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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漫长“突围”路(3)(2/2)

了重婚罪,要从重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明律》对女子逃婚的惩罚更加严重,如果妻子逃婚,要杖一百,从夫嫁卖。在逃婚过程中改嫁的,要处以绞刑。

    说来说去,古时男人要想出走围城轻而易举,只要遵守“三不出”原则,便不会有法律来制裁他。女子就不同了,除了要面对“七出”的严格约束,还要面对世俗对女子离婚的偏见。当然,也有一些女中豪杰敢于挑战俗世权威。

    在晋代,吴兴一太守谢邈的妻子郗氏,在得知丈夫在她尚未过门的时候就先纳妾了,十分不高兴。于是写了一封绝交书给谢邈,列举其违义悖理的种种劣迹,并言宁愿独身独处,也不愿嫁给他这样的无情无义之人。这是典型的妻子休夫的案例。

    据上个世纪50年代在徽州发现的“徽州文书”中记载,歙县南乡有位韩氏,此女大胆豪放,因为丈夫性功能不健全,床第寂寞,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休夫,言辞间颇有哀怨。这种事关**女爱、颠鸾倒凤之事的案子官府也是第一次碰到,一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这个大老爷一番斟酌,将该名“**”冷嘲热讽一番以堵众人悠悠之口,最后还是同意韩氏与丈夫离婚,另嫁他人。

    虽然历史上有女子休夫的例子,但毕竟是少数,男子休妻是最常见的。细细想来,女子的“突围”之路走得异常漫长和艰辛,即使是到了高唱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女子要走出围城也并非易事。倒不是说还有谁阻止女子离婚,而是世俗对离婚女子还是会说长道短,窃窃非议。所以说,女人,离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