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原始民族(2/2)

间的同样原始生产方式相对应的。

    所谓原始民族,就是具有原始生活方式的部落。他们生产的最原始的方式,就是狩猎和采集植物。一切较高等的民族,都曾有过一个时期采用这种生产方式;而且还有好些大大小小的社会集群,至今还未超脱这种原始的生产方式。我们必须很注意这一些社会集群以便认识那些可以找到的最原始的艺术形式。

    但是,我们还得先撇开一种当前的反对论调。我们可以因为狩猎部落所有的是一种低级文化,就此断定它一定就是一种原来的原始文化吗?这些部落也许不是本来野蛮,而是在后来他们方才变蛮野的;他们或者不是停顿在较低的阶段上,而是由较高的阶段沉落下去的;他们的文化现象也许不是生理的而是病理的表现——一种退化的现象——从这种现象我们无法得到一种关于文化的正常发展的结论的。这种久已发表但还没有遭受驳斥的论调,或许是从下述我们必须判别的两种理论中的一种里发展出来的。其中的一种,好象是教条的推断,它的结论是,人类不是从那样低的阶段上开始发展的,一切的人都从头就由神力赋与相当的文化手段,只是有些民族得到了很充分的发展,有些民族因为他们罪恶的行为而竟将原来的文化失却。这种论调,是显然没有科学根据的,所以也不能用科学的研究来加以驳斥。这种见解,既然是根据乞援超自然权威的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或一种结果而产生的,那么只以感觉可以接触的事实做对象的科学,除了不理睬它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5可是,反对论调,也不是在无论什么情形之下都是从宗教教条的立场出发的。他们也会完全承认无论什么民族的文化,都从狩猎和采集植物起头,而一面又说现在的狩猎民族的全体或一部分,并非原始民族,而是一种在很早的年代就已经登到了文化的高级上的社会群的退化后裔。这事情的可能性自然不能否认,问题只是我们能否证明某地曾经有过这样的情形。我们至少晓得人们虽则时常去求这种假定情形的证据,却从来没有在实际的狩猎部落中找到过马齐乌斯(Martius)的意见,以为巴西的野印地安人“曾发达到过和现在大不相同的情形,乃是在黑暗世纪中受了各种各样天灾的陷害,才将他们弄成现在这异样的衰颓退化。”他又说:“美洲土人原来并非野蛮民族,而是后来沉沦到野蛮状态的。”6然而他所援引来证实他断语的论辩,在现代已绝对不能说服任何公正的社会学者。该尔兰德(Gerland)以为“澳洲的雕刻状态指明了它早年的较高文化。”但是他虽则用他向来很彻底的态度去研究澳洲文化,还只能用一种其他学者大都不能了解的“印象”来作根据。7我们无法找求确实证据来证实“退化”这个假定,而一面倒反找到了许多反对这假定的事实。人种学已经显示给我们看,那些低级民族(不管他是属于那一种族)的文化造诣,就是在细枝末节上也显示出一种明显的一致性;而在高级民族间,则决没有这样显著的同样程度的雷同。从我们的立场来看,这种事实是很自然,也是很容易说明的。因为狩猎民族的生活环境到处都很简单而一律,所以他们所能得到的那区区文化,也就到处都很简单而一致。但反过来说,如果从退化论者的立场来看,则这种一致性却是极难解答的难题。因为,如果这种民族是由高级文化沉沦下去的,我们又有什么方法说明他们怎么能够同样地变穷乏,又同样地从许多不同的文化中保留下相同的部分呢?因此人种学说狩猎和植物采集民族是原始文化和原始艺术的创造者的话,我们是没有理由可以否认的。自然,我们这里所用的“原始”这个词,它的意义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如果我们这里可以说到最初的话,就是所谓狩猎民族,也已经超过最初的样式而是或许已经历过很长时期的发展了。我们所以还把他们称为原始民族,无非因为他们的文化,比起我们所能找到的其他民族的文化来,是最原始型的,比之别的较接近于原始情形,另外没有别的意义。我们此后的研究,将严格的限于狩猎民族的艺术,其他由文化较高的集群所产生的艺术,我们只能取来作为比较之用。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研究,是有别于那些以为狩猎民族和农耕民族在研究原始情形上是有同样价值的多数社会学作品的。这种区别是很基要的。站在我们这个立场上的人决不能赞成那种混杂方法,却一定相信,从这样杂乱的材料中,是决不能得到明确知识的。8

