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报案捉贼(2/2)

,有一天,贼先生责临其家,爬到梁上,等机会下手,被他发现,就把全家大小集合在大厅之中,致训词曰:“当一个人不可以不自己努力,一个坏蛋,不一定本性就恶,不过一旦养成了习惯,便不得不沦落,像这位梁上君子是也。”史书上说,那位贼先生听了之后,大吃一惊,赶忙爬将下来,叩头请罪。呜呼,这种办法讲起来很惬意,可是未免有点古老,如果换在台湾,恐怕问题重重。陈实先生幸亏有一大家子人,而且都属年轻力壮之辈,黑压压站满了一屋子,贼先生自然甘拜下风。如果换了柏府,家里不过三个老家伙,阿巴桑已老,孙女儿还小,贼先生不见得有雅量诚惶诚恐听我的也。我第一次被盗时,对贼先生的恭敬,真是无以复加,可是他该不买账还是不买账,仅只称他为粱上君子,了不了事。

    但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一个分野,古之贼先生与今之贼先生大大不同,大陆上的贼先生与台湾岛的贼先生也大大不同。夫窃贼与强盗最大的区别,在于窃贼先生采取的是和平手段,而强盗先生采取的是暴烈手段。这区别非常重要,有应用力学作为根据焉。英国警察身上向不佩武器,表面看起来那岂不要吃了亏哉,可是实际不但不吃亏,反而使警察的伤亡人数大大地减少。盖贼盗朋友知道,捉拿他的那些家伙手中无枪,溜走的机会较多,即令被逼到墙角,也无生命危险,不必应战也。同样道理。一个货真价实的贼先生,第一要义也是不带武器,不要说不带枪械、连铁棍、铁锤之类的东西都不带,因为不带,在紧急时便只会想到逃跑,而不会想到抵抗。偷点东西有啥了不起,顶多挨一顿揍,坐几个月牢,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如果身上有点玩艺,一时忍耐不住,把对方打死打伤,自己偷东西本来为了要活下去,弄到后来反而活不下去矣。

    台湾的贼先生多半身上带着家伙,这是光棍干法,不是圣人干法,为聪明之士所不取。据调查美国黑社会的一本书上说,血气方刚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制度,上层建筑是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没啥头脑的朋友,最喜欢和警察枪战。有两辆汽车焉,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警笛大作,弹如雨下,小伙子好不威风,结果打死了警察或打死了路人,真面目被认出来,不到几个月就被官府捉住吊死。逞一时之快,而遗祸终身。年老的朋友和有头脑的朋友,他们取胜不是靠枪战,而是靠智慧,靠律师,三作牌打到我脸上我都不还手,就是从口袋里搜出十公斤海洛因我也不动怒,咱们“关二爷马上观春秋——走着瞧”,只要有律师老爷在翻云覆雨,就有转危为安的可能性。

    台湾的贼先生身带家伙,实在是没有经过名人指教之故,看情形有办一个“贼崽大学堂”的必要。柏杨先生曾因办“官崽大学堂”,桃李满天下,而名震国际,如今再办一个“贼崽大学堂”,真是春风化雨,有教无类矣。悲夫,台北县安坑乡那位张克明先生,他真是生不逢时,如果他早一天拜读柏杨先生的言论,在偷言偷,在窃言窃,绝不致弄到现在这种绳捆索绑到公堂的下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