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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礼论第十九(2/2)

)故:犹“夫”。为:犹“有”。(5)尔:通“迩”,近。玩:轻忽,习惯而不经心。(6)忘:当为“怠”字之娱(久保爱说)。(7)嫌:近。(8)优:调节,协调。

    [译文]

    丧礼的一般原则是:人死后要装饰,举行丧礼仪式要使死者逐步远去,时间长了便恢复到平常的状态。那死亡有一种规律,即:如果对死者不装饰,就丑恶难看;丑恶难看,人们就不会哀痛了;如果死者近了,人们就会漫不经心;漫不经心,就会厌弃;厌弃了,就会怠慢;怠慢了,就会不恭敬。有朝一日死了自己尊敬的父母亲,但用来为他们送葬的却是不哀痛、不恭敬,那就近于禽兽了。君子以此为耻辱。人死后进行装饰,是用来消除丑恶难看的;举行丧礼仪式时使死者远去,是用来成全恭敬的;时间长了就恢复到平常状态,是用来协调生者的。

    [原文]

    19.13 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故文饰、粗恶,声乐、哭泣,恬愉、忧戚,是反也;然而礼兼而用之,时举而代御。故文饰、声乐、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粗衰、哭泣、忧戚(1),所以持险奉凶也。故其立文饰也,不至于窕冶(2);其立粗衰也,不至于瘠弃;其立声乐、恬愉也,不至于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于隘慑伤生(3)。是礼之中流也。

    [注释]

    (1)衰:当为“恶”字之误。下同。(2)窕(y2o 摇):通“姚”,妖艳。(3)隘(8 厄):穷。慑(sh8 摄):悲戚。

    [译文]

    礼,是截长补短,减损有余、增加不足,使爱怜恭敬的仪式能完全实施、从而养成美好的德行道义的。所以仪文修饰和粗略简陋,音乐和哭泣,安适愉快和忧愁悲伤,这些都是相反的;但是礼对它们一并加以应用,按时拿出来交替使用。仪文修饰、音乐、安适愉快,是用来奉持平安和吉祥的;粗略简陋、哭泣、忧愁悲伤,是用来奉持凶恶和不幸的。所以礼在确立仪文修饰的规范时,不会弄到妖艳的地步;它在确立粗略简陋的规范时,不会弄到毁伤形体的地步;它在确立音乐、安适愉快的规范时,不会弄到放荡懈怠的地步;它在确立哭泣、哀痛的规范时,不会弄到过度悲戚、伤害身体的地步。这就是礼的中庸之道。

    [原文]

    19.14 故情貌之变,足以别吉凶、明贵贱亲疏之节,期止矣(1);外是,奸也;虽难,君子贱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2)。相高以毁瘠,是奸人之道也,非礼义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将以有为者也(3)。故说豫娩泽(4),忧戚萃恶(5),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歌谣謸笑(6),哭泣谛号(7),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声音者也。刍豢、稻粱、酒醴、■鬻(8),鱼肉、菽藿、酒浆(9),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卑絻、黼黻、文织(10),资粗、衰绖、菲繐、菅屦(11),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疏房、■、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12),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13)。若夫断之继之,博之浅之(14),益之损之,类之尽之(15),盛之美之,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16),足以为万世则,则是礼也。非顺孰修为之君子(17),莫之能知也。

    [注释]

