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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能使鬼推磨_分节阅读_3(1/2)

    若是在商场上,遇到这样难缠的对手,他早就连坑带蒙,十八般武艺样样上场了,“心软”,那是什么玩意儿?

    可是她不同,她是他的樱姊姊,是他爱的女人,当看到那张如水的容颜时,他就又变回了少年时代的自己,充满了依恋、爱慕,哪怕恨她,却还是不能硬下心肠。

    想她、念她,梦里都是她!无奈人家已经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驳回他的求亲了,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哪里还拉得下脸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他只能躲在茶楼上,远远地看看她,每天吃她煮的饭菜,以此慰藉思念之苦。

    唉,酒入愁肠,愁更愁!这才叫“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啊!

    云墨将手里的酒杯放下,满桌的账册,看不下去。

    视线看向窗外,此时天已近黄昏,西边的天际布满晚霞,从最深的红到最淡的粉,如火焰、如春樱,衬映着一层层的云,如纱、如雾,柔和地浮动着,蔓延了大半个天空。

    金色的太阳慢腾腾地钻进到了云里,不一会就被裹成了一个通红的大圆球,挂在那里,一点点地朝山坡坠落。

    整个玉陵城都笼罩在这一片淡红色的光影里,清亮而瑰丽,彷佛一幅绝世的画卷。

    与此同时,和往常一样,茶馆对面的“得味居”里,许掌柜拿出算盘,趁着晚饭前的空档,开始劈里啪啦地算起帐来。

    “樱姑娘,上个月的帐目已经弄好了。”他将账本放到柜台另一边端坐着的年轻女子面前,眼里浮现出担忧的神色,“本来上个月店里除去开支还赚了不少,可是算上那一大笔银子,反而亏了不少。”

    正在俯首认真地写一封信函的樱宁,闻言抬起头接过账本,同时轻轻地颔首,“好,我知道了,先生,辛苦您了。”

    “分内之事,樱姑娘妳又客气了。”许掌柜关心地问道:“夫人在蓬山可还好?我家内人总念叨着想去蓬山看看。”

    “多谢杨大婶挂念,我这正跟娘亲写信呢,这个月太忙,没时间回去看她,恐怕她担心了。”

    “要不把夫人从蓬山接到玉陵来?大家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这样的心思我几年前就动过了……”樱宁笑起来,“我娘亲跟我父亲离别时,说好了要在老家蓬山等父亲归来,这么些年,娘亲哪里都不愿意去,只一心一意在老宅里等着,生怕父亲有一天回来寻不着她。”

    许掌柜感叹不已,“夫人真是难得的贤妻,独自一人养育儿女,可不就是戏文里那个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王宝钏吗?”

    樱宁听了这话,清丽的脸上不禁浮现出发自内心地微笑。

    母亲终有一天会与父亲团圆的,只要能让母亲一尝夙愿,就算她吃再多的苦,又有什么要紧呢?

    想到这里,脑子里就浮现出一张油头粉面的脸孔来,正色瞇瞇地盯着自己……

    樱宁厌恶地皱起眉,摇摇头,像赶走令人作呕的苍蝇一样,欲将那浪荡子给快速赶出脑海。

    “对了,樱姑娘,那个姓贾的,这个月会不会又要来要银子?”许掌柜忽然想到什么,无比担忧地询问。

    “会。”

    当然会,竟然吃定了她,姓贾的怎么可能轻易放掉这么条大鱼?

    许掌柜听了,又迟疑地问:“那咱们……还是按他要的数给吗?”

    “嗯。”不给能怎么样呢?钱财乃身外之物,若是真能像姓贾的说的那样,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亦是义无反顾。

    许掌柜叹口气,“樱姑娘,妳真的相信那姓贾的话吗?”

