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十八、罪与罚(2/2)

的整个过程中,她只笑过一次。我说:“方晴很早就引诱我,我当时傻,不能自拔……”

    爱丽丝轻蔑地一笑:“原来她一直引诱你——这是真的,不是你做梦想出来的吧?”

    “是真的,是真的!不,不,其实她开始只是逗我……”

    爱丽丝没怎么听我解释。最后她把手一抬,我就住了嘴,像犯人等判决书那样,等她发话。只见她慢悠悠地从手提袋里取出一张纸,扔到我怀里,不是判决书,是保证书。

    一、小明不许主动找方晴。如果方晴主动来找小明,小明必须向爱丽丝详细汇报她的来意(而不是忙不迭地先跟她上床)。

    (回想起来,爱丽丝其实不必这样担心。方晴搬出宿舍后,我很少碰到她,也没什么她的消息。下一年,我基本上没见过她,再下一年,方晴回国做了一年研究。)

    二、小明不许和陌生女孩搭讪。如果陌生女孩和小明搭讪——习题课上、答疑时间过分亲密,聚会上暗送秋波,没事随便写email等等——小明也必须向爱丽丝详细汇报这些接触的来龙去脉,不许隐瞒,不许撒谎。

    三、爱丽丝可以同时和别的男人约会。爱丽丝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把约会的细节告诉小明。小明如果发觉爱丽丝在和另一个男人约会,不许埋怨、不满、沮丧。

    以下还有几条,都是“小明不许干这个,小明不许干那个;爱丽丝可以干这个,爱丽丝可以干那个”。最后一条是“只有小明答应以上条件,爱丽丝才会考虑跟他和好”。

    拿起这张纸时,我心里一喜;读到后来,我脸上冒汗。爱丽丝正襟危坐,等着我的回答。我赶忙说:“我都答应。我有罪,应该受惩罚……不过,如果方晴和别的朋友一起来找我,是不是也算‘方晴主动来找小明’?在这种情况下……”

    爱丽丝坚决地说:“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向爱丽丝详细汇报!”

    “是,是。”

    “仔细一想,”爱丽丝又说,“这些条款都不容易具体实施。比方说第二条,如果没有陌生女孩找小明搭讪,不就算实现了吗?又比方说第三条,如果爱丽丝没时间和别的男人约会,不也算实现了吗?轻轻松松就实现了,还算什么惩罚?……所以我另列举了一些具体的惩罚条款——在这张纸上。”

    她说一句,我点一下头;她说完,递过来一张纸。我愣了——没想到她还会有一张纸。不会有第三张吧?

    “你不愿意接受?”爱丽丝问。她问话时只是嘴唇动了几下,头依然高昂着。

    纸上的字密密麻麻。我泄了气,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回到家,我才仔细读了这些条款——果然更细致可行:

    小明暑假受罚备忘录

    一、小明要为教堂义务干活,去哈佛广场给路人散发《新约全书》。

    二、爱丽丝的前任男朋友最近要光临波士顿。他虽然公务繁忙,爱丽丝也将邀请他共进晚餐,小明要当陪客。

    三、小明要选个晴朗的日子,到Harvard Yard找棵树爬上去,在树顶大喊五声“孔夫子万岁”。要在白天人多的时候爬。不许用梯子。

    四、小明要阅读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要全部读完。

    ……

    诸如此类共有九条。整个暑假,我终日奔忙,苦不堪言(个中细节不说也罢),好歹两个月以后,我和爱丽丝正式“恢复邦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