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人口原理概观(2/2)

。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人口实际上受到获得生活资料的困难的抑制。又,正如我们所熟知的,充足的工资,加上一切愿意工作的人都能得到充分的就业,是极为罕见的——几乎是从所未有的,除一定的时期外,那时古老国家的知识和勤劳在有利的情况下应用于一个新国家——因而,不能认为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所引起的压力在遥远的未来才会产生,当土地不肯生产出更多的粮食时,人们就会感到这种压力,实际上这种压力目前不仅在地球的绝大部分地区存在,而且除很少数国家外,几乎经久不变地在对我们有所描述的所有国家起作用。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其管理水平、财产的分配和人们的风俗习惯能以最有效的方式把土地资源开发出来,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假定在这些方面立即发生最有利的变化,就可以认为,对劳动力的需求和对生产的鼓励也许会达到这样的程度——在一些国家在短时期内而在另一些国家在较长的时期内上述对人口的各种抑制的作用会减少。特别是,这种实实在在的情况经常扰乱我们的注意力,它就是在这个问题上产生错觉的巨大根源。它使人们相信,他们总能使土地生产出比充分地养活自己和他们的家庭所需要的多得多的生活资料。实际上,人们或许一直具有这种能力。但是,为此我们要完全感谢我们祖先的愚昧无知和拙劣的管理。要是他们把土地资源完全开发出来,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我们现在要增加粮食生产就一筹莫展了。假定只从征服者威廉一世时起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都管理得很好,财产的分配和富人及穷人的风俗习惯对于农产品和劳动的需求也都最为有利,粮食和人口的数量就该比目前大得多,然而各种降低对人口抑制的手段无疑也要少得多。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表现在,目前几乎全世界的劳动者都只能取得较低的工资,它部分地是由土地的必然的状况引起的,部分地是对农产品和劳动的需求的过早抑制所造成的。获取生活资料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会被人们觉察出来,它不容许人们在抑制人口增长方面有任何松懈,因为它是完全地、必然地由土地的状况造成的。

    那么看起来,对人口增长的必要抑制的相应强度几乎不依靠人类在耕种土地中所作的努力。倘若这些努力从一开始就以最有见识的、最有效的方式加以引导,那么使人口同生活资料保持相应水平所必需的抑制,非但不会减轻,反而很有可能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而且劳动阶级的境况由于取决于获取生活资料的便利,非但不会得到改善,反而很可能会恶化。

    所以,我们认为,是自然法则,而不是人类的行为和制度,使人口的自然增长必然受到了强有力的抑制。

    自然法则决定着当不存在抑制时人口的增长率,也决定了在有限的土地上用以养活人口的食物的另一种很不相同的增长率。但是,尽管自然法则无疑是使人口增长必然受到经常而巨大的抑制的原因,然而,人类和社会制度也负有非常巨大的责任。

    首先,人类和社会制度肯定要对目前地球上人口稀少负责。倘若社会制度和人们的道德习惯几百年以来一直非常有利于资本的增长和农产品及劳动力的需求,那么,几乎所有大国,不管多么先进发达,其人口都可能是现在的2

    倍或3 倍,许多国家的人口则可能是现在的10倍,甚至100 倍,而所有居民的生活却会象现在一样好。

    其次,尽管在改变人口所受抑制的相应强度方面和在改变这些抑制对实际人口所施加压力的程度上,人类所起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暂时的,然而,人类对抑制的性质和起作用的方式上却有着巨大的、十分广泛的影响。

    政府和人类(社会)制度并不是在消除人口所必然受到的抑制(即人口增长必然会受到抑制,而不致充斥全球,可以有把握地说,这是违反自然规律而不可能发生的事)方面可以发挥巨大作用,而是在对这些抑制加以引导,尽量减少给社会道德和幸福造成的损害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我们从日常经验中获知,它们的力量是巨大的。然而,尽管如此,必须承认,政府的力量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因为要达到的目的主要靠个人的行为,个人行为难以凭借法律产生直接的效果,尽管它可能受到法律的强有力的影响。

    我们如果更加仔细地考察那些被划归为预防性和积极两大类的抑制所具有的性质,就会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人们会发现,这些抑制可分成道德抑制、罪恶和苦难。按照自然规律,要是认为人口增长的某种抑制是绝对不可避免,并且人类制度对这些抑制中的每一种抑制所起的作用的程度发挥影响的话,那么,要是不将所有的影响,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发挥出来,以减少罪恶和苦难的总量的话,就会产生重大的责任问题。

    当把道德抑制应用在我们现在探讨的论题时,可以给道德抑制下一个定义,就是出于谨慎考虑,在一定时间内或长久地不结婚,并在独身期间性行为严格遵守道德规范。这是使人口同生活资料保持相适应并且完全符合道德和幸福要求的唯一方法。所有其它的抑制,无论是预防性抑制还是积极抑制,尽管它们程度上差别很大,但都可以归到罪恶和苦难上去。

    其余的预防性抑制是,使得大城市里的妇女不能生育的那种**方式;性道德的普遍败坏,其效果与上面使妇女不育的**方式类似;反常的恋情和防止不正常的**所产生的后果所采用的一些不适当的方法。这些显然都可以归到罪恶这一类下面。