    “嗯,他既然能说的有鼻子有眼,只怕不是空穴来风。”他竟然能描述出父亲的相貌、年龄、口音,令她无法不信,这也是她老老实实被那姓贾的牵着鼻子走的原因。

    “可是那事儿,谁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不论真假,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当它是真的。”

    许掌柜点点头,又道:“是啊,也没有别的办法,有一线希望总比没有的好。”

    樱宁沉默了一会,才笑道:“先生不用替我操心,哪天我撑不下去了,这『得味居』还是有您啊!”

    许掌柜一听这话,鼻子一酸,堂堂大男人的眼泪差点就掉下来了。

    “得味居”这段时间不知道是触了什么霉头,竟然叫城中大户贾家那不成器的儿子贾仕给讹诈上了,仗着手里捏着一个不知道从何处听来的消息,对樱姑娘大肆地勒索、敲诈,幸亏“得味居”生意一向不错,再加上最近有个从京里来的“冤大头”客人,一日三餐都要店里最精致、美味的美食,好歹才能应付那姓贾的贪得无厌。

    这件事情,樱姑娘瞒着所有的人,因他管帐,所以才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告知。

    看起来淡然冷静,实则善良敦厚的樱姑娘,多么的不容易啊!明明自己已经焦头烂额,心急如焚,却还在宽别人的心,叫不要替她操心,这样的好姑娘,什么时候才能遇上一段好姻缘,嫁一个好男子,有人疼爱,让她依靠呢?

    最怕的就是那贾仕“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是在打樱姑娘的主意,那可怎么是好?

    许掌柜心里也是万般担心,但实在不愿意再惹樱宁烦心,赶紧转了话题,聊起了城里的新闻,以及店里那个连面都没照见的“冤大头”客人。

    “姑娘,妳说城东和城西那两边的军队,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先前还指望着一起连手把乌皖好好收拾,怎么都过了这么些日子,两边反而没动静了,难道瑛王爷跟苻少将军会为了个人恩怨,将老百姓的安危丢到一旁吗?”

    樱宁摇头,轻轻地叹了口气。

    如果为了一己之私,置国家兴亡于不顾,置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若是这样,那名满天下的瑛王与少年英雄的苻卿,也不过是独夫民贼罢了。

    许掌柜对那些“出工不出力”的“皇亲国戚”们唠叨了一阵,又指指对街的茶楼,好奇地问:“樱姑娘,妳可知那天天在茶楼里吃咱们店里饭菜的,是何方人士吗?”

    闻言,一双水眸不由自主地朝对面眺望过去,唇瓣轻轻地一抿,似笑,又非笑,却不曾语。

    “真是奇怪,听那小川子的口音,分明就是打京城里来的,可是问他,那小子死活不承认,说自家主子交待过,不能随便跟人透露。”

    “先前听小川子抱怨,说他家主子脾气古怪着呢,看吃了这几日,咱们烧什么他吃什么,付银子也付得爽快得很,没看出哪里难伺侯呀?”

    “这到底是哪家的贵公子?放着好好的京城不待,跑到这边关来吃喝玩乐,瞧这地方儿选的!”

    随着许掌柜越说口水越泛滥成灾,樱宁至始至终都没开口,可是越听着,唇角的那笑意,也就越来越大了。

    正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这时对街茶馆里的伙计走进店来,叫声“樱姑娘、许掌柜”,原来是将晌午小川子拎过去的食篮还了来。

    樱宁走过去,伸出一双纤纤素手,亲自将那食篮接过,放在桌上,一层一层地打开,似水的目光落到那些碗碟上。

    嗯,四个主菜每一样都动过了,甚至那道“貂婵豆腐”似乎特别受人欢迎,吃了五六成的样子,唯有那几碟时令青蔬做成的小菜,动也没动。

    两弯清秀的眉,淡淡地蹙了起来。

    柜台后的许掌柜略有些诧异地看着樱宁的一举一动,说实话,他还从来没看见过自己这位冰雪聪颖、清丽淡然的女东家,何时会为客人的口味而如此费心的。

    三年前,樱姑娘顶了这间铺子,亲自去请他这个因经营不善而倒了店的“旧主”,面对垂头丧气,家中还有白发老娘和嗷嗷待哺幼儿的他,仅是盈盈一笑,言简意赅地问他愿不愿意当店里的掌柜。

    没有任何轻视的意味,也绝对不是以成功者的姿态自鸣得意,他在那妙龄少女脸上看到的,只有诚挚和平静。

    彷佛这样做,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先生?”

