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剑桥中华民国史 > 革命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

革命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2/2)

的分裂也暂时为思想自由与学术自主打开了窗口。于是,在英、美、法三国影响下,中国自由教育经历的新时期开始了。“科学”是现代化关键的新信仰,加上出洋留学、职业专门化、大学自主等,使国家在现代世界上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学术团体之兴起成为可能。②同时,知识分子为无数自由主义的、浪漫主义的、新传统主义的等等学说所吸引;他们组织学会,出版刊物来发表他们的意见。

    与这种开明的多元论脆弱的发展平行的——特别是在高等学校——是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思想体系,一种普遍的“关于社会的科学”的倾向。③从一开始,中国革命者就倾向于把俄国看作“全世界革命进步的范例”。人们在中国可以观察到的许多社会问题所引起的忧虑,因帝国时期的儒家思想遗产连同其对“人治”的信仰而加强了。④简单的民族主义的确是不够的。人们已经不是仅仅抽象地研究理论,因为国际危机和国内危机把名流和城市居民的注意力引向政治。政府若不能满足人们复杂的,有时是矛盾的对经济进步、国家强盛公平原则和代议制的渴望,那么,容易激动的、独立的诸多城市集团就不会给予政府以真正的合法性。

    在这种形势的背后,国家权力合法化的神话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威严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帝王的统治受到支持,是靠他维持社会秩序的适当行为,能在包括自然和人类的有机整体宇宙的中心点发挥作用。礼天生地深深植根于这一有机的宇宙之中,所以帝王的统治是物性中所固有的,而不是像在西方那样,是由一个超验的神或法从人类舞台之外强加的。①中国统治者凭借在国内维持统一,更容易在与国外交往中维护其对其他统治者的绝对优势。但是在19世纪,帝国主义者在中国边缘的扩张,破坏了中国与毗邻国家的宗主-纳贡关系,随之也毁灭了天子所要求的绝对优势。②清朝在国际上的软弱,连同西学的流入,破坏了至尊的儒家思想的权威性。

    在20世纪,它为最高国家权力归于汉族的民族主义神话所取代。《孟子》“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名言,可以重新解释为一种中国形式的民众主权。这一西方的观念早有拥护者。梁启超是它最早的推广者之一。这一观念又为孙逸仙所采纳,并早在1905年就郑重地载于三民主义之中。民众主权的神话表示了政治觉悟的提高、参与和动员,但它很少讲到如何把民众政治联结到国家的权力结构上去。

    政党是在新的共和制下真正实行民众主权的工具。政治制度上的大革新是在1912年以后的10年内开始出现的,作为君主制政府的后继者的政党专政。一个单一的政党作为动员、灌输和控制的工具的出现,意味着作为多元的、代议制度的结党活动在中国的失败,也是议会政治的失败——一种在20世纪发展较迟的工业国家广泛遇到的现象。

    同盟会在1912年扩大,组成一个议会的政党——国民党之后,它在多党政府中发挥的作用因袁世凯的独裁而夭折。然而,名流政党是一个社会组织,比小派别更有原则性,比阴谋活动更为公开,这种看法已经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尚未建立起来的是立法和行政两权分立的理论,而这正是正直的西方式反对派有实效的政治斗争的先决条件。可是,旧式的对个人的忠诚,继续产生宗派主义,并且在没有合法政府的情况下产生分裂。孙逸仙不愿采取西方民主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而是加上了考试权和监察权,创立了五权宪法,为国民党的国民政府所采用。①中国的这种五权分立,工作起来并不比西方的三权分立为优。当蒋介石成为国民党领袖时,他把权力建立在党、军队和政府的三元基础上,每一系统都由他亲任首脑。同样,法律为满足商业的需要虽然有所发展,实则仍只是行政的工具,宪法几乎像美国政党的党纲一样易于更改。

