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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中国小康痛 > 六、社会形势:阶层结构的裂变与整合

六、社会形势:阶层结构的裂变与整合(1/2)

    深刻变化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正发生着并已经产生了重大改变。这种改变所带来的是阵痛与希望并存,是一种裂变与整合,但也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备受全社会关注的是,在全面建设中国小康社会之际,这种改变应该顺应社会进步的潮流,各阶层之间应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及进一步的整合。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转轨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也促使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结构性的改变。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分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及利益认同的差异日益明晰化,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过去的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这些迹象表明,社会经济变迁已导致了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出现,并且,这种结构正在趋于稳定。与1978年以前的阶层结构相比,这一新的社会阶层结构在基本构成成分、结构形态、等级秩序、关系类型和分化机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将深刻地影响着我国正在进行的小康社会建设。

    1.我国十个社会阶层的界定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

    这是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直辖市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各省、市、地区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乡科级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目前,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决定了这一阶层在趋于等级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或较高的地位等级,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这一阶层的社会态度、利益及行动取向和品质特性,对于正在发生的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将要形成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主要特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在改革的最初十年,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改革的推动者,但却处于政治与社会经济地位不一致的状态,他们的经济利益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在改革的后十年,他们仍是改革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较大获益者之一。另外,由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执政党和政府意志的代表和体现,所以,各社会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之间的关系——与他们的合作或冲突,经常转而表现为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支持或不满。目前,这一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1%;在城市中的比例为1%~5%;在城乡合一的县行政区域中比例大约为0.5%。

    (2)经理人员阶层。

    这是指大中型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这一阶层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干部)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没有完全明晰化,其阶层内部不同来源的成员,在社会政治态度和利益认同方面还有明显差异。这一阶层的社会来源主要是三部分人。第一部分是原来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干部。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这一部分企业干部逐渐从行政干部系列中脱离出来,成为职业经理人。第二部分来自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或高新科技产业领域中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开始出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趋势,一些企业主聘用职业经理人来为自己经营管理企业;另一些业主则通过企业股份化而使自己从业主型的创业者转变为职业经理人。第三部分人是“三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经理人员阶层是市场化改革的最积极推进者和制度创新者,他们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和现代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这一阶层的成员支配着大量的经济资源,他们都有较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也较高,被称为“老总”。许多大中型企业处于国有或产权不清的状态,实际上是经理人员在支配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同时,这一阶层的主导成分与国家权力和海外资本有着紧密的联系。

    这种状况决定了经理人员阶层在当前的社会阶层结构中也是主导阶层之一,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影响力特别是对政府经济决策的影响力,甚至要大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影响力,而且这种影响力还在继续扩大。这个阶层还在发展之中,在目前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约为1.5%,但在地区之间的分布极不平衡。这一阶层的成员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市。据调查,在深圳市这类经济中心城市,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例高达9%,远远超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所占比例;但在经济不发达的贵州省等地,经理人员就非常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例以及这一阶层的经济回报率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3)私营企业主阶层。

    这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的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即包括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业主。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产生和成长起来的。他们不仅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之一,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者,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在二十几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成员最初主要来自于乡村和城镇社会的较低阶层,但在1992年以后,具有文化专业知识的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开始大量加入这一阶层,使这一阶层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有了极大提高。但是,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阻碍,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无法与其经济地位相匹配,他们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受到很大局限。私营企业主阶层内部拥有资本规模大小不同,他们自身的政治文化素质也有很大差异,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声望是很不相同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社会上对他们的评价也会有很大的争议。

    在人数上,中小企业主构成了这一阶层的主体。就全国而言,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0.6%,但地区差异比较大。在私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这一比例可达3%左右;而在私营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该比例在0.3%以下。

    (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这是指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包括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全民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他们大多经过中高等专业知识及专门职业技术培训,并具有适应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专业分工要求的专业知识及专门技术。