    对人口增长的积极抑制包括以任何方式过早地缩短人的寿命的一切原因,例如不利身体健康的各种职业、繁重的劳动和长期在露天干活或生活、由于贫困引起的饥寒交迫、对儿童抚养不当、一切暴行、大城市和制造厂、一系列常见病和流行病、战争、杀害婴儿、鼠疫和饥荒。在这些积极抑制中,由于自然法则引起的那些抑制,我们专门把它们叫做苦难,而我们自己招来的抑制,例如战争、一切暴行以及其它许多我们有能力加以避免的抑制则具有混合性质。它们是由罪恶带给我们的,其后果则是苦难。

    以不同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并且以不同的力量起作用的这些抑制中的某些抑制,正在我们所熟悉的所有国家中发挥作用,它们成为把人口和生活资料保持在相应水平上的直接原因。

    我在《人口原理》一书中已对我们最了解的大多数国家中这些抑制情况作了概述。我的目的是要在每个国家中追踪在限制人口增长上看起来最有效的那些抑制,并设法一般地回答库克船长提出来的特别适用于新荷兰的那个问题,即,是用什么方法使该国的人口保持在能生存得下去的数量上?

    然而,我们几乎不能指望,我们将看到的有关各国情况的一般性叙述会详尽得使我们能确定我们所能描述的每一种抑制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克服人口的自然增长。特别是不应指望,这种一般性叙述能使我们了解严格意义上的道德抑制能普遍实行到多大程度。因此,我们尤其必须注意未婚者和晚婚者人数最高和最低这两个数。供养家庭的困难造成推迟结婚。尽管无法确定这种晚婚所导致的不正常程度,但把推迟结婚称为对结婚和对人口的谨慎抑制却是有用的。人们会发现,这就是预防性抑制实际起作用的主要方式。

    只有对人口增长的预防性抑制能取代巨大的苦难和大量的死亡。假如说这种预防性抑制主要地是通过对结婚的谨慎抑制发挥其作用,那么如前所述,显而易见,直接立法就起不了多大作用。谨慎抑制不可能凭借法律来实现而不致严重违反人们生来就有的自由和不致产生更多罪恶的大风险。但是,公正而开明的政府十分巨大的影响和完善的财产保险在培养人们谨慎的习惯方面任何时候都是毫无疑问的。这些习惯的主要原因和结果我已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第IX章第250页中作了阐述。

    由于实际工资高,或者由于拥有支配很大一部分生活必需品的权力,可能会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一种是,人口迅速增长,高工资主要被花在供养大家庭上;另一种是,生活方式的明显提高,人们享受到生活的便利条件和舒适品,却没有引起人口增长率相应的加速提高现象。

    在观察这些不同的结果时,究其原因显然就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的人民中存在的不同的习惯。在探究这些不同习惯的原因时,我们一般地来说是能将产生第一种结果的原因追踪到压抑下层阶级的一切因素上去,这些因素使得他们不能、也不愿意进行从过去到将来的推理,他们准备默认其标准十分低的生活上的舒适和体面。我们能将产生第二种结果的原因追踪到有助于提高社会的下层阶级的地位的一切因素上去,这些因素使他们最接近这样一些人,这些人“瞻前顾后”,因此,不能耐心地默认那种剥夺了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女保持体面、道德和幸福的手段的想法。

    在造成上述第一种特征的因素中,人们发现最有效的因素就是**、压迫和愚昧,而造成后一种特征的各种因素中,最有效的因素是公民的自由、政治自由和教育。

    在有助于鼓励社会的下层阶级养成谨慎习惯的所有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无疑是公民的自由。如果一国人民对于自己辛勤的、公正的、受人尊敬的努力是否有自由发挥的机会毫无把握;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或可能会获得的财产是否会得到现有法律公正实施的保护毫无把握,那他们是不会习惯于为未来制订计划的。但是,人们凭经验知道,没有政治自由,公民的自由不能长期确保,因此,政治自由几乎同样重要。除了从上述观点来看必须具有政治自由外,政治自由还会迫使上层阶级尊重下层阶级,从而显然有助于教会下层阶级尊重自己,这必定会大大增加公民自由带来的各种好处。

    关于教育问题,在一个不善于治理的政府的领导下,教育肯定可能得到普及,而在别的方面搞得很好的政府领导下,有可能把教育办得很糟。但是,就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而言,必须考虑到,人们总是喜欢后一种政府。光教育本身对保障财产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但是,教育非常有助于人们从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获得的一切好处,没有教育,确实不能把公民的自由和政治自由看成是完美无缺的。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这些习惯不同程度地存在,加上由其它习俗以及土壤和气候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的大小不等的死亡率,在各国、在不同时期对人口增长起突出作用的几种抑制的性质和每一种抑制的力量必定具有巨大的差别。根据理论不可避免地作出的推论,已完全被经验证实。

