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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正论第十八(1/2)

    [题解]

    荀子认为社会上流行着一些谬论,所以在本篇中把它们逐条列出,然后以公正的议论来批驳它们。这种驳论式的文章体现了当时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对韩非写作《难》篇显然具有直接的影响。

    [原文]

    18.1 世俗之为说者曰:“主道利周(1)。”是不然。

    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2)。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唱默则民无应也,仪隐则下无动也。不应不动,则上下无以相有也(3)。若是,则与无上同也,不祥莫大焉。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辨矣(4);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上公正,则下易直矣(5)。治辨则易一,愿悫则易使,易直则易知。易一则强,易使则功,易知则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周密,则下疑玄矣(6);上幽险,则下渐诈矣(7);上偏曲,则下比周矣。疑玄则难一,渐诈则难使,比周则难知。难一则不强,难使则不功,难知则不明:是乱之所由作也。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故主道明(8),则下安;主道幽,则下危。故下安,则贵上;下危,则贱上。故上易知,则下亲上矣;上难知,则下畏上矣。下亲上,则上安;下畏上,则上危。故主道莫恶乎难知,莫危乎使下畏己。传曰:“恶之者众则危。”《书》曰(9):“克明明德。”《诗》曰(10):“明明在下(11)。”故先王明之,岂特玄之耳哉(12)?

    [注释]

    (1)周:周密,指隐蔽不露。(2)仪:立木以示人叫做仪,也叫表。(3)有:通“友”,亲善。(4)君主把政治措施公开了,臣民就能遵照执行,所以能治理好。辨(b4n 办):通“办”,治理。(5)易:平坦,不险恶。(6)玄:通“眩”,迷惑。(7)渐:见 2.4 注(1)。(8)故:犹“夫”,发语词。(9)今本《尚书·尧典》有(尧)“克明俊德”一语,“俊”通“晙”,是明的意思,“俊德”即“明德”。克:能,明德:完美的德行。(10)引诗见《诗·大雅·大明》。(11)明明:原为皎洁明亮的意思,指周文王、周武王的德行贤明完美。但荀子此文断章取义,把“明明”理解为动宾关系,所以是彰明美德的意思。(12)特:只。玄:幽深。这里用作使动词。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君主的统治措施以周密隐蔽为有利。”这种说法不对。

    君主,好比是民众的领唱;帝王,好比是臣下的标杆。那臣民们将听着领唱来应和,看着标杆来行动。领唱沉默,那么民众就无从应和;标杆隐蔽,那么臣下就无从行动。臣民不应和、不行动,那么君主和臣民就无法相亲善了。像这样,那就和没有君主一样,不吉利的事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君主,是臣民的根基。君主公开明朗,那么臣民就能治理好了;君主端正诚实,那么臣民就老实忠厚了;君主公正无私,那么臣民就坦荡正直了。臣民治理得好就容易统一,老实忠厚就容易役使,坦荡正直就容易了解。臣民容易统一,国家就会强盛;臣民容易役使,君主就能建立功业;臣民容易了解,君主就会明白清楚。这是安定得以产生的缘由。君主隐蔽不露,那么臣民就疑惑迷乱了;君主阴暗险恶,那么臣民就虚伪欺诈了;君主偏私不公正,那么臣民就紧密勾结了。臣民疑惑迷乱就难以统一,虚伪欺诈就难以役使,紧密

    勾结就难以了解。臣民难以统一,那么国家就不会强盛;臣民难以役使,那么君主就不能建立功业;臣民难以了解,那么君主就不清楚。这是祸乱产生的根源。所以君主的统治措施以明朗为有利而以阴暗为不利,以公开为有利而以隐蔽为不利。君主的统治措施公开明朗,那么臣民就安逸;君主的统治措施阴暗不明,那么臣民就危险。臣民安逸,就会尊重君主;臣民危险,就会鄙视君主。君主的措施容易被了解,那么臣民就亲爱君主了;君主的措施难以被了解,那么臣民就害怕君主了。臣民亲爱君主,那么君主就安逸;臣民害怕君主,那么君主就危险。所以君主的统治措施没有比难以被了解更坏的了,没有比使臣民害怕自己更危险的了。古书上说:“憎恨他的人众多,他就危险了。”《尚书》说:“能够彰明贤明的德行。”《诗》云:“彰明美德在天下。”古代的圣王也彰明自己,难道只是使自己幽深难知就算了吗?