    专业技术人员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中等阶层的主干群体,他们既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之一,也是先进文化的代表者之一。而且,他们还是社会主导价值体系及意识形态的创新者和传播者,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激励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当代中国社会,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市场经济理念传播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在中国的阶层结构以及社会中间层中所占比例还比较低,他们主要集中于城镇。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随着教育、科技和各种社会事业的发展,这一阶层将日益壮大。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5.1%,但城乡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差异也很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所占比例为10%~20%,而在城乡合一的县(市),其比例仅为1.5%~3%。

    (5)办事人员阶层。

    是指协助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专职办公人员,主要由党政机关中的中低层公务员、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的基层管理人员和非专业性办事人员等组成。这一阶层是社会阶层流动链中的重要一环,其成员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后备军,同时,工人和农民也可以通过这一阶层实现上升流动。这一阶层也是现代社会的社会中间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目前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大约为4.8%。在城市中,其比例约为10%~15%;而在城乡合一的县(市)中,其比例在2%~6%之间,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将会有大量的体力劳动者上升流动进入这一阶层,在未来十几年中,这一阶层的人员比例将会有明显提高。

    (6)个体工商户阶层。

    是指拥有较少量私人资本(包括不动产)并投入生产、流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或金融债券市场而且以此为生的人。如小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有足够资本雇佣少数他人劳动但自己也直接参与劳动和生产经营的人)、自我雇佣者或个体劳动者(有足够资本可以自己开业经营但不雇佣其他劳动者)以及小股民、小股东、出租少量房屋者等。

    个体工商户阶层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主要获益阶层之一。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一些城市搞所谓的形象工程,大拆大建,把许多较为简易的商业设施拆掉了,把马路市场取缔了,致使不少个体工商户因失去经营场地和经营条件而歇业。另外,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对这一阶层的管理变得日益严厉,向他们征收的税费也有所增加,他们所能分享的利益相对减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20世纪80年代,其经济地位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也有所下降,所以他们的不满情绪较多。目前,个体工商户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为4.2%,这一比例是根据国家工商部门的登记数计算出来的,但该阶层的实际人数比登记人数多得多。

    (7)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

    是指在商业和服务行业中从事非专业性的、非体力的和体力的工作人员。由于中国目前的商业服务业还不发达,而且产业层次较低,这一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的社会经济状况与产业工人阶层较为类似。但在一些大城市中,在与国际较为接轨的商业服务业部门中,商业服务业人员的社会经济状况较接近办事人员阶层。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推进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这一阶层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

    目前,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12%,但城乡之间的差异极大,因为这一阶层与城市化的关系最为密切。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够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限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因为中国目前的服务业发育程度较低,尚停留在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可以预计,随着旅游业、体育事业、科技教育事业、文化娱乐业以及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这个阶层会迅速发展起来。

    (8)产业工人阶层。

    是指在第二产业中从事体力、半体力劳动的生产工人、建筑业工人及相关人员。产业工人阶层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是近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随着中国工业化、社会化的继续发展,这个阶层将会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科技、文化素质,其劳动技能也将不断提高,从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的产业工人阶层内部一直存在着企业所有制和户籍身份制所导致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收入、福利、社会地位、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深化,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人之间的差异相对缩小,但户口因素的影响仍然很强。“农民工”应该是产业工人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却成了这个阶层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做的是与城市工人相同的工作,但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所以在工资、劳保和福利等方面的待遇明显不如城市工人。

    除了户籍因素导致的差异之外,单位部门因素也越来越多地引起产业工人阶层内部的分化。福利和劳动保障较好的正规部门的工人与缺乏福利和劳动保障的非正规部门的工人,经济效益低的传统部门的工人与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业和国家垄断部门的工人,在社会经济状况方面有着明显差异。