    专靠狩猎及采集植物维持生计的部落,除了欧洲,还可以在随便哪个大陆上找到。不消说这些部落的人数就是在欧洲殖民时代以前,事实上已经比较进化的集团来得少了。在非洲广阔的幅员上,除了生活在大陆中部文化情形绝少人知道的矮人部落外,就只有一个叫布须曼(Busahmen)的狩猎民族,在卡拉哈利沙漠和那邻近地带间,过他们的飘泊流浪生活。在美洲我们只能在极北和极南找到狩猎民族,——如埃斯基摩人(Eskimo)亚留特人(Aleuts)和翡及安人(Fuegians)。其他民族,则多少总兼做点种植工作。只有巴西部落中的几种人,象著名的菩托库多人(Botocudo),依然在一种最原始的状态中生活着。在亚洲,只有安达曼群岛的明科彼人(Mincopies)表现着纯然的原始文化状态。至于锡兰岛的未达人(Veddahs)则已受了很多辛格海里人(Singhalese)的影响。西比利亚北部恃畜鹿为生的朱克察部落(Tschuktschis)以及和他们有血统关系的其他部落,则都已进到了畜牧时代。现在,只有一个大陆,除了欧洲人的殖民地之外,全是原始民族的世界,那就是澳洲;澳洲在我们这一时代的特殊地位,从人种学的立场来看,好象是久已湮没的那个世界的遗迹。那里还有那一种文化形式与世隔离地生存在很广阔的地面上,至于在其他的许多地方早已在长远的经历中被忘在淹没的黑暗中了。所以我们只能在澳洲得到关于研究原始文化的最丰富最有价值的材料。

    我们已经说过,所有这些民族文化都有非常的一致性。他们都是狩猎者,所以都被迫过着一种飘流无定的生活。因而,他们的生产技术也只是不足轻重的片面发展。例如,我们可以武断,他们中间只有埃斯基摩人会有真正的建筑,因为埃斯基摩人是把坚牢的住处作为生存的第一条件,只有在明科彼人中,才有初期的粗制陶器。唯独武器一项,因为须应付他们生活的最大需要已达到最高级最工巧的完美阶段。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列举埃斯基摩人的铁叉,澳洲人的木棍,布须曼人的毒箭就可以作证。狩猎民族在这几点上,的确是比粗鲁的畜牧或农耕民族优胜一点。但在狩猎民族间,除了对于鬼怪妖魔的粗浅信仰外,绝无所谓宗教观念,而对鬼怪的信仰,又是永不能达到固定而有条理的崇拜形式的。关于他们的家族关系,前面已经有过简略的叙述。至于他们的社会组织,则很难找寻线索。通常所有的男子都是平等的一群同辈,如果他们偶尔承认一个临时领袖,那位领袖的权限也是既无规定又不固定的。最后,他们在政治方面,也只有很微妙的发展,狩猎的群众是永不会变成狩猎者的国民的——这就是说,他们永不会将他们自己组成一个更大的政治单位的。那些小部落老是在不断的战争中过着生活。所以,严格地说,他们只是狩猎部落而已,永不能称他们为狩猎民族。

    1.年轻的科学社会学最危险的弱点,也许就藏伏在这基本概念不完全的定义中,而且那些较成熟的科学代表,对于它结论的不信任,也就因此得了一个借口。

    2.这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而且,如果我们能信最高的人类学的权威者的断定,则将来的解决,大概也是很困难的。

    3.一般人承认,血统关系和家庭的实际形式是互相关联的这种观点,已毫无疑问;但是研究了澳洲人的文明以后却足表明这种看法并无根据。又在父权形式极端发达的阿剌伯人,却有“生儿像娘”的观念。

    4.家庭发达史的清晰研究和证实,将在另书中简单说明。我们在本书中当然只能说个大概。

    5.例如 Die Naturvolker 的著者 Schueider,就是站在这种立场上说话的;否则,这本书一定可成为卓越的名著了。他在那本书的序言里,用令人起敬的爽直态度说:“哲学追求真理,宗教具有真实。”这话说得实在豪爽,当他坚定地不肯变更立场时,是无法和他争辩的。

    6.见 Martius 所著的 Bertrage Zur Ethnographie und SprachenkundeAmerikas 第一卷第六页。

    7.见 Waitz-Gerland 所著的 Ahthropologie der Naturvolker第六卷第七九六页。

    8.拉布克(Lubbock)在他的名著《史前时代》里面、认为霍屯督土人(Hotten-tots)、未达人(Veddahs)、安达曼岛人、澳洲人、塔斯马尼亚人(Tasmanians)、非支岛人(Fiji Islanders)、毛利人(Maoris)、塔希提人(Tahitians)、东加人(Tongans)、北美印第安人、巴拉圭印第安人(ParaguayIndians)、巴塔哥尼亚人(Patagonians)以及翡及安人都是野蛮人。关于家族的研究,因了这种纷乱的见解实在受着很大的损失。略去古的著作不说,就关于家族历史的最近著作家卫斯特马克博士(Dr.Westermark)所著的人类婚姻史(伦敦1891年)里面,也举了那些菩托库多(Botocudo)人、昆斯兰德人(Queenslanders)、新不列颠人、东加人、萨摩亚人(Samoans)以及条雷吉人(Tua-regs)的某一方面的情形来证明在原始时候,维持家庭乃是丈夫的义务(见原书一五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