    例如,从我们所了解的古代各国和世界较不开化的地区的情况看,战争和各种烈性病是对人口增长的主要抑制。频繁的战争及其对人类的极为严重的破坏,加上有案可查的瘟疫、饥荒和致命的流行病,已对人类造成极大的消耗,以致极为巨大的人口增长力在许多情形下不足以补偿损失。我们马上可以看到鼓励结婚的根源和为增加人口所作的努力。这些鼓励和努力,几乎毫无例外地不同于古代的立法和一般政策。然而,有少数人看得更远,他们在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更好的办法时完全清楚,在他们所能想象的最完美无缺的政府的治理下,由于人口过快增长可能产生极为严重的贫困和苦难。他们所提出的补救办法坚决而又激烈,这同他们所了解的罪恶的严重性是相称的。甚至鼓励人们结婚的注重实际的立法者似乎也认为,源源不断地生出来的孩子对养活他们的生活资料来说有时确实太多了;似乎还曾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为了应付这个困难,并用劝阻人们结婚的办法来防止困难的发生,他们经常默许杀害婴儿这种不人道的作法。

    不能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结婚的谨慎抑制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发生作用。除普遍的道德败坏可以作为一种最糟糕的预防性抑制发生作用这些情况以外,人口的很大一部分生殖力都发挥了作用:偶尔有多余的生殖力为某些激烈的原因所抑制。这些原因几乎完全可以分成罪恶和贫困。人类总是有能力避免罪恶和很大一部分贫困。

    回顾现代欧洲各国对人口增长的抑制情况,与古代和世界许多未开垦地区相比,看来积极抑制较少,而预防性抑制较多。战争造成的破坏无疑已经减少,因为不但总的说来发生战争的频次下降,而且战争的创伤无论对于人类还是对于养活人类的生活资料都没有从前那样大的致命性。尽管在现代欧洲历史的初期,瘟疫、饥荒和致命的流行病时常发生,然而由于社会愈益文明和进步,它们发生的频次和死亡人数都大大减少,在有些国家它们现在已经几乎无人知晓了。对人口增长的这种积极抑制减少,预防性抑制的作用必然随之增加,因为积极抑制在程度上比粮食和人口的实际增长肯定要大得多。或许可以有把握地说,在现代欧洲几乎所有比较发达的国家中,目前使人口与实际生活资料保持在相应水平上的主要抑制,就是对结婚的谨慎抑制。

    然而,我们将现代各国的情况同登记表上的数据进行比较时,仍会发现主要起作用的几种抑制,在其性质和力量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登记表最能说明问题。欧洲一些地方的情况至今尚未得到改善,仍然遭受频繁发生的瘟疫和致命的流行病的折磨。可以料想,在这些国家很难看到对结婚进行谨慎的抑制的迹象。但是,即使在情况已获得改善的国家里,还可能存在这样的环境,致使大量人口死亡。人们知道,大城镇对人类的健康不利,特别是对儿童的健康不利。低湿地带的不卫生状况如此严重,以致在某些场合,即使把大城镇里人口的生殖力全部释放出来(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人口增长的原理也会被抵消掉。

    苏斯米尔希提供的荷兰22个村庄的登记报表表明,那里的死亡率(可以设想主要是由该国的自然条件不卫生引起的)高达1:22或1:23,而不是通常的1:35或1:40。结婚率不是通常的1:108

    或1:112 左右,而是高达1:64,表明结婚频次高得异乎寻常。由于死亡率高,人口总数几乎呈静止状态,出生人数和死亡人数大体相等。

    另一方面,在挪威,那里的气候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似乎对健康特别有利,其人口死亡率只有1:48。该国对结婚的谨慎抑制作用得到比往常更大的发挥,其人口的结婚率仅为1:130

    。

    以上所列可能被认为是极端的例子,但是,在各国的登记表中可以看到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同样的结果。在长期对出生、死亡和结婚的人数进行登记的那些国家这种情况特别明显。人们养成更加有益于健康的习惯以及随之而来的瘟疫和致命的流行病的减少所引起的死亡人数的逐渐减少,兼带着结婚和出生人数所占比例的降低。苏斯米尔希提供了在上一世纪的一个时期中结婚人数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的一些令人吃惊的事例。

    1620年在莱比锡市,每年结婚人数与总人口数之比为1:82,而在1741至1756年之间,其比例为1:123 。

    1510年在奥格斯堡,结婚人数与总人口数之比为1:86,而1750年则为1:120 。

    1705年在但泽,该比例为1:89,而在1745年则为1:118 。

    1700年在马格德堡公国,该比例为1:87,而1752至1755年期间则为1:125。

    1690年在哈尔伯施塔特公国,该比例为1:88,而1756年则为1:112 。

    1705年在克利夫斯公国,该比例为1:83,而1755年则为1:100 。

    1700年在勃兰登堡的邱马克,该比例为1:76,而1755年则为1:108 。

    这类例子举不胜举。它们有助于说明,在所有的古老国家中结婚人数取决于死亡人数。大批人的死亡常常造成大批人的早婚。同样应当肯定,除非生活资料能够适当增加,否则大批人的早婚必定导致大批人的死亡。

