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章 代议政体(1/2)

    然而我们对政治冲动的原因以及有效政治推理的条件的愈益丰富的知识不仅可望改变我们的政治行为的理想,而且还会改变我们的政治制度的结构。

    上文我已经指出,产生了当今极大多数文明国家在其下生活的体制的民主运动,乃是由一个纯粹理智的人性概念所激发的,这个概念正在年复一年地变得不真实。因此我们可以问,如果代议民主是在对其作用的条件的错误认识下实行的,那么它的实行本身是否就是一个错误呢?

    任何一个摈弃传统民主哲学而为代议民主辩护的人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都只能从头做起,研究代议制打算达到什么目的,这些目的对于好政府必要到什么程度。

    第一个目的大致可以用“同意”两字来说明。代议政体的实质在于依靠相当一大批人民的定期更新的同意;所需要的同意的程度可以从单纯接受既成事实到宣布多数公民作出的、政府必须予以解释和服从的积极决定。

    因此,实行代议民主究竟是否错误这个问题又引出了社会成员的同意是否是好政府的必要条件这一先决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柏拉图(在古代政治哲学家中,他的观点最接近当代心理学家的观点)毫不犹豫地回答:否。在柏拉图看来,一个稳定的政体竟必须以转瞬即逝的民意为基础,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他郑重其事地建议他的理想国的公民们要生活在那些靠“拚命工作”而获得隐藏在现象背后的现实知识的人的**统治之下。孔德写作之际正值现代科学开始显示力量,他实际上也提出同样的建议。H.G.威尔斯先生在他的一个真挚而勇敢的推测中也师法柏拉图。他描绘了一群饱学的科学家自发地成立一个贵族政府,用暴力推翻了代议政府而建立的乌托邦。他在一段明显受柏拉图的形而上学影响的话里诉诸“觉醒和受启发的人在表面世界的欺骗和爱国心、怨恨和人身攻击背后组织起来的全面运动。”①迹象表明,英、美两国有越来越多既渴望社会改革,又对民主经历深感失望的思想家可能“回归柏拉图”,把它作为职业政客冷酷地操纵人民冲动和思想的替换办法;这个问题一经提出,无论我们现有的思想习惯,还是我们对民主传统的忠诚,都不能阻止它获得充分讨论。

    ①威尔斯:《现代乌托邦》第263页。“现代国家选举产生的民主政府没有一个不能在五分钟之内被粉碎。很明显,无数重要的公共问题上无集体意志可言,一般人头脑里除漠不关心外一无所有:选举制度仅仅把权力交在最精明老练的竞选者手里。”

    对于这样一种讨论,我们英国人,作为印度的统治者,能够提供比现代文明条件下曾经尝试过的任何其他无需同意的统治经验更加丰富的经验。英属印度文官组织约有一千名训练有素的人。他们是在这样一个制度下选拔出来的,这个制度保证他们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仅智力超群,而且还属于一个(尽管有某些智力上的限制)统治能力极其强的种族;与此同时,他们在近似**主义的制度下统治一个大陆,在那个大陆里,人数最多的种族尽管头脑敏锐,却缺少统治能力的证据。

    然而,我们在印度进行的试验表明,一切人,无论挑选得多么仔细,训练得多么到家,还是不得不居住在“表面世界”。英裔印度文官在工作时间实行水利工程、林业或防止饥荒计划时,可能生活在一种科学气氛里,远远离开他那个地区村民的嫉妒和迷信。但是,判断一个**统治者不仅仅是看他选择政治手段的效率,而且还要看决定他选择的目的的人生观,而英裔印度人的人生观不是受一千年后历史将证明的英属印度问题的限制,而是受小的政府所在地内日常生活的种种因素(包括恼人的风气、狭小闭塞的社会以及一个异己的、可能敌对的种族的持续存在)的限制。我们确实还没有严格执行柏拉图的体系,没有用选择英裔印度官员的同样方法来为他们选择妻子。但是,即使我们这样做,一位夫人对内文逊先生说:“对于我们这些在印度的人,一个亲土著的人干脆是个十足的外来者”,这位夫人恐怕仍旧是具有代表性的。

