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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权”余波(1/2)

    1930年11月底,胡适挈妇将雏离沪北上,住进新租的北平后门内米粮库四号寓所,心想从此离开那因谈人权而引起麻烦的是非之地,然而麻烦却未能完全了结。

    胡适在1930年—1937年的居宅米粮库四号院内

    胡适离沪之前,中国公学又发生风潮。胡氏本来早于5月获准辞职了,但他推荐的继任者马君武先生采取萧规曹随的方针,于校事无所变更,故仍为当局所不满。有关方面便运动党人于右任先生出长中公,因即引起风潮。上海市党部为此又在报上发表宣言,极力攻击胡适,并翻出谈人权的老账来清算,其中说:

    自胡适潦倒海上,执掌该校后,以野心之未逞,更主编《新月》杂志,放言怪论,诋毁总理,狂评主义,诬蔑中央,凡煽惑人心之言,危害党国之论,无所不用其极。①

    他们咒骂胡适为“反动文孽”,说他在中公风潮中“仍猖獗不已”,出面调停,实则是“教唆少数学生重起拥马风潮”,甚至杀气腾腾地宣称国民党人士“莫不欲得胡适以谢天下”。

    胡适素养好,不怕骂,看了报纸虽不忧心忡忡,却毕竟也不得安宁呀。

    接着,11月22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又登出立法院长胡汉民在立法院纪念周的讲演,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又是针对胡适而发的。其中说:

    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在他个人无论是想借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②

    这里的“所谓哲学博士”明明是暗指胡适的,而言词如此愤激,明显是对《新月》谈人权、争言论自由的余恨未消。他们虽然后来也贡献过“五鬼乱中华”的妙论,并把**也归到“五鬼”里面了,但似乎还不够将功折罪,所以胡汉民要把胡博士拿来训斥一顿,以警诫谈所谓言论自由者。

    胡汉民是留日出身,早年参加同盟会,孙中山办《建设》杂志时他与廖仲恺、朱执信等跟胡适讨论过“井田制度”——那时国民党尚不行时,所以“先生”长“先生”短的书信往还,煞是亲热。十年之后,胡汉民已贵为立法院长、国民党中央的“胡委员”了,岂是当年讨论井田的胡汉民可比?因此颐指气使,对胡适很不客气。

    受了这样一位党国要人的无端训斥,胡博士又岂能忍气吞声?他于离沪北上的前三日看到此文,便写信质问,要求胡汉民指出在哪一天的什么《伦敦泰晤士报》上登有胡适的什么长长的文章。这一下可将了胡汉民的军。他本不会英文,自然没见过《泰晤士报》,也没有见过胡适的什么文章,只不过是听了某人投其所好的挑拨言词,便率尔兴师问罪。接读了胡适的信,他怎么能答复?只好推给秘书处代答,敷衍了事。

    “胡委员随从秘书处”的代答颇为滑稽:一方面承认胡汉民是听“友人”说的,不是自己“见到”,也不是胡适发表什么文章,而是《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这样说来,胡委员的演说信口开河,又率尔发表于报章,至少有不察之过的,但是胡委员却硬说是“近极端言论自由者之过”。官僚权势者们大约都习惯于这种蛮横态度。另一面,胡汉民的演说明明是对着胡适,代答却又诡辩说“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这就使胡适明知受了诬诋,却也不好追究得了。③

    那时,胡政之写的《新都印象记(二)》也记有胡汉民的上述谈话,胡适便写信去询问。胡政之复信说胡汉民当日确是指名道姓针对胡适而发。这使胡适更明白了党国要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态度,心里自然不快。但更使胡适感到惊异的是胡政之复信中提到的另一件事:“再者:来函受过北平公安局检查,亦殊可异。敝处每日得北平文件甚多,久未见检查图记,兹寄还函面,乞注意。”④ 即是说,胡适迁居北平以后,当局对他的言论仍十分注意,往来信件也要受公安局的非法检查。这便是在中国谈人权,谈言论自由的结果!

    与此同时,留在上海的《新月》杂志也不时遭国民党当局的扣留与查禁。主要撰稿人罗隆基曾被拘捕,经保释后,他作了《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载在《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