    经济改革以来,产业工人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明显下降,这使产业工人阶层的人员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工人阶层中一部分成员通过接受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离开了工人队伍,进入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其他社会阶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工矿企业改革,实行减员增效等政策,导致大批工人下岗,从而在事实上改变了原来那种终身雇佣格局。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在“铁饭碗”被打破以后,处于就业无保障的状况。这使他们在心理上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应当指出,这种变化带来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好的一面是,促使大多数工人有了学习技术和专业技能并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不好的一面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阶层长期没有就业压力,因而没有竞争意识,一旦他们的这种既得利益状况被改变,且一时又不能适应这种改变,他们便难免会有牢骚和不满。与此同时,进城的农民大批涌入产业工人阶层,他们成为产业工人阶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整个产业工人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则为22.6%左右,其中农民工占产业工人的30%左右。当然,这一比例在城乡之间差异极大,不同经济结构的城市之间,不同发展水平的乡村之间,差异也都很明显。

    (9)农业劳动者阶层(这里之所以用“农业劳动者”,主要是为了区别于身份制下的农民概念,西方国家的农民就是农业劳动者,没有身份制含义。)。

    该阶层是指承包集体所有的耕地,以农(林、牧、渔)业为惟一或主要的职业,并以农(林、牧、渔)业为惟一收入来源或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这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一个阶层。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农业劳动者阶层曾经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他们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真正突破者,是农村经济体制的率先改革者,是市场经济的最早实践者和推动者。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得到了自主和实惠,解放了生产力,农业连年获得丰收,不仅在较短时间内一举解决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而且推动了中国整个体制的改革。另外,这个阶层还是通过分化而产生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产业工人等阶层的母体阶层。

    尽管如此,由于这个阶层几乎不拥有组织资源,所拥有的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往往也低于上述所有阶层,所以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比较低。本来,按照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要求,这个阶层的规模理应进一步分化并大规模缩小,但在目前,这种分化和缩小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制度与政策(如户籍制度等)的阻滞。当然,不可否认,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相比,中国农民阶层的规模已经有了显著的缩小,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和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民在劳动人口中所占比例,已经从1978年的70%以上减少为1999年的44%左右。但是,农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重也从1978年的28.1%下降为1999年的17.3%,两种比例仍然是很不相称的,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这种不相称状况更为明显。这种状况决定了农民阶层的较低收入水平和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

    尤其严重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改革和发展的受益阶层,而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个阶层便逐渐成为利益受损的阶层了。特别是在1997年以后,由于大宗农产品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销售困难,价格显著下降,乡镇企业不景气,进城做工变得更加困难,以农业为惟一收入来源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民的收入,实际上是减少的,而各种税费负担却没有减轻,不少地方反而在不断加重。所以,这个阶层利益受损的状况表现得更为明显。这是很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

    (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这是指无固定职业的劳动年龄人群(排除在校学生)。体制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一批工人和商业服务业人员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就业机会不足使许多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劳动力长期待业。城市大量征用农用地,则使大批农民无地可种,而这些农民在城镇一时还找不到合适的职业。另外,还有不少城乡居民因残障或长期卧病的困扰而不能就业,他们多数也陷入贫困境地。目前,这几部分人的数量还在继续增加。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部分的失业者,但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构成一个阶层,却是中国目前这一特殊历史过渡阶段的产物。一方面,无业、失业、半失业人群数量比较庞大;另一方面,这些人具有类似的社会经济背景,比如大多是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人及其子女。以及无法依靠农业维持生计的中青年农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阶层中,相当部分人的失业、半失业状态持续数年之久,给他们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失业、半失业人群的这些特征使他们构成一个过渡性的特殊阶层,这一阶层的许多成员处于贫困状态。目前,这一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3.1%。

    2.我国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雏形形成

    (1)社会结构的中下层在逐步缩小。

    1)农业劳动者不断地向其他社会阶层流动,农业劳动者阶层正在逐渐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的缩小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在发达国家,农业劳动者已不再是社会的主要阶层,一般都仅占其总人口的15%以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劳动者数量在大量减少,他们占就业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67.4%下降到1999年的44%。在未来的十几年中,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速度。

    农业劳动者阶层所占比例下降,对于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型、从金字塔型结构向橄榄型结构过渡是极为重要的。但是,与西方现代化国家相比,中国农业劳动者所占比重还是过大,甚至还超过许多发展中国家。

