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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坎坷再婚路(4)(1/2)

    千年坎坷再婚路(4)

    与之相对应的,《宋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大增加。早期的记入史书中所赞扬的列女都是各各领域优秀的妇女,相当于各行业中出色妇女的人物传记。但《宋史》之后,所谓的列女几乎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修史者似乎认为妇女唯一值得表彰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得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尽管如此,南宋的《列女传》中依稀还可以看见一两个改嫁的。著名女词人李清照,本来和赵明诚恩爱美满,生活幸福。后金兵南渡,赵明诚不久去世了,李清照又嫁给了张汝舟。婚后李清照发现丈夫人品低劣,做违法乱纪之事。李清照不堪与其共同生活,就将其告官。张汝舟被法办之后,李清照也因检举丈夫被判入狱两年,后因友人相救才幸免牢狱之灾。相比李清照的才华,人们对其后半生的悲惨改嫁遭遇更加关注。这一点,和蔡文姬相比,两个时代人们在妇女改嫁问题上道德评价的改变,可见一斑。

    其实,在礼教中反对妇女再嫁是早在西周时就开始了的。但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又是另外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在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而且在特定时期还出现过回潮。但宋代以后,这一观念开始向民间延伸,渗透,并逐渐成为主导平民道德评价的社会整体规范。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比较特殊的时代。蒙古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政策,中原和南方的百姓受到了空前的不平等待遇,与此同时北方游牧民族的某些习俗也流传到了全国,让元代的社会风俗和法律规定都出现了一些独特之处。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后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后来这一习俗也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中。

    原本在汉族人的心里,叔嫂成亲属于亲属间相奸,是违背伦常的。而且元代法律中规定“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的限制,显然叔嫂成亲这一习俗与元代的法律出现了冲突。有鉴于此,元代中期以后,官府对叔嫂成亲给予了严格的限制。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像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等,就因为和汉族礼教不太相容而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明清时代,我国封建制度逐渐腐朽没落,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