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边 界(1/2)

    中国传统的历史学把契丹、女真和蒙古人描述为闯入“中国人”领土的“外人”。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简单化认识,应当将其永远根除。①无论现代的历史地图集是如何标示的,唐人同其前人一样,从未对北部边界作出过任何明确的界定。虽然人们有时也提到“长城”和一些仍然存在的早期城堡的遗迹,但这种说法只是用来表达关于中国边界的一种含糊不清的看法。①从来就不存在一条连续不断的防御线或经过划定的边界。倒是有一串设防的边疆州和县,战略要地筑有少量要塞,一些屯田、军马场、烽火台和警戒哨所散布在各处。这是一个纵深防御体系,其中坚力量由灵州、太原、大同和北京等地强大的藩镇军队所组成。只有在与吐蕃接壤的地区,才迫使唐朝维持着一个庞大而固定的防御体系;也只有在这一地区,才经常通过相互协商对有争议的地区作出划定。但是在北方,唐朝的控制是由边疆各州的权限来明确的,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

    这样的“边界”被唐初军事政策的另一方面弄得更加模糊不定。边疆地区的部落民在一定程度上被一种复杂的契约和协定体系带上了中国的政治轨道。通过这一体系,他们被纳入一种间接统治的制度中,在这一制度下,他们的酋长受到唐朝政府“羁縻”制的任命,被赐予封号、官爵、品级和俸禄。为这些部落集团设置了羁縻州和都督府,受唐朝边疆长官的监管。他们事实上并没有加入唐朝的政治体系;更确切地说,他们的酋长是根据民族习惯来统治他们的人民。这种赐予他们中国封号的等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中国的术语对当时的部落组织结构的正式认定,它能稳定地持续下去,不论是对那些部落酋长还是对唐朝政府说来,同样都是一种既得利益。这些部落酋长们还不时被赐予新的封号,并得到礼物和钱财以确保他们继续效忠。

    较大和较强的边疆民族及其他们的最高首领甚至通过下列方式正式步入了唐朝的组织体系:赐他们以唐室的姓,这意味着他们已被接纳为皇室的亲族;他们的统治者与唐朝的公主通婚,建立同朝廷的姻亲关系;他们未来的统治者作为“质子”到中原来接受教育,通常是在皇帝的卫队中担任一个较长时期的侍卫官。派往中原的使团,除了正式使节以外,常常包括大批显赫的部落成员,这些人也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中国通。这些措施当然都不能使汉人对部落酋长们有多深的了解,但它们却成功地使部落酋长们获得了关于首都与朝廷、中国制度与管理方法的第一手知识,帮他们造就了少数通晓中国语言和习俗的有影响的人物。唐代中国的紧邻中,没有哪一个实际上是不了解中国的,总而言之,它们都选择了中国模式去模仿。

    由此看来,唐代中国的“边界”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有一个外部环状地带,那里的人民因为加入了纳贡体系而成为“中国世界”的一部分;有一个在羁縻制间接统治下的部落民的内部环状地带;还有唐朝军事防御体系的外界和有效的文官管理的外界。

    在宜于从事长久性的农业与只能支撑游牧经济的地区之间,当然还存在着一条恒久不变的“生态学边界”,它限制了汉族农业人口扩张的可能性。最后,还有一条有时极偶然地起到与生态学界线作用相同的边界:即在那些多少同源的汉族人地区与其他人居住的地区之间的边界。在唐代,不论是军事防御体系的界线还是文官管理的界线,都不能代表种族的或文化的边界。大量非汉族人在这些边界以内生活了许多个世纪,汉族人与其他种族集团杂居和通婚,其中一些人已经部分地或完全地融合。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少在东汉时期当成千上万的羌人、匈奴人、鲜卑人和其他边疆民族大规模定居时就开始了。在4—5世纪,又有大批非汉族入侵者蜂拥而至。人们习惯上认为这些民族迅速地向汉人的生活方式同化,但是在6世纪,他们中的很多人仍然保持了他们自身强有力的种族的和文化的同一性,而居住在边疆地带的一些汉人却在某些方面采用了非汉族生活方式。

    初唐政府还让一些较大的非汉族集团——羌、党项、吐谷浑、吐蕃、突厥、回纥、契丹,甚至来自中亚的粟特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