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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用人原则的“约法三章”(2/2)

1/4,第五次1/2……扣到第三次他就感到痛了;温水煮青蛙,煮到你痛为止。要是一个月连续6次迟到,我也不累积了,这个月你算白干,我也不至于刻薄到连你下个月工资都扣光的程度。你骂我“军阀”也好,你怪我“管卡压”也罢,你表示后悔认错也行;我既然扣了,绝不发还。你认为剩下二十几天这样纯粹白干也没劲了,那你可以辞职换一个公司……这一招,真把好些个爱迟到的给治好了,也有没治好走了的。

    对那种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我先是警告:这是办公室,不是你家--把你的脚从桌子上放下来!要是这小子恶习不改,下回再被我瞅见,我会二话不说,把他拎到门口扔出去……我绝不婆婆妈妈地搞什么思想教育,因为该受的教育你都受过了,我何必多废话!

    我告诫过员工,同样的错误不能犯第二次,第二次别怪我不客气。我之所以要把这种管理称之为“快乐的斗争”,因为我觉得我是跟一帮可造之才--其中不乏怪才、歪才--在较量。我能够理解他们身上同秩序对抗的天然性,甚至打心眼里喜欢这一切;但我不允许他们做得过分。

    我的干涉更像是禅师的“棒喝”;不过这种貌似“率性而为”的“棒喝”式管理,必须有一个大前提:就是被管理对象应该是有慧根的一群。被管理的各色人等,虽然缺点无数,也难免叫人头疼;但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在我印象里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是能够跟我在一个平台上对话的。

    我知道你要让我“打住”,我说得有点离题?不,不,我一点也没有离题。我说这些的目的,就是希望你们在采访这个话题时,少用点“纪律涣散”“不服从管理”之类的材料,拿“缺乏团队精神”来说事。这种说法,客气点说是流于技术层面了;再说得不太恭敬一点,对于某些大学生而言,这种批评等于是抬举了他们。

    涣散狂狷和落拓不羁,某种程度上是才干和才华的伴生物。过多地指责当今某些大学生的涣散、“缺乏团队精神”,免不了被一个错误的假定误导--就是“你有才干,但你恃才傲物,这是行不通的”。这个逻辑有很大的问题:不是说今天的大学生缺少才干,也不是说他们没有资格恃才傲物;现实情况是如今的大学生不会比以前的大学生在管理上带来更多的麻烦--甚至我可以这么说,他们普遍比我们那几届大学生规矩--但是他们很多人显现不出令我惊喜的东西。

    我认为这才是问题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