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老夫少妻(1/2)

    老夫少妻

    在婚姻中,年龄是一项最大的困拢,老妻少夫是农业社会畸形的产物,只有农业社会才有其解决之道,在工业社会中便成了一个癌,为任何美满婚姻的致命之伤,终必有一天要发作,群医柬手。然则,到底如何才算合适耶?最流行的算法是:“女岁为男岁的一半加七”。男人三十岁,一半为十五,加七得二十二,女人二十二岁就对啦。男人如为四十岁,一半为二十,加七得二十七,女人二十七岁就对啦。这种算法是不是有科学根据,我们不知道,但看起来却颇有点道理,盖这种说法永远坚持男比女大的原则,且随年龄而增进其距离。柏杨先生认为这真是值得参考的意见,年轻的朋友虽不必奉之为金科玉律,但计算下来如果能跟它差不多,则婚姻又多一美满条件。二十二岁的妻子配三十岁的丈夫,二十六岁的妻子配四十岁的丈夫,三十三岁的妻子配五十岁的丈夫,其对社会的适应和对家庭的凝固,最为有力。即以第一例而论,女孩子二十二岁不过才大学堂毕业,尚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通人情世故的黄毛丫头,如果嫁了一个同样地也是毛头小伙子的丈夫,两个人头上都长满了棱角,在社会上左也碰之,右也碰之,碰了个焦头烂额,再加上没有经济基础,不要说新婚的乐趣全无,到紧张关头,简直是连生命的乐趣都没有矣。而她如果嫁给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该男人至少已在社会上碰了八年,创伤早已平复,路子早已闯了个差不多,自然比较轻松。

    读《居里夫人传》的人很多,大家对她有至高的敬意,但兴趣似乎都集中在她的发明上,恐怕很少注意她的婚姻。仔细研究,可以发现一点,居里夫人当初如果不是嫁给居里先生而是嫁给别的年轻人,恐怕结果将是两样。盖居里先生虽然穷苦,却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教习,且拥有一个实验室,居里夫人等于一跳就跳到一条早已建造好而且建造得非常坚固的船上,她如果嫁别的年轻人,还得满头大汗先行造船,再航彼岸,就事倍而功半。

    然而问题似乎也就发生在男人宜比女人为大这个原则上,“一半加七”似乎是一个足资信赖的准则,不过有时候却偏偏地加过了头,举目四顾,老爹型的丈夫简直如过江之鲫。流行歌曲上就不少这类描写,一个妙龄女子陪着一个老态龙钟的家伙上街,人皆以为他是她的爹,却原来他是她的夫,怎不教人恨得牙齿发痒?这种畸形的婚姻制度似乎比老妻少夫还要古老。《圣经》上便有记载,大卫王到了八十岁高龄,还娶了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子为妻,为了避免误会,《圣经》上还特别声明,他娶她并不是为了**,而只是为了取暖,据说人一到八十,再厚的被子或再热的炉子都没有用,而是“非女不暖”,有权有钱的老头儿真是艳福不浅。

    不仅洋圣人如此,中国历史上,老夫少妻现象和老妻少夫现象,同样普通,此乃老妻少夫的附产物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基础,,用以补救其弊的,故往往是两种畸形婚姻并行于一个家庭,不但没有人以为稀奇,而且视为当然。想当年钱谦益先生跟柳如是小姐定情之夕,钱先生七十岁矣,而柳小姐才二十余岁,钱先生曰:“你的皮肤像我胡子一样地白。”柳小姐曰:“你的皮肤则像我头发一样地黑。”鸣呼,钱老头以将进棺材之年,有此艳遇,真叫人气冲斗牛。某人咏老夫娶少妻诗曰:“今宵扶入罗帏帐,一树梨花压海棠。”不要说真有其事,仅只一读,我就心跳。

    这种现象往往被视为佳话,站在男人立场,当然高兴万分,即以柏杨先生而论,固日夜都希望有一个年轻貌美的俏丽佳人作为妻室,只不过为了颜面,不敢琅琅出口。有一则小幽默故事说,一群老头聚集在一起,各言其死,愿得心脏病死者有之,愿一觉不醒睡死者有之,愿一口气接不上死者有之,一位九十岁的老家伙一语惊人,他曰:“我愿被吃醋的年轻丈夫一枪打死。”此公真是了不起的大人物,全部男性的弱点,在此一句话上泄了个尽。盖男人都是如此地不争气,年纪愈大,典故愈多,想出的花样愈繁。伤年华之老去,越是想找个年轻女子补偿一番。便是大圣崽朱熹先生,见了名妓严蕊小姐都打主意,动刑告状,弄得丑态毕露,何况一些小圣崽乎哉。

    我们可以说,古时候的女人嫁老头,有其不得已的苦衷,盖身不由己,不嫁不行。可是时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