    [原文]

    18.2 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1),汤、武篡而夺之(2)。”是不然,以桀、纣为常有天下之籍(3),则然;亲有天下之籍,则不然;天下谓在桀、纣,则不然。

    古者天子千官,诸侯百官。以是千官也,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以是百官也,令行于境内,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4),谓之君。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势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5),然而不材不中,内则百姓疾之,外则诸侯叛之,近者境内不一,遥者诸侯不听,令不行于境内,甚者诸侯侵削之,攻伐之;若是,则虽未亡,吾谓之无天下矣。

    圣王没,有势籍者罢(6),不足以县天下(7),天下无君。诸侯有能德明威积,海内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君师;然而暴国独侈,安能诛之,必不伤害无罪之民,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若是,则可谓能用天下矣。能用天下之谓王。

    汤、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义,兴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归之也。桀、纣非去天下也,反禹、汤之德,乱礼义之分,禽兽之行,积其凶,全其恶,而天下去之也。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弑君,由此效之也。汤、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纣者,民之怨贼也。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弑,然则是诛民之父母,而师民之怨贼也,不祥莫大焉。以天下之合为君,则天下未尝合于桀、纣也,然则以汤、武为弑,则天下未尝有说也,直隳之耳(8)!

    故天子唯其人(9)。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10)。

    桀、纣者,其知虑至险也,其至意至暗也(11),其行之为至乱也(12)。亲者疏之,贤者贱之,生民怨之,禹、汤之后也而不得一人之与。刳比干,囚箕子(13),身死国亡,为天下之大僇(14),后世之言恶者必稽焉。是不容妻子之数也(15)。故至贤畴四海(16),汤、武是也;至罢不容妻子,桀、纣是也。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有天下而臣汤、武,岂不过甚矣哉?譬之,是犹伛巫跛匡大自以为有知也(17)。

    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18),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是何也?曰:国,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国者,小人可以有之,然而未必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圣人莫之能有也。

    [注释]

    (1)桀、纣:见 1.14 注(3)。(2)汤、武:见 4.12 注(12)。(3)常:通“尝”,曾经。籍:见 8.1注(3)。(4)遂:通”坠”,坠落,垮掉。(5)宗室:见 16.4 注(13)。(6)罢(p0 皮):通“疲”,不贤,无行无能。(7)县:见 11.13 注(1)。(8)直:只。隳:《集解》作“堕”,古字通,今据世德堂本改。之:指代“汤、武”。(9)其人:见 9.24 注(44)。(10)权称:秤,参见 6.4 注(1)。此用来喻指圣人能辨明轻重,平衡天下。(11)“至意”的“至”通“志”。(12)“之”字为衍文。一说“之”犹“与”,见《古书虚字集释》。(13)刳比干,囚箕子:见 8.15 注(8)。(14)僇:见 5.6 注(3)。(15)容:包容。指庇护、保住。数:道理。(16)畴:界。畴四海:以四海为疆域,即拥有天下。(17)伛(y(宇):驼背。匡(w1 ng 汪):通“■”,见 11.23 注(4)。跛匡:此指从事迷信活动的残疾人,与 9.24 的“跛击”类似。大:一说是“而”字之误。(18)“夺之”上的“可以”二字是衍文。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夏桀、商纣拥有天下,商汤、周武王把它篡夺了。”这种说法不对。认为夏桀、商纣曾经有过统治天下的势位,那是对的;认为他们亲自占有过统治天下的势位,那就不对了;以为天下都掌握在夏桀、商纣手中,那也是不对的。

    古代天子有上千个官吏,诸侯有上百个官吏。依靠这上千个官吏,政令能推行到中原各诸侯国,就可称作为统治天下的帝王;依靠这上百个官吏,政令能推行到国境之内,国家即使不安定,还不致于被废黜撤换垮台灭亡,就可称作为诸侯国的国君。圣明帝王的子孙,是拥有天下的后代,是权势的占有者,是天下人所尊崇的帝王之家,但是如果没有才能又不公正,内则百姓怨恨他,外则诸侯背叛他,近处是境内不统一,远处是诸侯不听从,政令不能在境内实行,甚而至于诸侯侵略分割他,攻打讨伐他;像这样,那么他即使还没有灭亡,我也要说他已经失去天下了。

