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卷:40-48(1/2)

    四○

    (一七)传票的事例——这是借用法庭的一个名词,也叫作呼唤的事例“,意思是说它能把原来不出现在当前的对象传唤出现。这也就是说,这种事例能把不可感觉的对象变现为可感觉的对象;办法则是借着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来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显示出来。

    一个对象之逃开人们的感官,不外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由于它的距离;二是由于有中间物体隔挡;三是由于它不适于在感官上做出印象;四是由于它在量上不够打动感官;五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容它起作用于感官;六是由于它的感印非感官所能禁受;七是由于感官已先被其他对象所填塞,所占据,以致没有余地来接纳新的运动。①这些情节主要是有关于视觉,其次则有关于触觉。因为这两种感官之供给消息是无拘限地、所涉及的对象亦是广泛的;至于其他三种感官则除直接于并有关于其特定对象的东西外便不能供给什么消息。

    ①

    弗勒指出,在上述七种情节中,第一和第四两种初看似与门户的事例无别。但分析培根所举具体例子,就可看出他心目中是在分别两种对象:在这里,对象本身无法知道,只有借标记或朕兆才得知道;在门户的事例中,对象本身是能够侦察出的,只要有足够强有力的工具。

    在第一种情况中,即在一个对象因远距之故而成为不可觉知的情况中,要想把这对象显示封感宫面前,办法只有拿其他能够在较远距离外打动感官的东西与它连接起来或者来代替它。例如烽火示警,鸣钟为号之类便是。①

    在第二种情况,当对象隐藏于包围着它的间隔物体之中而又不便打开的时候,要想把它显示到感官面前,办法只有借助于它露在表面的部分,或者借助于它从内部流露出来的部分。例如人类身体的状况可以借脉搏、便溺等等的情形而有所察知。②

    在第三和第四两种情况,③变现的办法适用于很多数的事物,我们在对自然进行查究中应当从一切方面寻求这种办法。例如,空气和元精以及其他在整个质体上是稀薄而精微的物体,显然就是既看不见亦触不到的。要对这类物体进行查究,我们就完全必须求助于变现的办法。

    ①

    克钦认为这与门户的事例无别,望远镜的例子亦适用于此。弗勒则认为两种对象有别(见前注),故于此举电报为例。就作者本意而言,自以弗勒之说为合。但今日电视之发明已使“对象因远距之故而成为不可觉知的情况”根本动摇,换言之,只要有足够强有力的工具,远距离外的对象亦可直接被觉知而无须借助于标记或朕兆:这样说来,这一情况还是合于门户的事例的。——译者

    ②

    “把不可感觉的对象变现为可感觉的对象”,有一个极好的事例,见于霍普金斯(Hopkins)和儒勒(Joule)新近所做一项关于判定各种质体在巨大压力下的熔化点的实验,把所要试验的质体装在一个管子里,完全看不见。事前先把一小块磁化过的钢放在上面,只要那东西保持为固体不化,它就被托住不坠。在器具旁边装置一个磁针,管内的钢块当然会使它产生一定度量的偏离。一到温度达到了熔化点,那块钢就沉下去;而它之下沉乃是由磁针的运动表示出来的(若以现代医学上的X光摄影为例,这又近于门户的事例了。——译者)

    ③

    关于第三种情况,克钦注解说,如以化学方法来侦察一些气体便是一例;又如以一块银版感受日光,从而发现日光中引起化学变化的性质,这又是一个好例关于第四种情况,克钦以为门户事例中所举显微镜之例也适用于此。弗勒则认为不当。他说,温度计(这是培根自己所举的)在这里是一个好例,而热电气的微变测温器还更好些,因为这些都标示出温度的微增,为感官所觉察不到。——译者

    关于第四种情况,克钦以为门户事例中所举显微镜之例也适用于此。弗勒则认为不当。他说,温度计(这是培根自己所举的)在这里是一个好例,而热电气的微变测温器还更好些,因为这些都标示出温度的微增,为感官所觉察不到。——译者

    举例来说。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被包在可触物体之中的元精的活动与运动。我们知道,凡我们所熟识的可触物体都含有一种看不见和触不到的元精,好比被裹盖在一套衣服里面。由此就发生了元精在可触物体中的那种奇异而有力的三重性的过程:元精如被释放出去,它就把质体收缩和干化;如被扣留起来,它就把质体软化和熔化;如果既非完全被释又非完全被扣,那么它就会对质体进行赋予形相,产生肢体,加以同化、消化、排逐和组织,以及其他类似的活动。所有这三种过程都是借着其明显的结果而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

    先看第一种过程。在一切可触的无生物体之内,被包着的元精首先要把自己繁殖起来,并可说是在攫食那些安排好和准备好以供其攫食的可触分子,从而把后者也消化成、经营成、转化成元精;然后它们一起逃跑出去。元精的这种经营和繁殖是借着重量减低这一结果而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因为在一切干瘪过程中,量总是要减少些的;不仅原先存在于物体之内的元精的量是减少了,而且那原先是可触而现在则有些变化的物体本身的量也减少了;因为元精是没有重量的。且说元精的释出或发放,这是由金属生锈和其他类似的腐坏过程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①这过程截止在发生初步生命之前,因为那是属于第三种过程的事。由于元精在紧密的物体当中找不到孔窍或通路可以逃出,于是不得不把可触分子本身驱赶在前面,因而它们也就和元精一起跑出,由此就发生锈一类的东西出来。至于在有些元精放出之后(于瘪随之而来)而发生的可触分子的收缩,这不仅是显现在物体的增硬上面,而且更多地是由发生在物体上的裂缝、缩瘪、皱纹、皱招等现象来显示到我们感宫面前。例如木头的分子是发生龟裂和瘪缩;皮肤则起绉摺;尚不止此,如当元精骤然为火热所放出的时候,分子还会发生如此急遽的收缩以致盘曲和倒卷起来。

    ①

    弗勒注明,生锈是由于铁和氧起了化合作用。铁和其他许多金属一样,感受潮湿的空气就会氧化。——译者

    第二种过程则正相反。当元精遭到扣留而又为热或类似的东西所扩张所刺激的时候(象在比较坚实或比较强韧的物体所发生的那样),物体却是被软化了,例如白热的铁;或者是变成流质了,例如各种金属;又或者是变成液体了,例如树胶、蜡和其他类似的东西。我们在上面看到热对某些质体则使之硬化,①在这里又看到它对另一些质体则使之熔化;这两种相反的动作是很容易融会理解的:因为在前者元精是发放出去的,在后者元精则是受到刺激和被扣押起来的。就这两种动作来说,熔化乃是热和元精固有的活动,硬化则是可触分子仅在放出元精的场合下所特有的活动。