    2)商业服务业员工和产业工人阶层在分化。伴随着农业劳动者的逐渐减少,整个社会结构的中下层(或底层)部分也在逐步缩小。当然,社会结构的中下层部分不仅包括农业劳动者,通常还包括传统型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商业服务业员工与产业工人。

    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商业服务业劳动者的数量有所上升。与此同时,产业工人的数量及比例在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工业化**中也有明显上升。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与产业工人阶层规模的扩大,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将会继续发展下去,这种变化将与农业劳动者的减少一起,正在并将继续为中国社会结构中的中下层部分逐步缩小做出贡献。

    (2)社会中间层已经出现,并且正在不断壮大。

    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以社会中间层为主体,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不再是金字塔型,而是橄榄型,社会大部分成员处在中等和中上层地位,只有少数人处于高层和较高层,而处于最低阶层的人也是少数。社会中间层不是某个阶层的代称,而是几个具有相近或相似特征特别是收入处于中等或接近中等以上水平的阶层的合称。按照国际学术界的分类,社会中间层主要由两大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所谓老社会中间层,包括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富裕的自耕农;另一部分是所谓新社会中间层,主要包括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经理人员、行政与管理人员、办事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和技术工人等,他们不但在收入上处于中等及中等以上水平,而且在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声望上也处于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

    1978年以来,我国的社会中间层规模有了非常快的扩张,可以说是扩张最快的阶层结构部分(见下页表)。比如,从1978年到1999年,中国私营企业主阶层所占比重从0%上升为0.6%,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经理人员阶层所占比重也分别从0.03%和0.23%增加到4.2%和1.5%,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则从2.2%左右增加到12%左右,都翻了几番。这样,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便开始从原先的金字塔型逐渐向橄榄型转变。

    (3)掌握或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正在兴起和壮大。

    在中国社会结构较上层的部分或者说居于优势地位的社会阶层中,掌握或直接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正在兴起和壮大。在这类阶层中,除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外,还有私营企业主与经理人员。在过去二十多年里,私营企业主阶层从无到有,经理人员从干部队伍和企业主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这两个阶层在社会结构中所占比例都在逐年稳步上升,而且还将继续上升,尤其是经理人员阶层的比例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形式的发展,企业主的数量将稳定在一定水平或者相对减少,而企业经理人员的数量将会明显增加。不过,中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规模增长还未达到顶峰,在未来几十年中,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还会有所上升。

    (4)现代化社会阶层的基本构成成分已经具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不再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原来的阶层发生分化,新阶层已经形成和壮大,更重要的是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社会中间层和企业家阶层。与发达国家相比,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构成成分在中国已经具备,凡是现代化国家所具备的社会阶层,都已经在中国出现,有的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见上表),只是各个阶层规模有大小区别而已。当前中国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和经理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员工等属于中间层的阶层规模过小,还没有达到1950年美国和1975年日本的规模,而农业劳动者阶层还过于庞大。当然,尽管中国的中上阶层规模过小,但是已占有一定的比例。今后,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在构成成分上还会有大的变化,可能变化的主要是各个阶层的规模,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会大大地扩张,这是与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变化趋势。

    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来看,社会阶层结构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上是相匹配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阶层结构的发达程度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第三产业将会越来越发达,会使各个职业的比重出现比较大的变化,从而影响和改变各阶层的比例。对中国现代化发展来说,阶层比例的变化是必不可少的,其中社会中间层的规模会大大扩张,农民阶层和贫困阶层的规模会大大缩小,一些过渡性群体(比如农民工群体)会逐渐融合在其所属的阶层之中。如果中国社会阶层比例没有出现这样的变化,那就意味着中国现代化还没有实现。

