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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司法制度(4)(1/2)

    第九章司法制度(4)

    处决死刑犯人的版画

    中国的法律正式规定了五种刑罚:笞刑、枷刑、烙刑、流刑、死刑五刑简单地说,分别是打板子、戴枷锁、打烙印、流放和死刑(千刀万剐、斩首或者绞死)——译者。。这些刑罚中只有第二种需要详细描述一下。按照大清刑律的规定,枷锁这样的刑具由方形干木头制作而成,它有三英尺长,两英尺零九英寸宽,通常有三十三磅重。根据犯人罪行的轻重,枷锁的重量可以增减,最高可达到一百二十五磅重。枷锁由两部分组成,由锁链连接在一起,在其中一边有一把锁。在枷锁的中央被挖成和人的头颈一样大小的圆圈。它的用途就不言自明了。使用的时候,枷锁被打开,按照犯人的头颈尺寸比画好,再严密合起来锁上。戴枷犯人的脑袋两边还被贴上封条。其中一张写着犯人的姓名、年龄和家庭住址;另一张写着犯人的罪行和判处他戴枷示众的时间。在服刑的日日夜夜中,犯人都不能将枷锁解下。戴枷的犯人手嘴不能相碰,连饮食都得求助于他人。白天,他们要戴着枷锁在大街小巷游行示众;晚上,就蹲在监狱里过夜。枷锁使得他们不能正常躺下,只得别扭地度过夜晚。

    执行死刑有三种方式。绞刑被认为是最体面最荣誉的死法;其次是斩首;最耻辱的死法是凌迟处死,就是将犯人千刀万剐,剁成一段段的。凌迟处死的死刑只针对重大的谋逆罪和在中国人思想观念中所认为的有违人文礼法的重罪,比如杀害祖父母或者父母的罪行。绞刑的执行方法是先将一个宽松的绳套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一根木棒绑着绳索的一头。刽子手逐渐转动木棒,缩紧绳索,直到死刑犯气绝。斩首执行时使用的是一把双头鬼头刀。行刑时,犯人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背后,脑袋向前绷得直直的。鬼头刀对着犯人的脖子猛力砍下,啪嗒一声,脑袋应声落地。

    孔夫子教导人们说,每个人的首要责任就是死时保持身体完整,去见先人,将精血毛发交还先人。很多时候,被斩首的犯人的朋友们要花费一大笔钱,打通关节,将犯人的身体缝合起来再行安葬。这样的特例是被社会允许的,但是必须附带上一个条迹死囚的脑袋必须转过来缝合,也就是就头朝背后缝合。可以说,正是因为孔夫子的这个学说,多数中国人宁愿死去,也不愿意接受外科手术,失去身体的任何部分而保全生命。

    当高级官员,尤其是那些皇亲国戚被判处死刑的时候,能获得一个特权。皇帝会赐他们自裁。相对于在公共场合被刽子手杀死,自杀是体面又荣誉的死法。牺牲者会收到一个油漆得非常精美、包装着皇帝特用的黄色丝绸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紧密盘着的白绢。这是一道无言而严峻的命令,接受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白绢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他没有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