    ① 弗勒注明,热所引起的硬化乃是由于潮湿逃散,或是由于质体中的某些化学变化。——译者

    再看第三种过程。如果元精既非完全被释又非完全被扣,而仅处在狱室之内在做试验和实验,并且所遇到的又是一些善于服从和敏于追随的可触分子,能够任元精引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有机物体的形成,一些机体部分的发展,以及一切其他出现于植物和动物质体中的有生命的活动。所有这些动作之显现在我们感官面前,主要是靠我们去仔细观察那些由腐坏作用而生出的小生物如蚁卵、蠕虫、苍蝇以及雨后之蛙等等的生命的开端、初形和最初的努力。应当指出,对于生命的产生,热度的温和性和质体的柔顺性二者都是必要的。只有这样,元精才既不致被催迫得决突而出,亦不致在分子的顽强性之下被禁锢起来,而反能把它们象蜡一般加以捏塑和加以范铸。

    我们在这里看到,关于元精的一种极其高贵的、有其多方面应用的区分(就是说,有截断了的元情,有仅能枝出的元精,有既系枝出又属细胞性的元精;第一种是属于一切无生质体的,第二种是属于植物的,第三种是属于动物的),是借这种变现办法的一些事例而摆明在我们眼前了。

    同样由这些事例我们还看到,一个东西的比较精微的组织和结构是视觉或触觉所不能觉知的(虽然整个物体许是看得见或触得到的)。因此我们关于它们的消息亦只有用这种变现办法来取得。说到结构上的差异,其最根本的和最主要的一点就在占据同一空间亦即具有同一体积的物质的多少之别。至于结构上的一切其他差异(那不外是关于同一物体中分子的不同,和关于分子的排列与位置),与这一点比较起来都只算是次要的。

    再举一例。就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物质的伸张或会聚情况在一些物体之间的比较。这也就是说,要比较研究一下每个物体中有多少物质占据着多少空间。自然中有一对好比孪生的命题是再真确不过的,就是说,“无物生于无”,“无物化为无”;物质的绝对量或总数是保持不变,无增无减的。①同样真确的是,相同空间或相同容积所含的物质是依物体之不同而有多有少的,②例如在水之中就多些,在空气之中就少些。因此,若说一定体积的水能够变成相等体积的空气,那就等于说有点东西能够化为无;同样,若反过来说一定体积的空气能够变为相等体积的水,那就等于说有点东西能够生于无了。浓密与稀薄这两个抽象的概念,尽管使用得很分歧混乱,实在说来就是从物质有多有少这种情况抽引出来的。我们还必须认定第三个命题亦是足够确定的,就是说,这个或那个物体之中物质数量的或多或少,在比较之下是能够加以计算并且能够列出精确的或近乎精确的比例的。③因此人们完全有根据来断言,若要把酒精积到相等于一定体积的黄金所拥有的物质的数量,其所需空间比那点黄金所占的空间要大二十一倍。①

    ①

    弗勒注明,这条原理就是现在所说物质不灭的原理,与之平行的另一原理则是所谓能量守恒。这些法则都是一下子直接成为最高的概括,也是科学中最光辉的原理。爱理斯在英译本注中指出,培根在这里把一句并非出自经验的箴言断称为绝对确定,这是值得注意的。泰莱夏斯亦曾明言肯定这同一教条,虽然不象塔根这样着重,见所著“DeRcrurmNatura”第一卷第五章。——译者

    ② 弗勒注明,关于这手和前条命题,参看培根另一著作“HistoriaDensi

    etRari”(爱理斯和斯百丁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二卷第二四三至二四四页)。——译者

    ③

    克钦注明,培根在这里是要说明衡量重量必须有一标准,并以密度重量为标准。他取酒精为比重标准,我们现在则代之以水。——译者

    ①

    弗勒指出,这是不正确的;锻金比重对纯酒精比重的比率为一九,三六比○。八○即约为二四.二比一,铸金比重对纯酒精比重的比率则为一九,二五八比○.八○三即约为二四,○七比一。——译者

    现在要说,物体中物质的积量及其相互间的比例是借重量而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因为重量相应于一个物体中物质的数量,其可触分子中的物质的数量;至于元精及其所含的物质量则是不能以重量来计的,因为它宁是减少重量而不增加重量。②关于这个题目,我曾制出一个很准确的表,把一切金属、主要石类、木类、液类、油类以及许多其他自然的和人工的物体的重量和体积都记录下来。③这是一个在许多方面都大有用处的东西,既可作为获取消息的光亮,也可作为进行实践的指导。这个表还揭示出不少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事物。其中有这样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说,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各式各样的可触物体(我的意思是指相当紧密而不怎样虚软多孔并大部分充满空气的那些物体),其比重都不超过一比二十一的限度;①——由此可见,自然界,至少是主要地和我们有关的那一部分自然界,乃是这样有限的。

    ②

    克钦指出,培根似乎认为他之所谓元精是一种物质,并且可能是可秤量的。这里所说这样的元精则看来差不多象指自然中的气体。

    弗勒注解说,这句话必是说动物元精而不是说粗糙元精;因为培根在“Historla Densiet Rari”一书中(爱理斯和斯百丁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二卷第二五六页)和别的地方曾说到粗糙元精比空气尚较厚密(空气在他则认为是无重无轻的),而动物元情则具有积极轻或绝对轻的性质,关于空气无重之说,参看Sylva

    Sylvarum 一书中第二九项实验。——译者

    ③ 弗勒注明,此表见于“Historia Densiet Rari”一书中(英译本《培根主巢知第二卷第二四五至二四六页)。——译者

    ① 克钦指出,培根把比重比串限于二一比一,又把虚软多孔的物质排除不算,这些都是荒谬的。

    弗勒也指出,表中按动物元精而排列的物体或许是培根认为虚软多孔的物体。否则,二一比一的比率限度便不能成立。白金比金子还重,醇精比酒精还轻。白金比重对醇精比重的比率为二二.○六九比○.七二三即约为二○.五比一。——译者