    (1)期:当作“斯”,就。(2)要(y1 o 腰):同“腰”。(3)有为:有所作为,指沽名钓誉以取得官爵。《庄子·外物》:“演门有亲死者,以善毁,爵为官师。其党人毁而死者半。”即其例。(4)故:犹“夫”。说:通“悦”。豫:通“娱”,欢乐。娩(W3n 晚):温和,美好,形容脸色的喜悦。泽:光泽,形容高兴时容光焕发。(5)萃:通“顇”,面色黄瘦。恶:丑恶难看,形容愁眉苦脸的样子。(6)歌谣:有音乐伴奏的歌唱叫“歌”,无音乐伴奏的歌唱叫“谣”。■:戏谑,开玩笑。(7)谛(t0啼):通“啼”,出声地哭。号(h2o 豪):大声哭。(8)■(zh&n 沾):同“饘”,厚粥。鬻:同“粥”,稀粥。“■鬻”是碰到凶事时的饮食,宜与“鱼肉”二字相倒。(9)菽:见 10.11(7)。藿:豆叶,嫩时可食。酒:当作“水”(王念孙说)。(10)卑絻:通“裨冕”,见 10.3 注(3)、(2)。一说“卑”为“弁”字之误。弁、冕都是穿礼服时戴的礼帽,吉礼之服用冕,通常的礼服用弁。黼黻:见 5.13 注(2)。(11)资:通“■”(z9 资),丧服的一种,即齐衰(z9cu9 资崔),用粗麻布做成,因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粗:粗布,此指守丧时穿的祖布衣。衰:见 19.10 注(9)。绖(di6 蝶):古代丧期结在头上或腰间的麻带。菲繐(su@岁):薄而稀的麻布,此指繐衰,是一种用于丧期为五个月的丧服。菅(ji1n 兼):茅草。(12)属(zh(嘱):连接。茨(C0 词):用芦苇、茅草盖的屋顶。倚庐:古人为父母守丧时所住的简陋房屋。它是在中门之外的东墙下把木头斜倚在墙上搭成的,所以叫倚庐。薪:柴草。席薪、枕块:以柴草为席,以土块为枕,是为父母守丧时的礼仪。(13)生:通“性”。(14)博、浅:多闻叫“博”,少闻叫“浅”(见 2.3)。这里用作使动词。(15)类:法,参见 1.14 注(1)。(16)顺比:顺从,和顺。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即 19.7 所说的“本末相顺,终始相应”。(17)孰:同“熟”。修:参见 4.13 注(11)。

    [译文]

    所以神情容貌的变化,能够用来区别吉利与不幸、表明贵贱亲疏之间的礼节等级,就作罢了;超出了这个程度,就是奸邪的行为;即使是难以做到的,君子也鄙视它。所以要根据食量吃东西,根据腰身扎带子。拿哀伤得毁坏自己的身体而消瘦不堪来向别人标榜自己的高尚,这是奸邪之人的行径,不是礼义的规定,也不是孝子的真情,而是要用它来有所作为的。高兴欢乐时和颜悦色容光焕发,忧愁悲伤时面色憔悴愁眉苦脸,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脸色上的表现。歌唱嬉笑,哭泣啼号,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声音上的表现。牛羊猪狗等肉食、稻米谷子等细粮、甜酒、鱼肉,稀饭、豆叶、汤水,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饮食上的表现。礼服礼帽、礼服上的花纹、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丧服粗布衣、麻条麻带、薄麻衣、用茅草编成的鞋,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衣服上的表现。窗户通明的房间、深邃的朝堂、柔软的蒲席、床上的竹铺、短桌与竹席,编结茅草而成的屋顶、靠在墙边上的简陋房屋、把柴草当作垫席、把土块当作枕头,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居住上的表现。忧愁愉快这两种心情,在人的生性中本来就存在着根源,至于使这两种心情断绝或持续,使它们较多地被人了解或较少地被人了解,使它们增强或减损,使它们既合乎法度又能充分地表达出来,使它们既旺盛又美好,使根本原则和具体细节、人生终结的仪式和人生开始的仪式没有不和顺的,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千秋万代的法则,这就是礼啦。如果不是顺从礼、精通礼、学习礼、实行礼的君子,是不能够懂得这些道理的。

    [原文]

    19.15 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1);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2),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3),性伪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4);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5)。《诗》曰(6):“怀柔百神,及河乔岳。”此之谓也。

    [注释]

    (1)朴:未加工过的木材。(2)《集解》无“成”,据宋浙本补。(3)阴阳:见 17.3 注(3)。(4)辨(b4n 办):通“办”,治理。(5)分:次,安排。(6)引诗见《诗·周颂·时迈》。

    [译文]