    每年出生人数与总人口数的比例,显然主要取决于结婚人数所占的比例和订婚的年龄。因此,从各种登记表中可以看出,在人口没有大量增加的国家中。出生人数和结婚人数主要受死亡人数的影响。当人口实际上并没有减少时,出生人数总是能够填补死亡所造成的人口空额,并且还会增加到日益增长的国家财富和对劳动的需求所能允许的程度。在任何地方,在瘟疫、流行病和破坏性战争的一些间隙期间,出生人数大大超过死亡人数;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各国死亡人数差别极大,从各种登记表可以看到,由于考虑到上述情况,出生人数都是以相同的比例变化。

    因而,在荷兰的39个村庄中,在登记时的死亡人数(与总人口之比)约为1:23,而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亦为1:23。在巴黎附近的15个村庄中,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与上述相同,甚至更大,因为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更大,出生人数所占的比例为1:22.7

    ,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亦相同。在勃兰登堡的几个小城镇中,死亡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为1:29,而出生人数所占的比例为1:24.7

    。在瑞典,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为1:34.5

    ,而出生人数所占的比例为1:28。在勃兰登堡的1056个村庄中,死亡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为1:39或1:40,而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为1:30。在挪威,死亡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为1:48,而出生人数与总人口数之比则为1:34。

    在《人口论》评述过的所有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象瑞士那样如此明显地表明了结婚人数和出生人数在总人口数中所占的比例取决于死亡人数所占的比例这一极其重要的事实和一般人口原理。看起来,在1760至1770年期间,人们普遍认为人口在减少。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沃韦教区的牧师M

    .穆雷对各个教区自它们最早建立时起的登记表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查阅。他对每70年为一个时期的三个不同时期内出生的人数作了比较。这三个时期是到1620年为止的第一个70年,到1690年为止的第二个70年,到1760年为止的第三个70年。通过这一比较,他发现,第二个时期的出生人数比第一个时期的出生人数要少,而第三个时期又比第二个时期少。他认为,该国人口自1550年起一直持续减少的证据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他本人所作的计算清楚地表明,他所指的前两个时期的死亡率比后一个时期的死亡率高得多;以前在登记表中发现的出生人数较多不是由于总人口较多,而是由于几乎总是伴随较高的死亡率而来的较高的出生率。

    根据完全可以信赖的报道,在最后一个时期,人口的死亡率特别低,而从婴儿抚养到青春期的儿童人数所占的比例特别大。在1766年,正当M.穆雷撰写他的论文时,派德沃地方死亡人数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1:45,出生人数所占的比例为1:36,结婚人数所占的比例为1:140

    。同其他一些国家相比,上述出生、死亡和结婚人数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都很小。但是,16世纪和17世纪的情况必定完全不同。M.穆雷列出了一份自1520年起历次瘟疫在瑞士蔓延的清单。从中可以看出,这种可怕的灾祸在整个第一个时期的几个短暂的间隙中使国家荒凉,有时并把它的破坏作用扩展到第二个时期末尾的22年中。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断言,在这些时期,平均死亡人数比现在要大得多。但是,使这个问题变为确定无疑的东西,是16世纪普遍存在于相邻的日内瓦市的大量人口的死亡和17世纪、18世纪死亡人数逐渐减少的事实。《大英图书馆馆藏》(IV,328

    )所发表的计算数字表明,在16世纪,半数活产婴儿的生存概率或所能活到的年龄只有4.883岁,或者不到4

    岁又11个月;人口的平均寿命或每个人平均应该生存的年数为15.511 岁,或者大约15岁半。在17世纪,日内瓦人口的生存概率为11.607

    岁,或者约为11岁又7 个月;平均年龄为23.358 岁,或者23岁又4 个月。在18世纪,人口的生存概率增加到27.183 岁,或者27岁又2

    个月,平均年龄增加到32岁又2 个月。

    从M.穆雷谈到的瘟疫流行及其逐渐消灭的情况看来,毫无疑问,这种病造成的死亡人数减少情况必定在瑞士发生过,尽管在程度上也许不那么相同,但是,要是死亡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不是低于1:30或1:32,并且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不是M.穆雷写那篇论文时的那个数目,很显然,该国的人口将会迅速减少。可是,正如人们从登记表上记载的实际出生人数中了解到的,情况并非如此,从前人口大量死亡所产生的必然结果是人口出生率随之更大幅度地上升。这种情况马上表明,试图凭借出生人数和人口填补(由死亡造成的)所有缺额以及除了养活家庭的困难以外几乎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制约的强有力的倾向,来确定各国的实际人口总数或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实际人口总数,是错误的。

    瑞士和派德沃就出生人数依赖死亡人数提供了其它十分引人注目的实例;这些事例或许更为可靠,因为它们同搜集这些资料的人的先入之见似乎是矛盾的。

    关于瑞士妇女生育能力不旺盛的问题,M.穆雷说,在普鲁士、勃兰登堡、瑞典、法国、甚至在任何国家,他所查阅过的登记表表明,受洗礼人数(即出生人数)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比派德沃大,后者的比例只有1:36。他补充说,根据新近在里昂努瓦所作的计算,里昂城区受洗礼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为1:28,小城镇所占的比例为1:25,而乡村则为1:23或1:24。他惊叹道,在里昂努瓦和派德沃之间存在着多么大的差别啊。在派德沃,最好的比例不超过1:26,而这种情况仅存在于妇女的生育力特别旺盛的两个小教区,在许多教区该比例大大低于1:40。他说,在平均寿命方面存在着同样的差别。里昂努瓦人口的平均寿命几乎不超过25岁,派德沃的平均寿命最低则为29.5

    岁,而这种情况仅存在于唯一的一个低湿的、不利于健康的教区,在许多地方超过45岁。

    他问道,“在儿童脱离危险的婴儿期的人数最多,并且不管用什么方法计算出来其平均寿命高于任何其它国家的国家,怎么恰好就是妇女的生育力最低的国家呢?在我们所有的教区里,平均寿命最高的教区也应该是人口增长趋势最微弱的教区,这种情况又怎么会发生呢?”

