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褚时健事件(1)(图)(2/2)

经流露污猥的反面教材。就是这两种不可调和的因素——合成褚时健的非常态人生。  1928年,褚时健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949年参加云南武装边纵游击队,1955年27岁时担任玉溪地区行署人事科长。在干过糖厂、酒厂、农场、畜牧场、造纸厂之后,1979年10月任玉溪卷烟厂厂长。其后两次痛下决心,花巨资引进国外设备,使玉溪卷烟厂一下子迈入世界级烟厂行列。  1986年,褚时健绕过政府、烟草公司、供销社和烟草专卖局“四座大山”,直接和烟家打交道,把农村作为工厂的“第一车间”,充分保证原料供给,产生了巨大的效益。玉溪卷烟厂逐步变成了“印钞工厂”。  1990年褚时健被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终身荣誉奖“金球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我们中国企业家和外国企业家有很大区别,我们要将自己的利益放在后边,他们则首先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前头。”在谈到个人的“利”时,他说:“上级曾规定企业厂长可拿工人资金的1~3倍,但实际上,我们厂的领导层一直只拿工人奖金的平均数。就我个人而言,10年前的工资是92元,奖金是当时全厂最高的6元,再加上其他的总共月收入才110元,10年以后的今天,厂子搞好了,我现在月收入有480多元,加上一些奖项,总共可达1000元。”就在这次答记者问中,他以美国大企业家哈默博士为例,提出“人生六十方开始”,希望终身任职的心情溢于言表。  1994年,褚时健被评为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走到了他人生的顶峰。  但是,仅一年后,这种局面完全扭转。1995年2月,一封发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检举信寄到了中央纪检委信访室。信中说,三门峡市烟草分公司某人勾结洛阳水泥厂驻洛办事处临时工林政志,用行贿手段,先后给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送去大量礼金,行贿者从1991年11月到1993年9月,从玉溪卷烟厂5次购进卷烟8167件,获利818万元。  纪检人员牵住这一线头慢慢向外拉,历时两年,发现了这样一个结果:褚时健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主谋贪污私分公款300多万美元,其中他个人贪污170多万美元;为他人批烟谋利,其女儿索要和接受贿赂36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妻子及其亲属共收受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因褚时健不能代妻子和女儿受过,所以给他定罪的理由就只能是“主谋贪污私分”的300多万美元。很快,褚时健及数位亲属被一一收审,女儿在狱中自杀。其后,云南省委派昆明市常委副市长字国瑞来当集团的副董事长、总裁和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