    在如此不利于多党制的情况下,中华民国的政党沿着两条交叉的路线发展——一是作为灌输和控制的手段,一是作为革命动员的工具。孙逸仙早年发展了训政概念,认为政党的使命在于动员民众参与政治,同时指导民众的政治行为。在这个观念的背后,存在历史悠久的孔孟信条,即伦理教导和楷模的力量导致美德和善行。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维新派与革命派已经一致认为,中国的领导人物必须训练迄今在政治上缺乏活力的民众作为公民积极地参与新形式的国家政治。到了1914年,在孙逸仙的观念中,训政任务必须由拥有专政权力的政党来承担。②这样,甚至在列宁主义政党的专政尚未在俄国实现并移植到中国之前,就已为它的专政准备了条件。

    由政党垄断灌输和动员民众的主张,如果同政府权力结合起来,就具有空前的控制潜力。如果官吏除去通常考虑的利害和忠诚之外,不受任何检查,那么,现代运输、通讯和火力的技术与现代灌输、操纵和控制的技术结合在一起,就开辟了20世纪干涉主义的政府几乎不受约束地渗透进社会的可能性。在王朝统治下,儒家仁政的神话和实际的技术限制,保持了帝王的威望和国家高压统制之间的平衡。维持公共秩序和适当的行政,不仅依靠监视与高压,也依靠广泛地、持续不断地灌输儒家的等级制原则和相互依赖的原则。科举制意味着思想合适的人向上流动。儒家关于不同等级的义务与责任的说教在乡村得到了执行,并且渗透到家族体系中。政府靠道德权威的程度,几乎和靠高压手段相同。

    皇帝的消失也结束了他的道德权威,其后袁世凯与军阀政府由于缺乏合法性,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军事实力。在20年代,当国民党和**按列宁主义的模式组织起来时,两党以各不相同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为基础,都对合法性提出新要求。然而,两党不久都不承认对方的道德合法性,并力图消灭对方。

    列宁主义政党的第二种作用——也是它出现在20世纪中国的原因——是作为革命的一股力量。革命政党的吸引力是多方面的:急切地关心普通老百姓的平等;要求承认科学的威力并为行动提出战略战术的世界观;爱国的和人道主义的社会理想;在规定排他性同志关系的同时,能够满足最坚持是非之心的大胆反叛等等。对正在成为中国救星的化身的党的忠诚,是一条前进之路。①

    然而在民国时期,这些吸引力,是以党继续起政治和社会变革工具的作用为基础的。无论是**还是国民党,都是作为革命政党而建立的。这些共同的起点,再加上他们的民族主义和共同反对军阀统治的态度,使得他们早期有可能合作。但是,毫无疑问,在两党获得支持的那些名流当中,支持革命的意见并不一致。此外,1923年至1924年期间,国民党的列宁主义的改组,对原已成堆的地方派系和个人派系——它们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05年同盟会的合并之前——又是一种新的增加。在1927年至1928年间,赞成社会暴力革命的国民党左派和要末赞成非暴力变革,要末赞成维持社会现状的国民党右派之间,在意识形态上的严重分歧又增加了旧有的派系活动。这时,集中了大权的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和政治会议,很快为军事领袖蒋介石所支配。对左派党员的清洗削弱了信念,而且,由于国民党变得更像一个维持现状的党,孙逸仙的思想只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口号上,已不能吸引多少知识分子。国民党虽然有每周小组例会以及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集中制控制,但它一直充满了严重的派系斗争。

    中国**将苏联的经验同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在维护党的团结方面做得更有成效。当他们被迫在城市转入地下,被挤到国民党和军阀统治薄弱的边远农村地区时,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灵活地适应环境。但是,他们更加旗帜鲜明地献身于原先的革命事业。

    本卷的后面几章,将从不同角度对不同时期中国政府的问题进行评价。总的来讲,民国时期的几届政府在清政府曾行使权力的不太需要雄心的领域内,不如清政府有效。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官员进行干涉的雄心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这样,当他们不愿和那些本可支持和参与他们政权的城市名流分享权力时,政府官僚们的负担就增大了,当他们的合法性有赖于统一的中国时,尤其如此。对下述论题,可以大加议论,即国民党政府声称要包揽——至少是潜在地——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和所有地区,这就产生了如此巨大的控制问题,以致政府的大部分精力消耗于自我维系之中。这像经济上“高级平衡阀”的一个对应物,在政体上可以称为“安全维系综合症”。国家税收不得不流向与竞争者作战。官吏们不可信赖,特别是在下层。①官僚间彼此监视,注视着永远可疑的群众,其程度之严重使得变通和革新变得困难重重,特别是在1927年国、共分裂加剧了政治上的紧张关系以后。

