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章 技术(续)(1/2)

    住所:山洞,窝棚,帐篷,房屋,石和砖的建筑——拱形圆顶——建筑术的发展——装饰——皮肤染色——文身——使头相变形——装饰品——用树皮、兽皮等制的衣服——席子——纺纱,织布,缝纫——衣服——航海术:对能漂浮东西的利用,小舟,筏,平衡杆,划水轮和桨,帆,帆船和巨舟

    我们现在转过来研究人类的住所。想一想鸟的巢,海狸的窝,猿猴筑在树上的平台,那么,就未必能设想人在某个时候不能为自己建造某类藏身之所。如果他不总是去建立住所,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由于要到处转移,而他又能满足于露宿,或在树下或在岩石下的某个地方,为自己找到一个天然的藏身处所。因此,即使有许多材料证明,古代的蒙昧人大部分居住在天然的藏身处所里,但决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这些原始人,即使是和古象同代的人,没有能力为自己建造窝棚,如果他们对这种住所感到舒适的话。

    欧洲的古代蒙昧人躲藏在峭壁下的隐蔽所里,在这些地点的基地里发现的骨骸、劈开的燧石片以及其他的遗留物,证明了这一点。洞穴,像是野兽的现成房屋一样,也是人的现成房屋。在英法这样一些国度里,洞穴是驯鹿和古象时期古代部落的住宅。南非的布须曼人是居住在山洞中的粗野部落的当代例子。但是,洞穴是如此方便,所以它们有时在文明世界中仍被采用,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曾偶尔见到过某一峭壁中的这样的洞穴:它们的后面部分做了渔夫的农舍,或者最低限度是做了仓库。在这里,与其说我们对这些天然的住所感兴趣,毋宁说我们对人工的营造物感兴趣。这些营造物不论如何简陋,却是人为自己建造的住所。

    在巴西森林的深处,旅行家们遇见了流浪的赤贫清教徒们的住房,它们甚至不是窝棚,而简直是一些用许多八英尺长的大棕榈叶靠在横木上构成的斜顶。这些面向迎风面的遮棚,掩遮着在那悬于两树间的吊床里伸懒腰的印第安人。因为有稠密的树叶在上面保护着他们,所以他们的生活在好天气并不缺乏某种舒适;可是在坏天气时,一家人甚至连狗也不得不挤向那地上燃起的篝火。然而即使在这些热带的森林里,我们也会时常遇到真正的窝棚,虽然是极简陋的,就像博托库多人为自己搭的那种窝棚一样:把同样的大棕榈叶用若干叶梗穿连起来;再把上面扎好,使它在头顶上形成屋顶形,地上呈圆形。帕塔乔人的活计具有更大的技巧性。他们把成长着的小树和插在地上的竿弯在一起,把它们的上面扎起来,这样就构成了一个骨架,然后他们用大量的树叶把它覆盖起来。

    在澳大利亚的土著人中可以见到几乎同样的原始建筑。他们在住地安居下来以后,通常满足于把许多带浓密树叶的树枝插在地上,为自己设置一个夜间遗风或防风的棚。当他们把两排树枝在头顶上连在一起的时候,屏风就变成了窝棚。在较长时间定居在一个地方的情况下,他们就用树枝搭成一个真正的窝棚架,并用树皮片或树叶和草覆盖棚项,或者,用草皮盖顶,从外面把窝棚抹上粘泥。

    这样一来,简单的圆窝棚的发明就变得很易理解了。像美洲印第安人那样的游牧部落,要经常把他们的竿子和兽皮或树皮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圆锥形的窝棚何以变成可移动的帐篷,同样是很明白的。而这也说明了可移动的帐篷是如何发明的。文化水平较高的东方畜牧者,用鬃或毛制成的毡子片来覆盖帐篷。我们自己为了临时居住也搭帆布帐篷。其实只要看一看普通士兵的钟形帐篷就会明白:它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是经过改造的蒙昧人的窝棚。