    所以说:先天的本性,就像是原始的未加工过的木材;后天的人为加工,则表现在礼节仪式的隆重盛大。没有本性,那么人为加工就没有地方施加;没有人为加工,那么本性也不能自行完美。本性和人为的加工相结合,然后才能成就圣人的名声,统一天下的功业也因此而能完成了。所以说:上天和大地相配合,万物就产生了;阴气和阳气相接触,变化就出现了;本性和人为的加工改造相结合,天下就治理好了。上天能产生万物,但不能治理万物;大地能负载人民,但不能治理人民;宇宙间的各种东西和各类人,得依靠圣人才能安排好。《诗》云:“招徕安抚众神仙来到黄河高泰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19.16 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1),终始一也。始卒,沐浴、■体、饭唅(2),象生执也。不沐,则濡栉三律而止;不浴,则濡巾三式而止(3)。充耳而设瑱,饭以生稻,唅以槁骨(4),反生术矣。设亵衣(5),袭三称(6),缙绅而无钩带矣(7)。设掩面儇目(8),儇而不冠笄矣(9)。书其名(10),置于其重(11),则名不见而柩独明矣。荐器(12),则冠有鍪而毋縰(13),瓮、庑虚而不实(14),有簟席而无床笫,木器不成斫,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内(15),笙、竽具而不和,琴、瑟张而不均,舆藏而马反,告不用也。具生器以适墓,象徙道也。略而不尽,貌而不功(16),趋舆而藏之,金革辔靷而不入(17),明不用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是皆所以重哀也。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貌而不用(18)。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故圹垄,其貌象室屋也;棺椁,其貌象版、盖、斯象、拂也(19) ;无帾、丝歶、缕翣(20),其貌以象菲、帷、帱、尉也(21);抗折(22),其貌以象菲、茨、番、阏也(23)。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铭、诔、系世(24),敬传其名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

    [注释]

