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六章 快乐比内疚更道德(1)(2/2)

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如果把外在的道德当作一个人的话,那么他影响我们的方法是很巧妙的:他告诉我们人不同于屈服自然欲求的动物,其行为不应该以快乐为目的,而应该基于某种理念而自觉地忍受痛苦。他声称它是出于对我们的爱,才对我们进行限制和压抑,他是给我们提供心灵的帮助,给我们带来伟大的学说,让我们灵魂开窍,为了解放我们,才对我们进行约束。

    每一种外在的道德这样声称时,他并没有说谎,而是真的相信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天使,并早已打算为自己崇高的事业献身。

    问题在于,趋乐避苦为人的本能,快乐是一种情感和精神的自由,因此与现在作为规范和约束而存在的外在道德是天然矛盾的。要快乐地生活,必须首先消除内疚感。

    内疚感是蒙在我们人生头上的牛皮,戳穿它,扔掉它!

    它让我们感觉对不起别人,因此乖乖地让别人随意支配我们。我们像一个闯进苹果园的孩子,每摘一个苹果,都向每一个人鞠躬道歉,却忘记了苹果园是属于我们的。

    基于内疚与外在道德的关系,正本清源,要清除它也必须舍弃外在的道德行为准则,找以一个发自自己内心并且绝对适合自己的道德标准,取代它们。

    记住:我们都有权主宰自己,只要“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就不需要任何其它人为我确立一个标准。遵循外在道德或者不遵循,都是我们的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干涉损害别人,我们没有任何义务遵守任何的一项外在道德。除了法律,没有任何东西有权强迫我们,让我们对生活中遇到的任何一个人无限负责,并为不能尽到这种责任而羞愧。

    比如说,孟子认为人从最基本的道德情感中所体验到的乐,才是人生最基本的快乐,这种快乐比起“富有天下”的王者之乐,也不知要可贵多少倍。他由此推论说,古代舜是以至孝著称,如果他治理天下而他的父亲如果犯了法,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是“窃负而逃”,逃到很远的海边,享受天伦之乐,天下对于他是不足道的。

    要确立自己的生活标准,就必须分清哪些是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别人的。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完全独立的,我们应该为这一点而庆幸。要利用大自然所赋予我们的一切去找到快乐,自己的快乐,而不要为任何语言和行为所威胁。

    女友问我们:“亲爱的,我们彼此相爱,干什么不结婚呢?”

    是啊,为什么不结婚呢?回答应该是理直气壮的:“正因为我们相爱,才不需要结婚。”

    而做为一个女孩子,当未婚夫问我们:“亲爱的,你要保证永远不会和另一个男人好。”

    应该保证吗?才不呢!我们作为一个独立快乐的人,应该诚实地回答:“亲爱的,我发誓会对你永远忠诚,直到遇见一个比你更理解我,不会让我做出这种愚蠢保证的人。”

    一言收百语,要远离那些伤害我们的内疚,就必须学会:

    1.给予自己的人生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标准;

    2.尽自己所能达到这个目标和标准,当偶尔达不到标准时,我们也没有任何必要去向其它任何人解释;

    3.对于那些别人为我们确立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也不要内疚和羞愧,这本来就不是属于我们的,达到达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

    4.按自己的想法生活,我就是我,我相信自己所做的事,即便在所有人看来是个错误,他们也管不着!

    当我们不再为外部世界加于我们的道德而生活,不再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去实现不属于自己的道德理想和标准时,我们就学会了不再内疚,也不再为所做的一切感到对不起任何人。这样,快乐才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儿不期而至。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天空的快乐

    是穿一身蓝

    森林的快乐

    是披一身绿

    太阳的快乐

    是如钻石般耀眼

    月亮的快乐

    是朦胧的诗篇

    这就是天空、森林、太阳和月亮的内在道德,一切都回归本常,它们从不检讨,从不对比,从不因别的东西而内疚,因此一切才显得是那么圆满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