    在重新巩固国家权力方面,另一部分困难在于19世纪即已开始的名流阶层的积极精神和从事政治活动。面对已经组织起来增进其自身利益,或对国家政策已有自己议程的名流,民国时期自封的法定政府不得不扩大自己的权力。基础牢固的农村名流、城市商人和专业人员以及知识分子,都给国民政府提供某种支持,但是许多人从来就没有完全效忠过。②对不同政见的压制,由于疏远了越来越多的观望者,恰恰导致了令人担忧的不信任和反抗。国民党政府专心致志地扩大和保护他们的权力,仍未能有效地掌管地方事务,也不可能制定一些能扩大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制度。许多暴力和反暴力的循环相互助长;而那些既不宽容政府,又不愿冒险去反对它的人,则退而从事个人的追求或地方事务。

    在这一时期,至少有三个政治活动领域。首先,是在一个范围狭小的圈子里,政府内或政党内的派系争夺权力,而外界那些可为这种政权接受的人,则同官员建立联系,以保护或增进自身的利益。①第二,是城市里反对派的政治活动,包括群众游行示威和其他通过组织活动和报刊表达的异议。有时采取暴力方式的名流人士(和工人运动的某些同盟军)的动员,逐渐与在城市里的**人和其他左翼人士的秘密组织活动融合在一起。第三,是农村中的政治活动,包括这样一些不同的组成部分,如怀有自治野心的地方军事首领的争斗,政府致力于收税和纳税人尽力逃税,以及地主对农民非政治性的社会反抗的压制。②这些政治关系遵循庇护和掮客的模式,当这些运转机制崩溃时,暴力活动便随处可见。

    **被赶出了由国民党控制的城市后,在农村推行其革命纲领,并在边远的农村根据地同当地的当权者在战时环境下展开了竞争。③**人还没有国民党政府所担负的种种行政问题的负担,得以采取各种灵活政策,在他们试图建立根据地的任何地方,发动群众倾诉最为紧迫的社会苦难,以推动他们的革命事业。例如,在山东和河北,使农民的不满政治化的“阶级斗争”,指向“土豪劣绅”和税吏,农民们认为这些人比地主更暴虐。①温和的再分配政策和给非党名流以某种政治发言权的范围很广的集会,足以促进更广泛的村民参与**控制下的地方政府。**给予对社会不满的人以政治引导,开始从社会基层建立政权。②不过直到1949年以后,充分扩大政府权力的可能性才得以实现。

    20世纪的这些变化,再次引出了个人对于国家的关系问题。综观整个历史,中国作家一般只强调个人对统治者、对农民或其他人的责任和义务,很少关心关于人权的任何学说。③另一方面,正义的概念和对非正义的忧虑,在中国则随处可见。西方对法治和公民自由权的更加特殊的关注,激励19世纪的西方人坚持要求治外法权(即驻华使节有权审理在华犯罪的外国人),这是1842年至1943年的不平等条约的中心内容,并且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于是人权——现在正是这样称呼的——就成了帝国主义的重要部分。关于在中国新政府框架之内的法治和公民自由权的前景,近时仍有不断的探询。

    在何种程度上将公民个人置于首位,在何种程度上将个人所属的集体置于首位,一直是以中国和西方价值体系之间的公认的文化差异为基础的一种选择。这或许可以看作一个需要强调的关系重大的问题,可是它仍然未超出一个更大的问题,即中国政治生活中人民——名流和各种普通人——的作用问题。就这样的广义而言,“民主”问题,不管如何界定,都是中国革命日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同类的倾向,即在政治活动中,政府渗透到社会组织和社会动员中去的倾向,是从晚清继承下来的。中华民国面临重建强大国家和扩大民众参政之间的久而未决的关系问题。①这种紧张状态又因年轻的共和国所处的国际环境而加剧了。