    (5)现代化的社会阶层位序已经确立。

    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雏形还体现在社会阶层位序的确立上。所谓社会阶层位序指各个阶层在社会地位等级中的排列次序。阶层位序取决于各个阶层拥有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与组织资源数量,拥有三种资源数量越多的阶层,其阶层位序就越高,反之越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阶层拥有的资源量不可能是绝对均等的,其差别将长期存在。在现代化社会,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企业主和经理人员阶层,由于他们拥有的组织资源、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最多,所以一直处于最高或较高阶层的位序,农业劳动者阶层和产业工人阶层由于拥有资源量有限或比较少,所以阶层位序就比较低。目前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基本上呈现出这样的位序,表现在他们之间的收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上。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经理等阶层不论在收入上还是受教育水平上都属于比较高或最高的。只是这些阶层之间的位序在各地有所不同。例如,在深圳,私营企业主阶层在教育和收入方面都是最高的;而在合肥,他们的教育水平是最高,但收入水平并不是最高的。这是因为,虽然合肥科技人员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较多,但这些企业都是新办不久,所以他们的收入还不是很高。

    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不合理性

    1.现代化的国家需要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继续发展完善之中,社会阶层结构同样还处在不断变迁的过程中。那么,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将会朝着什么样的方向演变呢?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呢?这不仅是一些理论问题,更是一些亟待回答的现实问题。

    (1)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形态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结构。

    历史经验表明,如果一个社会的社会中间层规模小,并且占人口比例很小的上层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占人口多数的下层则处于贫困状态,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稳定,就有可能发生社会动荡甚至战争和革命。相反,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社会分配差距比较小,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从事体面的职业,获得比较丰足的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安定。这样的社会中间层成为社会的主体,他们对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有较强的认同,他们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利益一致,他们同时也是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型消费群体,他们还是社会变迁中缓冲社会矛盾的稳定力量。无疑,在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中,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一般都不会很大,或者不会那么尖锐,大多数社会成员很少对社会感到不满。这样的社会是最稳定、最可持续发展的。

    国际社会的实践经验表明,在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国家的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现代化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仅有经济的现代化还不够,还必须在经济结构现代化的基础上,形成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这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形成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那么,经济现代化是不巩固的、不稳定的,仍有倒退的危险。这样的例证已经不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要建设现代化的国家,就要建成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这一点更为重要,也更为本质。

    (2)公平性、开放性和合理性是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本质特征。

    从社会阶层结构演变的客观历史过程来看,现代社会分化和社会阶层结构形成的机制与前现代社会显著不同。

    首先,现代社会的阶层分化以成就为取向,一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取得,不是依靠其先天的或与生俱来的条件,而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努力,也就是说,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主要因素是后致性因素,而不是先赋性因素。当然,这么说既不意味着后致性因素在前现代社会的阶层分化过程中毫无作用,也不意味着先赋性因素已与现代社会没有关系。

    其次,社会阶层的边界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既不一定是与生俱来,也绝对不是不可改变的。在这里,任何限定某人或某些人参与竞争的制度性障碍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在现代社会,实际上很少有这样的制度设置。每个人只要有能力,肯努力,便有机会改变自己的社会阶层地位。由于教育的普及以及就业的市场化,每个人都可以受到一定的教育,参与就业竞争,因而都有机会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第三,现代社会的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非常高,其结果是降低了传统社会所讲究的特殊品质(比如特殊的家庭身份、宗教、种族等)对个人的阶层地位形成的重要性,社会成员资格被标准化、普遍化。任何一个人,只要达到某种职位的最低标准要求,则不论其出身地位如何,都有机会在竞争中赢得这种职位。

    第四,各精英群体,包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等,能够相互协商、合作、妥协和制衡。在现代社会,利益一致可能使社会精英们走向结盟,利益差别则可能使他们走向对抗和冲突,这两种状态对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是不利的,前者容易损害其他阶层的利益,后者则容易造成国家的动荡甚至分裂。而在现代化水平高的国家,既存在着各精英群体相互协商、谈判、妥协和合作的渠道及机制,又具有限制他们在协商过程中结成同盟的制衡机制。比如法律规定,企业家一旦参政,就必须离开企业界,脱离经济活动;参加这个政党的精英不能参加那个政党,等等。此外,各种各样的社会中间组织的存在,也是促使不同精英相互制衡的结构机制。