    圣明的帝王死了,那些拥有权势的后代没有德才,不能够用来掌握天下,天下等于没有了君主。诸侯中如果有人能够德行贤明威信崇高,那么天下的人民就无不愿意得到他让他做自己的君长;然而暴君统治的国家偏偏奢侈放纵,怎么能杀掉暴君呢,一定不伤害没有罪过的民众,那么杀掉暴虐之国的君主就像杀掉一个孤独无依的人一样。像这样,就可以说是能够使用天下人民了。能够使用天下人民的就叫做帝王。

    商汤、周武王并不是夺取天下,而是遵行那正确的政治原则,奉行那合宜的道义,兴办天下人的共同福利,除去天下人的共同祸害,因而天下人归顺他们。夏桀、商纣并不是丢了天下,而是违背了夏禹、商汤的德行,扰乱了礼义的名分,干出了禽兽般的行为,不断行凶,无恶不作,因而天下人抛弃了他们。天下人归顺他就叫做称王,天下人抛弃他就叫做灭亡。所以夏桀、商纣王并没有拥有天下,而商汤、周武王并没有杀掉君主,从这个角度就能证明它。商汤、周武王,是人民的父母;夏桀、商纣王,是人民的仇敌。现在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把夏桀、商纣王当作君主,而认为商汤、周武王是杀君,这样的话,那就是在谴责人民的父母,而把人民的仇敌当作君长,不吉利的事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如果认为天下归附的人才是君主,那么天下人从来没有归附过夏桀、商纣王,这样的话,那么认为商汤、周武王是杀君,就是天下人从来没有过的说法了,这只不过是在毁谤他们罢了!

    所以天子一定要有理想的人选来担任。治理天下,那任务是极其繁重的,不是最强劲有力的人是不能够担负它的;那范围是极其广大的,不是最明辨的人是不能够分辨它的;那人民是极其众多的,不是最英明的人是不能够协

    调他们的。这三个最,不是圣人没有谁能具备,所以不是圣人就没有谁能称王天下。圣人,是道德完备、十全十美的人,他就像挂在天下的一杆秤。

    夏桀、商纣王,他们的谋虑极其险恶,他们的思想极其愚昧,他们的行为极其昏乱。亲近的人疏远他们,贤能的人鄙视他们,人民怨恨他们,他们虽然是夏禹、商汤的后代却得不到一个人的帮助。商纣王将比干剖腹挖心,囚禁箕子,结果自身被杀、国家灭亡,成为天下最可耻的人,后世说到坏人,就一定要拿他作例证。这就是他们不能保住妻子儿女的道理。所以极有德才的人能囊括天下,商汤、周武王就是;极无德才的人不能庇护妻子儿女,夏桀、商纣就是。现在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认为夏桀、商纣王拥有了天下而把商汤、周武王作为他们的臣子,难道不是错得很厉害了吗?拿它打个比方,这就好像是驼背的巫婆、瘸了腿的残疾人狂妄地自以为有见解一样。

    所以可以有夺取别人国家的事,却不可能有夺取别人天下的事;可以有窃取国家政权的事,却不可能有窃取天下统治权的事。夺取政权的人可能拥有一个国家,却不可能拥有整个天下;窃取政权可以得到一个国家,却不可能得到整个天下。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国家是个小器具,可以让德才低劣的小人占有,可以依靠歪门邪道来取得,可以凭借较小的力量来维持;天下是个大器具,不可能让德才低劣的小人占有,不可能依靠歪门邪道来取得,不可能凭借较小的力量来维护。国家,小人可以拥有它,但是不一定就不灭亡;天下,是极其庞大的,不是圣人没有谁能占有它。

    [原文]

    18.3 世俗之为说者曰:“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1);慅(2);共(3),艾毕(4);菲(5),对屦(6);杀,赭衣而不纯(7)。治古如是。”是不然。

    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8)。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主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9)。一物失称(10),乱之端也。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11)。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12)。《书》曰(13):“刑罚世轻世重。”此之谓也。

    [注释]

