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 驴象之争背后(3)(2/2)

,原来想投戈尔选票的人,事实上投给戈尔的对手了。

    (4)减少敌票。一般言,民主党的基本票源为劳工组织、黑人及少数民族以及身为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李普门参议员的犹太人裔的票。忠于共和党籍州长的警务人员,以维持交通及公共安全为由,在选票所附近,大设“阻马”来加强检查驾车而来的投票人,投票人无法停车,也就无法投票,此其一。在选举投票站选民想要投票时,忠于共和党的组织者以选举名册没有该选民的名字为名,请其向别处查询,不准在现场投票。

    (5)增加己票。在本党或大多数选民倾向本党的地方,必要时延长投票时间,让选民投票时间延长多投票,用以增加本党候选人的票数,有的投票站甚至延长3小时。

    (6)嫁祸他人。送礼竞选是不当行为,在选场送礼更是违法。共和党人在选民投票场所,假冒为民主党人“助人为乐”。在选民投选完毕离开投票所时,帮助坐轮椅者推其轮椅,顺便送一支香烟。守候在一旁的同党同谋者,请在场记者们见证民主党人之不法行为。事实上,美国公众场所禁烟有年,吸烟有害健康。

    (7)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用机器计票,当然快速,但不可靠,因为“洞”的问题,机器无法确切认定。马萨诸塞州在1996年选举最后选票以手计为准。德克萨斯州州长小布什也于1997年签署法律,机器计票有问题时,最后应以手计为准。此次大选佛罗里达州六百万选民投票结果第一次用机器计票,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小布什比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仅多1784票。如此差额,依据佛州法律必须重计。一周内重计,差额仅多288票,而且佛州67郡中,仅仅棕榈滩一郡,戈尔选票因多打了一洞,19120票全部不计,作为废票。因此有四郡决定,用手计票,以明真相,但布什的竞选阵营却力阻手工记票。

    本来,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选举制度,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发现一些问题和漏洞也不足为奇。但是,美国一向以“民主典范”自居,以全面的原则去评估别国的民主与否,不时对别国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现在,如同英国《每日电讯报》所说的,“美国正在成为全世界的笑柄”。 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总统大选,竟然因几千张选票费力的手工计票而冻结,这让一贯对外扮演“民主先生”角色的美国的大为丢丑。

    选举人团制——多数服从少数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上届美国大选的闹剧,使美国上下都认识到,美国的大选制度出了问题,到了该改革的时候了。2000年总统难产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美国选举制度所引起的。特殊的选举人团和胜者得全票制是1787年5月美国制宪者们危护奴隶主利益而采取的妥协产物。这种有违“一人一票”与“多数胜出”的民主原则在美国一直存在争议。这次大选又将改革选举人制度问题再次提上台面。民意测验显示,61%的美国选民主张修正选举人制度,希拉里等一些国会议员也公开提出修改这一规则,这也是新总统上台后将面对的问题,但一些小州为了保护本州的自身利益,改革选举人制度也决非易事。

    《纽约时报》发表社论认为:选举人团制度“阻碍大多数人的意志,扭曲总统选举并存在制造宪法危机的可能” 。在美国现行的选举人团制度下,一名候选人在得票总数少于对手的情况下还可能当选,这实在“荒谬”,应该废弃这一不公正的制度。另外,“选举人团制度”对那些小州不公平,无论有多少居民,这些小州的“选举人”只有3人。这就导致总统候选人将过多的注意力、金钱、承诺都给了那些对选举有决定意义的大州,“多数人没有决定权,每张选票之间并不公平,这些理由足够(让我们)放弃这个制度。”

    英国《泰晤士报》更是指出:“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政体中发炎的阑尾,应该及早割除,以免患者受到更大伤害。”一时间,修改宪法以及如何修改(改革选举制度必须修宪),已成为美国上下一个颇为热门的话题。

    搞钱——和法律捉迷藏

    “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这是美国总统选举中屡试不爽的金科玉律。 为了对金钱政治进行约束,2002年,美国通过了《跨党派竞选改革法》,并扩大了联邦选举委员会这个独立机构对选举的监管权力。这个俗称“麦凯恩-范戈法”的新法律,对个人的捐款作了限制,将个人捐给每位候选人的资金上限规定为2000美元,在每两年一次的选举期内的捐款总额不能超过9.5万美元,并大力禁止政党全国性机构和联邦候选人或官员筹集和使用来自各种利益集团的“软钱”。

    新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切断“软钱”与政治的关系,限制政治中的金钱**,但改革后钱反而花得更多了。在专门对各党派选举资金进行跟踪的中立机构“政治反应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004年是《跨党派竞选改革法》通过后的第一届总统大选,也将是美国历史上最昂贵的一次选举。由于“软钱”受到限制,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小笔捐款,募捐的方式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以前是候选人亲历亲为号召支持者为自己募捐,现在候选人索性雇佣专职人员替自己向支持者收集捐款,如负责为布什阵营收集募捐的工作人员人数就达到数百万。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2004年的总统选举中仍然有千千万万“逍遥法外”的金钱被用于竞选。最有代表性的是“527组织”的产生。该组织得名于税法中的一个编号。根据美国税法第527号规定,人们为了政治目的而组织成立的民间团体可以免税。目前,这样的组织在美国有几百个,其中最为活跃的,包括支持克里的“媒体基金”和支持布什的“快船退役军人寻求真相委员会”。由于“527组织”在技术上并不违规,他们可以花费无限的钱用来间接影响选举。由此可见,“527组织”成了各利益集团参与政治的主要办法之一。

    2004年美国大选中,明争暗斗更是多线开花。在新墨西哥州,共和党人正在向民主党的州务卿申请,要求在选举当天所有新增选民都要亮明身份。在科罗拉多州,共和党的州务卿正起诉民主党的财务主管部门未就一起可能的选民登记**案进行深入调查。佛罗里达州的民主党人已经提出十余起针对共和党公务员的诉讼……其他各州也同样热闹。而在一些摇摆不定的州,两党争夺更为激烈。为了争夺选民,两党可谓使出浑身解数。共和党开始指责对手策划**;民主党则称共和党有意阻止少数民族和较低阶层的选民投票。随着布什和克里选战的日趋白热化,出现了大批新增选民。选民数量的激增为选举的组织方出了大难题,他们不得不加班加点进行选民登记,开销也随之大幅增加。

    不许你投票

    容易被人忽视的一点是: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服过刑的人员无权投票的民主国家。在美国,这一群体的人数是500万。他们在偿还了所欠的社会债务并刑满释放之后,仍然无权投票。民权主义组织还表达了他们对竞选人为了获胜而不择手段的担心。例如威胁投票人,包括那些交通违规而未交罚款者,警告他们不要去投票,否则会被捕,等等。4年前的美国总统选举最终由佛罗里达州的选票决定,确切地说,是随着最高法院判决的出台而一锤定音,2000年的总统选战在一片争议声中结束。这暴露出美国选举体系的不足,也使总统大选结构改革的必要性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尽管美国已经在诸多领域做出了改进努力,但是若不从深层次上改造选举系统,只要美国总统选举在制度上的种种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金钱主导选举的现象依然存在下去,任何表面的技术性改善措施都不能改变美国民主制度的虚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