    (1)“如死如生,如亡如存”当作“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见本篇末。(2)■(ku^括):同“髻”,把头发束起来。体:肢体,此指整理四肢、剪指甲等等。唅:古代给贵族办丧事时,塞在死人口中的珠、玉、贝、米等物统称“唅”,死者所含之物视其贵贱等级而定。饭唅:把唅放在死者口中。(3)式:通“拭”。(4)槁:枯。槁骨:贝。(5)设:《集解》作“说”,据古逸丛书本改。设:铺陈,此指穿上。亵(xi8 泻)衣:贴身上衣。(6)袭:加穿(衣服)。称(ch8n 趁):计算衣服的量词,套。(7)缙:同“搢”,插。绅:古代贵族束在腰间的大带。缙绅:即搢笏,指把笏(官吏上朝时拿的手板)插在腰带上。(8)掩面:又称“掩”,死者的裹头巾。按古代礼仪,死人用整幅宽、五尺长的白色熟绢裹头。见《仪礼·士丧礼》。儇(xu1 n 宣),通“缳”(xu4n 眩),绕。儇目:又称“幎(m@密)目”,是用丝带扎在死者眼上的黑色方巾,一尺二寸见方。(9)笄(j9 基):古代固定发髻或别住帽子用的簪子。固定发髻的笄男女皆有,固定帽子的笄只有男子才有。(10)书其名:古代贵族死后,把名字写在明旌(又称“铭旌”,写死者姓名的狭长旗幡)上,用绛帛粉书。(11)重(ch¥ng 虫):死者刚死未葬时暂时代替神主牌的木牌。置于其重:指把写好名字的明旌覆在重上,所以下句说“名不见”。(12)荐:献。器:指明器,古代用竹、木、陶土等制作的随葬器物。(13)毋:通“无”。縰(sh!史):同“C ”,古时包头发的丝巾。(14)庑(W(午):通“■”,一种瓦制的酒器,形似今之酒甏。(15)内:当为“用”字之误。一说“内”同“纳”。(16)貌:《集解》作“■”,今据宋浙本改。以下五“貌”字同。功:(器物)精好。(17)金:指代金属之器。此指“銮”,即挂在马嚼子上的铃。一说“金”指“■”(ti2o 条),即马缰绳头上的铜制饰品。革:指氏皮革制品,此指“鞅”,即套在马颈上用来负轭的皮带。辔(p8i 佩):缰绳。靷(y!n 引):引车前行的皮带,一端系于马颈的皮套上,一端系于车轴上。金革辔靷:在此指代拉车的马及其设备。(18)这两句当作“故生器文而不用,明器貌而不功”。文:礼仪,参见 1.8 注(8)。生器文而不用:承上文“具生器以适墓,象徒道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明器貌而不功:承上文“略而不尽,貌而不功”。(19)版:通“■”(f3n反)、“轓”(f1 n 番),车两旁挡风尘的厢板。盖:车顶盖。斯象:当作“轼蒙”,“斯”是“轼”之音误,“象”是“蒙”之形讹。轼蒙,就是前面车轼上的皮革覆盖物,又称“鞎”(h6n 痕)。《尔雅·释器》:”舆革,前谓之鞎(郭注:“以韦靶车轼。”),后谓之鞎(郭注:“以韦靶后户”)。”一说“斯”是“靳”字之误,“靳”通“鞎”;“象”是衍文。拂:通“笰”、“茀”(f*拂),即遮蔽车后门的皮帘。(20)无:通“■”(h&呼),覆盖在尸体上的单被。帾(ch(楚):通“褚”,覆盖在棺材上的绵被。丝:指遮蔽棺材的丝织品。歶(y*于):通“罻”(t¥u 投),精纺的细麻布,此指遮蔽棺材的麻织品。缕:通“柳”,见 19、10 注(4)。(21)菲:挡门的草帘。帷:围在四周的帐幕。帱(ch¥u 绸):帐子。尉:通“罻”(w8i 位):小网,指网状的帷帐,类似今之圆顶帐。一说“尉”是“幄”之误。(22)抗折:都是承重的木材葬具。折的形状如木条子制成的床屉子,它放在抗的下面,横跨在墓穴上,犹如墓穴的天花板。抗的形状像折,但更坚实,它置于折之上、坟冢之下,直接承受泥土的压力。(23)槾(m4n 慢):通“墁”,粉刷过的墙壁。茨(c0 慈):用茅草、芦苇盖的屋顶。番:通“藩”,篱笆。阏(8 饿):堵塞,此指挡风尘的门。(24)铭:刻在钟鼎等器物上记述生平功德的文字。诔:累述死者功德以示哀悼的文字。系世:指《帝系》、《世本》之类,它们是记载帝王与诸侯氏族世系的谱牒。

    [译文]

    丧葬的礼仪,就是按照活人的情形来装饰死人,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所以侍奉逝世如同侍奉出生,侍奉死人如同侍奉活人,对待人生的终结与对待人生的开始一个样。刚死的时候,给他洗头洗澡、束头发剪指甲、把含物放入口中,这是摹拟他生前的操作。如果不洗头,就用沾湿的梳蓖梳理三下就可以了;如果不洗澡,就用沾湿的毛巾擦三遍就可以了。填塞耳朵而设置了充耳,把生米喂入口中,把贝塞在嘴里,这就和出生时的办法相反了。给死者穿好内衣,再穿上三套外衣,把朝板插在腰带上但没有钩紧腰带的钩子了。裹上遮脸的白绢和遮眼的黑色丝巾,束起头发而不戴帽子、不插簪子了。把死者的名字写在狭长的明旌上,然后把它覆在死者的临时神主牌上,那么他的名字就看不见而只有灵柩十分明显了。送给死者的随葬器物,戴在头上的有头盔似的帽子而没有包发的丝中,瓮、■空着不放东西,有竹席而没有床上的竹铺,木器不作加工,陶器不制成成品,竹子芦苇做成的器物不中用,笙、竽具备而不调和,琴、瑟绷上弦而不加调节,装运棺材的车子随同埋葬而马却牵回去,这些都表示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准备好了生前的用具而送到墓中,这是模拟搬家的办法。随葬的器物简略而不完备,只具外貌而不精制,赶着丧车去把它埋葬掉,但拉车的马及其设备却不埋进去,这些都是为了表明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模拟搬家的办法,也是表明那些随葬的东西不用了。这些都是为了加重哀悼之情的。所以,生前的用具只起礼仪的作用而不再用它,随葬的器物只具外貌而不精制。凡是礼仪,侍奉出生,是为了润饰欢乐之情;葬送死者,是为了更好地表现哀悼之情;祭祀,是为了修饰恭敬之情;军队,是为了装饰威武之势。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