    不过,圆形的窝棚是蜂窝形或圆锥形的。它是如此之低,以致只能爬着进去;如此之挤,人在里面不得不躺着或蹲着。它通常做得十分简单,就在里面挖一个几英尺深的坑。它的构造方面较为重要的改进,就是在柱子或墙上放一个棚子,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最初的完整的房屋;而现在,只成为一个屋顶。带有侧柱的圆形小茅屋,就是用这种方法建造起来的;那侧柱之间的空隙处,是用涂着泥土的树枝编织物来填补。有时,茅屋坚硬的墙壁支撑着用树枝覆盖的屋顶,而这屋顶可能是以绿荫如盖的飞簷形式向两侧突了出来。在古时,欧洲农民的普通住宅就是这样,现在世界其他地方的农民住宅也是这样。很有可能,这种圆形的、用树枝覆盖的庭院窝棚的形式,正是我们所追想的农民住宅,而在这种窝棚中,可以饶有兴味地指出它跟现代野蛮人窝棚的相似之处。

    其次,正如去非洲的旅行家们所指出的,人们开始建造四角形房屋以代替圆形住房这种情况,是较高文化的重要标志。圆形的小茅屋,只有当它的面积不大的时候,才容易建造。扩大面积的最好方法就是建造椭圆形房屋,屋顶上有一根横梁,与斜侧人字架相衔接。因为这类房屋可以增加适当的长度,这样一来,在它里面一下子就能居住若干——通常是二十——家庭,这在原始部族中间是常常见到的。在野蛮人的地区,人们建造宽敞的房屋,屋顶由带横梁的高柱支撑,或由那种用泥土或石头筑成的结实墙壁支撑。实际上,这种房屋几乎是按照我们最新房屋同样的原理构筑的,只不过样式较为简陋罢了。

    看来,这条采用砖石进行建筑的发展道路,是完全不难查明的。在林木缺少的地方,人们愿意用石头、草皮或泥来建筑墙壁。例如,众所周知,澳大利亚人为自己建造住宅时,用一堆没有任何东西维系的石头来做墙,把木棍放在这些石堆上做屋顶。未加工的石头,虽然可以用它们做很好的围墙和短墙,但用来修建高墙却是极不稳固的。只有片状岩石的石板除外。这些石板是供建筑用的天然石头。不过采用只在地上找到的那种形状的石头,未必能建造较之赫布里底群岛上那些有趣的蜂窝状茅屋容量更大的房屋。那些茅屋带有简陋的拱形圆顶的狭小贮藏室,这些贮藏室是由许多石头构成的,那些石头在里面彼此相压,而在外面几乎是排列整齐的。这些贮藏室用生长的草皮覆盖,因此,它们就成了被青草覆盖的小丘模样,中间有一条供居住者爬入的通道。这类原始建筑,起源极古。诚然,这样的房屋在这里已经不大建造了,但是旧有的在夏天仍然继续当作隐蔽所。古代苏格兰的地下住宅,包括有用未加工的石头筑成的单间贮藏室,这同时会使考古学家们回忆起塔西佗关于地窖的故事。古代日耳曼人挖这种地窖,并在上面盖上湿土。他们在里面储藏自己的粮食,而自己则寻找掩蔽所来御寒,到了战时,则寻觅掩蔽所以防敌人。

    当开始应用石工技术的时候,房屋建筑就走上了高级阶段。或许,最初是把石块磨平,以便使它们能一块一块地相配合,好把一些石块拼凑到一起,就如古代伊特刺斯坎人的墙和罗马墙的所谓巨石砌法中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然而人们很快找到了更为合理的方法,不再使建筑的计划迁就石头的形状,而开始按照该种工作的需要来改变石头的形状。由此,就采用四方石块,按整齐的排列来安放它们。在古代埃及,石匠们把云斑石凿平甚至琢磨得如此完美,连我们今天的建筑师们见到都会产生羡慕之心。金字塔按其异乎寻常的宏伟来说,也像它那倾斜的石墙、密室和通道建筑精美一样,同样是值得惊异的。现代关于石建筑的概念,要求石块用水泥固定在一起,但是在古代,埃及和希腊的建筑师们把加过工的石块一块块地叠垒起来,不用任何水泥来固定,甚至全不用水泥。在需要固定的地方,就采用铁夹子。

