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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被释自由人的指定分配(2/2)

指定分配的权力,把被释自由人不论男女指定分配给这些在其权力下的子女①。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如受分配的子女,以后被解除家长权,指定分配是否随之失效?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是犹里安和其他人的意见。

    ①

    因此他可以指定分配给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共有,而把其他子女排除在外;又他只能对在其权力下的子女指定分配,已被解除家长权的子女对被释奴隶的遗产无继承权,故不得对他们作出指定分配。

    3.指定分配可用遗嘱或不用遗嘱方式,均无不可,保护人可以使用任何词句,在克劳提帝年间当卢福和斯加普拉担任执政官时期所通过的元老院决议中就是这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