    (1)黥(q0ng 情):古代一种刑罚,在犯人脸上刺字,再涂上墨,也叫墨刑。(2)依下文,“慅婴”上当有“劓”字。劓(y@义):割掉鼻子的刑罚。慅(c3o 草):通“草”。婴:通“缨”,帽带。(3)共:通“宫”,破坏生殖器的刑罚,所谓男子割势,女子幽闭。(4)艾(y@义):通“刈”,割。毕:通“■”(b@必),蔽膝,缝于长衣之前,是古代官服上的一种装饰。(5)菲:通“剕”(f8i废),砍掉脚的刑罚。(6)对:当为“■”字之误。■(b7ng 琫):麻鞋。(7)赭(zh7 者):红褐色。纯(zh(n 准):衣服的镶边,此指衣领。(8)征:通“惩”,惩戒,通过惩罚而引起警戒使以后不再干。(9)以类相从: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0)称(ch8n 趁):相当。失称:失当,指爵位、官职、奖赏、刑罚的颁发实施没有做到以类相从。(11)见 21.3 注(5)。(12)大治之世,家给人足,不该犯罪,所以若有犯罪也就重了;乱世之时,人们为饥寒所迫,容易犯罪,所以犯的罪也就轻了。(13)引文见《尚书·吕刑》。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没有肉刑,而只有象征性的刑罚。用黑墨画脸来代替脸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用系上草制的帽带来代替;阉割生殖器的宫刑,用割去衣服前的蔽膝来代替;砍掉脚的剕刑,用穿麻鞋来代替;杀头的死刑,用穿上红褐色的衣服而不做衣领来代替。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会就像这样。”这种说法不对。

    以为当时已经治理好了么?那么当时的人根本就没有谁再会犯罪了,那就不但用不着肉刑,而且也用不着象征性的刑罚了。以为当时的人有的还是犯罪了而只是减轻他们的刑罚么?这样的话,那就是杀人的不会被处死,伤人的不会被惩罚。罪行极重而刑罚极轻,平常人就不知道憎恨犯罪了,祸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大凡惩罚人的根本目的,是禁止暴行、反对作恶,而且防范那未来。杀人的不被处死,而伤害人的不受刑罚,这叫做优惠暴徒而宽恕强盗,不是反对作恶。所以象征性的刑罚恐怕并非产生于治理得很好的古代,而都是产生于混乱的现代。治理得好的古代并不是这样的。凡是爵位、官职、奖赏、刑罚都是一种回报,与行为的类别相应的。一件事情赏罚失当,那就是祸乱的开端。德行和地位不相称,能力和官职不相称,奖赏和功劳不相当,刑罚和罪过不相当,不吉利的事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从前周武王讨伐商王朝,惩罚商纣王,砍下了他的头,把它挂在大红旗的飘带上。这征伐暴君惩治元凶,是政治上的丰功伟绩。杀人的被处死,伤人的被惩罚,这是历代帝王所相同的,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刑罚和罪行相当,社会才能治理好;刑罚和罪行不相当,社会就会混乱。所以社会治理得好,刑罚就重;社会混乱,刑罚才轻。因为在治理得好的时代犯的罪,本来就重;在混乱的时代犯的罪,本来就轻。《尚书》上说:“刑罚有的时代轻、有的时代重。”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18.4 世俗之为说者曰:“汤、武不能禁令。”是何也?曰:“楚、越不受制。”是不然。

    汤、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汤居亳,武王居鄗(1),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2),曷为楚、越独不受制也?彼王者之制也,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迩而等贡献,岂必齐哉?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土地形制不同者(3),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4),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5)。封内甸服(6),封外侯服(7),侯、卫宾服(8),蛮、夷要服(9),戎、狄荒服(10)。甸服者祭(11),侯服者祀(12),宾服者享(13),要服者贡(14),荒服者王(15)。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16)。夫是之谓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近而等贡献,是王者之至也(17)。彼楚、越者,且时享、岁贡、终王之属也,必齐之日祭、月祀之属然后曰“受制”邪?是规磨之说也(18)。沟中之瘠也(19),则未足与及王者之制也。语曰:“浅不足与测深,愚不足与谋知,坎井之蛙不可与语东海之乐。”此之谓也。

    [注释]