    我又曾想到,不可触物体或气体与可触物体间的比例不知能否加以计算,这亦值得试验一下。我曾以如下的设计来进行尝试。②拿一个约能容纳一唡的小玻璃瓶——我之所以要用小的器皿,是为了使用较少的热就可以产生蒸发——把酒精注满到接近于它的颈际——我之所以选用酒精,因为从上述表中看到,在所有可触物体(即凝合得很好而不是中空的物体)之中它乃是最稀薄的也即在一定空间内含有物质量最少的一种;——把酒精和小瓶加在一起的重量察看准确。然后再拿一个约能容纳一夸脱的尿胞,把其中的空气尽可能全部排出,直至尿胞的各边都合拢起来,我还用油把尿胞轻轻地揉搓一道,堵塞住任何孔隙(假如有的话),以使它更为严密。这样做了之后,我就把小瓶的口插入尿胞的口内,用绳把后者绕着前者扎紧,并用蜡涂封,以使它粘合得更密,扎束得更紧。然后我就把这小瓶放在一盆熊熊热炭上面。这时,受热而膨胀而气化的酒精所发出的蒸气就开始逐渐把尿胞撑起,使它象饱帆一样从各方面充涨起来。这个情况一发生后,我立即把玻璃瓶从火上拿开,放在一块毡毯上,以免它骤然经冷而碎裂。同时并在尿胞上刺一孔洞,以免蒸气在停热之后又化为液体口到瓶中,以致打乱我们的计算。然后我就把尿胞解掉,来秤量瓶中所余的酒精,算出有多少酒精化为蒸气或空气。把原先为酒精时在瓶中所占的空间和以后变气体后在尿胞中所占的空间比较一下,我们就清楚地看出,物体的这一变化使它自己比以前扩张了一百倍。①

    ②

    克钦指出,这里所述的实验说明培根在进行劳动(这是他力求减轻的)中怎样缺乏用具和工具。现在有了抽气机,已填上这一特定实验中的空点了。

    弗勒注明,在“Historia Denslet

    Rari”一书中(第二五七页),培根亦叙述了同样的实验。那里得出的结果是,酒精化为蒸气后比原先为酒精时所占空间大二二○倍还多。同样的两个实验,而结果不同,这是由于蒸气的温度有所不同,因蒸气的紧张力随温度而急遽增长,并且,温度愈蒿,其增长率比温度本身就愈大。——译者

    ① 在PhaenomenaUnlversi

    一书中(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三卷第七○五至七○七页),培根还叙述了以水来进行的同样实验,并得出了与用酒精进行实验的比较结果。——译者

    再以程度甚低感觉不到的冷热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举例来看。这乃是借着前文所述那种温度计来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②这样的冷和热本身是触觉所不能觉到的,但热使空气膨胀,冷把空气收缩。而空气的这种涨缩仍非视觉所能看到,但空气的膨胀使水降低,收缩使水升高。这样才终于把这性质显示到视觉面前,不到这时不行,不是这样亦不行。

    ② 见二卷一三条第三八项事例。——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混合物体。这就是说,要研究水、油、酒精、灰、盐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究竟含有什么混合成分;或者说举一个特定的事例要研究牛奶含有多少分量的奶油、凝乳和乳水等等。这些混合成分,若单以可触的成分来说,是借着人工技巧的分解来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但其中元精的性质则非我们所能直接觉知,这是借可触物体在其分解活动和过程中的不同运动和努力而揭示出来的,亦是借其刺激性质和侵蚀作用以及在分解之后的不同颜色、不同气味和不同滋味而揭示出来的。应当说,人们在这方面确曾以蒸馏法和他种人工分解法下过苦功,但并不见比迄今惯用的一些实验有较多的成功。这是因为他们只在暗中摸索,只是盲目撞路,只作辛苦的努力而缺乏智慧的努力;而最为糟糕的是他们从不企图摹仿自然或与自然争胜,而竟使用猛烈的热和过强的能力,以致把事物隐秘性德和交感作用所主要依存的较为精微的结构破坏掉。在进行这种分解时,他们亦不记取或注意我在别处曾指出过的一种情形,那就是说,当用火或其他手段去折磨物体时,有许多原先并不存在于复合物之内的属性就由火本身或其他用来施行这种分解的物体本身传送而来;因而就发生出许多莫名其妙的差错。①例如,我们决不能假定那由于火的活动而从水中发出的全部蒸气乃是原先存在于水这个物体之中的蒸气或空气;事实上,这蒸气的绝大部分乃是由于火的热引起水的膨胀而创造出来的。

    ① 参看二卷七条。——译者

    这样看来,一般他说,我们若要对无论自然的或者人工制造的物体进行精细的试验,来把真纯的与驳杂的、较优的与较劣的物体辨别出来,我们就应当参考到这一章节;因为这种试验能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借着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而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因此我们应当以辛勤的注意从各部分来寻求和搜集这种试验。

    再说第五种情况。很明显,感官的活动是在运动之中进行的,而运动则是在时间之中进行的。因此,物体的运动如果慢到或快到与感官活动所用的时刻不成比例,感官就完全不能感觉到它,前者如钟表的指针,后者如短枪的子弹。过慢而不能觉到的运动通常是很容易借运动的积累而显示到感官面前。①至于过快的运动则迄今还无法有效地加以计量;②而对于自然的查究却要求在某些情节上做到这一点。

    ①

    弗勒注说,还有比钟表指针更慢的运动,亦可相当准确地加以计量,如大陆之沉,海洋之进退,瀑布之逐渐减退等等都是。——译者

    ② 克钦注明,对于高速度的运动,现在已能借电来加以计量。——译者

    在第六种情况,即当感官因对象力量过强而遭受障碍时,变现的办法不外两种:或是把对象搬得距离感官较远一些;或者是把它的影响削弱一些。关于后者的办法又不外是插入一个能够削弱对象但却不致把它取消的中间物;③或是避免对象过强的直接感印而接受其反射,例如借一盆水中的反射来观察太阳。

    ③ 弗勒注说,如使用有色眼镜就是一例。——译者

    说到第七种情况,即感官为一个对象所压满而没有余地来容纳另一对象,这是几乎完全限于对嗅觉而言,①与我们当前所谈的事情没有多大关系。

    ①

    弗勒指出,这无疑是各种感官所共有的缺点。我们往往在日光闪耀下便不能辨清各种物象;在马车或火车颠震中便听不清声音;在剧痛时便感觉不到轻触;在辛辣腻甜等烈味下便尝不出清淡滋味。较柔较细的感觉总是为较强较粗的同类感觉所压倒,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事实。参看二卷四三条末段。——译者

    关于把不可感觉的对象变现为可以感觉的对象的办法,或是说关于借着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来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显示到我们感官面前的各种方式,说来就是这样。

    但是这种变现办法有时并非施于人类感官,而系出自他种动物,其感官在某些情节上比人类感官较为敏锐的一些动物。例如对于某些气味,狗的感官就特别灵敏;又如空气在没有外来的光线照明时本有一种隐伏的光,只有猫和条以及其他类似的夜视动物才能感觉到。泰莱夏斯说得对,空气自身当中固有一种光,②微弱到对于人们以及大多数动物的眼睛几乎没有什么效用;有些动物在暗中能视,乃是因为它们的感官能适应于这种光,而不能说它们能够无光而视,或是凭借内光而视。