    “啊……”陷入回忆中的许掌柜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问:“樱姑娘还有什么交待?”

    樱宁笑了笑,“今儿三三他们下学堂回来,记得要他们到田边帮我采些艾草回来,只要嫩苗儿,我要做艾粑。”

    “好咧。”许掌柜赶紧点头应了。

    临近清明,又到了艾草飘香的日子,玉陵城的老少都会提着篮子到田边地头采撷艾草,回家后,将艾草的嫩苗加水,用大火煮烂,再和煮熟的糯米饭混在一起,舂烂如泥,放进炒熟后拘捣碎的芝麻和砂糖拌好的馅儿,捏成一个个墨绿色的扁圆形的糍粑煮,用蒸笼蒸熟,就成了软韧甜香的艾耙。

    这本是南方的食物,却被樱姑娘的一双巧手做出来,格外的叫人喜爱。

    良久,许掌柜发现一个几乎觉察不到的微笑,浮现在樱姑娘唇边,清丽的脸上有着一种优雅而温柔的力量。

    接着,耳边听到一句天外飞仙似的话语,从她口中轻飘飘地说出……

    “还是不爱吃蔬菜,那可不行……”

    咦?

    第四章

    既然主于脱离了“醉生梦死”的生活,摆明了要窝在小茶楼里“混吃等死”,那么,就只好……继续吃吧!

    问题是,与前几日的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相比,今儿个简直是个灾难!

    小川子觉得眼前主子的脸色就跟盘子里那些菜色一样,瞬间变成了翠绿。

    食篮里的饭菜,与往常一样,照样是热气腾腾,散发着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可是这也太过份了!

    素的!

    是素的!

    全是素的!

    每一道菜肴全是素的!

    从食篮里一样样的将那些菜端出来,这次小川子打死都不敢报菜名了。

    惨了!他在心里后悔莫及,怎么就偏偏忘记告诉那许掌柜,自己的主子自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口味也刁得很,平生最最讨厌的,就是吃素!

    主子对素菜的厌恶程度,非常令小川于记忆犹新;有一回,他与平安跟着主子出京,南下去泷州,那是“宝丰隆”在骊京城外开设的第一个分号,在路上,平安听说沿途有家寺院的斋菜远近闻名,于是屁颠屁颠地专程跑去寺院给主子弄来一顿斋饭,谁知还来不及邀功,就被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骂得平安,那叫一个……狗血淋头!

    “和尚才吃素,你少爷我是和尚吗?”

    “就算是和尚,也还有狗肉和尚,难道你主子连狗肉和尚都不及?”

    “你既然喜欢食素,那不如出家当和尚算了,小爷也不拦你,打今儿起,你就吃一个月的素吧!”

    一个月的素吃下来,平安的脸吃得犹如苦瓜,一脸菜色。

    打从那时候众人就晓得了,自家这小主子,前世应是跟绿色植物们,结下过深仇大恨的!

    可不是吗,小川子听府里人悄悄议论过,主子少年时有一次发神经,好端端的叫人将院子里一株名贵的桂树给砍了,还亲自放了一把火,整整烧了一天一夜;瞧瞧,这会儿都跟树结下仇了,可不是发神经,是什么?