    M.穆雷说,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要作一个假设,我也只能作这样的假设。为了在一切地方保持人口的适当平衡,上帝已将各种事物作了这样明智的安排,以致每一个国家的生命力应该同该国妇女的生育力成反比,难道情况不是这样吗?实际上,经验已证明我的假设是正确的。莱辛是阿尔卑斯山上的一个村庄,有400人,每年只有8

    个多一点孩子出生。派德沃差不多有同样多的居民,每年出生11个孩子,而里昂努瓦则每年有16个孩子出生。但是,倘若在20岁时,上述8

    个、11个和16个孩子数减少到同一个数目这种情况发生的话,就会出现在一个地方生命力下降而在另一个地方妇女的生育力下降。因而,最有利于健康的国家由于生育力不旺,其人口不会太多,而不利于健康的国家由于妇女的生育力特别旺盛,其人口将继续增长。”

    这些事实和所观察到的情况充满极其重要的教益,并且引人注目地证明了人口原理。可以认为,如此明白无误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人口出生率的三个等级,体现着发生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的人口出生率的变化。实际问题是,当这种变化普遍发生而没有出现人口增长率的相应的差别时(这种情况几乎普遍存在),我们是按照M.穆雷的意思假定,上天保佑使有利于健康的国家的妇女少生孩子,在那些国家,卫生习惯的养成已使瘟疫和致命的流行病绝迹,还是凭经验假定,有利于健康的、发达的国家里较小的死亡人数被更普遍存在的对结婚和对人口的谨慎抑制所抵消。

    借助瑞士可以特别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因为该国有些区的人口已处于静止状态。人们认为阿尔卑斯山上的人口数量已经减少。这可能属于误传,但是那里的人口数量处于静止状态或接近静止状态不是不可能的。那里耕地面积很少,都是高山牧场,难以养活日益增加的人口。当那里充斥牲口时,就一筹莫展了。如果既没有往国外移民来处理多余的人口,也没有制造品可用以购买更多的食物,那么,死亡人数必然会与出生人数相等。

    前面提到过的阿尔卑斯山的莱辛教区就是一个例子。那里在一段长达30年的时期里,死亡率和出生率几乎精确地彼此保持平衡。结果是,如果对人口增长的积极抑制非常小,预防性的抑制就必定非常大。按照M.穆雷的说法,莱辛教区人口的生存概率高达61岁。但是,显而易见,要是没有对结婚的相应的谨慎抑制,在该教区有关生活资料的实际情况下,要想达到这样高的健康程度是不可能的。因此,该教区的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比只有1:49,而16岁以下的人口数只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由地理位置和所从事的工作造成的人们身体的极端健康,会更多地造成对人口的谨慎抑制,而不是谨慎抑制使人民的身体极端健康。然而,可以非常肯定地说,人们身体的健康和谨慎抑制必然经常起作用且互相影响,而且,当环境不能提供充足的生活资料来养活增多的人口和人口没有因向国外移民而减少时,如果不是普追存在谨慎抑制,那么不管自然环境多么有利于健康,也不会防止人口的大量死亡。可是,要造成这样高的死亡率,贫困和苦难程度就必须大大高于那些不那么有利于健康的地区。由此,我们立即会明白,为什么在全是高山牧场的国家里,如果无法通过向国外移民减少人口,谨慎抑制的必要性会更加强烈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这种抑制会在更大的程度上普遍存在。

    就一般国家来说,在自然环境的卫生方面,即从最湿软而尚能居住的沼泽地到最纯净的、有益于健康的空气,必然存在差别。由于人们的职业的性质、爱干净的习惯和对防止流行病蔓延的关心的程度不同,这些差别会进一步扩大。如果任何国家在获取生活资料方面没有困难,卫生条件的差别就会对人口增长产生重大影响。鉴于许多国家的自然环境卫生状况比美国好,这些国家的人口增长应该更快。但是,几乎毫无例外,因为人口的实际增长是由获得生活资料的相对困难程度决定,而不是由相对的人口自然增长力决定的。经验告诉我们,除了极端的例子外,环境有利还是有害于健康对人口实际增长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这些情况非常有力地表明它们本身具有抑制人口增长的性质,这些抑制使人口保持在与生活资料相适应的水平上,并引起M.穆雷所举的例子中提到的各国登记表中的那种变化。

