。

    这种贸易把其他国家的商品运到荷兰,尽管这些商品并不是要在荷兰销售。假设从英格兰把毛纺织品运到葡萄牙可以带来25%的利润,运到荷兰可以带来15%的利润,那么英格兰商人宁愿把毛纺织品运到荷兰获取15%的利润,而不愿把毛纺织品运到葡萄牙获取25%的利润。由于运费低廉而可以用较少的钱从事贸易的荷兰商人,将对把货物运到葡萄牙获取剩下的那10%的利润感到满足。

    大多数论述过贸易问题的作家都把贸易分为国家贸易和私人贸易。他们说,商人获利,国家就会遭受损失。他们举出了这样的例子:如果向印度输出1,000英镑铸币或银块以及1,000英镑的商品或粮食,运回的商品价值8,000英镑,那么商人就获利6,000英镑;但因为这些商品全部被消费在国内,所以国家损失了输出的那1,000英镑铸市或银块。

    他们没有考虑到输入的8,000英镑商品(假设全部被消费在国内)是否减少了对本国农产品或制造品的消费,从而增加了输出,至少换回了输出的那1,000英镑铸币或银块。即使没有减少对本国产品的消费,而且消费这些进口商品完全是多余的,由于这些商品在国内或国外价值8,000英镑,国家也由此而获得了6,000英镑的利润。人们过分奢侈地消费外国商品,并不是贸易的过错,也不能因此而说进行贸易是不利的:过错在政府身上,它应该阻止人们过多地消费外国商品,特别是如果消费外国商品没有增加对本国商品的消费。如果注意到这一点,同时使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比在国外销售获利少,则商人就会输出进口商品,或者将减少进口。

    如果在英格兰可以卖得1,000英镑的东印度商品在其他国家仅仅值800英镑,那么为了鼓励出口,可以退还这些商品的进口税并给予补贴,从而使在国外销售它们比在英格兰销售更加有利可图。

    一国人民消费的本国商品或外国商品,可以超过农产品、制造品和贸易利润的价值,但造成这种不利状况的并不是贸易,而是过量的消费。过多地消费本国的农产品和制造品,与过多地消费外国商品一样,是有害处的。因为,如果消费的产品过多,剩下的供出口的产品就将无法偿付消费掉的外国商品,从而出现结欠余额,不得不向外国输送货币或银块。

    商人遭受损失,国家会获利,即使商人获利,国家也同样可以获利,而且获得的利润要大于工人的生活费和工资以及关说。如果被保险的船只遇险,则国家将遭受损失,而商人不损失任何东西,但如果承保人是商人,则商人将和国家遭受同样程度的损失。

    正如贸易依赖于货币那样,一国人口的增减也依赖于贸易。如果人们在国内有工作做,人们就会留在国内。如果贸易额增大,人手不够用,就会从人们没有工作的地方把人吸引来。威廉·配第爵士认为一个人的价值相当于20年的工资。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如果一个水手的月工资为40先令,则他的价值就是480英镑。

    苏格兰由于货币非常少,贸易很不发达。国内贸易少得可怜,国家的经济得不到发展,原料得不到加工。第一种对外贸易很少,而且所拥有的那点对外贸易也是在对苏格兰人很下利的条件下进行的,同其他国家相比,他们要为大多数外国商品忖较高的价格,而得到的商品却不那么令人满意。即使有些外国商品较便宜,那也是由于进口税较低的缘故。在苏格兰,收购出口货支付的价格很低,商人获得的利润很多。如果在荷兰100英石羊毛价值10匹亚麻布,那么在苏格兰10匹亚麻布就可以换得180或200英石羊毛。利润不高的商品不出口,就是利润高的商品出口也不多,因为商人的存货很少。苏格兰几乎没有另外几种对外贸易,因而不能象其他国家那样较为有利地从事贸易。

    有人认为,如果颁布法律来降低利息,商人就可以使用较多的钱,就可以较为有利地从事贸易,从而贸易就会得到发展。不仅这种法律本身会带来许多麻烦,而且它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都是很值得怀疑的。当然,如果通过增加货币量来降低利率,就不会有法律带来的那许多麻烦,同时用于贸易方面的货币量会增多,商人由于借款较容易,利率较低,也就可以较为有利地从事贸易。

    如果按照6厘的利率苏格兰的货币量等于需求量,那么,即使荷兰的利率为3厘,苏格兰的利率为6厘,也就是说,尽管两国的利率有差异,我们所具备而荷兰人不具备的有利条件,也会使我们不仅能够发展第一种对外贸易,而且还能发展其他几种对外贸易。

    如果按照6厘的利率苏格兰的货币量等于需求量,则荷兰人将无法有利地从事鲱鱼贸易,因为苏格兰的鲱鱼贸易受到阻碍,只是由于缺少货币。在荷兰,捕捞鲱鱼的用具较便宜,而在苏格兰,为渔船装贮食物较便宜,二者因此而相互抵消了。苏格兰缺少捕鱼用具和缺少其他外国商品一样,是由于货币数量不足。只要货币充足,并非产自荷兰的捕鱼用具和其他外国商品,就会在苏格兰也以较便宜的价格出售。

    所谓汇兑就是:当一个商人的出口大于进口,从而在国外有结余款项,而另一个商人由于进口大于出口而需要向国外输出货币时,后者通过向前者支付款项,一方面可以使自己省去向国外运送货币的麻烦、风险和费用,另一方面也使前者不用把货币运回国内,同时还使两者都节省了重新铸造硬币的费用。

    在进口与出口以及收入与支出相等的情况下,汇兑便处于平价水平。但当一国人民的进口和其他输入项目的价值大于出口和外国人在该国的支出时,就必须运出硬币或银块,或者,欠外国钱的商人或绅士,根据人们对运出货币的麻烦、费用和风险所估计的价值,向另一个人支付一定百分比的金额,从而省去运出货币的麻烦、费用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汇兑便超出了平价,也就变成了一种行业。

    托马斯,孟说,如果汇兑对某一国家不利,则该国便可以由此而获得利益。他举例说,假设伦敦的100镑在阿姆斯特丹只值90镑,并假设荷兰人向英国输出500,000镑货物,英国人向荷兰输出400,000镑货物,那么,在阿姆斯特丹欠英国人的款项,就将抵消在伦敦欠荷兰人的440,000镑,因而英国用60,000镑偿付差额就行了。托马斯·孟没有考虑到,汇兑处于平价时价值500,000镑的荷兰货物,当阿姆斯特丹的90镑在伦敦值100镑时,在伦敦就会阶值55,555镑。而400,000镑的英国货物,在荷兰仅值360,000镑,因为这一金额通过汇兑在英国便等于400,000镑。所以,英国非但没有象托马斯,孟说的那样,由于汇兑对它不利而获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