    水泥在古代同样也是很有名的。罗马的建筑师们不只采用了由石灰和沙子合成的、由于从空气中吸收炭酸而固结的普通水泥,而且也知道通过添加火山灰或其他物料来制作耐水的水泥,由此就产生了我们英国石匠给一种化合物所起的“罗马水泥”的名称。我们已经谈到过蒙昧人用泥层覆盖自己用树枝搭成的茅屋两侧的习惯。在瑞士湖上建造水上房屋的古代人也这样做过。发生火灾时偶尔被烧而后又掉入水中的那些泥皮块证明了这一点;那些泥皮块就是现在也能在水中找到。在它们上面,可以看到堆积着很早年沉没的茅屋的芦苇墙,它们上面涂抹着湿泥。至今,我们还有某种类似的东西,被英国茅屋别墅的建筑者们称之为“油泥枝条”。在英国农村的街道上,到处都可以遇到同样的茅屋或牛栏,这是原始建筑术的另一种遗留。它的墙是用粘土块亦即用混有麦秸的泥堆成的。这种用泥或湿土制成的茅屋墙,在像埃及这样一些气候干燥的国家是极为普遍的,因为这种墙比起木墙来又便宜又好。

    不难明白,在这之后采用了太阳晒干的砖。它们只是适用建筑茅屋墙壁的同样的土块或接着麦秸的泥块。在东方,这种太阳晒干的砖早在远古时代就采用了。用这种砖建造了保存下来的埃及金字塔中的一种。图画证明,和泥并用木模子拖大砖坯,跟我们现代砖厂制砖极为相似。尼尼微的建筑师们用这种砖建筑了十至十五英尺厚的宫墙,并用雪花石膏的塑像来装饰它。对于这类太阳晒干的砖来说,粘土泥原来是十足的水泥。到现在为止,这种湿土制的砖在那些实际与气候很适宜的国家里,仍然用来进行建筑。它们在美洲也被采用,在像墨西哥这样一些国家里,旅行者们至今仍然常常居住在用这种材料建造的屋子里。显然,烧砖是后来的发明。对于烧制陶质食具的部族来说,获得这种发明是并不困难的。但是这种砖只在较为多雨的天气里才是必要的。例如罗马人,他们不能满足于单纯的土砖,就进而用炉火烧砖瓦,并达到了极为完美的地步。

    在通常建造房屋的时候,我们现在是请石匠或砖瓦工人来筑墙。瓦或片岩改善了古代用麦秸或芦苇盖房顶的方法。但是,我们仍然保留了古代的木料建筑方法,所以到现在为止,房顶的梁架仍然是用木料建成的。可是,成世纪地挺立着的圆拱顶墓穴和教堂,却从很早时期起就已经需要借助那些砖石盖顶的方法了,因为木梁是不坚固的。这方法有二:伪圆拱顶和真圆拱顶,两者都是很古的。伪圆拱顶是一组建筑结构,任何一位建筑者都可以想出它来。实际上,这正是孩子们所做的。当他们叠木砖的时候,从两个方面一块一块地放,好像阶梯一样,直到两个阶梯上面的环节还没有密合,中间留有一个空隙,可以安上一块砖时为止。在埃及的金字塔中,在希腊和意大利的古墓中,在中美的宫殿遗迹中,都可以看到用这类方法覆盖的那些带有露出巨大石块的过道和密室。印度耆那教寺庙的圆拱顶也是用这类方法建成的。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些古迹的建筑者们不知道真圆拱顶;他们可能因为真圆拱顶具有膨裂墙壁的弱点而反对采用。

    真圆拱顶是何时和如何发明的,已经不能确切地知道了。但是,人们在用天然石块覆盖门口的时候,就可能已经知道这种方法了。在古代埃及的坟墓中,可以看到用泥砖以及尔后用石头建筑成的这类真圆拱顶。它们的建筑者,显然十分了解这些圆拱顶所根据的原理。尽管这种圆拱顶在所谓的古代就已著名,但它并不是一下子就被普遍采用。绝妙的是,古典时代希腊的建筑师们任何时候也未采用过。罗马人把它付诸应用,而且是极其艺术地加以运用。中世纪和现代的所有这类建筑,都是从他们的圆屋顶、桥梁和带有圆拱顶的大厅上起源的。