    ① 19世纪王朝衰亡的循环理论,或以朝廷失控及由此而引起**和混乱立论, 或以伴随地方军队兴起而来的权力分散立论,见于梅谷:《19世纪中国的地方 主义》(斯坦利·斯佩克特,《李鸿章和淮军》一书和序言),和萧公权:《农 业中国:19世纪的帝国控制》,第501—518页。以传统的分裂和近代的再统 一立论而对20世纪中国政治所作的解释,见于詹姆斯·谢里登:《分裂的中 国:中国史的民国时代,1912—1949年》第1章。在易劳逸提出了从政治文 化理论引出的类似的框架,见《夭折的革命: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1927— 1937年》,第vii—xiv、283—313页(又见本书第3章)。19世纪名流侵犯地 方政府权力和20世纪政府竭力把行政控制伸到村级的关系密切的理论,见孔 斐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 和本书第7章。 ① 见巴林顿·穆尔:《独裁和民主的社会根源:现代世界发展因素中的土地和农 民》;孔斐力和苏珊·曼·琼斯在《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3集(1978—1979 年)第xiv页上的《导论》,论述了“中央政府官僚(国家)和地方政制(社 会)的关系”。 ② 希拉里·贝蒂:《代替反抗的抉择:安徽桐城个案》,载史景迁和小约翰·E. 威尔斯编:《从明到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区域和延续性》,第242—243、 256页;李成珪:《顺治朝的山东:地方控制的建立与士绅的反应》,《清史问 题》第4卷第4期(1980年12月),第19—27页;第4卷第5期(1981年6 月),第13—23页。 ① 见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2章,及格罗夫和周锡瑞编:《从 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412页所述河地重造的理论。其他作者从不同方面 强调农民造反或很少注意国家、士绅和农民三者利益的平衡。见格罗夫和周 锡瑞书中(第404—412页)关于土地所有和田赋改革的其他引文。 ② 费正清和邓嗣禹:《清代行政:三项研究》,第23—28、44—48页;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皇帝:奴才与主子》,第6章;吴秀良:《中国的下情上达和朝廷 控制:上奏制度的演进,1693—1735年》。 ③ 马德琳·泽林:《豁耗归公: 18世纪中国实行财政改革合理化及其限制》(加 利福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9年)第90—132、348—467页。 ① 张仲礼:《中国绅士》,第110页;瞿同祖:《中国清代地方政府》,第39、 59—60页。 ② 王业键:《中华帝国的田赋,1750—1911年》,第80、131页。 ① 白彬菊:《朱笔:清代中叶的军机处上奏制度与中央政府决策》(耶鲁大学,博 士学位论文,1980年),第296—308页。 ① 伊懋可:《集镇与水道》,第457页。 ② 伊懋可:《集镇与水道》,第462—463、472页;斯波义信:《宁波与其腹地》,第442页。 ① 关于镇压风潮的一个事例,见威廉·T.罗:《晚清·城市的造反及其敌人: 1883年汉口密谋》,《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4集(1979年),第71—111页。 更概括的著作:威廉·T.罗:《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 1889年》。 ② 关于太平天国时期,见孔斐力:《太平军叛乱》。关于第二和第三阶段,见玛 丽·兰金:《中国名流的积极精神和政治变革:浙江省,1865—1911年》。关 于在长江中游的类似过程,见罗:《汉口》。 ③ 埃德温·O.赖肖尔和费正清:《东亚:伟大的传统》,第311—313页。关于 强调士绅破坏性的和谋私的行为的地方官绅关系的资料,见萧公权:《农业中 国》。士绅的地方政治-社会作用的构成因素的概要,载魏菲德:《中华帝国的衰亡》。关于中国学者对地方控制和自治问题的见解,见孔斐力:《民国统治下的地方自治》,载魏菲德和卡罗林·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257—298页。 ① 富尔:《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政治动乱》,第251—259页,第7章;罗伯特·韦 斯:《太平军造反前夕地方政府的灵活性》,《清史问题》第4卷第3期(1980 年6月),第17页。 ① 关于这个过程,见兰金:《中国名流的积极精神和政治变革》,第2、6章。关 于丁日昌,见乔纳森·奥科:《中国地方官僚政治改革:丁日昌在中兴时期的 江苏,1867—1870年》,第143—144页。奥科提到同治中兴期名流改良主义 和官僚改良主义在地方层次上的竞争。士绅干预征税和在征税上的斗争,见 詹姆斯·波拉切克:《士绅霸权:同治中兴时期的苏州》,载魏菲德和格兰特 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244—245页;宗源瀚:《颐情馆闻过 录》第3卷,第6—11页;《桐乡县志》,第6章。 ① 见《申报》, 1878年6月8日,第4版;1878年7月20日,第1版; 1878年 12月4日,第3版;1879年2月21日,第3版;1879年8月10日,第3版; 1879年8月14日,第3版。 ① 詹姆斯·波拉切克:《内部的鸦片战争》,第2章。 ② 关于地方军队,见刘广京:《对中兴的透视》,《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477— 490页;及刘广京和R.J.史密斯:《太平军战争以后时期的清朝军队》,《剑 桥中国史》第11卷,第202—211页。 ① 关于清议的政治意义,见玛丽·兰金:《“舆论”和政治势力:19世纪末叶中 国的清议》,《亚洲研究杂志》第51卷第3期(1982年5月),第463—477页。清议对决策的影响,见易劳逸:《清议与19世纪中国政策的形成》,《亚洲研 究杂志》第24卷第4期(1965年8月),第609—611页。 ② 关于条约口岸的设立和与此有关系的人,见费正清:《中国沿海通商与外交:开放通商口岸,1842—1854年》,各处,第394—398页;柯文:《传统与现代 之间:王韬及晚清中国的改革》;又蔡荣芳(音):《买办思想家的处境:何启 (1859—1914年)和胡礼垣(1847年—1916年)》,《现代中国》第7卷第2期 (1981年4月),第191—225页。 ① 关于戊戌变法,见张灏:《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5章;汤志钧:《戊戌变法 史论丛》。这种解释采自兰金:《“舆论”和政治势力》,第470—472页。 ① 《义和团》第4卷,第171—172页。 ② 关于清政府的维新方案,见市古宙三;《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7章。 ③ 关于辛亥革命,见M.加斯特:《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9章。 ① 立宪运动的主要著作是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和张玉法:《清季的立 宪团体》。又见张朋园:《省谘议局:1909—1914年政治参与的出现》,《中央 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2期(1983年6月),第 273—299页。对清代 最后10年名流作用的解释,有周锡瑞关于“城市维新派名流”的理论(周锡 瑞:《中国的维新与革命:辛亥革命在湖南和湖北》,第3章)和芬彻关于自 治和民主的重大运动的叙述,这一运动是通过省谘议局表现出来的,以旧的 社会经济变革为基础而由清政府的维新措施引发(约翰·芬彻:《中国的民 主:地方、省和国家政治中的自治运动,1905年—1914年》)。关于在国家、 省、县级扩大政治权力,为官员和名流提供扩大政治作用的余地,麦金农提 出了不那么具有竞争性的描述(斯蒂芬·麦金农:《中华帝国末年的权力和政 治》,第10—11页,结束语);而市古宙三认为士绅以保守方式适应政府或革 命者提出的动议,只是维持自己的权力(市古宙三:《士绅的作用:一种假 说》,载芮玛丽编:《革命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308页)。作 为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名流团体在浙江内核地区激增的现象,在肖邦齐:《中 国名流与政治变革:20世纪初期的浙江省》,第59—74页有详细论述。