    (1)亳、鄗:见 11.3 注(13)、(14)。(2)振:通“震”,恐惧。(3)形:《集解》作“刑”。据宋浙本改。形:情形,环境。制:法度,此指长期形成而人们普遍遵行的习俗。(4)服:服事天子,指古代诸侯根据规定为天子提供服务。仪:仪式,礼节规范。(5)蛮、夷、戎、狄:分别是我国古代对南部、东部、西部、北部各民族的统称,带有诬蔑性。(6)封内:界内,指王城周围直接受帝王管辖的地区内,其四面的疆界距京城五百里,也就是方圆一千里的面积。甸:通“田”,种田。甸服:种田而交纳农作物来服事帝王(参见《尚书·禹贡》)。古代在王城外围,每五百里定为一个区域,并按远近将它们分为不同的服役等级(即上文所说的“称远迩而等贡献”),每一地区分别按规定为帝王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据《尚书·禹贡》,从京城向外,由近及远以五百里为一单位的服役地区分别称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据《周礼·夏官·职方氏》记载,京城周围方圆千里为王畿(帝王直接管辖的地区),其外由近及远每五百里为一单位的服役地区分别称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两者均与此文不同。此文所说,与《国语·周语上》所记谋父之言相同。谋父说它是“先王之制”,荀子这里把它说成是汤、武之制,所以它可能是商朝至周初一种较早的制度。因而它与《禹贡》所载的夏制相近而与《周礼》所载的周制差别较大。(7)封外:据《尚书·禹贡》,侯服的区域为甸服区域以外的五百里之地。侯:通“候”,守望,守候放哨。(8)侯、卫:据《尚书·禹贡》,在五百里的侯服地区内,其外围“三百里诸侯”(即名各担任守望工作);在五百里的绥服地区内,其外围“二百里奋武卫”。此文的“侯、卫”,可能相当于《禹贡》中的“诸侯”与“奋武卫”,是指“侯服”之外的主要担任守望保卫工作的地区,其地可能也是五百里。一说“侯、卫”即《周礼·职方氏》所载的侯服至卫服五个地区,共二千五百里(见《国语·周语上》韦昭注)。宾服:以宾客的身份按时朝见进贡以服事天子。(9)蛮、夷:南蛮、东夷。一说即《周礼》所载的蛮服、夷服。要(y1 o 妖):约束。(10)戎、狄:西戎、北狄。一说即《周礼》所载的镇服、藩服。荒:远。(11)祭:此特指祭祀死去的祖父、父亲。参见《国语·周语上》韦注。(12)祀:此特指祭祀死去的曾祖(祖父的父亲)、高祖(祖父的祖父)。(13)享:供献。指把祭品献给祖先。此特指祭祀远祖、始祖。(14)贡:进贡。此特指把各地进贡的物品拿到祭场上祭天神。(15)“王”字上《集解》有“终”字,据《国语·周语上》删。王:以之为王,即承认天子为王。据古代的礼制,九州之外叫做蕃国,每当新的天子即位,必须来朝见一次,以承认天子的统治地位,并献上其国的宝物作为礼物。(16)《集解》无“终王”二字,据《国语·周语上》补。终:终了,死,指一代天子死去。(17)至:当为“制”之音误。(18)规:圆规。规磨:圆规被磨损了,指有差错。(19)瘠(z@自):见 4.13 注(6)。此喻指知识浅陋而不开化的人。

    [译文]

    社会上那些庸俗的创立学说的人说:“商汤、周武王不能实施禁令。”这种说法的根据是什么呢?他们说:“因为楚国、越国不受他们的制约。”这种说法不对。

    商汤、周武王,是普天下最善于实施禁令的人。商汤居住在亳邑,周武王居住在鄗京,都不过是方圆百里的地方,但天下被他们统一了,诸侯做了他们的臣子,凡交通能到达的地方,人们无不惊恐颤动听从归服以至于被感化而依顺他们,为什么楚国、越国偏偏不受他们的制约呢?那些王者的制度,根据各地的情形来制造器械用具,衡量远近来规定进贡的等级差别,哪里一定要整齐划一呢?所以鲁国人用碗,卫国人用盂,齐国人用整块皮制作的器皿。土地环境风俗习惯不同的地方,器械用具设备服饰不能不有差别。所以中原各国同样服事天子而礼节规范相同。南蛮、东夷、西戎、北狄等国家同样服事天子而习俗不同。天子直接管辖的领地内以交纳农作物来服事天子,天子直接管辖的地区外围以守候放哨来服事天子,再向外负责守望保卫的地区则以宾客的身份按时进贡来服事天子,南蛮、东夷等少数民族地区以接受约束来服事天子,西戎、北狄等少数民族地区以不固定的进贡来服事天子。以交纳农作物来服事天子的地区负责供给祭祀祖父、父亲的物品,以守候放哨来服事天子的地区负责供给祭祀曾祖、高祖的物品,以宾客身份按时进贡来服事天子的地区负责供给祭祀远祖、始祖的物品,以接受约束来服事天子的地区负责供给祭祀天神的物品,以不固定的进贡来服事天子的地区要承认