    从对全世界建筑术所作的概观中,我们可以看到,它起源于远古,只有历史才能说明它的开始和最早的发展状况。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有根据推测,在建筑术中,也像在技术的其他部门中一样,在过渡到复杂和困难之前,人是从简单和容易开始的。有无数的迹象说明,采用石料的建筑术是从采用最简单的木料的建筑术发展来的。例如,看一看不列颠博物馆入口大厅中的吕底亚坟墓,就可以发现,虽然它们是用凿方的石块筑成的,但它们的形式是用方木梁和椽木复制的,因此,石匠们用自己的原型证明:他替代了在他之前的粗木匠。在埃及的早期石建筑中,甚至可以看到木料形式的痕迹。在印度存在有石建筑,它们的圆柱和额枋显然不少是从木柱和静卧其上的横方木模仿来的。或许,人们第一次产生安装石柱及用它来支撑躺在它上面的大石块这种念头,正是由于在此之前他们都采用的木柱和木梁而想起来的。但是,如果像通常那样断言,希腊寺庙的柱廊仿自较古的木结构建筑,那么作为实践者的建筑师们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女神庙就完全不像木工建筑。实际上,如众所周知,希腊人并没有发明过圆柱建筑术。这种建筑术是他们从埃及和其他国家学来的,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天资把它加以发展罢了。

    我们由住房转到研究装饰。首先应当指出,某些原始部落,特别是在南美热带森林中的,根据旅行家们的证言,这些部落完全过着**的生活。然而即使在人类最粗野的代表中,甚至在服装具有微不足道的实际意义的最热的地方,或许是由于礼貌的观念,或是为了装饰,人们通常总是在身上穿戴点什么。在那些很少或完全没有服装的地方,也有用彩色绘身的习惯。安达曼群岛的居民们,把猪油和粘土混合起来涂在身上,他们这样做是有其实际理由的,因为这层涂料可以保护皮肤,防热防蚊。但是,某些安达曼的好打扮的人,把自己的半边脸涂上红色,另外半边涂上橄榄绿色,两者会合处划出一条华丽的区分线,这条线一直延伸到胸部和腹部,这显然就是为装饰了。在欧洲发现居在洞穴里的人们中间,有一种被凿过的石头,那是用来研碎供这些人彩绘身体的赭石或其他染料的原始石臼。

    有少数习俗可以很好地表明人类文化低级阶段的特征,如蒙昧人以用鲜明的颜色在身上绘画圆圈和条纹图案为乐。我们可以根据图腾庆典上跳舞的澳洲人形象,或跳削头皮舞达到疯狂程度的美洲人形象,很清楚地来认识这些图案。原始的丧服形式,蒙昧人同样是用黑色(或白色)的颜料涂在整个身上。在文化的高级阶段,衰老的美女们还可怜地试图用胭脂和白粉恢复青春的颜色,而古代为了战斗的需要用颜料涂抹身体,却被认为是极为野蛮的标志。因此,古代的不列颠人,虽然他们也曾是文化水平较高的部族,只是因为他们保持着用菘蓝把自己涂成蓝色的陋习,而被许多历史学家认作是纯粹的蒙昧人。正像他撒所描写的那样,他们在战时用这种蓝色赋予自己一种吓人的模样。这类外貌的改变,在红皮肤的印第安战士中具有恐吓的目的;到了我们马戏团的丑角那里,这种改变就具有一种赋予他更加滑稽可笑的面貌的目的。给丑角脸上用颜料一条条染色,或许是古代欧洲的野蛮人用颜料装饰自己身体遗留下来的习俗。日本的演员与此相类似,用鲜红的带子遮盖自己的脸,毫无疑问,他们保留着那种某个时期的日常装饰的习俗。

    毫无疑问,文身的主要目的是美观。例如,新西兰人用装饰其船桨和小划子的那些曲线型的图案来遮掩自己。对于妇女来说,没有在嘴上刺花纹被认为可耻,并且会引起厌恶性的嘲笑:“她有两片红唇。”也像在身上涂色一样,文身在世界上原始部落中同样被广泛地采用。在这里流行的花纹有时局限于脸上或手上的不多的蓝色条纹,有时就发展成各色图案,台湾土著人的皮肤就被这些图案像有花纹的布一样覆盖着。在这种艺术已臻完美的地方,例如,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用针刺扎皮肤并且借助一些涂有染料的小针注入由煤制成的颜料。但是,最为流行的是澳洲和非洲所采用的那种比较粗野的方法。在这些地方,把皮肤切开,擦进木灰,后来伤口愈合,便落下了切痕或疤。