    放眼望去,眼前那一碟碟“翡翠白莲”、“清炒双花”、“香酥瓜卷”、“橘香青笋”、“白玉西柿汤”,名字好听,其实就是“莲藕”、“菜花”、“苦瓜”、“莴苣”和“西红柿”,居然吝啬到连肉末的影子都没有瞧见。

    难不成,今儿玉陵城中有大户人家做红白喜事,将鸡鸭鹅、猪牛羊这些荦腥都销罄一空了?

    还是说,这分明是那“得味居”不肯抛头露面的女东家在整少爷?

    “少……少爷……要不要去换、换?”小川子结结巴巴地询问,等待指示,或是一阵……训斥?

    谁知……

    “这是什么?”

    他看到主子蹙着眉头,板着俊脸,拿起筷子指向那堆绿色食物中,最绿的那一道。

    噢!天地老爷!原来没有更绿,只有最绿!连小川子都忍不住被那恐怖的色彩,刺激得大倒胃口了。

    不会带有巨毒吧?那墨绿色的一陀陀圆形的团子,仅看着就吓人,谁吞得下去?

    偏偏主子又发神经了,竟亲自挟过那团子,似乎是想以身试毒?

    小川子猛地扑上去抱住主子的胳膊,哆哆嗦嗦地提议:“少爷……还是、还是让小的试试看,万一……”

    万一少爷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恐怕也活不了啦,不如就来个“以命护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万古流传。

    “你?”不料云墨一点也不体会这用心良苦,眼皮抬了抬,俊脸跩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冷冷地哼了声,“你自己去买。”

    这是樱姐姐亲手为他做的,只要是樱姐姐为他一人做的饭菜,天王老子都不能觊觎!

    樱姐姐那样聪明,怎么会不知道这日日窝在小茶楼,财大气粗且不爱吃蔬菜的京城公子哥儿就是他?

    可她还是做着他喜欢吃的菜,像在他年少时,变着花样让他多吃蔬菜……

    原来不管她理不理他、嫁不嫁他、喜不喜欢他,至少、至少她是关心他的。

    想到这里,云墨心里一阵窝心,眼眶一热,差点就飙出男儿泪,又担心被小奴才看见太丢脸,猛地将脸埋在碗里,一顿狼吞虎咽。

    “少爷,要不要紧,难不难吃?”

    “老天爷呀……少爷?”

    “少爷!”

    小川子惊恐万状地小声唠叨着,生怕主子会突然因食物中毒倒地不起。

    云墨终于被刁嘴滑舌的小奴才念得烦不胜烦,只好忍痛割爱,挑肥拣瘦地施舍了一个绿团子给他。

    小川子泪流满面,硬着头皮捧起,小心翼翼地咬上一口。

    第一口,外层的皮儿滑溜溜,十分弹牙黏韧;第二口,是艾草的味道,浓郁却没有苦涩;第三口,芝麻和砂糖拌好的馅儿甜而不腻,恰到好处;最后一口吃尽,艾香、米香与清油香混合成异香扑鼻,那奇异的口感足以令人回味无穷。

    天!这也太好吃了!小川子觉得自己的舌头几乎都要美掉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心灵手巧到这种地步?小川子突然对“得味居”的女东家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

    那个从来不轻易在前厅露面的女子,总是待在后院厨房里,总是静静地做着事情,饭馆里的人都尊敬地称呼她一声“樱姑娘”,私底下都发自肺腑地夸她有一双巧手,做出来的菜肴,堪称一绝!

    还不仅是这样咧!这向来不喜素的主子,此时此刻,竟然对那满桌的“绿”毫无惧意,埋头猛吃,生恐被人抢了去,那模样,简直与府里最受主子喜欢的小白狗儿如出一辙!

    一顿风卷残云,酒足饭饱后,云墨端起精致的白瓷茶杯,掀盖,瞅着被滚水冲泡得舒展开来的淡绿色叶片,浅啜一口,心满意足了!

