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7节(2/2)

企业,我们面临着无限责任,而且有些人担心公司能否生存下去。公司的外聘律师索利文·克罗姆威尔提交了一封信,信中认为损失赔付不会在物质上损害公司资本,古斯把这封信装在口袋里作为护身符。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一次内部交易丑闻中我们的一位合伙人遭到指控后,我面临着对公司生存问题同样的关切,那个时候我想到了这封信,而且我们从我们的律师瓦彻特尔·利普顿那里得到了一封类似的信。最后,宾森特尔问题以高盛公司能够接受的条件得到解决。实际上,高盛公司为此付出的代价比我们在宾森特尔公司破产中的风险套利索赔所获得的要少。

    尽管有些人发现古斯能力不行,有时候他确实不行,但对我们这些和他一起工作过的人来说,他是一个巨人,而且我现在还常常想起他。他与我相处比与交易大厅里工作、直接受他领导的伙伴都要融洽——可能是因为我更年轻。古斯去世后,他的一位朋友拉里·蒂什告诉我,古斯曾考虑过将来由我掌管公司——当时这种想法对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为什么高盛公司的套利工作适合我?我想有感情上的原因,也有智力上的原因,尽管这两个原因是联系在一起的。感情上的原因是我的脾气非常适合干这一行。套利工作是一项需要精力高度集中的工作;公司里的人有时候觉得这种紧张能把人压垮,使人精神错乱;而且有巨大的压力。但我能够既使自己精神高度集中,全力以赴,同时还能够维持合理的心理平衡。

    我一直有这种想法:实在不行我就从公司走人,回到巴黎左岸的咖啡馆,读亨利·米勒的书。另一个想法是一千年后,没有人会在乎某项交易是否成功,或者我的套利生涯是否是成功的。与此同时,我很高兴高盛公司的其他人认为我的工作效率很高。这说明我赢得了同事们的尊重,尽管我们股票交易商不像金融投资家那样需要夜以继日地工作。

    智力方面的原因涉及我在哈佛时开始形成的好奇和或然性的思维模式。1975年,我的一位在另一家公司工作的同事介绍了一项他认为肯定会成功的投资。当时他大量买进一家叫安纳肯达的矿业公司的股票,这家公司的股份将要被想进入铜业的克雷恩公司并购。我也认为这项已经提出的合并协议看起来极有可能完成。然而,因为不相信事情的确定性,而只相信或然性,我虽然买进了大量股票,但是购入量是根据这项并购一旦出现极不可能发生的无法完成的情况高盛公司所能够承受的潜在损失。后来出乎意料的事果然发生了——反托拉斯规定阻止了这次兼并,合并事宜破裂了。我们蒙受很大损失。但我的朋友蒙受了无法承受的巨大损失,其中包括失去了他自己的工作。

    我的处事方式来自我的基本性格,来自迪默斯的哲学方法和我在哈佛的整个学习经历,来自我在纽黑文与乔治·莱法柯的辩论以及耶鲁法学院的精神。在套利业,就像在哲学中一样,你进行分析,在分析中寻找漏洞,寻找能够站得住脚的结论。然而,尽管严密的分析对哲学来说是充分的,但对套利业则是不够的。在套利业,就像制定决策一样,尽管你掌握的情况还不充分,你的疑问还没有被回答,但你也不得不“勾动扳机”,做出决定。我该不该进行这项投资?你开始时是探索问题,但最后你不得不接受这种现实,即有些问题不会得到圆满的回答——或者根本得不到回答。而你冒着丢饭碗的危险。

    随着我在高盛公司最初几年的过去,我感到我做合伙人的前景很暗淡。我认为自己该挣些钱,学很多东西,并且在小一些的天地运用我新发现的技巧挣钱。但后来生活发生了意外的转弯。1970年,华尔街的老牌公司之一怀特威尔德公司招募我去。我的一位朋友在那家公司工作,这样当该公司套利部的经理辞职后该公司和我谈话,邀请我去工作。我给父母打电话,告诉了他们我猜想我将会得到的薪水。我父亲对我要离开高盛公司的事很不高兴。我父亲说:“也许他们会给你合伙人身份的。”我说:“爸爸,你根本就不了解情况。高盛公司是不会给我合伙人身份的。”当时成为高盛公司的合伙人就像是事业已经成功了,其可能性非常之小。

    所以我前去和L.杰伊谈,他对我可能要离开公司感到非常恼火。他去找古斯·利维。古斯对不得不处理这样的问题也很不高兴,但在与公司的管理委员会协商后,他回来提出在年底让我当合伙人。这真是太让我吃惊了。做高盛公司的合伙人根本就不在我现实的期望之中。但1971年财政年度的第一天,我发现自己当上了高盛公司的合伙人。在不确定的世界出入高盛公司第三章出入高盛公司

    我外祖父缪尔·塞德曼对我的生活态度的形成有非常大的影响。他在职业上和经济上都很成功,而且在他所居住的社区得到承认和受人尊敬。他广泛参与社会活动,尤其参与政治,这使他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