    皮肤上的图记常常并不是为了装饰,而是另有目的,例如,在非洲,男人大腿上的长长的切痕,可能意味着显耀这个人战斗中的勇敢精神。在另一些场合,这些切痕则标志着某一黑人所从属的部落或部族。在有些场合,例如,以两颊上的一对长瘢痕作为上面这种标志;在另一些场合,则从前额到鼻端人为地制造一些不大的疙瘩,来作上述的标志,等等。在较高的文化阶段上,文身的习惯仍然继续保留着。例如,阿拉伯的妇女们在自己的脸上、胳膊上或小腿上刺出轻微的伤痕;而我们的水手们为了取乐,借助火药在胳膊上制出锚或各种帆船的形象。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最初的目的已经丧失了,因为图形隐藏在衣袖的里面。随着衣服的采用,身体越来越遮蔽起来,装饰皮肤的原始习俗就自然地消亡了,因为谁也看不见的装饰没有任何意义。

    剪掉头发或保留头发是极常见的服丧的标志。有些部落,像安达曼群岛的居民们,他们经常光着头;另一些,像巴西的印第安人科罗亚多人(Coroado),保留着天主教增削发式的长发,即围绕剃光脑门的环式发,或把头的周围剃光,只剩下头顶上一小绺头发或一根发辫,就像北美的印第安人或满洲人那样,中国汉人也向满洲人学习这种习惯。从列珀斯岛土著人的肖像上可以看到一种奇特的发式:借助树皮条把头发弯成上百绺又细又长的鬈发。

    各个不同部落的人把门牙锉成顶端尖形或各种棱角形,因而在非洲和其他地方常常可以根据牙齿的形状来区分部落。在文明人中间,长长的指甲甚至也是具有者不从事任何手工劳动的标志。在中国和与它邻近的地方,人们让指甲长到惊人的长度,把它作为出身高贵的标志,因而女士们戴着特制的银套来保护她们的指甲,或者至少是为保存这身外之物———她们的长指甲。在另一些情况下,蓄长指甲是标志本人献身于宗教而不从事任何世俗的工作。从画着中国出家人的手的图像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由于每个民族对美的概念,通常都跟其种族本身的类型相一致,所以每个民族都喜欢夸大其特征。看一看霍屯督族成年女人的脸,就可以明白,那里的母亲们为什么把婴儿本来已经扁平的鼻子还要压得更扁些。其实在古时,人们就勇敢地赋予小波斯王子的鼻子以鹰勾形的轮廓。在世界各地都有这样一种习俗:把婴儿的头用绷带和轮箍挤紧,使小而未定型的头颅按照一定的型式生长。但是在头颅应当具有什么样形式这个问题上,观点是极为不同的。在哥伦比亚河流域的一些扁头的部落,向下压挤前额,使他们的脸变为底端宽阔向上成梨形。相邻的一些部落则从左右两侧压挤头颅的上部分,这样一来他们的脸就变为底端狭窄向上成梨形。古代的医生希波克拉底曾谈到过居住在黑海附近的人的那种人工使之变成畸形的“长头”或巨头的颅骨。

    这类野蛮人的遗留在文明世界中仍然存在。就在不久之前,一个法国医生就看到一则报道所述的事实:诺曼底的乳母们仍然借助绷带或一种特殊的紧帽使婴儿的小头成为糖块头,其实,在布列塔尼半岛上,为了让头成为圆形,乳母们宁愿挤紧头颅。毫无疑问,她们至今仍在这样做。

    渴望借助装饰来增加身体的美,从文化的低级阶段开始就是人之常情。在南美洲,赤身**的人们在手脚上用镯子来装饰自己。有一个部落佩戴金铜鹦哥的羽毛和用线穿着贝壳的装饰物作为唯一的财产;金铜鹦哥羽毛是插在两边嘴角做出的孔里,而穿着贝壳的线是悬在鼻孔、耳朵和下嘴唇的下面。这后一种情况,是把装饰物固定在身上的很好例子;为了使装饰物牢固,便在身上穿孔或切口。各不同部落都带着口笼或唇饰。其中有些部落逐渐扩大下唇的孔,直到能装下一个直径二、三英寸的木圈为止。博托库多部落妇女的形象证明了这一点。这个部落正是由于这口笼而获得了它的名字。巴西人把口笼比作桶套(按照葡萄牙人的说法是botoque即塞子)。正如下图所显示的那样,耳饰一般就是类似这样地占据在耳垂里,同时,它们把耳垂拉长到这种地步:取出木圈以后,剩下的环孔几乎可垂到肩头。因此,那是可能的,在古代地理学家所特别喜爱的关于巨耳垂肩的部落的故事中,包含着相当的真实成分,虽然故事的讲述者们断言这些部落的人们躺在一只耳朵上以代替床,用另一只耳朵当作被子盖在身上的话,是过分地夸大了。

