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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他们有利可图(2)(1/2)

    第十七章 不,他们有利可图(2)

    另外,在《太平广记》中有一条关于唐初名臣尉迟敬德的故事,显然是瞎编的,不过却透露了一个事实:很可能在唐代就出现了我国最早的支票——“书帖”。

    书帖的作用,就是存钱人自己不去取钱,而是写好一个书帖,写明付款数额、取款人姓名、出帖人姓名,交给他人,就可以在柜坊取到钱。

    《太平广记》的这个故事说,尉迟敬德在发迹之前是铁匠,曾写过一个书帖,送给一位穷困潦倒的书生,让书生在柜坊中取到了钱。

    寄附铺:也就是寄卖店,既可为商民保管财物,也可代客户出售所寄存的物品。

    唐代传奇《霍小玉传》里面,就提到过这个寄附铺。

    小说中的女一号霍小玉,是长安城的当红名妓,年方十八岁,爱上了知识分子李益,两人山盟海誓,永不相弃。想不到李益被选拔做了官后,扛不住家中长辈的压力,最终还是娶了门当户对的卢氏。

    霍小玉不知内情,在长安望眼欲穿,渐渐地就愁闷出病来,又经常拿钱托亲友探听情郎下落,把手里的钱也花光了,只得将自己的首饰衣物拿到西市寄附铺去寄售。

    寄附铺能进入传奇小说,可见其当时已经很普及了。

    金银铺:金银铺的业务,以打造金银器物为主,也兼营器物和金银买卖。当时金银铺比较多,往往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金银市场,名为“金银行”或“金银市”。

    《太平广记》中就提到,唐代在苏州、长安和洛阳,都有金银行。

    在唐代,民间都把金银当成货币来使用,可以流通,且以银为主。《资治通鉴》里多次记载,公私交易无论大宗小宗,都可以用银子支付。这个情况,比两晋南北朝更普遍,估计是铜钱不够用,金银自然就增强了作为货币的地位。

    因此,唐朝的金银铺,不光是从事金银买卖,也从事金银兑换,以钱换金银或金银互换,当然也就兼做金银的成色鉴定业务。

    注意,这一点和金银器物的买卖不同,这里是把金银作为货币来兑换。在中国历史上,直到出现钱庄之前,货币兑换都是由金银铺来承担的。

    这项业务在现代,都归于商业银行了。可是现代的商业银行很怪,都没有专门的兑换柜台。你找他们去兑换货币,比如用钢镚换纸币、用大票换零钱,营业员都有点不耐烦,好像这并非银行本业,而是替你做好事一样。

    至于有小商贩或者公交汽车公司用大宗钢镚儿去换纸币,商业银行居然还可以拒绝!

    这真是如恩格斯所说,任何历史的进步,都是以某种退步为代价的。

    期货交易:在唐代,商民交易中不光有赊买赊卖,还有期货交易,也就是预付全部货款,到期交货。

    出土的吐鲁番文书里,就有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