    正在这时,隔壁间,突然脚步纷杂,接着传来一阵笑声,其间还夹杂着粗鄙的话语。

    本来就应该清雅幽静的地方,倏怱地被人打扰,实在是叫人不快。

    云墨皱了皱眉。

    “少爷,我去叫阿大赶他们走。”小川子也颇为气愤,不知道是哪家不懂事的公子哥儿,竟敢打扰主子。

    “算了。”这茶馆他也没包下,人家做生意,开门自然是要迎客的,反正这会儿也用完了膳,云墨也懒得计较,起身便朝外走。

    小川子赶紧跟上,问道:“少爷,您是要回郡守府吗?”

    “我去军营。”

    城外的局势,很有点……不妙,称霸一方的“乌皖”因畏惧“虎豹骑”和“苻家军”的威名,倒是收敛锋芒,安分了;谁知道,不知又从哪里冒出个不知死活的“羯族”,不知是受人唆使,还是想趁乱大捞一笔。看着城中大军一动不动地缩在玉陵当乌龟,每日便在城外挑衅,扯着嗓子叫骂。

    瑛王犹若不闻,按兵不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苻少将军这边却已然是按捺不住,若不是云墨极力阻止,早冲到城外杀了个十七八回。

    既然“虎豹骑”不动,那“苻家军”亦不动,不如藉此机会休整士卒,待城外番族气衰,再出兵好了。

    就是不知道那智勇兼备、多谋善断的瑛王,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出了雅座的门,刚刚走到隔壁间,云墨的脚步却骤然停了下来。

    隔着门帘,有四个穿着体面、模样放浪的纨绔子弟,加上两个跟班,正在其间大放厥词。

    “喂,朱兄!听说倚翠园新来的嫣然姑娘,比那醉红楼的小桃红,还要媚上几分呢!”

    “真的吗,马兄,那今儿个晚上,咱们可要瞧瞧去了。”

    “唉,这玉陵城虽然有“塞上江南”的美誉,但比起真正的江南可要差多了;公子我喜欢南方女子,这城中青楼女子多鄙俗、骨架又大、皮肤粗糙,哪儿像南方佳丽那般水灵?公子我啊,只要在这儿憋上三个月,一到江南,看母猪都成了貂婵!”

    “哈哈……看杨兄这话说的。”

    “其实呀,你们是有眼不识金镶玉,这玉陵城里,也是有真正的貂婵呢!”

    “哦?牛兄,此话怎讲?”

    “喏,就对面“得味居”的樱姑娘,那才是真正的尤物呢!不仅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生得又美,可惜就是年纪大了点……”

    “对了,听人说贾公子最近看上那樱姑娘了,还有心娶她进门呢!”

    “是啊,我也不明白,那樱姑娘一向为人冷淡,从来不肯跟咱们多说一句话,怎么就被单单愿意理那贾仕呢?两人热乎着呢!说起那贾仕,除了家中有钱,无论是相貌、人品还是才学,还不如我呢,可不正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吗?”

    “嗳哟,快别这样讲,说不定那樱姑娘看着清高,骨子里说不定多贪财呢!要不怎么都眼看成老姑娘了,还没嫁出去,肯定是左挑右选,想找个有钱人家嫁,贾公子虽说不学无术,可人家有钱呀,不比自己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开饭馆来得强,再说哪个女人不爱金龟婿呀?”

    “这话没错,不过那樱姑娘。肯定是比不了醉红楼的小桃红的,贾公子怕是玩腻了小桃红,才又肖想良家妇女了。”

    “此话差异,朱兄不知道,越是看起来冷若冰霜的女人,上了床,嘿嘿,可浪着呢!”