    天子的统治地位。每天要祭祀一次祖父、父亲,每个月要祭祀一次曾祖、高祖,每个季度要祭祀一次远祖、始祖,每年要祭祀一次天神,每一代天子死了就要朝见一次即位的新天子以承认他的统治地位。这就是所谓的根据各地的情形来制造器械用具,衡量远近来规定进贡的等级差别,这就是王者的制度。那楚国、越国,不过是进贡每季祭祀、每年祭祀的祭品以及一代天子死了以后要来承认新天子一类的国家,难道一定要使他们与那些供给每天祭祀、每月祭祀的祭品一类的国家一样,然后才说他们“受制约”了吗?这是有差错的说法啊。这种人真像山沟中的僵尸,不值得和他谈及圣王的制度。俗话说:“浅陋的人不值得和他测度深刻的事,愚蠢的人不值得和他商量智巧的事,废井中的青蛙不能和它谈论东海中的乐趣。”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18.5 世俗之为说者曰:“尧、舜擅让(1)。”是不然。

    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2),夫有谁与让矣(3)?道德纯备,智慧甚明(4),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天下无隐士,无遗善,同焉者是也,异焉者非也,夫有恶擅天下矣?

    曰:“死而擅之。”是又不然。

    圣王在上,图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民载其事而各得其宜;不能以义制利,不能以伪饰性(5),则兼以为民。圣王已没,天下无圣,则固莫足以擅天下矣。天下有圣而在后者,则天下不离,朝不易位,国不更制,天下厌然与乡无以异也(6);以尧继尧,夫又何变之有矣?圣不在后子而在三公(7) ,则天下如归,犹复而振之矣,天下厌然与乡无以异也;以尧继尧,夫又何变之有矣?唯其徙朝改制为难。故天子生,则天下一隆,致顺而治,论德而定次;死,则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夫礼义之分尽矣,擅让恶用矣哉(8)?

    曰:“老衰而擅。”是又不然。

    血气筋力则有衰,若夫智虑取舍则无衰。

    曰:“老者不堪其劳而休也。”是又畏事者之议也。

    天子者,势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志无所诎(9),而形不为劳,尊无上矣。衣被(10),则服五采(11),杂间色(12),重文绣,加饰之以珠玉。食饮,则重大牢而备珍怪(13),期臭味(14),曼而馈(15),代睪而食(16),《雍》而彻乎五祀(17),执荐者百人侍西房(18)。居(19),则设张容(20),负依而坐(21),诸侯趋走乎堂下。出户而巫觋有事(22),出门而宗祀有事(23),乘大路、趋越席以养安(24),侧载睪芷以养鼻(25),前有错衡以养目(26),和鸾之声步中《武》《象》、驺中《韶》《护》以养耳(27),三公奉轭持纳(28),诸侯持轮、挟舆、先马,大侯编后,大夫次之,小侯、元士次之,庶士介而夹道,庶人隐窜莫敢视望。居如大神,动如天帝,持老养衰,犹有善于是者与不(29)?老者,休也,休犹有安乐恬愉如是者乎?故曰:诸侯有老,天子无老;有擅国,无擅天下。古今一也。

    夫曰“尧、舜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30)。不知逆顺之理,小大、至不至之变者也(31),未可与及天下之大理者也。

    [注释]

    (1)尧:见 2.2 注(4)。舜:见 3.1 注(10)。擅:通“禅”,传。(2)敌:匹敌,相当。(3)有:通“又”。荀子的意思是:双方地位相等,才谈得上推让。别人的地位都不如天子,也就无所谓推让。(4)慧:《集解》作“惠”,据世德堂本改。(5)伪:人为,指后天的努力。饰:通“饬”,整治。(6)厌然:见 8.1 注(15)。乡:通“曏”,从前。(7)三公:见 8.24 注(5),此泛指辅佐大臣。(8)古代的礼义名分规定好了王位的继承权,所以礼义名分能完全落实了,那么“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也就用不着禅让了。(9)诎:同“屈”,指受挫折、不能实现。(10)衣(y@义):穿。被(p9 披):同“披”。(11)服:穿。五采:青、黄、赤、白、黑五种颜色,古代称之为正色。(12)杂:错杂,配合。间色:青、黄、赤、白、黑五种正色以外的杂色,如粉红、绿、碧、紫等等,它们是由正色相间调配而成,所以叫间色。古人一般上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