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六章 快乐比内疚更道德(1)(1/2)

    美国《独立宣言》中说:“美国人应享有追求快乐的自由。”。

    我们为什么内疚?

    一座寺庙里要举行一个大的法会,需要很多的碗碟盆盘,于是师父就叫徒弟到市集上去雇请一个窑工来造。

    徒弟奉命就到市上去找。在路上,他碰到一个窑工,正赶着一头驴子,驴背上负了很多的窑器,运到市上去出售。那驴子忽然失了一脚,身子一歪,把它背上所负的窑器都落在地上打碎了。

    这个窑工懊恼得不得了,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徒弟见了觉得很奇怪,就问那个窑工说∶“你为其么哭得这样悲伤呢?”

    窑工回答说∶“我怎能不哭呢?这些窑器,我整整花了一年功夫才作成,今天原想运到市场上去换钱的,却不料这头坏驴子,顷刻之间都给我打碎了,你想我懊恼不懊恼?”

    这个徒弟听了,心里却很欢喜,他想∶“这头驴子很好,窑工要作上一年,它只要转瞬之间就能毁坏了”

    于是他就对窑工商量要买这头驴子。窑工正是求之不得,立刻把驴卖给他。这个徒弟就骑着驴子回来,见了师父,师父问他∶“为其么不把窑工找来却买来了一头驴子?”

    那徒弟回答说∶“这驴子的本领比窑工大得多。那窑工一年所作成的窑器,它只把身子一歪就毁得干干净净了。”

    师父连连摇头,对徒弟说∶“你真是笨蛋,一点知识也没有。这驴子能在顷刻之间打破窑器,但它却一百年也作不成一个窑器呀!”

    外在的道德准则就是这样一头驴子,它能够把我们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却从来不会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回报,比如比如成功,比如快乐。

    我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不被各种外在道德约束着,也被它困扰着。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种深入人心深处的标准,因此其约束远比法律要广泛得多。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和辩解:

    “我能这么做吗?其它人会说什么呢?”

    “我不能这么干,我向某某人保证过。”

    “我必须放弃,虽然我很乐意接受,因为这是某某人所不允许的。”

    “我全都知道了,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这可能是对某某人的背叛。”

    当我们想做一些不符合“标准”的事情时,这些外在的道德标准就会进入我们的意识里提醒我们,如果违反了这些标准,就要为此受到惩罚。内疚感像一条狼牙棒敲打着我们脆弱的心灵,让我们片刻不得安宁。

    习以为常的忍耐,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因为一件事情而产生的内疚感对我们所造成的伤害,远比这件事本身来得更为深远和严重。我们服从又服从,在感觉自己违反了外在道德时深感内疚,却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样一个问题:

    到底什么是道德?谁的道德?

    追根溯源,现存的一切外在道德起源于古代的圣贤。圣贤本着自己的良心行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背良心损害他人。

    随着历史发展,圣贤越来越少,礼崩乐坏的时代出现了,于是就有人企图用推广圣贤的行为标准来拯救众人,开始总结他们的行为准则,制定出形形色色的教条。

    但是同时,秀才是孔子的罪人,和尚是佛的罪人。每一个后世的总结者不是圣贤,他们没有圣贤的聪慧与感应,不明白圣贤实际上只是听从自己的良心行事,因此随着整理出的伦纲条款越来越多,道德也开始渐渐脱离了良心,成为许多和良心无关的教条:毕达哥拉斯教派的道学家认为吃蚕豆不道德,儒家道学家认为男女授受不亲等,穆斯林道学家认为女人没有面纱邪恶等等。

    所以,每个人都必须承认,外在的道德是社会的标准,也是别人的标准,这一本质决定了它象一根刺进肉里的木刺,让我们根本无法完全融合它。可以说,内疚感导致了负责和负罪的想法,这本身就已经注定了我们烦恼。

    也正因如此,外在道德才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它起源于人的自由和判断,却最终成为约束个人自由与判断的工具。

    庄子说:“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天与人本是合而为一,无所阻碍的,但由于各种外在道德规范的约束与教导,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开始与自然不协调。我们要享受自我的快乐,就必须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