    古今都一致的,但是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所以墓穴和坟冢,它们的形状像房屋;内棺外棺,它们的形状像车旁板、车顶盖、车前皮盖、车后革帘构成的车厢,尸休与棺材上的被子、丝织麻织的遮蔽品、棺材的遮蔽物,它们的形状是模仿门帘和各种帷帐的;承负坟冢、覆盖墓穴的葬具抗折,它们的形状是模仿墙壁、屋顶、篱笆和门户的。所以,丧葬的礼仪,并没有其它的涵义,而是为了彰明生死的意义,以悲哀恭敬的心情去葬送死者而最终把他周到地掩藏好。所以埋葬,是为了恭敬地掩藏死者的躯体;祭祀,是为了恭敬地侍奉死者的灵魂;那些铭文、诔辞、传记家谱,是为了恭敬地传颂死者的名声。事奉出生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开始;葬送死者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终结。这终结与开始的礼仪全部做到了,那么孝子的事情也就完成了,圣人的道德也就具备了。

    [原文]

    19.17 刻死而附生谓之墨(1),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注释]

    (1)刻:削减。附:增益。墨:(丧葬)俭省刻薄。墨家主张薄葬(见 6.4 注(4)),所以把丧

    葬俭省刻薄称为“墨”,这是“墨”字的一种社会文化意义。

    [译文]

    削减死者的用度来增加生者的用度叫做刻薄,削减生者的用度来增加死者的用度叫做迷惑,杀掉生者来殉葬叫做残害。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使逝世和在世、人生终结和人生开始时的仪式无不得当合宜而尽善尽美,这就是礼义的法度标准了,儒者就是这样的啊。

    [原文]

    19.18 三年之丧,何也?

    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1),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2)。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3),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礼以是断之者,岂不以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今夫大鸟兽则失亡其群匹(4),越月逾时,则必反铅(5);过故乡,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犹有啁噍之顷焉(6),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7),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

    [注释]

    (1)饰:通“饬”,整治。群:指有亲属关系的群体。(2)极:极限,最高限度。指极度的悲痛不可再超过这三年的期限,它是下文所说的“送死有已”的具体体现。(3)齐衰:见 19.14 注(11)。苴(j&居):通“粗”。苴杖:用粗劣的竹子做成的手杖,供哭丧时用。庐:即“倚庐”,见 19.14 注(12)。(4)则:若。(5)反:通“返”。铅(y2n 沿):通“沿”。顺流而下叫“沿”,此指随大流、合群。(6)是:则。爵:同“雀”。啁噍(zh#uji&周究):同“啁啾”,象声词,形容细碎杂乱的鸟鸣声。(7)安:语助词。

    [译文]

    三年的服丧,是为了什么呢?

