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汽船垄断(2)(1/2)

    在1803年,这一授权重新进行,除非利文斯顿能够制造出在哈得孙河逆流行驶时船速能达到每小时4节(knot)的轮船。这一要求在当时被认为不可能实现,所以当这一法案在州议会通过时引来了阵阵哄笑。然而,利文斯顿是当时的美国驻法大使,正在那里谈判购买路易斯安那的问题。他向另一位美国人罗伯特·富尔敦提供资金,从事汽船航海试验。富尔敦于1803年在法国塞纳河从事汽船运输经营。在1807年,两人在哈得孙河畔造成“克莱蒙特”号汽船,从纽约航行至阿尔巴尼只用了32小时,航速为每小时4.5节。这样,两人便获得了在纽约州的航运专利权。

    或许,利文斯顿比其他任何东部沿海人都更清楚汽船运输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巨大潜能,因为他在使密西西比河成为美国疆土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他和富尔敦到处活动,想获取那里的垄断权,写信给不同的州和地区要求获取汽船运输独家经营权利。

    尽管利文斯顿的大名在纽约很有分量,但是到了主张人人平等的西部,他的名字若还能代表什么的话,那就是一种障碍。因为在西部,人们已经非常痛恨东部的钱财和商业势力。所以,这两人除了在新奥尔良还有所作为之外,在其他地方都是一筹莫展。利文斯顿的弟弟爱德华在被迫辞去纽约市市长的职位后来到新奥尔良,并迅速成为该地的政治风云人物。当1812年这一地区成为美国的一个州时,富尔敦和利文斯顿得到这里的航运专利权。由于新奥尔良是河海航运的分界点,获得路易斯安那州的航运垄断权与取得整个密西西比河的航运垄断权相差无几。

    在纽约和西部,不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即将涉足内河航运的企业家,对富尔敦—利文斯顿的垄断行为都极为不满。《辛辛那提西部观察报》措辞严厉地谴责这种垄断行为:“我们进入市场的道路必须,也应该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这种个人垄断的安排只能激发西部的老百姓坚决要求取得在西部公共航道上能够自由往返的权利。”

    许多人公然向垄断发起了挑战。亨利·什里夫,什里夫波特(美国路易斯安那州西北部城市)以其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