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5节 加盟芝加哥大学,如虎添翼(1/2)

    科斯对艾伦·迪莱克特主编《法律与经济学》杂志期间所刊出的论文是十分欣赏的。其杂志所发表的论文主要考查了实际的商业活动、不同产权制度的影响和管制制度的运作。科斯认为像这些论文发表将会促进经济学(尤其是工业组织经济学)取得根本的进展,但是在那个时候在一般的经济学杂志要想发表是很困难的。科斯的《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科斯想超越《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所讨论的主要内容,来处理更为一般的所谓产权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科斯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讨论了“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案。”但是科斯想考查另一些妨碍的情况(他能这样做是因为他在伦敦经济学院学习期间对法律判决书获得了足够的知识)。还有,科斯长久以来就认为或从某个时候开始,尽管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是涉及这个问题的一部较好的著作,但是庇古在他的经济分析中没有牢固的理论根基。尽管科斯在《联邦通讯委员会》论文专注于无线电频率使用的配置问题上。但是在芝加哥大学那个晚上的讨论使他的已对庇古关于经济学研究的思想有更加清楚明白的思路。这促使了科斯能直接地处理这些问题。科斯也在分析中想讨论正交易成本制度运作的影响,而这点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仅在注释中提及。参见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第92页。这些就是科斯早已构想好的并想在《社会成本问题》论文中设法处理的不同主题或论题。无论如何,这篇论文发表后立即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论文发表后受到来自各方的抨击和辩护。它也成了经济文献史中引证最多的论文之一。它包括了长期萦绕在科斯头脑中但一直没有清楚表达的思想。这段轶事奇特的部分是,如果这些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在《联邦通讯委员会》论文中没有提出反对的理由的话,《社会成本问题》或许决不会写出,尽管这些思想在科斯的头脑中萦绕许久。

    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认为庇古是在错误的思路上探讨了“外在性”的问题。外在性问题是一个相互作用的问题。但是庇古没有认识到这点(或者说庇古没有从整体的意义上来分析讨论这个问题)并采用某种适当的方式来制止它(和遵循的经济学定位)。在零交易成本(这是已蕴含的假定)的情况下庇古的政府劝告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能够通过谈判方式来实现最优的结果。而这点也是真实的。但是,交易成本在现实世界中并不为零,在不引入正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对现实世界的研究是不可能的。一旦这样去思考问题,那么认为合适的政策劝告应该不需要去了解交易成本是什么以及在这种考虑下每一种案例中的实际情况那是不可能的。惟一所能做的是知道作为实证研究的结果。参见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第141页。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的不是一个答案,而是一种探究问题的思路。就像科斯在论文中所说的那样:实际上,对政策问题要得出满意的观点惟一的方式是来自耐心的研究,以便确定市场、企业和政府是如何处理解决有妨碍影响的问题——我确切相信,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通常都有过高估计政策管制的优点的倾向。但是这些观点即使成立,也只不过是建议应减少政府管制,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分界线应该确定在哪里,似乎在我看来,这必须通过对以不同方式解决的实际结果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得出结果。参见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第243页。

    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发表一二年之后,迪莱克特要退休,他所编的学报要另聘编辑,科斯是最合适的人选。因此,科斯接到芝加哥大学到该校工作的邀请。科斯对这本杂志所刊出的文章十分赞赏,所以,一拍即合,科斯同意接任这项工作,1964年,科斯去了芝加哥大学。科斯主持《法律与经济学》学报以后,他利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经济学项目的资源和在杂志中发表文章的机会,鼓励芝加哥大学的或其他地方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从事对《社会成本问题》所关注的问题的实证研究。结果是,许多令人满意的文章发表了,而科斯的新制度学派也在这个时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个时期对科斯来说是一个愉快的时期。每一篇论文都成了一件重要事情。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同样内容的论文开始出现在其他经济学杂志上,也出现了许多引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的文章。

    科斯的成功给人们什么启示呢?科斯认为,通常表明原创性的思想一般来自年轻人或刚刚进入一个新领域的人。参见科斯:《我的经济思想演进》,原稿为英文未刊稿。这点就科斯的经历来说是适合的。1932年,当科斯在邓迪学院的讲课中,他把交易成本的概念引入了经济分析中。那时他才21岁。如果经济学是科斯的专业领域,那时他是刚刚跨入经济学领域。但是,我们要理解科斯把交易成本纳入经济分析中作为一种“原创性”思想是不容易的。科斯是带着这个“谜”去美国的,并在美国逐渐地解开了这个谜。科斯的解答是简单的、显而易见的。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没有纳入经济分析的解释中并非说其他的经济学家并不机敏而不这样做,而在于他们的著作中并没有注意经济的制度结构问题。以至于他们没有遇到科斯所遇到的困惑。就像德姆塞茨(RDemsetz)所解释的那样,这样的情况的形成在于自从亚当·斯密以来的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制度能由价格机制来协调。经济学家的任务就在于把其观点公式化、体系化。这种理论所分析的是一种极端分散化的经济体制运作。它是一项伟大的知识性的成就并具有永恒的价值,但是它只是黑板经济学。这就可以解释,当它先出现时,《企业的性质》为什么会那样默默无闻,根本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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