    一个甚至更重要的事实是,由于英裔印度文官统治的那些人也生活在表面世界,他对一切涉及民意的问题的解决方法的选择甚至比他如果是国内一位党派政治家更彻底地不是依靠本来面目的事物,而是依靠能使之看上去是的事物。因此,我们的许多高级官员总是把大英帝国在东方的战术放在心理基础上而不是放在逻辑基础上加以考虑。我们控制“德巴”①,发布公告,枪杀无辜,并在对付列强时坚持对我们的权利作出自己的解释,一切都离不开“对土著心理的道德影响”。还有,如果极端帝国主义作者和谈话者暗示的事情有一半是真的,那些认为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维持我们统治地位的人往往对印度人与穆斯林之间的种族仇恨和宗教仇恨表示欢迎,如果不是火上加油的话。

    ①德巴:印度土邦君主等宫廷的正式接见室。——译者

    因此,理智与民意之间的关系问题将至少像存在于柏拉图的**政体一样地存在于最彻底的民主政体。休谟在他的《政府本原》中有一段深入人心的话:“政府只建立在民意之上;这个原则既应用于最自由和最得民心的政府,也应用于最**和最渎武的政府。”当一位沙皇或一位官吏觉得自己在统治时必须反对一种随时都能创造一个压倒一切的民族目的的模糊的民族感情时,人类的逻辑本性就被最无情地利用。于是独裁者就成为最无耻的煽动者,挑起种族、宗教或社会仇恨或者对外战争的**,比民主国家中一张最下流报纸的老板更肆无忌惮。

    柏拉图以他惯有的冒失面对这个困难,建议他的共和国应该以宗教信仰一劳永逸地获得国民阶级的忠诚。共和国的统治者们必须建立和传播一个他们自己无需信仰的宗教。他们必须对人民撒一个“冠冕堂皇”的谎;这种救治办法就它对他们的统治的特性的最终影响来说可能比它要医治的病更糟。

    但是,即使承认未经人民同意的统治是一个复杂和丑恶的过程,并不就此可以说经人民同意的统治永远是做得到的,或者代议政体是唯一可能或永远最可能获得同意的方法。

    由一个被人们习惯性地服从,本身由于习惯而防止暴政的首领实行统治,在文明某些阶段可能胜于任何其他可行办法。代议制即使在能够实行的时候也并不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实体,而只是一个能有无穷变化的权宜之计。在当前的英国,我们给年满二十一岁,在同一地方居住满一年的男子以议员选举权,并按地区划分的选区列入选举名册。但是在年龄、性别、资格和选区以及赋予议员的政治权利这一切方面,是可能会有变化的。

    确实,如果出现一个不是受芬伦①和爱尔维修②的训练,而是受种族心理学训练的当代边沁,他的天才和耐心的最充分发挥莫过于发明这样一种宪法上的权宜之计:在大英帝国一些地方实行恰如其分的同意的统治,在那些地方,人们能自己思考政治问题,但是英国议会体制在那里却行不通。例如,在埃及,据说在一般地方性选举中,只有百分之二有选举权的人前往投票站投票。只要情况是这样,代议政体就决计实行不了。缓慢的教育过程可能提高选民的百分比,但是与此同时,那些懂得埃及人或阿拉伯人的思想感情方式的人,肯定会找到其他方法来弄清当地老百姓的模糊的愿望,并使政府的政策多多少少依重这种愿望。

    ①芬伦(1651—1715):法国圣职者、思想家、文学家。——译者

    ②爱尔维修(1715—1771):法国哲学家、启蒙思想家。——译者

    在印度,发明这样一种宪法上的权宜之计的需要甚至更为迫切,印度政府本身显然已经认识到这点。不过,莫利勋爵及其智囊的发明创造力目前似乎并未超出将英国上院的模式照搬于印度以及组织一个“名人顾问委员会”的范围;其结果可能是我们在同农民打交道时向孟加拉的世袭收税员请教,在管理工厂工人方面向孟买的工厂主请教。

    在英国本土,尽管政治发明永远大有可能,新知识给我们政治体制带来的变化却可能沿着缓慢地起作用的、已经看得出的倾向所规定的路线进行。

    例如,在过去三、四十年里,联合王国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每一条法律同其他法律没有什么有意识的联系,但是从整体看,却表明政府如今不但要控制弄清选民的决定的方法,而且还要控制该决定据以作出的更复杂的方法,这样做不是为了哪一种舆论团体的利益,而是由于相信正确思想方法的总效用以及通过控制来巩固这些方法的可能。