    回答说:这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礼仪制度,藉以整治亲族,区别亲近的人与疏远的人之间、高贵者与卑贱者之间的不同礼节,而不能再增减的了。所以说: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也不可改变的措施。创伤大的,它的愈合时间就长;疼痛厉害的,它的痊愈就慢。三年的服丧,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的礼仪制度,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感情所确立的最高期限。穿着丧服、撑着孝棍、住在简陋的房屋中、吃薄粥、把柴草当作垫席、把土块当作枕头,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心情所作的外表装饰。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但哀痛之情并没有了结,思念之心并没有忘怀,然而礼制却规定在这个时候终止服丧,这难道不是因为送别死者要有个终结、恢复正常的生活要有所节制吗?凡是生长在天地之间的,有血气的种属一定有智能,而有智能的种属没有不爱自己同类的。现在那些大的飞禽走兽如果失去了它的群体或配偶,那么过了一个月或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一定会返回合群;经过原来住过的地方,就一定会在那里徘徊周旋,在那里啼鸣吼叫,在那里驻足踏步,在那里来回走动,然后才能离开那里。小的嘛就是燕子麻雀之类也还要在那里叽叽喳喳个一会儿,然后才能离开那里。有血气的种属没有比人更聪明的了,所以人对于自己父母的感情,到死也没有穷尽。要依从那些愚蠢浅陋放荡邪恶的人么?那么他们的父母亲早晨死了,到晚上就忘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放任他们,那么他们就连鸟兽也不如了,他们又怎么能互相在一起合群居住而没有动乱呢?要依从那些注重道德修养的君子么?那么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他们会觉得那时间快得就像驾车的四匹马经过一个墙缝一样;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是成全他们,那么他们就会无限期地服丧。所以先王圣人就给人们确立了适中的标准、制定了这服丧三年的礼节,一律使人们能够完成礼仪,然后就除去丧服。

    [原文]

    19.19 然则何以分之(1)?

    曰:至亲以期断(2)。

    是何也?

    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3)。

    然则三年何也?

    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

    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4),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5),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注释]

    (1)分:半。之:指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分之:将三年打对折,指服丧一年。按古代

    礼制,父在为母、已嫁女为父母都服丧一年。(2)期(j9 基):周年。(3)案:语助词,下同。(4)缌

    (s@思):细麻布,此指细麻布制成的丧服,服期三个月,是古代五种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

    功、缌麻)中最轻的一种。对关系较远的亲属、亲戚如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

    中表兄弟等都服缌麻(“缌”指细麻布衣、“麻”指麻带)。小功:丧服名,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

    服期五个月。男子对从祖祖父母、堂伯、堂叔等都服小功。小功以上为大功,服丧九个月。杀(sh4i

    晒):见 19.9 注(4)。(5)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服丧三年取法于农历每三年置一闰月,服丧一年

    取法于天时每年循环变化一次,服丧九月取法于天地之阳数(九为阳数),服丧五月取法于地有东西

    南北中五方或金木水火土五行,服丧三月取法于天时之一季。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还要把它打个对折呢?

    回答说:对于最亲近的父母本来就是在一周年时终止服丧的。

    这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因为经过一周年,天地都已经变换了,四季也已经循环了一遍,那些在宇宙中的动植物没有不重新开始其生长的了,所以古代的圣王就用这一周年的丧礼来象征它。

    既然这样,那么三年的丧期又是为了什么呢?

    回答说:那是为了使丧礼更加隆重,于是就使它在一年的基础上加倍,所以就过了两周年了。

    从九个月以下的丧期,又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那是为了使它不到一周年的丧礼。把服丧三年作为隆重的礼,把服丧三个月、五个月的缌麻、小功作为简省的礼,把服丧一周年、九个月作为它们中间的礼。这礼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们所以能合群居住而和谐一致的道理也就被全盘体现出来了。所以三年的服丧,是为人之道最高的礼仪。这叫做最隆重的礼仪。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

    [原文]

    19.20 君之丧所以取三年,何也?

    曰:君者,治辨之主也(1),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2),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3):“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4),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5),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6) ,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两至者俱积焉,以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注释]

    (1)辨(b4n 办):通“办”,治理。(2)情:指臣民忠诚之情。貌:指臣民恭敬之貌(杨倞说)。(3)引诗见《诗·大雅·泂酌》。(4)君子:有地位有德才的统治者,此指君主。参见 11.19 注(5)、12.2。(5)食(s@饲):通“饲”,供养。君主给人俸禄,所以说“食之”。(6)慈母:原是对生母的尊称。但在古礼中,也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庶母(父亲的妾)或保母为慈母。

    [译文]

    君主的丧礼期限之所以要选取三年,为什么呢?