    “没错没错,老子就想上了她,瞧那小蛮腰细的,不知道扭起来如何……”

    那姓马的越说越猥琐,越说越兴奋,简直不堪入耳,不料话音还未落,就感到身后有一股莫名的杀气,接着被人狠狠地从背后踹了一脚,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来人正是云墨。

    他在听到“樱姑娘”三个字时不由自主地驻足,又听到她竟与姓贾的纠缠不清,俊脸更是乌云密布,最后那姓马的那下流胚子嘴中吐出的话语,更是叫他勃然变色,铁青着脸,一扯门帘,骤然就冲了进去,抬腿就是一脚!

    那朱、马、牛、杨四人着实吓了一跳,不知道是何人闹场,定睛一看,发现只有云墨一人,加上看上去生得斯文俊秀,又一身贵气,压根不像练家子,当下就纷纷叫骂起来了。

    “妈的,敢打老子的兄弟,不想活了你?”

    “你这小子他妈的是哪里冒出来的?知不知道公子我是谁?”

    云墨在屋中站定,好整以暇地挡在门口,不慌不忙地开始折起袖子来,那眼神像要射出火花一般!“小爷是谁,你们不配知道,总之今儿个,你们一个都跑不掉,说吧,是一个个儿的上,还是一起来?”

    “他娘的,好大的口气!”姓朱的气得骂娘。

    “操!你们还杵在那里当木头,还不快把那小子往死里打!”姓牛的回头骂跟班们。

    “咱们一起来,就怕你……嘿嘿,受不住……”那姓杨的颇好男风,见云墨生得俊秀,风姿清朗,就往那歪处想去了。

    “既然想死!”云墨冷冷一笑,“那就一块儿上吧!”

    屋内瞬间闹腾成了一团,打斗声、叫骂声,桌椅摔落倒地、碗盘掉落破碎的声音,以及掺杂在其中的尖叫声、痛骂声……劈里啪啦、稀里哗啦,一时间好不热闹。

    小川子缩在门后,看得是心惊胆跳。

    他家这位小爷,几时亲手动过粗啊?先不提他的身份,仅是跟随他的阿大、阿二、阿三,别看这名字一个个取得不咋地,这可是轩辕侯府的铁血护卫,世代忠于云家,身手了得,都是万中挑一的好手。

    打架嘛,一向是他们来,主子只要瞧瞧热闹,凭心情瞎指挥两下就成了,可这今儿个又是哪根筋不对,要亲自上阵打架?难道说刚才那“绿色盛宴”里,真的被投了毒?

    “阿大……阿二……阿三……”小川子当机立断地迅速跑到楼梯口,扯开嗓门喊,“快来人啊!”

    话音未落,从茶楼外就传来气势磅礴的脚步声,救兵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了。

    “少爷呢?”为首的阿大最沉着。

    “在里面……”小川子见来了靠山,放下心,伸手朝屋里一指,“打架。”

    话音未落,阿二已经闪身进了屋,阿三却没见踪影……人家直接施展轻功,从窗户飞进屋子里了。

    茶馆的老板愁眉苦脸地站在楼下,抑头观望楼上,见上面战况越发激烈,一阵鸡飞狗跳,夹杂着数声哀号和惨叫,心里头开始一面滴血,一面精打细算着战况后的损失;又过了一会儿,才看到那个京里来的俊秀少爷,被一个小厮拚死拚活地给拦腰拖了出来。

    只见那位少爷原本迷死一票妇孺的俊脸上挂了彩,左边眼角一团瘀青,右边的嘴角还淌着血丝,更别提一身上好质地的锦袍已经变成灰色,以一敌多,应该是没占多少便宜,不爽的一张脸都是铁青。

    “滚开!当心爷连你一块儿揍!”云墨还没打过瘾,不,应该说,还没消气。

    “少爷,有阿大他们在,您先歇歇呀!”小川子壮着胆子,苦兮兮地劝架,“那几个人的确该打,但别脏了您的手……您先消消气……消消气呀!”

    云墨满脸戾气,深深吐了口胸腔间的浊气,转身冷眼看了看屋内的惨状,掉头就走。

    小川子并没说错,自己已经失去了素日引以为傲的控制力,如果再不走,必定会将那几个混帐东西给活活打死!