    第五,贫困阶层享有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和提升生存能力的制度性保障。在现代化社会,贫困现象仍然存在。现代社会存在种种制度性的和民间性的机制,如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培训体系以及慈善机构等,一方面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帮助提升那些还有一定条件但暂时陷于贫困的人的就业能力和竞争能力。

    第六,社会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认可合理的阶层分化机制和层级体系。在现代化水平高的社会,后致性的地位获得机制和竞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对竞争舆论、法律监控制度也相当健全,“能者上、不能者下”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所以,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对社会地位等级和合理分化机制的认可,已经成为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一个重要标志。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代社会的阶层分化机制以及由此形成的阶层结构之所以能够深入人心,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社会理念和文化价值,关键在于,通过这些机制和体制而形成的社会阶层结构具有公平性、开放性和合理性等本质特征,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正因为具有上述本质特征,所以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每一个社会位置都不会被某个人或某些人永远占据,保证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能够充分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够增强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阶层等级地位的认同,进而有效地化解因资源稀缺和利益分化而产生的社会紧张与冲突。所有这些,既是社会的活力之源,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由此可见,不同时期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时期也就有相应的社会阶层结构,或者说,现代化国家需要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而我国社会的阶层结构仍然凸显出与上述要求不相符的诸多不合理性。

    (3)一个国家的经济现代化需要其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我国的既定目标。我国正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当前,中国不仅在进行工业化,而且还显露出后工业社会的一些特点,商业服务业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表现出强劲的势头。

    经济上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势必会带动职业结构的变化。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工人和管理人员,商业服务业发展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高科技的发展更是促使对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快速增长。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历来看,社会阶层结构与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变化具有很高的相关性。一个社会是否实现了现代化,不能仅仅看它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还要看它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一方面,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要以经济现代化、科技现代化为基础,只有在现代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才会形成如下的趋势与格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以及技术工人等社会中间层不断扩大,农民人数则不断减少。另一方面,经济的现代化也需要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如果没有社会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的相应变化,经济的发展终究会难以为继,甚至会因为社会的动荡而陷于停滞或滑坡。

    (4)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本质特征。

    综观国际国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可以说,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中最为本质的层面。

    首先,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国家工业化、科技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社会支持力量。没有一个相当规模的企业家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和办事人员阶层,工业化是不可能达到非常发达的水平的;如果没有一支有相当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就不可能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也不可能提高国家的工业化水平;同样,如果没有农业劳动者向非农领域的大量转移和流动,那么农业不可能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农业劳动者自身也不能很快地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其次,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社会稳定基础。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意味着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受益,绝大多数人享受着体面的生活和社会经济地位,而不仅仅是少数人受益。例如,巴西、阿根廷、秘鲁、墨西哥等拉美国家以及伊朗、伊拉克等亚洲国家,曾于20世纪60~70年代取得世界上最快的经济速度,但是它们的社会阶层结构没有出现相应的现代化转变,结果,城乡差别急剧扩大,规模最大的农民阶层利益受到损害,普遍处于贫困状态,而少数权势者阶层则大发横财,从而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乃至社会动荡和暴动。

    总之,在判断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现代化水平时,不能只看到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速度,还要看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否带动其社会阶层结构朝着现代化方向变化,还要看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什么样的形态,即能否将其归入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范畴。所以,判断一个国家、地区是否实现了现代化,仅有3000美元的人均国民收入是远远不够的,这还只是表面性的现象,只有研究和揭示出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具有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才足以更深刻、更本质地判断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体现代化水平。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基本国情、区情,或者说,是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本质特征。