    回答说:君主,是治理社会的主宰,是礼仪制度的本源,是忠诚的内情和恭敬的外貌所要侍奉的尽头,人们互相遵循而极其尊崇他,不也是可以的吗?《诗》云:“和乐平易的君子,就是人民的父母。”那些君子本来就有是民众父母的说法。父亲能生下自己,但不能喂养自己;母亲能喂养自己,又不能教诲自己;君主是既能养育自己,又善于教诲自己的人,为君主服丧三年就完毕了吗?奶妈,是喂养自己的人,因而为她服丧三个月;抚育自己的庶母,是为自己料理衣着被服的人,因而为她服丧九个月;君主,是各方

    面都照顾自己的人,为他服丧三年就完毕了吗?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能治理好;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会混乱;它是礼仪制度中最重要的礼节啊。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安定;做不到这一点,国家就危险;它是忠诚之情的最高体现啊。这最重要的礼节与最高的情感体现都积聚在君主的丧礼上了,所以用三年时间来侍奉君主的神灵仍然是不够的,只是无法再将这丧期增加罢了!所以社祭,只祭土地神;稷祭,只祭谷神;郊祭,就把各代帝王和上天合并在一起而祭祀他们。

    [原文]

    19.21 三月之殡(1),何也?

    曰: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亲也,将举错之(2),迁徙之,离宫室而归丘陵也(3),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4),足之日也。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须足以容事(5),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备,曲容备物之谓道矣。

    [注释]

    (1)殡:见 19.11 注(4)。三月之殡:实际只有七十天,见 19.11。(2)举错:见 8.18 注(20)。(3)丘陵:小土山叫丘,大土山叫陵。此指坟墓。古代帝王诸侯之墓或称丘,如今苏州的虎丘(吴王阖闾之墓);或称陵,如今绍兴的禹陵。(4)繇:通“遥”。(5)须:通“■”,等待,停留,指等待下葬的时间。容:容纳,容许,确保。

    [译文]

    三个月的停柩,为什么呢?

    回答说:这是要扩大丧礼的规模,加重丧礼的份量。对自己极尊重的人,极亲近的人,将要安排他,迁移他,使他离开宫室而埋葬到陵墓中去,古代的圣王怕这些事情不合乎礼仪,因此延长停柩的日期,使办丧事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所以天子停柩七个月,诸侯五个月,大夫三个月,这都是为了使逗留时间足够用来操办各种事情,这些事情足够用来保证丧事的成功,这成功足够用来保证礼仪的实施,这实施足够用来保证丧葬物品的完备,各个方面都能确保丧葬物品的完备就可以叫做正确的原则了。

    [原文]

    19.22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愅诡唈僾而不能无时至焉(1)。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愅诡而有所至矣。彼其所至者,甚大动也;案屈然已(2),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惆(3),其于礼节者阙然不具。故先王案为之立文,尊尊亲亲之义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故钟、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护》、《武》、《汋》、《桓》、《箾》、简、《象》(4),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喜乐之文也。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哀痛之文也。师旅有制,刑法有等,莫不称罪,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敦恶之文也(5)。卜筮视日(6),斋戒修涂(7),几筵、馈荐(8),告祝(9),如或飨之(10)。物取而皆祭之(11),如或尝之。毋利举爵(12),主人有尊(13),如或觞之(14)。宾出,主人拜送,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

    [注释]

