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9节 在校司考明星之路(4)(2/2)

补全。

    第五,最后10天进入冲刺,将2004年指定教材中的新知识点全方面地强化复习、熟记。最后复习两遍重点法条,强记下最重要的知识点,并对大题(司法文书、论述题)作全真模拟,调节好考试心态,然后胸有成竹地步入考场。

    为便于大家参考,现将我的具体司考经过笔书于下:首先是我给自己设定的作息时间表: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晚上6:30—10:00;10:30—11:00跑步、锻炼身体,每天争取12:00以前睡觉。从6月17日开始,我每天早上7点起床,一般8点前来到教室开始学习。

    我将第一轮复习的任务设为通读和了解,因而看书的速度比较快,对于那些比较重要的知识点通常用简略方式记录下来,为以后的复习打基础,冲刺时就可丢掉厚厚的教材,翻开薄薄的笔记本逐一回忆即可。第一天,我看完了法理和法制史,并在晚上把配套测试题解(白皮书)中相关内容的题目做完了,对完答案后再仔细分析出错的题目。

    第一星期,我将第一本教材看完,并做完了白皮书的相关题目。白皮书是一本非常适合早期复习的配套练习资料,对知识点考察的很详细,也出了一些新题型,可以帮助考生强化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对出题趋势的把握。对第一本教材我区分了重点与非重点:法制史,宪法,三国法等内容少分值高的部分看得比较仔细,而经济法中那些1、2分的小法基本一眼带过,在后期强化对重点法条的记忆即可。

    第二星期,我开始对第二本教材全面复习。头年我就是栽在第二卷,只考了50分,故这一卷给我的印象刻骨铭心。哪里跌倒在那里爬起,这一卷我复习的特别仔细。据我以前的经验,刑法的难点是在分则几个常用并相似罪名的分辨上,尤其是对各常用罪的构成要件必须熟练地掌握。第一天,我把总则并顺带把白皮书的内容都复习完了。刑法分则共花了4天时间,在复习分则时,我重点放在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及扰乱社会秩序罪几个章节上。危害国防利益和军人犯罪只是简单浏览(这些在考前记一下法条即可)。然后就用3天时间搞定了刑诉。程序法的特点以记忆为主,理解上没有多大的难度。将重要知识点如管辖、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比较详细地通读一番,又花了半天时间做白皮书来巩固。

    接下来我用4天复习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对于大部分考生非常陌生,较为复杂,我也不例外,平时基本上没用过行政法的知识,尤其是行政法理论方面,更是一个难字,因而复习特别费力。我硬着头皮认真仔细地看、多做笔记,慢慢把这硬骨头给啃下来了。不过行政诉讼法倒比较简单,没费多少工夫就复习完毕。然后也通过做白皮书强化一遍。

    7月7日,我开始复习比较擅长的民商和民诉法。看着主体、权利、义务、时效、代理、担保、合同,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2天时间就顺利地看完了300多页的民法教材。复习商法与经济法都很轻松。除公司法、票据法稍多花了一点时间外,其他几个不占分的部门法都是一眼带过。而民诉与仲裁法的内容稍比刑诉与行诉复杂些。特别它里边的司法解释让人头疼。不过它的重点比较突出,管辖、当事人、证据、审判监督等都是必考并且分数不低的部分,我不断地反复复习和记忆。而仲裁法因出题老师的偏爱异常热门,虽然简单,但我还是全身心地投入。第三卷教材我总共花了6天时间。

    以上26天时间看完了三本教材,我对这一阶段的复习作了个小结。本阶段的复习让我基本上把握了考试内容的整个脉络,打下了较为深厚的第一层基石。

    7月13日—7月底,我用了近20天时间看有关重点知识串讲。有了第一遍的基础后,看这套书异常轻松。辅导资料的作用是,作者已经将你所需要的信息表现在书里,主要知识点的相关内容全部给你串接上。比如,看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时就会把诈骗、抢劫、侵占、贪污等罪名的犯罪构成给罗列出来并予比较,这样你在掌握盗窃罪时就将相关知识点全部掌握。

    7月30日,我开始了第二轮复习,主攻历年真题和法条。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比较清晰地总结出考点和命题趋势。司考是用题库型方式出题,一般很难避免不重复,2003年司考中大约有20多分是历年考过的真题。我花了1个星期的时间将真题做完,并将做错的题目订正。做完了真题就开始复习法条。因为前一轮复习中已经对法条有过复习,因而本轮的复习将基本的部门法放在了次要地位,更主要是对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复习和熟记。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对实践经验的考核。而作为最直接素材的司法解释成了考试的绝对重点,尤其是程序法。司法解释异常繁杂,各个部门法基本上都有相应的配套解释,不仅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不过考试一般以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为主,涉及的刑诉方面也会有部分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出现。还有更为复杂的是,各司法解释之间通常会出现一些冲突,甚至自相矛盾,常给考生复习带来一定的认知困难。不过,司法考试对这些问题通常会给予回避。在复习司法解释时,我通常是将几个相关的部门法联系在一起复习。尤其是诉讼法,涉及一些相同的概念比如管辖、回避、证据规则等往往将其列在一起进行分析比较。这样不仅理解比较深刻,也容易记住。两轮法条复习下来共花了1星期。这时,复习的效果已经比较明显了,主要的知识点都已基本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