    ② 弗勒注明,泰莱夏斯此说见其所著“De Rerum Natura”第一卷第三章。在该书第四卷以及别的地方,泰莱夏斯对于光的问题作了极其艰苦的讨论,意谓空气是自身有光的,因空气总含有一些热,而光则是热的附带伴侣。

    培根在“De Principiisatque

    Or1g1nibus”一书中曾对泰莱夏斯的各项意见作了精心的叙述,其中也提到此说。见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三卷第一○六页。

    克钦指出,泰莱夏斯此说(培根对它是同意的)现在是完全破灭了。空气并非自身有光。即使在黑夜间,空气中也浮有少数光线。猫枭等之所以能够夜视,只是因为它们的眼睛有特殊结构,比人眼易于捉到这种微光。——译者

    还要知道,我现在所讨论的乃是感宫的一些缺陷及其救济办法。至于说到感官的欺骗性,则须归到感官及感官对象问题上另作特定的探究。①不过感官的一个最大的欺骗却须在此一提,那就是说,感官对于自然的界划总是参照着人而不是参照着宇宙;②而这是非靠理性和普遍的哲学不能加以矫正的。

    ① 弗勒注明,参看“De Auginentis Scientiaru TTl”第四卷第三章(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一卷第六一○至六一三页)。——译者

    ② 参看一卷五九条和四一条。——译者

    四一

    (一八)路程的事例——这也叫作旅程的事例和逐节的事例。③这种事例指出自然运动的逐步进程。这种事例与其说是它逃开人们的感官,毋宁说是人们不加观察。人们在这方面真是粗疏到了奇怪的程度。他们之研究自然竟是旋作旋掇,隔断来看;并且总是在物体已经完工和完成后来加以研究,而不是就自然对它们进行工作时来加以研究。可是一个人如果真要考究一个工艺家的计划和努力,他必不会满足于仅仅看到这项工艺的原料和以后的成品,而必定更愿意亲在现场观看这位工艺家怎样劳动和怎样进行工作。对于自然的查究亦应当采取同样的途径。举例来说,我们如果要探究植物的成长,我们必须第一步从播种起就开始注意,观察这种子(这是很容易做的。可以把埋在地下的种子逐日取出来,仔细地考察它第二天是怎样,第三天、第四天以至一直下去又是怎样)在什么时候怎样开始吐发和扩张,怎样成为象是充满了元精;第二步再看它怎样开始顶破表皮,放出纤维,同时并稍稍向上生长,只要泥土不是太硬的话;说到吐出纤维,还要看它有的怎样向下发为根,有的怎样向上发为茎,有的在泥土较为松软的地方又怎样向傍发出;此外还有许多这一类的事情。又如关于卵的孵化,我们也应当以同样办法进行考察。在这里,我们会很容易地观察到怎样活化和怎样组织的全部过程;会看到哪些部分是由蛋黄进展而成,哪些部分是由蛋白进展而成。再说到要探究那种由腐坏作用而产生的动物,①我们亦应当采取同样的途径。<30>至于要对完备的动物①实行这种探究法,若把胎儿从子宫割出,那当然是太不人道了,②这只有靠流产或打猎等提供一些机会。因此在这方面对于自然只好比是进行一种夜间侦查,因它在夜间倒比在昼间表露得较多;而那些根据流产或打猎等来进行的研究亦好比是一种夜课,因为这里的烛光是微弱的,但却不断地点燃着。

    ③

    弗勒指出,这种路程的事例很难与移徙的事例(二卷二三条)分清;或许可以说,前老是涉及观察这初步过程,而后者则涉及推理这继起过程。

    克钦指出,这两种事例都触及隐秘过程的领域,培根在本条末尾也说到这点。参看二卷六条。——译者

    ①

    开萨聘纳(Caesalpinus,一五一九至一六○三年,意大利自然哲学家)认为一切动物都可由腐坏作用而生,并谓比为亚里斯多德之说,见所著“QuaestinePeripat”一书第五卷第一章。亚里斯多德此项意见似又经亚弗乐阿(Averrois,一一二六至一一九八年,亚位伯医生与哲学家)加以推展。卡丹(Cardan,一五○一至一五七六年,意大利医生与数学家)则断言老鼠可出于自然生育,系不容争辩之事,见所著“De

    Rerum Varietate”一书。开萨聘纳亦曾提到老鼠这一事例,但不象卡丹那样深有自信。值得指出的是,亚里斯多德虽曾谈到老鼠的巨大生殖力,甚至曾说老鼠因舐盐而得胎,却未提出老鼠可能产于腐坏作用。巴拉西萨斯(Paracelsus,一四九三至一五四一年,瑞士医生兼炼丹术家)还说,凡产自腐坏作用的动物都多少有毒。泰莱夏斯的意见则谓,比较完备的动物不能由腐坏作用产生,因为产生这种动物须具备必要的温度条件,而这是除靠动物体热之外便无法满足的。

    <30>(弗勒注明,亚里斯多德关于动物生命起源的见解概见于“Historia

    Animalium”一书第五卷第一章。其自然生育论除数见于此书外,还数见于“De Generatione Ani- malium”,特别是第一卷第一六章及第三卷第一一章,他曾说,自然生育系出于腐坏物质中的潮湿;又曾说,鳗鱼乃唯一的有血然而既非交生亦非卵生的动物,云云。

    弗勒接着指出,培根对于动物生于腐坏作用之说看来亦是信而不疑的,参看Sylvasylvarum 一书中第八、九○○两项实验及“Historia Densi

    et Rari”一书(英泽《本培根全集》第二卷第二六四页)。直到勃朗尼(Sir Thomas Bronrel

    一六○五至一六八二年,英国医生与宗教思想家)写著《对流俗谬见的探讨》(Enqulries into Vulgarand Common

    Errors,一六四六年发行第一版)一书时,看来还接受此说而无所质疑。例如他说:“牛之腐坏而变为蜜蜂,马之腐坏而变为黄蜂,都不带着原来的形象而出现。人体中排泄出的汗液则化生虱子。”此外还有同类的话(见第二卷第六章)。他似乎甚至还相信老鼠系自然生育(见第三卷第二八章)。上述这些学说,直到哈维(W.Har-vey,一五七八至一六五七年,英国著名医生,血液循环的发现者)于一六五一年发表其伟大论著“De

    Generati One Animalium”以后始最后获得澄清。——译者)

