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褚时健事件(1)(图)(1/2)

    



    ——国企变革的牺牲者   褚时健,男,1928年2月1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原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1997年2月8日因贪污公款被监视,同年7月10日被逮捕。  可以说,晚节不保不仅仅是褚时健个人的悲剧,而且是中国整个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群体的悲剧,更是中国这个经济转型期时代的制度悲剧,这件已经尘埃落定多时的事件仍然在引发着人们的深思。  历史性的审判  在那场被称为“历史性的审判”中,褚时健被控和红塔集团其他几个领导人以私分的形式贪污公款3551061万美元,褚时健得款174万美元。但是,一直到褚时健服刑,这笔钱都没有到达他的个人账户。  褚时健说:“上级规定企业厂长可拿工人奖励的1~3倍,但实际上,我们厂的领导层一直只拿工人奖励的平均数。就我个人而言,十年前的工资是92元,奖金是当时全厂最高的6元,再加上其他的总共月收入才110元。十年后的今天,厂子搞好了,我现在月收入有480多元,加上一些奖项,总共可达到1000元。”  担任褚时健辩护人的云南名律师马军为褚时健算了一笔账:褚时健出任玉溪卷烟厂厂长17年,“玉烟”17年利税总额800亿元,褚时健17年的全部总收入约80万元,其比例是十万分之一,即“玉烟”每创造1个亿,褚时健的收入仅1000元左右,如果再加上“红塔山”品牌352亿元的价值,褚时健的该项收入比例更降至649元。一个为国家创造了800亿利税的企业的领导人,17年的全部合法收入还赶不上一个影星拍一个广告的收入,一年的收入不如一个歌星走一次穴的收入,如何体现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价值?马律师认为,褚时健走向犯罪道路有主观因素,但客观现实促使他心理失衡。  “如果没有褚时健案,就不会有今天这些国有企业老总们扬眉吐气的生活。”云南大学一位教授评论说。他分析说,褚时健案促使一些领导人意识到国有企业中长期以来的分配问题,开始注意管理者的待遇。企业领导人待遇的提高和激励机制的慢慢建立,是缓和国有企业和企业家矛盾的重要一步。以褚时健的继任者字国瑞为例。字国瑞的年薪加上奖金超过100万元,褚时健一生的收入也比不上。  失衡心理状态下的悲情人生  这是一个曾经创造财富的人——领导云南红塔集团17年,创造利税近千亿元,并打造了一个无形资产价值400多亿的红塔山品牌——他是一个曾经创造辉煌的正面榜样;这是一个曾经触犯规则的人——因为非法窃取财富,他英名尽送,并为此把自己的最后时光带到了冰冷铁窗内——他是一个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