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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约礼仪(1)(1/2)

    在商务交往的实践中,尽管君子协定、口头承诺、“说话算数”等在一定程度上有作用,但是更有效地取信于人、让交往对象心安理得的,则是“口说无凭,立此为据”的文字性合同。

    商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依法订立的、并且经过公证的、必须共同遵守的条文。在许多情况下,合同又被叫做合约。而在另外一些时候,人们所说的合约则是指条文比较简单的合同。在商务往来中,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如等待律师审查、有待正式签字、需要落实许可证的合同,又被叫做准合同。严格地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也是最终达到合同的一个步骤。为了省事,在一般场合,商界人士往往将合同、合约与准合同混为一谈,统统把它们都叫做合同。这样做虽不甚精确,但也有助于大家“删繁就简”,减少麻烦。

    根据仪式礼仪的规定:对签署合同这类称得上有关各方的关系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应当严格地依照规范,讲究礼仪,应用礼仪。为郑重起见,在具体签署合同之际,往往会依例举行一系列的程式化的活动,此即所谓的签约仪式。在具体操作时,它又分为草拟阶段与签署阶段等两大部分。在现实生活中,商界人士所接触到的商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就有购销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协作合同、加工合同、基建合同、仓保合同、保险合同、货运合同、责任合同等。以下先来介绍一下合同的草拟的正规作法。

    从格式上讲,合同的写作有一定的规范。它的首要要求是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用词要标准,数据要精确,项目要完整,书面要整洁。违犯了上述各项要求中的任何一点,都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从具体的写法上来说,合同大体上有条款式与表格式两类。所谓条款式合同,指的是以条款形式出现的合同。所谓表格式合同,则是指以表格形式出现的合同。

    条款式合同与表格式合同在写法上都有各自的具体规范,对此在实践中只能够遵守,不可以明知故犯。一般来说,标的、费用与期限被称作合同内容的3大要素。在任何一项合同中,都应当三者齐备,缺一不可。如果从具体的条款撰写上来讲,则一项合同至少需要具备标的、数量或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的期限与地点及其方式、违约责任等5大基本内容。对于这种规范,商界人士必须自觉地遵照执行。

    在草拟合同时,除了在格式上要标准、规范之外,同时还必须注意遵守法律、符合惯例、合乎常识、顾及对手等4个方面的关键问题。

    首先,草拟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在商务交往中,所有正式的合同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一旦订立,任何一方都不可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此,商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以便充分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从操作中的实际状况来看,商务人员在拟定合同时,必须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商品生产、技术管理、外汇管制、税收政策以及商检科目等5个   方面。

    在草拟涉外商务合同时,还必须遵循我国法律与国际条法。遵循我国法律,是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也是为了不损害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遵循国际条法,则是为了在对外交往中更好地与国际社会接轨,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少走弯路。

    其次,草拟合同必须符合惯例。在草拟合同时,必须优先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必须优先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遇上有关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