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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 《红楼》灵秀(4)(2/2)

大用。此种旧例对我们理解“才”之真谛,却很有用处。

    这样,“无才补天”的才,凤姐、探春理事治家、兴利除弊的才,当然就得到确识,而不再与“文才”“诗才”“风流才子”等意味混同牵合。

    中华文化对“才”的认识与崇重,是来源最为古老的。如今还能看到的、反映在典籍中的重“才”思想,可举《周易·说卦二》: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中华先民哲士,以天、地、人为“三极”。此三者各有“性命”,而各有其“才”之蕴涵(内在能量)。是以不妨称呼我们中华的一种文化思想为“三才主义”。三者之中,人为万物之灵,所谓“天地之心”者也,故人之“才”亦即天地人合一的最高级智能显示。

    而按照雪芹的哲思,则人之“才”尤以“两赋”之“才”最为可羡可贵。但此可羡可贵之“才”,不为世俗庸人所知,故其遭遇命运,总归于不幸与悲剧结局。此即《水浒》与《红楼》的貌异而实同的共识与“和声”。其意义之伟大,殆未易充分估量。

    明代人将《三国》与《水浒》两部小说合刻而名之为“英雄谱”,是已打破了帝王将相与草寇强人的政治界限了,一视同仁,许之皆为“英雄”,即超众的人才。此一识见非常了不起,即在今日思之,令人犹觉惊叹;但其时文化意识还不能识及“脂粉队中”亦有同质同才的“英雄”——是以那时也就还没有《红楼梦》之产生的可能,这一点最值得深思了。

    若能从这一重大意义上来看雪芹的小说,那就会真正理解这位作家的伟大,是空前稀有的。

    这个伟大,并非我们的虚词泛颂,那是令我们的心神震撼、令人类一齐警醒领悟的一种特别辉煌的思想之伟大。

    ①“作奇传”,当是后改笔,因“杨藏本”旧抄原作“作传神”(失韵),明系“作神传”之误倒,本为“传神写照”之义,非重在“奇”也。详见《石头记会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