    2.我国现有阶层结构不合理,存在引发社会危机的结构性因素

    与上述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要求相对照,可以认为,现阶段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并不合理。客观地说,可以把中国现阶段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不合理的基本表现概括为两句话:该缩小的阶层还没有小下去,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社会中间层的规模过小,而像农业劳动者这样的构成社会中下层的阶层规模还过大。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的系统调查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尤其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从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来看,阶层结构比例失调往往是引发经济—社会危机的深层次因素,或者会使一个社会难以应对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经济—社会危机,难以迅速从危机中恢复过来。

    (1)该缩小的阶层没有小下去。

    在真正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农业劳动者实际上是一个规模很小的阶层,例如,1992年,农业就业比重在英国为2%,在德国和美国为3%,在日本为7%,在韩国也仅为17%。相比之下,中国在这方面落后很多。

    首先,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与中国现有的工业化水平严重不相称。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近几十年的工业化发展一直未能起到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的作用,劳动力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极不相称。据200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在199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仅占17.3%,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合计占82.7%。也就是说,44%的农业劳动力,由于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太少,仅仅创造了17.3%的GDP,而他们所能分享的GDP就更少。这种状况,是与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趋势相背离的,也给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累积了沉重的结构性负担。

    其次,农业劳动者阶层的观念和文化素质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农业劳动者阶层不仅规模过大,而且还存在着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的观念与文化素质。中国的农民大部分还是小农生产者,更多地习惯于家庭生产的经营模式,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文化教育水平较低。社科院的一项调查表明,1999年,湖北汉川与贵州镇宁两地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平均受教育水平是所有阶层中最低的,分别为5.38年与3.15年,各相当于其本地各阶层总平均水平的60.4%与76.6%。若与合肥和深圳各阶层的总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则更大。这种状况,无疑限制了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市场竞争能力,这也是农民外出找工作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他们即便向非农产业转移了,往往也只能干一些收入低、工作条件差的体力活。可以说,目前农业的过剩劳动力从某种意义上看,基本上是低素质的过剩劳动力,这种低素质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严重软约束,也是中国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一个瓶颈性问题。

    (2)该扩大的阶层没有大起来。

    前文已述,从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来看,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必定有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属于这个阶层的人口构成总人口的主体,这是社会稳定的坚实力量。日本曾有“一亿皆中流”的说法,美国的中间阶层约占总人口的60%。相形之下,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中间阶层不仅出现得较晚,而且规模过小:目前能够将其归入中间阶层的就业人口所占比例仅为15%左右。社会中间层过小的结构性后果,在许多方面与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的结构性后果相同,都意味着社会结构的不稳定。

    首先,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的一个结构性后果是不利于社会稳定。中间阶层规模过小,直接意味着社会资源分配较为不平等,贫富差距巨大。因为这种结构形态意味着:大多数社会成员处于社会中下层和下层,他们所享受的社会资源的份额很小,小得与他们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严重不相称;少数人处于社会上层和中上层,他们享受的社会资源份额很大,大得同样与他们在总人口所占比例严重不相称,其结果就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未能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和好处。

    其次,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使国家缺乏抵抗风险和持续发展的结构性条件。一个国家如果拥有了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就可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实力,否则,便难以抵抗各种经济风险或危机,难以迅速从各种经济—社会危机中恢复过来,难以获得持久的发展潜力。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东南亚各国(地区)由于有着不同规模的社会中间层,在应对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风暴时就表现出很不相同的能力。在此次危机中,韩国是应对危机的能力最强、恢复得也最快的国家,而这与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层不无关系。有资料显示,早在1980年,韩国的中间阶层占劳动人口的比例,就已经达到55%以上,此后这一比例还一直在提高。

    相反,作为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印度尼西亚,迄今尚未从此次危机中恢复过来,除了其他原因外,也与印度尼西亚社会缺少一个庞大社会中间层有关。例如,1998年,该国城市化水平为38.8%;另外,1996年该国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为44.0%,1998年甚至还上升为45.0%。这种城市化水平和就业结构,当然无法产生一个支撑社会稳定的社会中间层。

    韩国与印度尼西亚的正反经验还表明,一个国家,即便在经济上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但如果其社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