    ① 所谓完备的动物一般系指不能由腐坏作用而生的那种动物而言。

    ②

    弗勒注明,培根实不反对**解剖。“NewAtlantls”一书中有一段话,开头是这样几句:“我们还有许多园囿,养着各种禽兽,不仅当作珍奇观赏,亦作解剖试验之用,借以探知对人体可以有何施为。我们于此看到许多奇异的结果:例如夺去其似属要害的某些部分而仍能延续生命,又如使某些表员上已经死亡的动物复活起来,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我们还对它们试用毒药和别的药物,外敷的和内服的都用”(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三卷第一五九页)。“De

    Augmentisscienliarum”里面还有更加明显的一段话,大意是一方面接受了塞尔萨斯对于解剖活人的谴责,一方面则认为若对禽兽进行**解剖即可将功利观点与人道观点调和起来(见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一卷第五九三至五九四页)。——译者

    对于无生命的质体亦应当作同样的尝试。我自己在查究用火膨胀液体方面就曾这样做过。①水的膨胀有一种方式,酒的膨胀有另一种方式,醋的膨胀方式又不同,酸葡萄酒又不同,而牛奶和油更各有其甚不同的膨胀方式。②只要把它们分别放在玻璃器皿内(在那里什么情况都可以辨得清楚),用文火渐渐烧沸,就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这些不同的过程。关于这些事情,我现在只简单地提到一下;打算在以后说到发现事物的隐秘过程时再作比较详确的论述。③读者要常常想到,我在此处并不是要讨论事物本身,而只是在举例罢了。

    ①

    弗勒注明,膨胀是那时化学家们常用的一个名词,指一种质体接受进来另一种质体后所经历的变化。——译者

    ② 弗勒注明,参看“Historia Densiet Rari”,英译本《培根全集)第二卷第二六八至二六九页。——译者

    ③ 弗勒注明,参看二卷五二条末节。《新工具》的这一部分,培根并未写出。——译者

    四二

    (一九)补救的或代用的事例——这亦叫作逃难的事例。这种事例能在感官完全无能为力时供给我们以消息;因此我们在求专用的事例而不可得时,便逃到它那里去求补救。代替之道有二:一是逐步的接近,①另一是类推。②举例来说,磁石吸铁的动作是不见有任何中间物的阑入能够完全加以阻挡的。把金子拦在中间不能使它停止,把银子、石头、玻璃、木头、水、油、布或各种纤维物以及空气、火焰等等拦在中间亦都不能使它停止。但是,经过精细的试验,我们可能会看到某种中间物就比其他任何中间物较能削弱磁石的性德,当然是相对地,亦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譬如说,磁石要透过一块金子来吸铁也许就不象透过占据同样空间的空气那样便当,或者说,要透过一块燃着的银子也许就不象透过一块冷的银子那样便当;以及诸如此类的情节。我井没有亲自做过这些试验。但在这里提出这类实验作为代用事例的举例也就够了。①又如,凡我们所熟知的物体没有在置近火边时而不吸收热的。但是空气吸收热就比石头快得多。②这些就是以逐步,的接近来实行代替的例子。

    ① 克钦指出,人们会认为如二卷一三条所述的各种程度丧就具有这种职能。 ——译者

    ② 关于类推这一点,克钦指出,象巴特勒主教(Joseph

    Butler,一六九二至一七五二年,英国著名神学家)就是以自然界的法则推用于对上帝的道德的和宗教的法则的探究。在一切题目上,虚妄的类推,即表面上的而不是真正的类比,曾不断成为谬兄的源泉,没有比这更有诱惑力也更有危险性的了。类推必须限于同质这一严格界限之内,否则就要导向错误。在这界限之外,类推当然亦能给一些启发,指出一些或然性;但在这界限之内,类推这种论据则是强有力的,几乎具有结论性。例如哈维的伟大发现,就是因见到植物中瓣膜对于汁液怎样而推知静脉中的瓣膜对于血液也是怎样,这两个情节是同质的,也就是说,这是生物成长的一条原理,这两个情节是在同一条法则之下的。——译者

    ①

    弗勒注明,培根所提出的这问题甚至至令尚未得到解答,因为进行实验时总有各种各样的影响,最为棘手。不过,当磁石在一定距离之外吸铁时,其间若有铋或一般所谓反磁性的质体加以拦挡,可能看到在效果方面产生一点可觉察到的影响,假如我们有足够有力的工具和足够的计量手段的话,金和银都属于反磁性的质体之列。

    ——译者

    ②

    空气是很差的导热体,已见二卷一二条第一八、二○及一二条第三、五各项事例下的注说。说到石头,弗勒指出,培根泛言石头而未区别哪种石头,这也失之于组疏。——译者

    以类推来作代用物无疑亦是有用的,不过它的准确性较少,所以应用时应带着一定的判断。使用类推来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提到感官所及范围之内,其办法不是对那不能觉知的物体本身进行一些可以觉到的动作,而是把与它同族的可以觉知的物体加以一番观察。③举例来说。假定我们是在探究元精的混合,而元精却是不可见的物体。我们首先知道,一个物体与饲养或营养它的物质之间似乎有一定的亲族关系。我们又知道,火焰的饲料似乎是油和多脂肪的质体,空气的饲料似乎是水和多水分的质体;①因为火焰得到油的挥发则增殖起来,空气得到水的蒸发则增殖起来。因此,既然空气与火焰的混合非感官所能捉到,那么我们就要来察看水与油的混合,这却是明显地展示在我们感官面前的。现在且看油与水,它们在受到拼和或搅和时融合得是很不完好的,可是在草类以及在动物的血液和肢体之中却很微妙地和很精巧地交融在一起。由此就可推想,火焰与空气在气体中的混合可能亦有类似的情况。这就是说,它们二者虽不易以简单并合的方式交融起来,但在植物和动物的元精中似乎是交融在一起的;特别因为一切有生命的元精②都侵蚀渐润的质体作为自己的正当饲料,而渐润恰恰含有水分和脂肪这两种性质。

    ③ 雷蒙(Du Bois

    Raymond)对动物电的研充是一个好例。雷蒙制出一具筋肉的电气模型,不仅使他的基本结论即任何横断面对于任何纵长面都是阴电关系这一结论获得一种例解,并且使同一断面的两个不同部分之间的更为复杂的关系也获得一种例解。

    (弗勒注解说,近代科学中有一个好例,就是把震荡忒波动椎用于热、光、声等现象。弗勒还指出、培根在下面所述的第一个例解纯粹是幻想的。其第二个事例中的类推则颇切合于事实。——译者