    要了解这种变化的性质,最好是把它同陪审团裁决形成过程中所发生的类似的、然而较早和远为彻底的变化作一比较。陪审团审问就其起源来说,纯粹是一种从普通人那里听取他们对每个案件的真实意见的方法,而这些人的诚实是以宗教制裁为保证的。至于这些意见如何形成,皇家官员是管不了的,皇家官员的任务只是把陪审员召集起来,让他们宣誓,并把他们的裁决记录在案。因此,英国的陪审团可能是按照雅典的陪审团同样方式发展起来的,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消亡。陪审团的人数可能会增加,各方可能聘请律师为他们书写或递送状子,状子中歪曲事实,制造偏见,犹如德摩斯梯尼①的《演讲录》中的一样厚颜无耻。证人激动得涕泪交流可能比他们说出真话更加重要,最后的裁决可能在一个迅速退化为乌合之众的人群中举手表决。如果这样一种制度延用到今天,报纸在每一重大案件中都将各自偏袒一方。每张报纸都对案情有不同看法,最有力的论据要保留到判决前夕才见报,被告的命运将往往取决于严格根据本党路线投的一票。

    ①德摩斯梯尼(前384—前322):古雅典政治家,雄辩家。——译者

    但是,在英国的陪审团审判中,经过一系列细微的、已被遗忘的变化,陪审员的意见已不再形成于审判开始之前,而是在法庭上形成。因此,意见据以形成的方法越来越彻底地被控制和演变,直到它(不是仅把裁决记录下来)成了裁判的特征。

    如今陪审团在整个审案过程中是同他们的同胞隔离的。他们被引入一个新的感情价值的世界。法庭的仪式、法官和律师的嗓音和服装全都表明一个环境,在那个环境里,日常生活的琐碎利益和冲动与真理和正义的最高价值相比,是不重要的。他们受到警告,要他们把心中一切先入为主的推理和感情统统去掉。对证人的讯问和盘问按照举证规则进行,这些规则是悠久经验的结果,使不少陪审员生平第一次上了一堂课,知道人的头脑里没有经过观察、不受控制的推理极容易犯错误。“我说”、“我想”、“他说”等平常推理材料在法庭上是被排除的,因为它们“不是证据”,证人必须把他们记忆中的所见所闻简单地陈述出来。

    原告和被告的证人,如果他们是好心人,往往会惊奇地发现自己把待裁决的诉讼说得头头是道。律师的辩护技巧多少有点受职业习惯以及法官权威的限制,他们互相向陪审团指出对方的错误时十分小心谨慎。新闻记者不得入陪审席,法律规定不许对审讯中的案件加以评论,违者以藐视法庭罪论处。法官做总结工作,详细地说明对争端进行有效推理的条件。并告诫陪审团要防止那些经验证明最容易发生的非理性和下意识推理。陪审员于是退庭,脑子里全都装着同样的经过简化和分析的证据,全都被敦促用同样的思维方法形成他们的结论。因此时常发生这样的事:十二个通过抽签选出的人对一个问题会作出完全一致的裁决(如果在法庭外面,他们对这个问题会有极大的分歧),而那个可能取决于其难度使老练精干的法官委决不下的罪行的问题的判决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正确的。一次组织有方的陪审团审判期间的英国法院确实是个实验室,其中有效推理的心理规则由实验说明;一旦那些规则无法执行,就像在美国某些州和市快要发生的那样,陪审制度本身也就崩溃了。①

    ①关于陪审制度,参阅威尔斯先生的《发展中的人类》第七章,他建议在许多行政案件(那儿政府最好能获得人民同意的支持)中使用陪审团。

    与此同时,陪审员审判目前是实行得相当少的,这既因为这种制度作用慢,开销大,又因为人如果经常被召去当陪审员就当不成优秀陪审员。为了使刑事审判获得人民的支持,为了使法律不致于被不公正地用来保护统治阶级或统治者的利益或政策,大多数文明国家都明文规定:任何人非经陪审团裁决,不得判处死刑或长期徒刑。但是,绝大多数其他司法裁决现在不是由抽签选出的人,而是,至少在理论上,由因为特别胜任这项工作而入选的人作出的。

