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红楼之疑-刘心武 > “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

“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1/2)

    刘心武“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是借助想象探佚“曹雪芹的构思”

    刘心武先生关于贾珍的形象除却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这部著作谈及以外,还在《红楼望月》写了两篇文章:《贾珍何罪》《贾珍尤氏的夫妻生活》,为了全面了解他的观点,我们不妨将《贾珍何罪》部分引录如下:

    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家治罪,应该是宁国府罪过最大祸事最重。高鹗续书时,确实把宁国府的祸事写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财产房地等并家奴等俱造册收尽”,赫赫宁府只剩得尤氏婆媳并佩凤偕鸾二妾。荣国府却得以保全而且“复世职政老沐天恩”。贾赦一家仅贾赦本人被鞫,贾琏凤姐丧失了财产,人却逍遥法外。独宁国府不仅贾珍,连贾蓉也被鞫,彻底完蛋,这究竟是出于何等重罪?高鹗实在无法写圆。据他写来,贾珍被参的罪状,一是“强占良民妻女为妾不从逼死”,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贾琏,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张华告状后来又遣人追杀张华,并加以凌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凤,贾珍充其量是他们的帮凶,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报官,这样的罪过实在重不到哪儿去;当然,贾珍在国孝家孝期间以射鹄子为名,聚众赌博,也是一罪,但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罪。

    ……

    我以为第七十五回所明写的荣国府贾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实还不是整个贾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衅”的开端,因为宁国府的贾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仅是其财产,而是大活人——秦可卿,这本来也是写得比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说为“秦可卿淫上天香楼”),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曹雪芹遵照脂砚斋意见而删改过的文字,在这些文字里我们所知道的只有贾珍与秦可卿的畸恋,以及一个丫头的突然触柱而亡及另一个丫头誓守亡灵再不回府,还有规模体例惊人的丧事,等等。

    我们与刘心武先生关于对《红楼梦》贾珍形象的解读,到底区别在哪里呢?

    (一)贾珍性格结构是多层次、多侧面的,在其社会交往的长期过程中,有时表现出肯定的素质,有时表现出否定的素质,但性格的流变过程中,总会呈现出主导的方面和非主导的方面。刘心武先生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