    ① 参看二卷三六条最后一例及共下有关的注说。——译者

    ② 弗勒注解说,所谓有生命的元精,培根认为系由空气和火焰所组成。——译者

    再假定我们不是要探究气体间的较完好的混合,而是要探究它们的拼合;这也就是说,要探究它们还是很便于合并在一起,或者还是譬如说象某些风吹、某些嘘气或某些其他气体并不与普通空气相混合,却保持小球小点的形式悬浮在那里,不但不容进入或合并于空气,倒竟为空气所破坏所摧毁。这件事,若径从普通空气和其他气体方面来看,由于它们太精微的缘故,亦是不能显示在感官面前的。但是若通过影射或借观的途径,则我们亦可想见这件事会到怎样的程度。我们可以从有些液体如水银、油或水等所发生的情形,可以从空气散入水中生起水泡而发生分裂的情形,还可以从比较浓厚的烟的情形,最后还可以从空气中尘土飞扬的情形——我们可以从这些情形来想见这件事会到怎样的程度;而在所有上述情节中我们看到是没有合并现象发生的。可以指出,我这里所举述的这种借观对于当前的问题不是没有稗益的,只要我们首先辛勤地探明气体中究竟能否具有像在液体中所见到的那种独异性;如果能有的话,那么就可以并无不便地应用类推来把这些影射作为代用的事例了。

    关于这些补救的事例,虽然我曾说它们只是在缺乏专用的事例时才作为最后的救援来提供消息,可是我还愿意人们了解,即使专用的事例就在手边,它们亦仍有很大的用处,我的意思是说在参证前者所提出的消息方面仍有很大的用处。关于这些,等我循着正当进程而讲到归纳法的一些支柱时,①还要更详细地加以论究。

    ①

    参看二卷二一条。按照原计划,这一部分即紧排在享有优先权的事例之后;但培根终未写出。——译者

    四三

    (二○)分划的事例——这在另一意义上亦叫作唤醒的事例。所谓唤醒,是指它唤醒理解力;②所谓分划,是指它分划自然界;根据后一意义我有时又把它叫作德漠克利泰式的事例。③这种事例能使理解力想到自然界中奇妙的精微,从而刺动它,唤醒它去注意,去观察,并作适当的查究。例子有如下述:一小滴墨水竟会布作如许字迹或线条。受镀的银子竟可展作很长的镀金的线。①象在皮肤中所见的那种极小的蠕虫②竟亦具有元精,并且还有变化过的组织。一点番红竟能染红一大桶水。一点麝香或香猫的泌液竟能熏遍一大片空气。一炷香竟会弥漫成如云的烟气。差别极细的各种声音,例如音节繁促的口语,竟可通过空气而播向四面八方。甚至即在相当减弱之后还可以穿过木头和水的隙孔;并且竟还发来回声,而回声竟也极为清晰和迅速。光和颜色竟能以很大的速度,在很大的范围内,带着很丰富精妙的多种影象来穿过玻璃和水这些结实的质体,并且还经受弯折和反射回来。还有磁石的活动竟能透过一切种类的物体,甚至最紧密的物体也能透过。综观上述种种,尤其奇怪的是一方面它们象是都通过一个一视同仁的中间物(如空气使是),一方面它们各自的活动却又互不相涉。这就是说,在同一时间之内,空气的空间中竟涌过这样多触目可见的物象;③入耳清晰的音节对卜鼻可辨的多种香气,如紫罗兰、玫瑰花等等的香气;加之以冷热的感觉;此外还有磁石的影响:一切(我说)都同时并进,而彼此互不相妨,仿佛各有各的道路和途径,从不互相顶撞在一块。

    ②

    克钦注解说,有些事物极为精细隐微,往往逃避开人们的注意;这种事例则迫使人们去加以注意。——译者

    ③ 克钦注明,这是指其原子论而言,参看一卷五一条。——译者

    ①

    沃莱斯顿(W.H.Wollaston,英国物理学家兼化学家,发明明亮摄影箱和角度计——译者)将金线裹入银的圆筒中,把它们一起抽出,然后用热亚硝酸把银分肝掉,即得极其精细的金丝:这个方法或许就是由这里得到提示而想出的。

    ② 参看二卷三四条下有关的注。——译者

    ③

    弗勒注明,旧时有一种视觉理论,谓发射物或者影象系山外在对象投出而传给眼睛;培根这句话中的用语尚带有此说的痕迹。——译者

    可是在这些分划的事例后面还要缀述一些我所谓分划有限度的事例,这也是有用的。就如上述各种情节,虽然种类不同的活动是互不相扰,互不相妨,但同一种类的活动却有一个压倒以至湮灭另一个的情形。①例如日光足以掩灭萤光;炮声足以压沉杂声;淡香足以压倒柔香;强热足以压倒微热;又如一片铁置于磁石与另一块铁之间亦足以破坏磁石的活动。②关于这一点,我也要在适当的地方即在讲到归纳法的一些支柱时再来加以讨论。

    ①

    弗勒注明,这种现象当然是由于当一种感官受到高度的刺激时同类另一低度的刺激对它就不生影响。参看二卷四○条第七点下有关的注,——译者

    ②

    弗勒指出,这个例子要加上某些条件限制才算真确。一块磁石能发展其磁性于铁中(这叫作磁性的传授或感应),因而那块铁本身也变成一块磁石,往往转过来又资助另一块铁,如此递传下去,视磁石的力量和铁块的大小如何而定。我们看到铁屑怎样粘附于磁石,就是这个原理的一个习见的例证。但是当然,磁性的传授是有限制的,系列中的最后一块铁,由于本身所感带的磁力极其微弱,便不能资助另一块铁。这就成为培根在这里所举的例子。但还有这样一种更常见的情况:第一块与磁石相接触的铁或由于其本身体积大,或由于磁石力量小,或由于其本身体积既大而磁石力量又小,一开头就不能支持什么重量。培根心目中所指的更许是这种情况。——译者

    四四③

    ③

    以上所述二十种事例属于优先事例的第一部类,即关于知识的一类。自本条以下,入于第二部类,即关于动作的一类,也称为实践的事例。这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帮助动作免于失败的,统称为数学的或计量的事例;二是为动作减轻负担的,统称为嘉惠的或仁慈的事例。参看二卷二二条下有关的注。——译者