    根据陪审团审判的这种发展情况,现在我们可以来检查一下自从1867年改革法案颁布以来联合王国选举法所进行的一系列试验性改革。早在1867年以前,大家就承认国家不应当过分强调个人自由原则,以致对候选人可能施加于选民的动机不闻不问。很明显,如果容许候选人公开行贿,整个代议制马上就会垮掉。因此,反对行贿的法律在几个世代里一直载入法令全书,这方面唯一需要的是在1880年大选丑闻发生后努力使这些法律生效。但是,一个有钱的候选人可以不同个别选民作讨价还价的交易,而径自在竞选中大把大把地花钱,既使他本人大受欢迎,又制造一种印象,似乎他同选区的关系对行业大有好处。因此,1883年的反行贿法对议员竞选中每个候选人的支出规定了最高限额。按照1883年的同一法令以及此前和此后许多应用于议会选举和市选举的法令,一切种类的恫吓,包括以死后报应相威胁,都在禁止之列。任何徽章、旗帜或乐队的费用均不得由候选人或者替候选人支付。为了使政治见解不受较简单的口腹快感的影响,任何竞选集会都不得在习惯性出售食物或饮料的场所举行,即使该场所只不过是一个接待室有茶水供应的合作社大厅。

    诚然,现行反行贿法代表的毋宁说是国家日益增强的控制选民意见据以产生的条件的宗旨,而并非是实现该宗旨的成功措施。今天,英国任何一次选举的开支越来越大的一部分是由选区外的团体承担的,名义上不是为了使哪一个候选人当选,而是为了宣传它们自己的原则。有时候,如果它们退出的话,它们支持的、并尽可能使之受义务束缚的候选人反倒会如释重负。它们的代理人通常是候选人的战斗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在一次竞选中的全部支出往往是由候选人向中央基金作专门捐助加以补偿的。谁都知道,这种做法是明目张胆地钻反行贿法中那些限制竞选费用并禁止出钱雇用游说者的条例的空子,虽然至今尚未有人提出任何计划予以制止。但是众所公认,除非把整个竞选原则放弃,否则就必须制定新的立法;罗伯特·塞西尔勋爵已经谈到一项“严厉而涉及面广的反行贿法”的必要性。不过,一项法令要严厉得能够有效地制止目前竞选伎俩的翻新,就只能根据涉及新的、从未想到过的干预政治宣传自由的方针来制订。

    一百年前,任何一个选区的一次竞选可能热火朝天地持续三、四个星期,在那段时期内,选民的心境一天比一天不适宜对他们投票的可能结果进行认真思考。现在,没有一次选举可持续一天以上,我们可能很快就颁布法律,规定大选全部投票都必须在同一天进行。目前,在甚至持续几周的大选角逐的狂热中,报社外的数字逐步高升,入夜闪光灯通明,政党俱乐部里群众欢呼或叹气,这一切不仅是浪费精力,实际上还阻碍了有效的政治推理。

    在关于投票的讨论中,还产生了一个更棘手的心理问题。一个选民在作出一个经过认真思考的热心公益的决定以后,是记名投票好还是无记名投票好?绝大多数边沁的信徒都赞成无记名投票。鉴于人是按照他们的快乐和痛苦观念行事的,鉴于地主和雇主们能够不顾任何禁止恫吓的法律而将“邪恶”的动机加之于其投票意图已为人所知的选民,无记名投票似乎是功利主义的必然结果。不过,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他的全部哲学生活在于逐渐发展起来的对功利主义哲学的厌恶,最后只在名义上对功利主义加以支持)却反对无记名投票,其理由真正意味着放弃整个功利主义观点。密尔说,如果把快乐和痛苦的观念等同于那些可总结为赚钱或赔钱的经济动机,说这些观念是促使老百姓投票的主要原因,哪怕在记名投票制下也是不正确的。“一千次中只有一次,例如在和平或战争的情况下,或减税的情况下,他可能会想到,如果他投票支持的一方获胜,他一年的开销将可节省几镑或几先令。”事实上,他投票是按照是非观。“他的动机,如果是个正大光明的动机,是希望做得正确。我们不打算管它叫爱国主义或道德原则,以免给选民的心情抹上一层不属于它的庄严。”但是,当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投票,是非感是加强了,而不是削弱了。“这样,由于促使一个人老老实实地投票的真正动机基本上不是一个徇私的动机,而是一个社会性的动机,要决定的问题就是:与一件事相联系的社会情感以及做这件事的社会义务感,是否能够和这件事如果是秘密做的,做的人既不因为无偏私而受赞美,也不因为作风卑贱自私而受指责,同样地强烈。但是这个问题一提出就解决了。既然一个人生活中所有那些与对他人义务有关的事情如果公开出来和受到批评,一般都有助于这个人改进行为,那么不可能唯独在选举议员这件事情上由于不公开出来和不受批评而干得更好。”①

