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在最后时刻退让(1/2)

    时间在谈判中是非常重要的,有效地利用时间是谈判者采用退让策略打破僵局的先决条件。为了使让步发挥较好的作用,收到理想的效果,许多谈判者都是在最后期限内让步,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让步。

    有时候,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谈判停滞在离达到双方的立场已经相当接近的地方,但对手却仍拒绝成交。其原因多半是他还在观望、在等待,希望再从你那里得到一些利益的转让。那么,应该什么时候做出适当让步与妥协呢?如果让步时间过早,那么有可能被对方误认为是“顺带”的无关紧要的小让步,从而使对方得寸进尺,意欲在最后一分钟再搏一把;如果让步时间太晚,可能对对方的影响或者作用变小。在对方立场强硬、关系恶化之后,再提出让步,会减弱其应有的威力和诱惑力,于是如何控制好让步的时间便是谈判者最应注意的问题了。

    我们举一个土地买卖的例子来作说明。张三想以每英亩1000元到1500元的价格卖掉一块土地。而在谈判中,他则先喊价3000元,借此试探买方的反应。但买方事先已对这块土地进行过评估,也调查过附近的地价,他认为土地的价格,应在每英亩800元到1000元之间方为合理。由于急欲将土地脱手,当买方提出其所认为的合理价格时,张三立刻同意把价钱降为每英亩1000元,也就是原来的三分之一。结果呢?就因为卖方在谈判一开始即做出了大幅度的让步,所以,在接下来的谈判中,一开始就失去了主导权,卖方陷入了防卫的状态,任凭对方杀价,最后,土地自然是以“买方”所提议的价钱成交了。

    如果张三不那么快就让步,他的土地,每英亩至少可卖到l200元以上。

    通常情况下,为了使让步发挥较好的作用,收到理想的效果,许多谈判者都是在最后期限内让步,即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让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做出最后的让步,都必须与对方感到有吸引力的内容结合起来,它应对对方本人也具有诱惑力。任何人都希望成功,只要协议还有可能达成,谁都不会放弃努力的。

    买卖双方就事宜进行谈判,现在双方的价格已经十分接近了,尽管双方心中都有一个最后的让步价位,但都已摆出了最后报盘的架势。

    买方:算了算了,我早就猜到了会这样,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