    人口增长的直接原因是出生人数超过死亡人数。人口增长率或人口翻一番所需的时间取决于出生人数超过死亡人数的部分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过剩的出生人口由以下三个原因引起,并同它们保持相称的比例:第一,结婚人数的激增;第二,出生后能活到结婚年龄的人口所占的比例;第三,与平均预期寿命相比,这些人结婚早到什么程度,或者与一代人由于死亡而消逝相比,这些人的寿命由于结婚和生育而缩短到什么程度。

    要使人口的增长力全部得到发挥,一切情况都必须有利。由于订婚早,结婚后必然多育。由于结婚的趋向和出生后活到青春期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大,出生后活到结婚年龄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必然很大。由于国家的卫生状况好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高,结婚的平均年龄和死亡的平均年龄之间的间隔必定相当长。由于每一个原因都以人们已知的最大的力量发挥作用,这三个原因合在一起所起的作用或许人们从未见过,即使在美国,尽管头两个原因非常有力地发挥作用,平均预期寿命和随之而来的结婚年龄和死亡年龄之间的间隔并不很大。然而,总的说来,由于每个国家都承认的出生人口过剩还远没有达到人口增长力全部发挥出来的水平,上述几个原因,根据每个国家的不同情况和人们的习惯,对几种很不相同的增长率产生影响。

    一个最令人感兴趣的、最有用的观点(人们可用以研究各种登记表)是在于登记表能够证明,在各国和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结婚和对人口增长的谨慎的抑制。这种观点并不罕见,在近几年中它还由人们强烈地表达出来,尽管人们对以下问题的了解比过去多,即,对于处在他们所生活的环境中的劳动阶级,人们不可能合情合理地期望他们在达到结婚年龄时对此进行慎重的考虑。但是,这种看法对他们很不公平。这不仅对于通常的观察来说是明白无误的,凭借这种观察我们定能看到大批人把结婚推迟到他们的**最旺盛的时期过去以后,而且上面这种看法的不公正还从各国的登记表中得到证实,这些登记表清楚地表明,要么有相当多的达到结婚年龄的人永远不结婚,要么他们结婚比较晚,而且,他们结婚后所生育的子女数比他们要是早结婚要少得多。由于对结婚的谨慎抑制可能以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现出来,它可能以不同的结婚率几乎在同样程度上普遍存在。进一步说,在结婚率相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不同的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但是,假定大多数国家妇女的自然生育力相同,人口出生率低下这种情况一般地以差强人意的正确性表明对人口增长的谨慎抑制存在的普遍程度,无论这种抑制主要是由于晚婚和结婚后不生育,还是由于很大一部分人尚未结婚就死了。

    那么,我们必须把各国不同的出生率看作判断对结婚的谨慎抑制所起的不同程度的作用的最好标准。各国人口出生率变动范围从大约1:36到大约1:19或1:17,各教区或各地区间的差别程度还要大。

    前面已提到的阿尔卑斯山区一个独特的教区里的人口出生人数与总人口之比仅为1:49。不久前按照英格兰和威尔士教区记录簿所制作的统计表表明,蒙默思郡的出生率只有1:47,而布雷肯郡则为1:53。尽管充分估计到漏报的情况,这些出生率仍表明对结婚的谨慎抑制在很大程度上普遍存在。

    倘若在某一国家,所有的人都在20或21岁结婚,那么人口的出生率很可能会超过1:19;而且,在该国资源无法维持人口加速增长的情况下,要比在生活资料极大地丰富且劳动需求象美国那样巨大的情况下,上述结论会更加确定无疑。按照后一个假设,假定人口出生率为1:19,平均预期寿命与英格兰相同,则其结果是引起人口非常迅速的增长,人口翻一番所需的时间不是46年或48年,而是比美国人口翻一番所需的时间要短。另一方面,要是该国的资源不能养活比1821年人口普查前10年中发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口增长快得多的人口的话,其后果就是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大大下降。要是出生率是1:19,而不是1:30,要是每年的死亡率增加到大约1:26.5

    ,当时的人口的增长率就会同现在一样高。那样,平均预期寿命就会相应地从41岁、或者更可能地从45岁以上下降到不到26岁。由于不存在对结婚和人口增长的谨慎抑制,这种后果必定会产生。毫无疑问,在世界各地发生的相当一部分人口的夭亡都是它造成的。当将自然法则应用于作为有理性的人的人类时,这些法则并不显示出要将青春期年龄以下的一半人口毁灭掉的倾向。这种情况只是在非常特别的情况下,或者只是当人们对这些自然法则经常向人类发出的警告充耳不闻时,才会产生。