    他不知道是因为听到那些人对樱宁的淫言秽语感到生气,还是因为他们说樱宁与姓贾的来往甚密更生气。

    一时间,满心的疲倦、灰心和沮丧向他袭来……

    为什么,只要是碰到与她有关的事,就会马上令他失去理智?

    片刻后,在小川子的殷勤伺候下,云墨在另一间雅座换上干净的衣衫,束了发,敷了伤药,洗净了手,又擦了把脸,才慢慢腾腾地冷冷问了句:“人呢?”

    哟!敢情这小爷还没消气哪!小川子赶紧道:“阿二把他们全都丢到后边巷子那里了,少爷,您要过去吗?”

    “走,瞧瞧去,有几个还活着?”云墨语气阴沉。

    小川子打了个激灵,少爷这回……恐怕是真生气了。

    一主一仆、一前一后,慢慢腾腾地走到后巷,老远就看到,唉唷。一、二、三、四,再加上两个跟班,一个都不少,全面朝里趴在墙头呢!

    一般在玉陵城里怎么也算有点家世跟地位的纨绔子弟,一个个脸肿得像猪头,不是断了腿,就是折了胳膊,还有的捂着胯下,哭天抹泪,连叫声都跟杀猪似的,却没有一个敢逃走。

    “这位少爷,不,这位大爷!小的们知道错了,以后再不敢了,请大爷饶了咱们!”朱、马、牛、杨四人哪受过这等皮肉之苦,一见云墨来了,立即哭爹叫娘,场面是“眼泪与鼻涕齐飞,哭声与哀号共鸣”。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看起来俊秀的公子,实在是太他妈狠了!

    心狠!手辣!不要命!

    打起架来,拳头只往脸上招呼,脚专朝命根子踢,俗话说“功夫高的怕不要命的”,他们这些富家子弟,个个养尊处优,也不过就那两下花架子,平日只仗着人多胡作非为,何曾吃过这般苦头?若不是后来从天而降的三个彪形大汉,估计他们这会儿会更惨,有出的气却没有进的气了。

    “错了?”可惜那位公子却还是不爽,不以为意地发出冷嗤声:“你们都知道错了?”

    “是的是的,小的们都知道了……”众人点头如捣蒜,又是一阵发自肺腑的忏悔。

    “那就好,说说看,什么地方错了?”云墨眉眼冷沉,淡淡地朝对方扫了一眼。

    “小的们不该去打扰大爷的清静……”想来想去,众人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罪了这位公子,挤破脑袋也只能想出这么个理由。

    “还是错了。”

    啥,错了?天啊!那究竟是哪儿惹到这位公子了?谁能跟他们说个明白话啊?

    云墨微微一笑,对站立在一旁的大汉道:“阿大,咱们上回在苗疆带回来的“血虫粉”,挺有趣的,有没有带在身上?”

    啥?这“血虫粉”又是什么玩意儿?

    “是!”阿大一向对主子唯命是从,马上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瓷小瓶,恭恭敬敬地双手奉上。

    云墨接过,慢悠悠地摇晃了下小瓶,以无比亲切友好的口吻道:“想必诸位不知道“血虫粉”是什么东西吧?”

    朱、马、牛、杨四人一脸茫然,看着云墨脸上的笑,不约而同地瑟缩了一下。

    “苗人善做蛊,他们将毒蛇、鳝鱼、娱蚣、青蛙、蝎、蚯蚓、毛虫、螳螂、蚰蜒、毒蜂、蝉等这些爬虫类扔进大缸里密封起来,一年之中那些爬虫在缸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剩下一只,这只爬虫吃了其它十一只以后,也就变了形态和颜色。一般来说会变成两种:一种叫做“龙蛊”,形态与龙相似,是毒蛇、娱蚣那些长爬虫类变成的;一种叫做“麒鳞蛊”,是青蛙、蜥蜴那些短体爬虫类变成的。”

