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刘晏籴粮术(1/2)

    运筹学是现代数学的一个分支,这门学科的创立在中国始于本世纪五十年代,但运用运筹学思想处理军事、工程、经济问题在中国的历史却相当悠久。如本则笔记记述的唐代刘晏收储粮食一事就是运用运筹学方法的成功范例。刘晏在掌管国家和籴期间,把历年来各地的粮价分为五类,并将各类价格下的正常籴粮数依次列为五等,通报各州县。各地只须按照每类价格下所规定的数量收足粮食,再报发运司综合平衡。这样,省去了往返奏报而延误的时间,保证了国家平价收购粮食。

    沈括对刘晏的方法极为赞赏,并在文中自叙说,他也曾在东南地区推行这一措施。王安石执政期间实施的均输法也是在刘晏方法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

    刘晏【刘晏】字士安,唐曹州南华(今山东菏泽)人。曾于肃宗、代宗两朝任户部侍郎,领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使,极善理财,后被杨炎诬陷而赐死。掌国计,数百里外物价高下,即日知之。人有得晏一事,予在三司时,尝行之于东南。每岁发运司和籴【和籴】北魏以后历代政府向民间强制征购粮食的措施。米于郡县,未知价之高下,须先具价申禀,然后视其贵贱,贵则寡取,贱则取盈。尽得郡县之价,方能契数①行下,比至,则粟价已增,所以常得贵售。晏法则令多粟通途郡县,以数十岁籴价,与所籴粟数高下,各为五等,具籍于主者(今属发运司)。粟价才定,更不申禀,即时廪收,但第一价则籴第五数,第五价则籴第一数,第二价则籴第四数,第四价则籴第二数,乃即驰递报发运司。如此,粟贱之地自籴尽极数,其余节级各得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