关于 中国对地方政府一般看法的基本历史观点,见孔斐力:《民国统治下的地方自 治》,载魏菲德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和控制》,第257—298页;又孔斐力:《中华帝国晚期关于政体的种种见解》,《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4集(1979—1980),第1—18页。 ① 比林斯利:《土匪、大亨及光棍》,第261页。 ① 谢文孙:《1911年珠江三角洲的农民暴动和市场等级制度》,载伊懋可和史坚 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138—141页。 ② 先驱者政治讨论的广度和多样性,罗伯特·斯卡拉皮诺和乔治·于:《近代中 国及其革命过程》第1卷《对传统秩序的反复挑战,1850—1920年》中有论 述。 ③ 关于中国**政治和“官僚政治”(学者-官僚统治社会)的分析,见白乐日: 《中国的文明和官僚政治:一个主题的种种变奏》,第6页;也见芮沃寿的序。 关于晚清,基本专著是萧公权:《农业中国》;又见何炳棣:《中国遗产的显著方面》,载何炳棣和邹谠编:《中国的遗产与**的政治制度》,第1—37页,特别是第15—25页。关于长期展望,见顾立雅:《中国国家管理的起源》第1卷,《西周》。 ① 张朋园:《民国初期的政治参与及政界名流:1913—1914年国会》,《亚洲研究 杂志》第37卷第2期(1978年2月),第293—313页;见第301页。代议机 关增多的趋向受到芬彻更抱希望的评价,见所著《中国的民主》。为免“地方 自治”被错误地以为是市镇会议式的平民代表制,我们应记住,地方自治毋 宁说是把地方士绅久已非正式地行使的行政职能正式移交给他们,见孔斐 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216—219页。 ② 弗里德曼:《退向革命》第2章,关于1912年末“建立包罗一切的单一政党 的种种尝试”(第30页)。 ③ 欧内斯特·扬:《剑桥中国史》第12卷第4章。 ① 王赓武语,引自李友华:《军阀研究》,《现代中国》第6卷第4期(1980年10 月),第439—470页,见第448页。 ② M.巴斯蒂-布律吉埃:《新军》,《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10章。比较孔斐力: 《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47—148、183—185页。 ③ 托马斯·肯尼迪:《江南制造局:1860—1895年中**械工业的现代化》。关 于炮舰作为发展手段的论题在赫德长期协办清帝国海军力量的努力中得到说 明。见费正清、K.F.布鲁纳和E.M.马西森编:《总税务司在北京:中国 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致金登干书简,1868—1907年》,各处。 ① 斯蒂芬·麦金农:《北洋军、袁世凯和中国现代军阀政治的起源》,《亚洲研究 杂志》第32期(1972年5月),第405—423页;又麦金农:《中华帝国末年 的权力和政治》;埃德蒙·S.K.冯:《中国革命的军事方面:新军及其在辛 亥革命中的作用》;和爱德华·A.麦科德:《中华人民共和**阀研究的最近 进展》,《中华民国史》第9卷第2期(1984年2月),第40—47页。 ② 韦慕庭:《孙逸仙:壮志未酬的爱国者》。 ① 见本书第2章。 ② 见本书第8章。 ③ 《剑桥中国史》第12卷,第446—450页(史华慈著)、505 514页(陈志让 著)。 ④ 贾士杰:《俄国与中国革命的根源,1896—1911年》。狄百瑞提出“人权政 治”(与神权政治相对)概念,载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第131页。 ① 中国人“认为世界和人是自存的,自然地自生的宇宙的主要特点是没有外在 于宇宙的造物主、神、终极原因或意志”。牟复礼:《中国的思想基础》,第18 页。天命,“清帝国的基础”(顾立雅:《中国国家管理的起源》,第93页),必 须被看作是在这个自然的内在的框架内起作用;孔斐力也在《晚清关于政体 的种种见解》第5—9页同欧洲人的看法对比,讨论这个问题。 ② 见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 ① 罗伯特·E.贝德斯基:《现代中国的建国:战前时期的国民党》,又钱端升: 《中国的政府与政治》。 ② 弗里德曼:《退向革命》,又乔治·T.