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姚吉庆事件(3)(1/2)

    姚吉庆当初在担任华帝集团总经理的时候并没有与老板们签订合同,老板们也从未向其许诺过期权之类可以加强姚吉庆与华帝联系的利益报酬。尽管姚吉庆自己对这另有一番说法:“不订合同也好,如果签三年的合同,我很可能也走急功近利的终南捷径,就想这三年的事了,而不去考虑企业未来的发展道路。”  股份制改造后,华帝引入了新的投资伙伴,增加了三个自然人股东。这样,股份公司就由三个公司法人和三个自然人股东组成,其中作为新增投资者的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第二大股东,占27%股份,华帝集团及其九洲燃具公司共持股份68%,为控股股东,5%为自然人股东。也许在这样的股东新格局里,黄启均已获得了他所需要得到的最新支持。  因为姚吉庆的精力有限,华帝上市前的筹划工作一直由黄启均负责。黄启均高中学历,比姚吉庆大两岁,据说是老板中学历最高、较为年轻和有一定抱负的人。很早就有这样的风声——黄启均想当总经理而董事会不同意。于是黄启均揽下了股份制改造的活,为自己能够出任总经理布下了局子。  华帝有了“三分开”的说法,或许可以部分地解释没有让姚吉庆当新的股份公司总经理的原因,但这也未免显得有点牵强,让很多人不是那么同意。人们都在猜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次姚吉庆的落马。是怕姚吉庆的威望提高于老板自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