    有人说,人口增长速度如此之快,以致其数量会在25年内翻一番,而且只要有足够的空间,人类会在相当短的时间里使地球上一切可居住的地方都布满人,人类所具有的这种倾向不可能成为自然法则,因为实际存在的非常不同的人口增长率必定包含着与事实和现象很难调和的过高的死亡率和生命的毁灭。但是,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的规律的独特的长处是,尽管其增长的力量在没有受到抑制的情况下是绝对无限的,然而,如果这种增长未能达到,那也许是受到了一种比较有节制的力量的抑制。当然,以下这种情况决不会发生,即:按几何级数不停地生产出来的大量增加的人口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先是存活下来,然后被毁灭掉。使食物成为人类和动植物所必不可少的东西的这个自然法则,防止养活不了的过剩人口继续存在,因此,自然法则或者阻止这种过剩人口的产生,或者以使粗心大意的观察家都几乎难以觉察的方式将这些多余人口消灭在萌芽状态。人们看到,在人口的实际增长比其它许多国家要慢的一些欧洲国家,如瑞士和挪威,死亡率相当低。因此,对人口的自然增长施加更大的抑制的必要性就会使死亡率不再提高。而且,很明显,甚至死亡率达到足以消灭每年自然出生的过剩人口(虽然所有已婚的年轻人和全体人口都能得到供养)的程度——这种状况可能存在并且常常在特殊情况下存在,也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大约在上一世纪中叶,斯德哥尔摩和伦敦的死亡率是1:19或1:20。死亡率达到这种程度,或许会使出生人数同死亡人数保持平衡,即使所有的人都在20岁结婚。然而,却仍然有许多人经过选择而迁往斯德哥尔摩和伦敦,大多数人或许没有意识到,他们这样做会使他们自己和子女的寿命缩短,而其他的人则认为,这些差别不值得重视,或者至少这些差别会被社会的各种优点和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所抵消。所以,在各国初各种情况下产生的实际死亡状况中,没有任何东西同我前面提到的那样大的人口自然增长趋势的假设有一点矛盾。

    人们还注意到,既然实际上人口连续按任何一种几何级数增长的情况极为罕见,并且只有在25年内人口翻一番这样仅有的实例,因此,把研究重点放在任何时候都没有产生过自然效果的增长趋势上,是毫无用处的,而且是荒唐的。但是,我们实际上也可以说,我们将不是要估算小麦或绵羊的自然增长率,因为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它们的自然增长趋势实际上从来没有象人类的自然增长趋势那样长期持续地发展。把在最重要的动植物中普遍存在的自然增长的规律作为自然科学问题,甚至作为经济问题来认识是难以理解的,但却是可取的。按照同样的看法,认识人类的自然增长规律必定更令人感兴趣。可以千真万确地说,我们周围的一切实际现象——各国不同的人口增长率,有的国家增长十分缓慢或者处于静止状态,而另一些国家的增长十分迅速——必定是大量不正常的现象,它们同生物界其它一切动植物的类似情形完全相反,要是人类的自然增长趋势至少不象在条件最有利的情况下发展的那样大,而在其它一切情况下这种自然增长趋势又受土地状况和其它障碍等各不相同的种种困难的制约。当把这个问题应用于人类时,其在道德和政治影响方面的重要性马上增长10倍。这些道德和政治影响必定来自对人口增长的那些抑制。这些抑制以这种那种形式存在并起作用(人类无论作出什么努力都不可能加以防止)。现在已为人类幸福之友进行最令人感兴趣的探索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

    但是,作为这种探索的开端,显然我们必须了解要克服的力量大到什么程度,还要了解世界各国实际上需要克服的各种抑制的不同性质。为此,第一步就是要努力弄明白人口的自然规律,或者人口在鲜为人知的各种障碍的作用下的增长率。在随后的探索中,人口的这种增长趋势肯定不会消失。探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在社会上的道德水平。

    如果不加以抑制,人口会增长到有限的土地不能充分供应食物的程度,这种增长趋势的存在要求我们立即决定这样一个问题,即,在财产法得到确认的社会里,穷人有得到社会供养的天生的权利。因此,这个问题本身主要地演变成有关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各种法律的必要性这样一个问题。通常都把最强者的权利看作是人类以及兽类的自然法则。然而,这样一来,我们就马上放弃了人类作为理性的人所具有的独特的优越地位,而将自己归属于原野的野兽一类。可以用同样的语言来说,耕种土地并不是人类的天性。肯定地说,不能把人类看作只是没有理性的动物。但是,对于可预见到结果的有理性的人,自然法则命令他们耕种土地,以此作为养活个人和增加日益增长的人口所需的供应的手段。那些自然法则的命令显然是事先已计划好的,其目的是为促进社会总体利益并增进人类幸福。正是用同样的方法并为达到同样的目的,自然法则命令人们置办财产,并命令社会绝对必须具有某种能够保护财产的权力。自然法则用如此强烈的语言对人类说话,使人们充分感受到讲话的份量,以致对有理性的人来说,似乎可以认为没有任何东西象同一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最强者的权利那样绝对难以容忍。一切时代的历史都表明,如果人们认为除了建立起个人专权以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结束这种状况,那么人们就会宁愿屈从于某个人和他的仆从的暴政、压迫和残酷,也不愿受想要将他人劳动果实据为己有的第一个强者的摆布。当将自然法则必然产生的这种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感情应用到有理性的人时,其结果就是,无政府主义的几乎确凿无疑的后果就是**主义。

    由是,人们明白无误地认为财产权是由成文法创造出来的,然而,这种法律这样早、这样专横地强加于人类,以致它虽然不能称为自然法,但也必定被人们认为是一切成文法中最自然和最必需的一部法律。制订这部优越的法律的根本原则显然是促进社会总体利益,很明显,倘若没有这种法律,人类有可能倒退到与野兽为伍的地步。

