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五十七 论怒气(1/2)

    要想完完全全消灭怒气,这不过是画廊派底一种夸张之辞。我们是有较好的指示的:“生气就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怒气必须在程度和时间两方面都受限制。我们现在先说发怒底天性积习惯如何可以调剂和缓。第二,再说怒气底特殊动作应如何压抑,或至少如何使它免于为害。

    第三,再说如何使别人发怒或息怒。

    关于第一点,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好好地沉思细想怒气底效果,它是如何地扰害人生的。最好的做这种思想之法就是在怒气已息之后回想当时的情形。塞奈喀说得好,“怒气有如下坠之物,把自己粉碎于所降落的东西之上。”《圣经》教我们“要以耐性保持我们底灵魂”。无论何人,若是失了耐心,就是失了灵魂了。人们决不可变成蜂,“把他们底生命留在所螫的伤口之中”。

    怒气确是一种低贱的品质;因为它善于在它所管辖支配的那些臣民底弱点中出现;这些人就是儿童、妇女、老年人、病人。因此,人们务须注意,如果不免于生气的时候,须要使怒气与轻蔑连在一起而不可使它与恐惧之心连在一起;这样他们就可以好象在所受的伤害之上而不在其下了;这是一种容易办到的事,只要一个人肯在这件事上给自己定一种律条就行了。

    关于第二点,怒气底主要原因与动机有三。第一,就是过于易感伤害。因此,纤弱细致的人一定是常常生气的: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可以使他们受刺激,而这种事情在较为天性健壮一点的人是不很感觉到的。其次,一个人在所受的伤害中,发现或者认为有满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