    关于帮助感官的事例已如上述。这些事例,在我们的题目上说来,其主要的用处是在知识部分;因为知识是以感官为起点的。但我们整个的任务应归宿于事功。如果说知识乃是事情的开端,那么事功就是事情的终结。因此我们还要进而讲到那种对于动作部分特别有用的一些事例。这有两类,其数凡七,而亦可冠以一个总名叫作实践的事例。动作部分的缺陷不外两类,因而事例方面的优先权也就相应地分为两类。动作方面的缺陷一则是使我们归于失败,二则是使我们负担过重。先说动作的失败(特别是在各种性质业已经过辛勤的查究之后),主要原因乃在不善规定和计量物体的力量与活动。说到对于物体的力量与活动的规限和计量。不外通过四条途径:一是通过空间上的距离,二是通过时间上的点刻,三是通过量的集中处,四是通过性德的突出点。①我们若不把这四点考量得很好和很仔细,那么我们的科学虽或在理论上弄得不错,但在实践上一定是无效力的。根据这个观点,我就把对这四点有用的四种事例归为一类,统称为数学的事例或计量的事例。说到动作使我们负担过重,这不外三种情况:一是有无用的东西混杂在内,二是使用工具太繁,三是某项特定工作所需要的质料和物体太大。②因此,针对这些情况说来,凡有事例能够把实践导向对于人类最为有用的对象,或是能够使动作少用工具,或是能够节省质料和供应,那就应当认为是宝贵的事例。我把对这三点有用的三种事例亦归为一类,而统称为嘉惠的或仁慈的事例。以上七种事例,我现在就要分别加以讨论,并以此来结束我的题目中关于事例的品位或优先权这一章节。

    ① 下文二一至二四这四种事例分别相当于这四点,读去自明。——译者

    ② 下文二五至二七这三种事例分别相当于这三点,读去自明。——译者

    四五

    (二一)测竿或尺度的事例——这亦叫作范围或界限的事例。①我们知道,事物的能力和运动之发挥作用与发生效果是在一定距离点上,不是无定限的或偶然的,而是有定限的和固定的。因此,在查究各个性质时要查明并注意这些距离,对于实践是最有益处的,不仅足以防避实践失败;并且能够扩展和增加它的能力。这使得我们有时能够扩展能力所及的范围,也可说是把距离缩短,如使用望远镜就是一例。

    ① 克钦注明,这种事例是就空间对事物的关系来计量事物,例如各种天文仪Bl

    温度计,六分仪等等。关于精确计量的价值及标准,可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一一五至一二四节。

    弗勒引Playfair

    的话来批评培根在方法方面的缺点说:“关于培根的方法问题,我还要指出另一点,就是他对于尺度的事例也即那种能对物理数量提供准确计量的享例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他把这种实验仅当作育助于实践的事例来加以介绍;其实这在归纳法的理论部分或在确认事物的原因种本质方面实具有无限的价值。举一例来说,物理天文学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真理,就是月亮系靠引力之力而留存在其轨道之丸而同一力量在地球表面上则引使石头下坠到地。这个命题,不论还有人怎样疑其为不真,若要加以解证,却非靠那种能对数量予以准确的几何计量的观察和实验不可,片先必须把地球的半径,下坠物体在地球表面的速度、月亮的距离以及月亮在其轨道内的速度这四项因素以极大的准确性判定下来,还要把它们合起来用某些从运动法则演绎出来的定律来加以比较,然后才有可能发现出上述两个力量之间的关系,这个发现一经做出,还跟着带来了解证的证据。这样看来可见尺度的事例,在这里和在许多其他情节上,在物理的理论部分当中是具有极端的重要性的。”——译者

    大多数能力是在明显的贴靠下才发挥作用和发生效果的。例如两个物体之相撞,若非彼此接触,则一物便不能把另一物推开。又如外敷的药物,象药油和膏药之类,若不接触身体,便无从施其性德。再如味觉和触觉的对象,若不与相应的器官接触,亦不会打动那些感宫。

    亦有一些能力是在一定的距离外发挥作用的,虽然那距离很小。关于这些能力,迄今还只观察到少数,虽然实际上一定比人们所臆想的要多得多。举普通的例子来说,如琥珀或黑玉可以吸草;水泡彼此靠拢时就各使对方解体;①某些泻药能引人体当中的体液下降;②以及类此等等。还有磁石吸铁以及两磁相吸的那种磁力,亦是在一个固定而狭窄的活动范围之内来动作的;③至于如果有从地球(在表层底下一点)④放出的磁性,在指极性方面起作用于一个钢针,这种活动却是在很大距离之外来动作的。

    ① 参看二卷二五条末尾有关的注。——译者

    ②

    旧时有一条医学理论,谓脑为鼻涕发源和所在地;鼻涕从脑部下注,遂在其他器官中引起疾病——catarrh

    (黏膜炎)一字犹存有此说之意。某些泻药则据称能引鼻涕下降。培根的这句话即承袭此说。

    ③ 弗勒注明,关于两块磁石之彼此相吸,参看吉尔伯忒所著“De Magnete”第一卷第五章。——译者

    ④ 弗勒注明,参看前注同书第一卷第一七章。

    地球可比作一块极大的磁石,其磁极虽有偏差,总多少接近于地极,其中姓线则以颇大程度的锐角与赤道相切。——译者

    再看,如果还有象地球与重物体之间,或月球与海水之间(这从每半月发生的来潮与退潮看来是极其可然的),或恒星界与行星之间(后者被前者吸升至远地点)那种借感应而动作的磁力,这亦必是在极大距离之外来动作的。①此外还有某些物料能在老远以外着火,如人们告诉我们说巴比伦那里的石油精就曾发生过这事。还有热亦能渐及于很远的距离;冷亦是这样,甚至在北冰洋碎裂飘浮着的泳块经大西洋而飘向加拿大海岸时,加拿大的居民在很远距离之外就能借它们所发出的冷气而觉到它们。香气(虽然其中看来总有某种实体的发射)也能在相当远的距离之外作用于我们的感官,凡航行于沸罗里达或西班牙某些部分的人们都感到这一点,因为那里有成林的柠檬、橘子和类似的香树,还有成丛的迷迭香、薄荷和类似的香草。最后还有光的照射和声的感印亦都是在极大距离之外来动作的。

    ① 弗勒注明,参看二卷三六条(第三例)和三七条及有关的注。——译者

    但不论这些能力的活动距离是大是小,它们总之都是有限的,亦是固定于事物的性质之中的。因此它们亦各有其一定而不可逾越的限度。这个限度不是依据受作用物体中的物质的体积或数量,就是依据起作用的能力的强弱程度,再不然就是依据能力活动于其中的中间物的助力或阻力;这三点都是应当加以考察并拿来计算的。此外。所谓强力运动如投射物、枪弹、轮盘等等运动的能量,既然它们同样有其固定的限度,亦是应当加以考察和加以计算的。

