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8节:孙宏斌事件(3)(2/2)

联想,绝不介入公司的任何事情。

    4月22日,公司全体员工都知道了这件事。柳传志先是声明“今天是一个整肃纪律的大会”,接着异常严肃地宣布:“我们发现自己的身上长了一个脓包,尽管外面表现为一个小小的脓点,但下面是很大的一块溃疡面。我们毫不犹豫地坚决地给自己动了手术。”然后他便向大家通报事情经过,抑扬顿挫,甚至连很多细节也没有遗漏。

    他当时说,孙宏斌是“有组织有纲领地进行罪恶活动”。15年之后,他回过头来再看这件事情,显然已经冷静了很多:“其实后来我想一想,孙宏斌到联想来了以后,他也没有说一定要跟谁对着干。他就是想形成自己的体系,觉得这是他的一块独立王国,谁也别管我。他的做事方法跟我的方法不同就是了。”

    孙宏斌于1990年5月28日被警方羁押,6月5日被逮捕收监。他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左右亲信兄弟也都散去。12个月后,也即1991年7月10日,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公诉人指控他“受贿”和“挪用公款”。又过了13个月,终于判决。主审法院并未认定“受贿”的指控,但却判决“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刑期5年。判决书为“(1992)海法刑字176号”,上列证据是:

    利用职务之便,于1989年5月至10月间,以方便给下属分公司购货为名,先后截留北京联想计算机集团公司下属武汉、太原、青岛分公司还总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76万元,入到其友杨建忠个人承包的北京市海淀区通用计算机经营部账户内。杨建忠为购货经营,多次动用此款总金额达134 627.12元,盈利26 000余元。

    然而事情仍然没有完。此后孙宏斌在逆境当中再次赢得柳传志的好感和帮助,以致在公司的历史上屡屡留下痕迹,还在京津房地产市场上一鸣惊人。我们只有把这所有的故事全都了解清楚并且相互连接,才能明白孙的故事在联想的历史上绝非孤立的事件,犹如唐旭东所说,“它源自现代观念和传统理念的冲突。”其中详情,容我们在后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