    ①《给读者的信》,1865年4月29日,署名约·斯·米,亨利·罗米利在其《公共责任与无记名投票》小册子中作为密尔的话予以引用。

    今天,几乎整个文明世界都已实行无记名投票,因此密尔好像是错了,尽管与坚定不移的功利主义者相反,他对一般人的动机的说明是正确的,他还是错了。但是密尔虽然很快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功利主义者,却始终是个唯理智论者,他在无记名投票这件事上犯了把政治冲动作过分理智和逻辑的描述这个老错误。人在政治行为上的确不是仅仅根据证券交易所物质上有利和不利进行估计的。他们一般是根据对政治行为的良好结果或不良结果的模糊推理形成模糊的是非感。如果选举和陪审团审判一样,这种推理可以通过一个在思想者头脑里留下一个基本信念的过程形成,而且可以在宗教和公民道德的庄重气氛下表达,其力量由于公开宣布而增强,密尔所谓的“一个人生活中所有那些与对他人义务有关的事情”(比方偿还因打赌或赌博而欠下的债务或待亲戚公正)就是如此。但是,在现行选举条件下,一系列往往由报纸或传单的半有意识暗示产生的想法与感觉到的事物相比,是软弱的。除了直接的恐吓之外,游说者的嗓音、朋友的兴奋、对手脸上得意的神色,或者村长的隐隐不赞成的表情,全都比一个人头脑里得出的朦胧的、不确定的结论强有力得多。因此,无记名投票使思想有最充分的发挥机会,游说者至少必须在选民头脑里制造一种尽管朦胧然而真诚的信念,而不是靠操纵瞬间的冲动而获得一个许诺,选民因为作了许诺只好怯生生地当众履行。

    考特尼勋爵是公共生活中密尔的硕果仅存的信徒,眼下正致力于开展一个赞成“比例代表制”的运动,在这个运动中,我觉得,老的唯理智论误解又改头换面地出现了。他建议解决两个困难。第一,在现行“单投票”制下,在任何单名制选区内,如果有二个以上候选人,少数人就可以选举他们的人当代表;第二,某些自己思考而不是让政党领袖为他们思考的公民——例如自由贸易工会主义者或高教会派自由党人——照例没有代表他们自己见解、他们可投票支持的候选人。因此,他建议选票上应列入各大选区的候选人名单,每个选区选举六、七名议员,曼彻斯特作为范例选举八名,每个选民都可在选票上按照优先选择次序划记号。

    照考特尼勋爵所说,这个做法“能摆脱目前束缚自由思想的桎梏,能使男男女女站起来,坚毅不屈,独立不羁。”①但是他使用的种种论据似乎有一个致命伤,就是完全着重于民意据以查明的方法而忽视了民意据以产生的方法。如果在巡回审判期内,全体陪审员被组成一个大陪审团,在全体律师都发过言,全体证人都经过盘问以后,如果他们对一切案件统统表决“有罪”或“无罪”,裁决的确不会再依靠各个陪审团的偶然组合,但是形成裁决的过程将在很大程度上变得无效。

    ①考特尼勋爵1907年3月22日在斯托克波特技工协会的演说。

    比例代表制协会主要依靠的英国试验是一次假想的选举,于1906年11月通过协会会员和协会同情者以及八家报社散发的选票进行。“选区应选出五名议员;十二名候选人都是政治家,他们的名字是一般报纸读者所熟知的,他们可被认为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十二名候选人的大名是:艾克兰·胡德爵士、坎贝尔·班纳曼爵士、托马斯·惠特克爵士、休·塞西尔勋爵以及理查德·贝尔先生、奥斯汀·张伯伦先生、温斯顿·丘吉尔先生、霍尔登先生、基尔·哈迪先生、阿瑟·亨德森先生、博纳·劳先生和菲利普·斯诺登先生。总共收到了12,418张票。

    我是12,418票之一,就我来说,选票是在一个晚餐会结束时分发的。对各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