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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经 第十三章(6)(1/2)

    挺经 第十三章(6)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军队是一个作战集体,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包括生死存亡之际不散不乱,令行禁止,整齐划一。要如此,须有一套严明的军规军纪,如曾国藩制定《初定营规二十二条》《营规》《营制》《马队营制》等。

    他规定各种纪律几十条,严禁将士吸食鸦片、赌博及**。如营中有吸食洋烟者尽行责革,营外有烟馆卖烟者尽行驱除。“凡打牌、押宝等事既耗钱财,又耗精神,不能起早,不能守夜,断无不误军事之理”。吸烟、赌博“全是一种暮气”,暮气必败,故必严禁。

    再看“义”。筹办湘军时,他看到由于官兵“**掳掠”,广大民众深恶痛绝,迅速转向太平军。为此,他提出“不扰民”三字为“治军之根本”方针。

    曾国藩驭下有术。在对待那些投降的太平军将士方面,曾国藩把他们纳入有才无德者之列,并善于揣摩他们的心理,认为这种人阴险狡诈,难以驾驭。他归诸一句话:宽在名利,严在礼义。这样驾驭降将,确实也收到了实效。韦志俊、程学启、李世忠等降将无不为之拼命效力。

    应严者,礼义

    曾国藩说:“应严者:一则礼文疏淡,往还宜稀,书牍宜简,话不可多,情不可密;一则剖明是非,凡渠部弁勇有与官姓争讼,而适在吾辈辖境,及来诉告者,必当剖决曲直,毫不假借,请其严加惩治。应宽者,利也,名也;应严者,礼也,义也。四者兼全,而手下又有强兵,则无不可相处之悍将矣。”

    ● 解读

    曾国藩强调“立法行令”、“宽严相济”的治军方针。强调部队要规矩森严,进止划一;为此制定营制、营规以为准绳。认为“溺爱不可以治家,宽纵不可以治军”;提出治军应宽严相济,宽在利和名,严在礼和义,四者兼备,即使骄兵悍将也能统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