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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情致彩云中(2)(2/2)

是人为的误导,而是市场的定价。包括北京在内许多城市都奇缺高级技工,物以稀为贵嘛。真正的人才都稀缺到这份儿上了,那脸上的“标签”还有什么不能揭去的?该是还人才以本来面目的时候了。0831(原载《羊城晚报》)

    北大、人大还人才本来面目

    今年可自主录取5%新生的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将首次向“怪才”、“偏才”敞开校门。作为自主招生五类重点考虑对象之一,“怪才”不要求每门功课都非常好,但在某一方面要特别优秀。

    如果真能照此实施,则可以说是高考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变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虽然这还只是两所名校的试点工作,但这项举措透露出来的改革信息意义深远。它预示着惟分数论的考试制度将发生变化,人才培养方式将走向多元。

    同时,此举还将引发人才观念的变革。“偏才”这个片面和相对概念,是在现代教育体制下产生的,古代根本就没有这一说。虽然也出现了像吴晗、钱钟书等优秀的“偏才”,但我国现行以分数取人才的教育制度,对这样的“偏才”、“怪才”实质上是不予承认的。很多这样的人才甚至奇才,都因不能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而被无情地埋没了。这是非常可惜的,是现行教育制度的弊端,也是人才培养和人才观念的误区。

    如果说近几年高考科目摇摆不定更偏重于形式上的变化,那么像公开招“怪才”这样的改革举措就更具根本性。真正开始对现行教育体制“伤筋动骨”,进行触及本质的手术。应该说,这样的动作是令人鼓舞的,让人看到了新的动向和希望。实施的难度肯定存在,但真正的改革者岂能畏难而退?

    在这样一个激烈变革和广泛竞争的时代,早该还人才以本来面目了。只要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这样的所谓“偏才”就是人才,谁也无权剥夺他们的继续受教育权和平等竞争的权利。虽然“全面发展”是一个培养目标,但实质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很难达到。有道是“术业有专攻”,任何人的发展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全面发展”的是人才,在某一方面有所建树的也是人才,人才有权要求平等对待,不应偏废。不可因为其他方面的“欠缺”就剥夺在其专长方面继续发展的权利。

    因此,完全有理由支持北大人大招“怪才”,有理由期待我国的教育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当然,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为了确保招生的公正性,应该采取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招生标准和招生程序都须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0313(原载《周末》)

    袖珍女孩迈出消除残疾的第一步

    患有“先天性矮小症”、身高一米二五、现年23岁的“袖珍女孩”蒋聪伶,积极勇敢地面对生活,不断求索上进,正式成为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节目主持人。她的人生翻开新的一页。

    “只有残疾的人,没有残疾的心。”袖珍女孩的人生态度给人启迪。她从心里已经消除了“残疾”,把自己作为一个健全人来平等看待。但是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还他们一个平等的人生机会和竞争舞台,却不是只靠他们自己就能实现的。个人歧视是一种心灵的残疾,以制度等形式剥夺竞争机会则是一种社会的残疾。这两种残疾都是我们应该致力消除的。

    如何看待身体有“缺陷”的人?所谓“残疾”只是一种普通标准和相对概念,是一个以谁为参照的结果。其实正如罗素所言:“参差不齐是幸福之源。”大千世界,无所不有,没有完全相同的任何两个事物。人,本来就是千差万别的,永远不可能都完全“正常”,不可能都符合一个标准。所以说,出现“残疾”是完全正常的。从这个角度看,残疾人也是正常人。

    既然残疾也是正常的,作为一般的肢体健全人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将残疾人当正常人来对待,消除对他们的歧视。然而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差。比如这位袖珍女孩,从小就没少被人歧视和欺负,到了中考体检时,竟然被认为不能上正常的高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就剥夺了她的继续受教育权。残疾人不能上普通高中,这依据的是什么制度,这合理合法吗?与那些招考招聘中的不合理制度相比,教育阶段的一些歧视性规定危害更大。因为工作可以有很多选择,但一个人一旦被变相剥夺了受教育权,其人生道路还能有什么选择?

    这种社会歧视可能危及一个人的权利、前途和命运,也在实质上引发和加剧对特殊人群的个人歧视。消除社会歧视不能总是就事论事,而应从法律制度上加以规范和避免,违法的歧视性规定就是无效的。

    残疾人的身心已然遭到了巨大戕害,如果社会不是给予他们更多实质性的机会和关爱,而总是通过种种歧视性规定造成他们权利的残缺,那么他们面临的打击将是双重的,这样的社会氛围也是缺乏人道的。

    最终上了残疾人职业高中,对这位袖珍女孩来说也许是合适的,但她本应有更多的选择权。学历不高、个子不高的她能够和别人同台竞技,并战胜对手成为央视主持人,可喜可贺之处就在于歧视的消除。消除歧视才有真正的平等竞争。人的差异性是一个客观前提,但是社会应该能够给予不同人群以机会的平等。千万不要让差异性成为人为制造的恶果,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身体残疾的群体,作为人的权利一样儿不能少,他们有权要求平等对待。机会平等成就的是权利平等,请给他们同等的受教育权和工作机会。从这个普遍意义上说,袖珍女孩蒋聪伶的成功还只是消除“社会残疾”的第一步。1208(原载《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