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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之怒(1/2)

    布衣之怒

    谈凶杀案数日,余意未尽,再说两点,作为补充。

    其一,光脚的人既无顾忌,则有鞋穿的人真难再穿下去矣。昨天有一朋友,也是大小之官,告曰:“照你的意思,要从根本着手,从气质上解决,即令行得通,不知哪年哪月才收到效果,我们现在将如何哉?”盖在上月之末,因分配房子问题,一个科员老爷曾指其鼻骂曰:“干你老母,你只给我八个榻榻米,我教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余悸仍未消也。柏杨先生曰:“你回报他一耳光没有?”曰:“我怎敢惹也?”我曰:“蠢哉,阁下,揍之准没有错!”一则是该科员有妻有子,有职业有房子,也是有鞋穿的人,只为了宿舍太小,便口出狂言,是借潮流而拣便宜也。二则分配宿舍,乃同阶层的同事抽签而定,合法而公平,他仍胡闹,事后一想,自己都会发现自己站不住。

    合法而公平,是有鞋穿的人治事唯一秘方,如再能在态度上保持和善,则根本不会有什么凶杀案。《韩非子》上有这么一则故事曰:某城大乱,大官狼狈出奔,可是跑到城门,已下锁矣,再一看那守城门的家伙,不由魂飞天外,原来该家伙当初犯法,由该大官审理,判处刖刑,把双脚生生剁掉,这一下子冤家聚了头啦。想不到那守门的人竟不记旧恶,开了门放他一条生路。大官诧而问曰:“你捉住我不但可以报私仇,且可富贵,为啥不如此?”答曰:“我虽受刖刑,是我自己犯法,怪不得审判人员。当你判我刖刑的时候,我在堂下见你呻吟不语,面有痛苦恻隐之色,知你已为我尽了最大力量。”

    我想这故事应大量印刷,置于每个有鞋穿的人的案头,不但有助于他的做人,且可预防其被人在身上乱通刀子。盖只要合法,他便口服;只要公平特”。,他便心服;如果再能把人当人,同情之,怜悯之,原谅之,在可能范围内诚恳地帮助济助之,即令事与愿违,对他无补,人心是肉做的,我不相信上帝会特别加料,造一个专门忘恩负义的人,故意摆在你的面前。即令他蠢蠢然不会感激,亦不易生仇生恨也。

    其二,还有一种现象,有其普遍性焉,那就是有鞋穿的人,再也唬不住人啦。文化水准日益提高,使人对事物都看得比从前更为透彻,观察得也比从前更为清楚。从前那种对长官、对老师、对长辈的尊敬,多少含着一点江湖义气,所谓“父要子死,子不敢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