    (1)愅(g6 革)诡:双声联绵词,变异感动的意思。唈僾(y@a@邑爱):双声联绵词,心里郁悒而呼吸不畅的意思。至:到达,引申指表达出来。(2)案:语气词。屈(ju6 决):竭。屈然:空缺的样子,指没有祭祀之礼。(3)惆然:惆怅,伤感。嗛(qi8 窃):满足。(4)《韶》、《护》、《武》、《象》:见 8.15 注(16)。《夏》:又称《大夏》,相传是夏禹时的舞曲名。《汋》(zhu¥酌):是歌颂周武王能酌取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之民的乐章,见《诗经·周颂》。《桓》:祭祀周武王的乐章,见《诗经·周颂》。《箾》(shu^朔):周初制作的歌颂周文王的舞曲名。参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简:衍文。(5)敦:通“憝”(du@队),憎恶,怨恨。(6)卜筮:见 17.11 注(2)。视日:看日期时辰来预测吉凶的迷信活动。(7)斋戒:祭祀前整洁身心。修涂:通“修除”,指修饰清理祠庙。(8)几筵:参见 19.2 注(5)。此指祭祀的席位,参见 31.4。馈荐:祭祀时进献牺牲黍稷等祭品。(9)祝:男巫,祠庙中管祭礼的人,他既为主人向神致辞,也为尸(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向主人致福。告祝:祭祀的仪式之一,指尸吩咐祝向主人致福,即《仪礼·少牢馈食礼》所说的尸“命祝”。据《仪礼》,尸通过祝向主人所致的祝福辞是:“皇尸命工祝,承(传)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赐给)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废止),引(延长)之。”(10)或:有的,指有的神。飨(xi3ng 享):通“享”,鬼神享用祭品。(11)取:通“聚”。物取:指事先积聚的祭品。据古代的礼制,祭品要事先备办,以免不齐。《礼记·祭义》:“孝子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比时(事先)具物,不可以不备。”(12)利:见 19.6 注(13)。(13)有:通“侑”,劝。尊:一种酒器。有尊:劝酒,指劝尸饮酒。(14)觞:盛有酒的杯叫“觞”,拿着觞劝人喝酒或自己饮酒也叫“觞”。此即指自饮。

    [译文]

    祭祀,是为了表达心意和思慕之情的。人们感动郁闷了就不能没有时机来表达。人们欢欣鼓舞和睦相处的时候,那些忠臣孝子也会感动,而思念君主、双亲不得同享欢乐的心情也要有所表达了。他们所要表达的这种心情,是一种非常大的激动;如果空空地没有祭祀的礼仪,那么他们在心意的感情方面就会感到惆怅而不满足,他们在礼节方面就会感到欠缺而不完备。所以古代的圣王为他们制定了礼仪制度,这样,尊崇君主、亲爱父母的道义就能表达了。所以说:祭祀,是为了表达心意和思慕之情的。它是忠信敬爱的最高表现了,是礼节仪式的极点了,如果不是圣人,是不能懂得这一点的。圣人明白地理解祭祀的意义,有道德的士君子安心地进行祭祀,官吏把它当作为自己的职守,百姓使它成为自己的习俗。它在君子那里,被当作治理社会的一种道德规范;它在百姓那里,被当作为侍奉鬼神的事。钟、鼓、管、磬、琴、瑟、竽、笙等乐器被使用,《韶》、《夏》、《护》、《武》、《汋》、《桓》、《箾》、《象》等乐曲被演奏,这些是君子被他所喜悦的事情感动了从而用来表达这种感动的礼仪形式。穿丧服、撑孝棍、住陋屋、吃薄粥、以柴草为垫席、把土块当枕头,这些是君子被他所哀痛的事情感动了,从而用来表达这种感动的礼仪制度。军队有一定的制度,刑法有轻重的等级,没有什么刑罚不与罪行相当,这些是君子被他所憎恶的事情感动了从而用来表达这种感动的礼法制度。占卜算卦、观察日期时辰是否吉利,整洁身心、修饰清理祠庙,摆好祭祀的席位、献上牺牲黍稷等祭品,受祭者吩咐男巫,好像真的有神来享用过祭品。事先积聚的祭品都献给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受祭者一一尝用,好像真的有神尝过它们。不让助食的人举杯向受祭者敬酒,主人亲自劝受祭者饮酒,受祭者便饮用,好像真的有神拿酒杯喝了酒。祭祀结束后宾客退出,主人拜揖送行,然后返回,换掉祭服而穿上丧服,来到坐位上痛哭,好像真的有神离开了他。悲哀啊!恭敬啊!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一样,侍奉已不存在的人如同侍奉还活着的人一样,所祭祀者虽无形无影,但是它可以成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礼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