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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管理功夫的四大类表现(1)(1/2)

    俗话说,“人以群分”。每个人根据他的智力、经验、阅历、专长,都可以归入相应的类别。例如孔子就把人分为三等:中人以上、中人、中人以下,同时也对应了“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后学”这样的三种人。后来中国人把这一套进一步作了发挥,把人区分为三系:先知先觉是发明家,后知后觉是宣传家,不知不觉是实行家。这三种人,各有各的长处,各有各的用途,彼此配合,构成人类社会。

    在我们这本书里,对人同样也有类似的区分。依管理的观点,我们把人分成四类。正是如前所述的“糊涂之清楚”、“清楚之清楚”、“清楚之糊涂”、“糊涂之糊涂”。

    2.1  糊涂之清楚

    什么样的人,叫做“糊涂之清楚”呢?这种人表面上都能得出清楚的结论,但得出结论所用的依据却是十分糊涂的。他的结论是“清清楚楚”的,可惜依据却是“糊里糊涂”的。有时候很多话听起来冠冕堂皇的,似乎很有道理,可是细细一想,却经不起推敲。原因就在于这些结论的推理过程诚然无懈可击,但它的依据却是不清不楚的。

    我们还是举管理中的例子。当今商界,流行这么一个观念——“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个观念初提出来的时候,实在让人耳目一新,每个人都觉得它是至理明言,无不奉为圭臬。这个结论够清楚的了吧,可是谁能说得清楚它的依据从何而来呢?如果这么一追问,问题就来了。原来这个“清清楚楚”的观念,确是建立在一个“含含糊糊”的基础上,即“顾客是上帝”,或者说“顾客的声音便是上帝的声音”。由彼依据得出此结论,实际上正是“糊涂之清楚”。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其实为数还真不少。

    在中国人的语汇里,要得出“糊涂之清楚”的结论,实在太容易了。因为中国话几乎都有相对的两句,如果随便抓住其中的一句,便指称中国人如何如何,很可能就会掉入“断章取义”的陷阱,中国人把这个形容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是一种“糊涂之清楚”。例如中国人说“事无不可对人言”,当然是一句至理名言,但如果把这句话僵化理解,不论时机、不分场合、不看对象,一概遵行不误,往往会坏事。难道这话错了吗?非也,须知中国人还有一句与之相对的话,叫做“逢人只说三分话”。两句话都很有道理,必须结合起来看。若只听其中一句,难免会把人弄糊涂。如果那样的话,表面上以为自己没错,实际上却落入了“糊涂之清楚”之中。

    此外,有些人看到中国有“宁为鸡首,不为牛后”这样的话,就认为中国人也许都喜欢强出头。殊不知中国话另外还有一句:“树大好遮荫”。所以出自中国人的话,大抵都有相对应的两句,一般是不会有错的,最好还是辩证地看。如果只看到了一面之辞,就算得出的结论再清楚,那也终归是“糊涂之清楚”;这样的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