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国民收入(1/2)

    民国时期中国国民收入的两种主要的独立估计,分别由刘大中、叶孔嘉和巫宝三作出(见表2)。总计差别颇大——大的数值比小的数值约大40%——但两者之间唯一重要的差别是农业增值。它们都仅仅是对1933年的估计。

    或许更可靠的刘-叶数据可以概述如下:在1933年的国内净产值中,农业当然显得最大,按照1933年的物价占65%。所有的“工业”(工厂、手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占10.5%。商业第三,占9.4%。其他部门排列如下:运输5.6%;金融、个人劳务和房租5.6%;政府行政2.8%;建筑1.2%。另外一种说明1933年国民收入构成的方法,是注意现代非农业部门(很宽松地规定为工厂、矿业、公用事业、建筑、现代商业和运输、商店、饭馆以及现代金融机构)仅占总数的12.6%。农业、传统的非农业部门(手工业、老式运输、行商、传统金融机构、个人劳务、房租)和政府行政占87.4%。从支出上看,1949年以前中国大陆的经济结构也是未工业化社会的典型结构。从最终用途看,1933年国内总支出的91%属于个人消费。社区服务和政府消费加起来占4%,而投资总额占5%。

    资料来源:巫宝三1948年哈佛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的资本形成和消费者的开支》,第204—211页,概括了他的《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中的资料,并考虑到他后来的修改。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66页,表8。

    1933年是一个不景气的年头,它在什么程度上能代表整个民国时期,也许是个疑问,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作出其他任何年份的可与之比较的全面国民收入估计。不过,珀金斯把刘-叶的数据转换成1957年的物价,代替他自己稍低的农业产出数字,①并增加了1914—1918年的估计,结果表明在民国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很慢,在构成上变化也很小。(表3)。

    表2和表3列出的绝对值是不可比较的,因为一个是用1933年,而另一个是用1957年的物价表示的。此外,1914—1918年的数字是根据似乎有理的猜测和确切的估计得出的。但直到1949年传统部门所占的压倒优势,以及这些表所暗示的40多年来数量上虽小但质量上值得注意的变化,与出现在本章其余部分的民国时期中国经济的各别部门的资料很一致。②从19世纪末叶开始,直到对日战争爆发,不大的现代制造业和矿业持续地增长。在满洲,这种增长继续保持下去,甚至在战争中加快了增长速度。现代运输、铁路和轮船,经历了类似的发展,没有取代传统的交通,但补充了它们。20世纪前半期,一个现代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业,在中国城市大量地取代传统银行业。但是,甚至在1933年,珀金斯估计现代部门(规定得比我所概述的刘-叶的数据所涉及的窄,他排除了现代服务)的贡献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这是1914—1918年的3%的两倍多,但仍然很小。

    表3  国内生产总值1914—1918年,1933年,1952年(1957年物价)

    *制造业=工业(现代和现代前的制造业、矿业和公用事业)+运输业

    +现代=工厂产品、矿业、公用事业和现代运输

    ≠除1933年外,未编入这一部门;为了在表的下半部计算比值,根据各部门的净产值,按比例在它们中间分配。

    资料来源:德怀特·H.珀金斯:《中国20世纪经济的增长与结构变化》,见珀金

    斯编:《历史剖析中的中国现代经济》,第117页,表1。

    因此,1912—1949年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也来自传统部门产量的增长,而主要是农业和手工业。农业生产增长慢,但由于气候和政治军事情况,在20世纪的头几十年中各年各地各不相同。最大的增长出现在新开发的地区,如满洲和西南的一些地方。在别的地方,农产品的价值由于经济作物的增加而增大。由于下面提到的原因,手工业的总产量极不可能——与它的相应份额相反——在1912—1949年间下降。反过来似乎更有道理。

    如果我们拿人口估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