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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再往后——没了(3)(1/2)

    第三十章 再往后——没了(3)

    法律虽严,但是难挡人的贪婪。清代八旗兵丁对民间放债的现象非常厉害。不光是印子钱,还有驴打滚,老百姓借了八旗兵丁二三十两银子,不到一年,就要还本付息二三百两。

    这还是康熙盛世时候的事,当时就有人说,这是“无天无日,惨不可言”!

    这么厉害的债,为什么老百姓还要借呢?

    是被逼的。

    因为赋税催得急。“完粮”是有期限的,官府一催命,老百姓就只好饮鸩止渴,到八旗兵丁那儿去借高利贷。借10两,一个月的利息就是23两,而且10两实际到手的只有8两。那2两是先期当做额外利息扣掉了。

    康熙年间,在杭州的八旗兵丁勾结地皮恶棍放债,抢夺平民子女抵债,还曾引发过“群体事急。

    清末先后有三次金融海啸那时候河南地方的穷百姓抵押借债,没有值钱的抵押物,习惯上是将子女、童养媳抵押。有一班恶势力人家贪图小姑娘美色,在债务到期后不让债务人赎回人质。这也是“旧社会”的恶例之一。

    在清朝,也有“京债”,就是赴任官员举债,到任后立刻偿还。

    这也是高利贷。当时放京债的多为山西商人。他们借钱给新官,钱还没到人家手,先扣去三四成。往往新官刚刚到任,债主跟着也就到了,蹲在你身边催债。

    新任官员只好拼命搜刮下属和百姓。搜刮不足,就动用“库藏”偿还(挪借公款),弊病甚大。

    朝廷屡次下令禁止京债,乾隆是还允许赴任官员先向户部借债,而不要去借高利贷。

    就因为放京债这事,还催生了一个新的金融机构——账局。

    乾隆末年有人写了一本《晋游日记》,里面说:山西汾州、平阳两地的人,多以贸易为生,他们放京债可以获利10倍。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富人携带巨资进京,开设账局,有候选官员来借债,必先跟他讲好扣头。如果是九扣,就是名为借一千,实则只有九百。

    根据任职地的远近,扣头不同,从九扣到四扣不等。甚至还有倒二八扣的,也就是名为一千,实则二百。

    扣除之外,再计月利三分,三个月后如果没还,利息部分也要计利息。如此利滚利,借给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