于:《中华民国的政党政治:国民党, 1912—1924年》。 ① 见陈志让《对马克思主义的皈依》,《剑桥中国史》第12卷。 ① 杜阿拉著《乡村社会中的权力》第327—336页认为,虽然官僚机构在河北省 下伸到了区一级,但是,区以下的官员仍没有被上级有效地控制。盖泽特著 《权力与社会》第260—261页断定,在江苏,南京政府的官僚机构是添加在 既有的名流控制的结构之上,而没有清除地方名流的权力。 ② 国民党与社会名流关系的理论分为三类: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和各种各样当代 作家,称国民党为城市资产阶级和乡村地主的政党(例如,伊罗生:《中国革 命的悲剧》,第31、182页)。其他作家着重指出蒋介石个人独裁(钱端升: 中国的政府与政治》,第123、132、137页);或提出南京政府是独裁政权, 追求其自身利益而不顾任何社会阶级愿望(易劳逸:《夭折的革命》,第240、 286页);或把南京政府的特点描述为军事独裁政权,靠控制、镇压和在弱小 社会力量间进行仲裁来实行统治(小帕克斯·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 府,1927—1937年》,第341—342页)。一些史学家认为国民党和名流两者都 不是统一的,他们提出了更为复杂的实况。国民党和政府的成员以及许许多 多城乡名流,通过复杂而狡诈的政治相互作用谋求增进他们的权力和利益。 因此,国民党政权是独裁政权之前的独裁政权,因为它在军事上和财政上太 过分扩张,以致于不能有效地控制社会团体。见布雷德利·盖泽特:《走向国 民党统治的多元模式》,《中华民国史研究通讯》第7卷第2期(1982年2月),第1—10页;盖泽特:《权力与社会》,第1—10页和各处;理查德·布什:《国民党中国的工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中国纺织厂主,1927—1937年》,第18-24、307—308、332—334页。 ① 布什:《国民党中国的工业与政治》,第308-313页。 ② 见本书第6章(比昂科著)。 ③ 见本书第 12章(范斯莱克著)和第13章(佩珀著)。 70年代和 80年代初撰 写**根据地的详细历史研究专著,提供了关于**的组织工作、与地 方实权派的关系和对农民自发要求的领导等方面的情况。见戴维·保尔森: 《领导和自发:最近的研究**根据地的方法》,《中华民国史研究通讯》第 7卷第 1期(1981年 10月),第 13—18页。主要根据地的研究专著有:斯蒂 芬·艾夫里尔:《多山地带的革命:江西省**运动的兴起》;凯思林·哈 特福德:《一步一步来:晋察冀边区的改革、抗战和革命,1937—1945年》;戴维·保尔森:《华北的抗战与革命:山东根据地,1937—1945年》;琳达·格罗夫:《革命中的农村社会:高阳地方,1910—1947年》。陈永发:《革命的形成:1937—1945年华东和华中的**运动》是研究**战略的内容最充实的专著。 ① 苏珊娜·佩珀:《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第282、286—289 页;陈永发:《革命的形成》,第243页和第3章各处。 ② 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6—7章,把**的社会政治改组同 并不重新整顿地方社会的造反暴力行动进行了对比。关于**根据地政策 的表征方面、抗战时期根据地国共重新合作的共同一致和**政府在建立 国家权力和控制方面的潜力,见陈永发:《革命的形成》,第351—353、412— 414、 541、 795—803页。 ③ 见唐纳德·J.芒罗:《中国古代的人的概念》和《中国现代的人的概念》。 ① 可以把这个问题看作现代化过程的一部分。于是,物质技术——道路、无线 电、飞机、枪炮和图书——的发展,使最偏远的乡村也受到中国政府的影响。 而非物质的信仰、习惯和价值观又往往决定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官方 独裁政治和非官方积极行动精神之间以及独裁政治和民主政治之间的平衡。 即使这些包括于现代化这一名目下的过程正在明确地发生,但是,我们发现 这个概念不足以评估和区别各种各样的结果。关于这个概念起促进思想作用 的应用,见吉尔伯特·罗兹曼编:《中国的现代化》;又见苏珊曼:《评G·罗 兹曼编<中国的现代化>》,《亚洲研究杂志》第42卷1期(1982年11月),第 146—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