    较高文化水平的人们出现了对装饰物逐渐取消的倾向,这一点引起我们对蒙昧人的装饰物这个问题的极大兴趣。在伊朗还能够遇见戴着穿过某个鼻孔的鼻环的妇女。然而这却引起欧洲人的反感,虽然他们容许穿耳朵戴耳环。

    至于那些单纯佩戴的饰物,则大部分是羽毛、花或发髻上的垂饰,或项颈上、臂上、脚上的串珠或串环。在哪个古远的时代,人开始从佩戴这类饰物上获得乐趣,可以根据那些为穿线而钻孔的贝壳来判断,这些贝壳是在克罗-马格能山洞中发现的,毫无疑问,它们是冰川时期姑娘们的项圈和手镯。在现代世界上,项圈和手镯的佩用依然完全保留着,脚镯虽像舞蹈家小腿上的足环一样,但不用说,它们必定要从穿着鞋袜的文明人的束装中消失。通过佩戴已故亲属的手指、足趾制成的骨串珠,来表现对死者的怀念,如像安达曼人妇女们所做的那样,这不合乎我们的习俗;但是,我们的女士们却保留着野蛮人佩戴用珊瑚、种籽、虎骨和经过特别琢磨的宝石制成的项链的习惯。

    佩戴漂亮的宝石作为装饰物的习惯延续下来了,有的采取了佩戴宝贵的珍珠或红宝石的形式,有的采取了佩戴作为假宝石的玻璃串珠的形式。在金属物变得知名的地方,立刻又开始用它来作装饰品。这在下面那些情况下达到了发展的顶点,例如,正如旅行家们所滑稽地描写的那样,某一位达雅克部落的姑娘用一根粗钢丝当作指环缠在手上,或者某一位非洲美女在肢体上带着大铜环。铜环常常被太阳光晒得如此发热,以致仆人必须给她带着水桶,以便需要时来浇它们。为了目睹最精细的贵重黄金器物,研究者应当注意像不列颠博物馆中埃及、希腊和埃特鲁里亚人的物品那样的古人器物,以及中世纪欧洲的物品。这种艺术已经度过了自己的黄金时代,而被简单的机制品所取代了;这种机制品的最佳产品,也不过是古代样式的仿造品。但是,把宝石琢磨成像钻石那样的面,是最新发展起来的一种艺术。

    关于宝石戒指,应该说,如果它们的佩用是起源于埃及和巴比伦戴带戳记的宝石戒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用途只保留在至今仍带有雕刻戳记的不多的几份中。其他的那些,其中有的是镶嵌钻石或珍珠,变成了纯粹的装饰品。

    现在我们转到研究真正的衣服。对于需要穿衣的人来说,获得服装的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从树干上或野兽身上撕下皮来穿在自己身上。在许多地方,对于原始部落来说,树皮都是衣服。例如,从巴西森林中的土著们很早使用所谓“衬衣树”进行有趣的制作中,就可以看到这一点。人砍下四五英尺长的树干或粗枝,从它上面剥下完整如筒的皮。然后把它浸泡并揉到柔软的程度,在它上面穿两个可供两臂伸出的洞;这之后,就可以像穿现成衬衣一样地穿着了。用较短的树皮筒可以制作妇女的裙子。树皮衣服从前是作为原始简易的标志而保存下来的。例如,在印度,摩奴教条中写着:当白发的婆罗门教徒退入森林过完自己的宗教冥想日,那么他就应当穿兽皮或树皮服装。较原始的部族,加里曼丹岛的卡扬人(Kayans),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喜爱外国商人的漂亮纺织品,但是在服丧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