    由于财产权是由成文法产生的,制订法律的出发点又是为了促进大众的利益和增进人类幸福,因而该法律可以由制订它的同一当局加以修订,以期更完满地实现既定目的。确实可以说,征收供政府使用的一切国税和由郡或教区收取的一切地方税,都是对这种法律进行修订的结果。但是,对财产法没作过修订,其目的仍然是为了增进人类幸福,不能因为承认完全供养所有可能出生的人口的权利而予以废弃。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对这种权利的承认和对财产权的承认是绝对不相容的,是不能并存的。

    即使根据法律,在多大程度上可能向处于贫困之中的社会贫苦阶级提供帮助,而不致废弃财产法的大目标,这是根本不同的一个问题。它主要取决于社会劳动阶级的感情和习惯,并且只能由经验来决定。要是人们普遍认为接受教区的救济是如此丢脸,以致尽量避免去领取这份救济,并且要是当穷人看到他们不得不求助于救济,因此很少有人或没有人敢于结婚时,毫无疑问,真正的穷人也许会充分得到救济而不致有经常增加乞丐比例的危险。那样一来,就能获得巨大好处而不致造成相应的罪恶把所得到的好处抵消掉。但是,假如依赖救济的大量穷人存在的对领取教会救济丢脸的感觉减少到实际上根本不顾脸面的程度,以致许多人结婚后几乎肯定会变成乞丐,从而,他们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在继续增大,那么可以肯定,已经得到的部分好处必定会被社会广大民众生活条件的普遍恶化和情况将变得更糟所大大抵消。因此,从许多场合发放的不充分的救济品看以及从发放的方法和起抵消作用的各种原因看,尽管象英国那样的济贫法所起的作用和承认穷人享有受供养的权利的影响以及完全履行由于承认这种权利而引起的各种义务所造成的影响大不相同,然而,这种情况应该向每一个社会幸福之友提出最严重的警告,并作出符合正义与人道的努力以便进行补救。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必须承认,不论为穷人立法成功与否的前景如何,人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劳动阶级具有这样一种自然趋势,即这些阶级的人口趋于不断增长,以致超过对其劳动的需求,超过充分供养他们所需的手段,并且必须充分意识到,这种增长趋势会给劳动阶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设置最大的障碍。

    对写文章反对我在本文中所阐述的各种原理的著述家们形形色色的反对意见进行评论,大大超出了本文的范围。那些看起来在最低程度上貌似有理的文章,我已在《人口论》新近的几个版本,特别是第五版本和第六版本的附录中作了答复,读者自己可去查阅。因此,我们只对某些人以宗教为由提出的反对意见作进一步的评论。因为把对不同意见所作的答复牢记在心里肯定十分重要,我不得不在本文末尾为我对反对意见的答复中提炼出来的一些话留一点位置。

    人们一直认为,人类的增长能力超过在有限的空间里食物最大可能的增长能力的这种趋势是对上帝仁慈的亵渎,并且同《圣经》的字义和精神都不相符。要是这种反对意见有充分根据,那肯定是提出了最严重的问题。但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看来十分令人满意,并可以将它压缩到很小的范围内。

    首先,人口原理引起的罪恶似乎同一般的人类**过度的满足或不正常的满足引起的罪恶恰好一样,同样可以用道德抑制加以避免。因此,既然我们没有理由因为存在着人类**引起的罪恶而断言,这些**太强烈了,需要将其减弱或加以消灭,而不是对其进行调节和引导,那么,我们也就同样没有理由因为存在着人口原理引起的罪恶而断言,人口原理的力量太强了。

    其次,人们几乎普遍承认,(基督教《圣经·新约》中的)《启示录》的表面文字和精神实质把我们这个世界描绘成了一种叫人接受道德磨炼和考验的状态。而叫人接受道德磨炼和考验的状态不会是纯粹幸福的状态,因为它必然包含着要克服的困难和要抵制的诱惑。在一系列自然法则中,现在谁也无法指出哪一个自然法则特别符合圣经对地球上人类状态的这种观点,因为同其他观点相比,这种观点使情况变得更为纷繁复杂,要求人们作出更大的努力,而且还以更普遍、更强烈的方式,向国家和个人展示了道德和罪恶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即适当控制**和应当受到谴责的纵欲所产生的不同结果。由此可见,人口原理非但不与《启示录》相矛盾,反而应认为人口原理为证实《启示录》的真实性提供了更多的有力证据。

    最后,人们会承认,在考验状态中,看来最符合仁慈的造物主的观点的自然规律是这样一些规律,这些规律一方面提供困难和诱惑,(这些正是考验状况的本质),同时又在今生和来世用幸福奖励那些克服了困难和诱惑的人。而人口规律就特别符合这一点。每个人由于本能和受天启教的鼓励而实行德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使自己和社会避免罪恶后果的能力。而且毫无疑问,这种德行大大有助于实行德行的个人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并增加舒适品,并通过他们,使全社会的生活条件获得改善并增加舒适品,由此也就完全证实了上帝通过这个伟大的规律对待人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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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指西班牙——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