    我们也看到某些运动和性德在性质上与上述那种要借贴靠而不能在距离外来动作的运动和性德正正相反。这就是说,有些运动和性德要在一定距离之外而不能在贴靠之下来动作,也有些运动和性德是当距离愈短时动作愈弱,当距离愈大时动作愈强而有力。例如视觉的活动在贴靠之下就动作不好,必须要有间介和距离才行。不过关于这一点,我记得有一位诚实可信的人曾确切地告诉我说,他本人曾因患白内障而受眼科手术,当一根小银针插入眼中第一层膜以图把翳膜挑开并推向眼角时,他竟极其清楚地看到那针掠过瞳人。①这事也许是真的,但若说到大的物体,若非达到眼珠这个圆锥体的顶点,即对象发来的若干条光线在一定距离之外辐辏于那一点,则显然是不能看得清楚的。还有老年人看东西,稍稍有点距离就看得较好,十分贴近反而不行。又如投出的东西,若在太小的距离之内,其撞击力反不及稍稍远些之强。②这些以及类似的事物就是要就距离方面来计量运动时所应注意考察的。

    ① 克钦指出,这个病人的这一宣称恐无多大价值。——译者

    ② 克钦指出,事情并非这样。起首的速度总是最大的,除非一个球是向下运行。——译者

    还有一种本位运动的计量亦不可略而不论。这就是要计量那种非前进的而系圆圈式的运动,亦就是要计量物体之扩张为较大的圆形或收缩为较小的圆形。因为在运动的计量当中,我们必须探究物体(依其性质)对于压缩或扩展能够从容自在地禁受到什么程度,要探究它到哪一点上就开始抗拒,直至最后不能再多禁受。例如一个吹起的尿胞受压时,它可以容许把空气压缩到某种程度,但如果压力再有增加,空气就不能禁受,而尿胞也就破裂。

    关于这事,我还曾用一个精细的实验来更加准确地试过一回。我拿一个轻而薄的金属小盅,就象餐桌上盛盐用的那种小器皿,把它口朝下扣入一盆水中,这样它就把腔中所含的空气亦带到水底了,在盆底预先摆下一个小球,把小盅落在它身上。于是我就看到,如果这球是小得与盅腔相称,那么空气就把自己收缩在较小的空间,只是拥挤在一块,而并不排挤出来。但如果这球太大,使空气退让也不自在,那么这不能忍受更大压力的空气就把小盅顶倒在一边,而自身则升到水面成为气泡。

    我不仅试验了空气所能禁受的压缩,我还试验过空气所能禁受的扩展。这是用下述的设计来进行的。我拿一个空的玻璃制的蛋状物,其一端有一个小孔,以猛力经小孔把空气吸出,立即用手指堵住小孔,把它放进水中,然后移开手指。于是我就看到,空气既经抽吸而扩展到超过其自然的体积,这时就挣扎着要往回收缩(假如这玻璃蛋不是投入水中,它就会带着嘶嘶之声把空气吸进去),于是就吸进充分的水以使自己能恢复其原有的范围或体积。①

    ①

    这个解释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一种真确解释的依据应是空气压力的原理,而这条原理看来确是直到托里忻利(Torrlcelli,一六○八至一六四七年,意大利物理学家——译者)才第一个提了出来。这个试验如果是在虚空中做的;那未水就不会进入蛋内、除非蛋是投到可观深度的水中,或者蛋内真空的情况比所描述的办法能够做到的要完善得多。

    由上所述,我们已经确知比较稀薄的物体(如空气)是容许收缩到可观的程度的。但可触物体(如水)之忍受压缩则困难得多。只能到较小的程度。至于它们究竟能够忍受到什么程度,我曾用下述实验作过一番查究。我做了一个空的铝球,约可容两个品脱的水,其厚度亦足能禁受相当大的力量。我在球身钻一个孔,把水灌满在球内,然后用铅汁把孔封上,这时球身已成为十分坚实的了。然后我便用重锤把球身的两对边砸平。这样一来,水就必然紧缩在较小的空间之内,因为只有球形才是容量最大的形状。后来连锤击都不能使水再退缩了,我还用石磨或压机再压,直到水再也不能忍受更多的压力,竟至透过坚实的铅而渗出来,象细的露珠一样。我于是就来计算经锤压而失去的空间,从而得知这就是水忍受压缩的程度,而这只是在猛力拘束之下才能达到的程度。

    说到比较更坚实、更于或更紧密的物体,如木头、石头和金属之类,它们所能禁受的压缩或扩展则比水还要少,并且是很难感觉到的。因为它们在受到这两种力量时,不是用破裂开的办法,就是用向前移的办法,再不然就是用其他种种努力来把自己解脱出来。象在木头或金属的弯折中,在借弹簧而运动的钟表中,在投射物中,在锤击中,以及在无数其他运动中,都显示出这些情形。所有这些事物以及对于它们的计量,我们在查究自然当中都应当加以勘探和予以规定,做得精确固好,用估计的办法或用比较的办法也好,这就要看情节所容许了。

    四六

    (二二)时序的事例——也叫作滴水的事例,这是借用古时那种贮水而非装沙的钟漏的意思。这种事例是以时间的刻来计量自然,正如测竿的事例是以空间的度来计量一样。一切运动或自然的活动都是在时间中进行的;有些较快,有些较慢,但无不依事物性质之规定而有其固定的时刻。即使那些看来是骤然的和(如我们所说)瞬间的活动,在延续方面也是有度可计的。

    我们首先看到天体旋转的完成是可以时计的;海潮的一来一退亦是这样。一切重物体向地和一切轻物体向天运动的完成,固随所吸动的物体以及它们运动所经的中间物而有不同,亦各有其一定的时刻。他如船的行驶,动物的行动,掷射物的由一点到另一点,亦都是在时间中进行,而其时间(在积累下)亦是可以计量的。说到热,我们常见孩子们冬日在火焰中浴其双手而不见的伤。我们还见玩把戏的人能以敏捷而平衡的运动把贮满酒水的杯子倒过来又翻回去,而液体并不洒出。其他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至于物体的收缩、扩张和爆发,依照物体和运动的性质,有的虽然比较慢,亦是在一定的时刻之中来进行的。声音亦不是例外。例如炮弹爆炸,声闻三十英里以外,靠近发炮地点的人就比距离较远的人先能听到。甚至视觉,其活动算是最快的,看来也需要一定的时刻才能完成。例如有些东西运动得太快——象短枪发射的子弹便是这样———我们就不能看见,其原因就在枪弹过眼所占的时间比视觉所得影象产生印象所需的时间要少一些。

    这个事实连同其他类似的事实时常引起我的一个奇怪的怀疑,即不知那云净星明的天容还是当其存在时立刻就为我们所看见,还是稍后才为我们所看见;这亦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