    一股不太妙的预感,在众人脑子里环绕,每个人的脸色都开始发白。

    “这“龙蛊”易得,“麒麟蛊”就较少见了……”云墨耐心地说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谁知去年,我去苗寨跟苗王做生意,苗王恰好这两蛊皆得,将其一起磨成了粉,赠了一小瓶给我,说是谁不小心得罪了我,担保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今儿巧了,不如就用几位来做做试验,看苗王那老头儿有没有唬弄我,说得这样玄乎……”

    他的话还没说话,就听见“咚咚咚”的声响,趴在墙头的几位连声都来不及出,就直挺挺地栽倒在地,成功地被吓昏过去。

    “少爷……”阿大见状,低声问:“这些人如何处理?”

    云墨将手里的小瓶扔回给他,拍了拍手,还弹了下衣衫,“把他们各自扔回家门口。”

    阿二与阿三对视一眼,“就……这么算了?”完全不像小主子素日的作风啊!

    “算了?那也太便宜这些混蛋了……”云墨冷哼了声,“这几家都是什么来头,全都给我弄清楚,另外,他们口中有个姓贾的人,尤其要查得仔细。”

    “是!”诸人抱拳领命。

    “另外,用来制这“血虫粉”的活材料想必会令人记忆深刻,少爷我也不能太小气了,干脆就一家送一盅去好了,叫这几个好好瞧瞧,也顺便提醒他们,时时要长记性,千万别再惹到我了。”

    “是!”大家松了口气,都被刚才在茶馆一怒之下亲自上阵打架的主子,吓得有点发懵。

    “记住,材料千万要选活蹦乱跳的,死掉了的虫子,可就不太好玩了……”

    话音渐渐远去,忠心耿耿的下属们相互对视一眼,放心了。

    这睚皆必报,绝不手软,不打无把握之仗,方才是小主子的本色嘛!

    第五章

    月渐西升,“得味居”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打烊了。

    樱宁将店门关好,刚拿出钥匙锁门,忽然听到身后有动静,一扭头,一张油光满面的猥琐面孔就映入眼帘,不是那贾仕会是谁?

    厌恶地朝后退了一步,樱宁与他保持距离。

    “怎么?樱姑娘不高兴看到本公子?”贾仕一身绫罗绸缎,打扮得像只花孔雀般,手里摇着折扇,展着笑脸道:“公子我可是专门来瞧姑娘的呢!”

    “你来有什么事?”樱宁淡淡地问,不想与这人过分纠缠。

    贾仕直朝饭馆里瞄,“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不如进屋里说吧。”说着就要往店里钻。

    “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樱宁不肯,这姓贾的家伙打得是什么主意,她哪里会不明白。

    “嘿嘿,也好。”贾仕斜着眼瞧她,道:“我最近又得到一个新消息,是跟令尊有关的。”

    “什么消息?”果然不出所料,那方才还对自己横眉竖目的女子立即难掩焦虑之色,急切地问道:“你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可不可靠?”

    “急什么嘛,我来找樱姑娘你,当然是有把握的。”贾仕得意地说。

    樱宁听了,越发着急地催促道:“那你快说。”

    “我不是拜托那朋友帮我打探令尊的下落吗,前儿个他传信来,说是回来了,我昨儿个就专程去了趟巴丘,听他说已经有了个眉目,估计**不离十。”

    “什么眉目,是知道我爹的下落了吗?”樱宁心中怱地一阵喜出望外,她盼了这么久,打听了这么久,竟然真得能寻到父亲,怎能不叫她欢喜!

    “这是自然!”贾仕大言不惭地夸口道:“我那朋友可是花了好些心思,找了好多地方才得到确切的消息……”

    樱宁不愿意听他废话,打断他,“那我爹现在在何处?”

    “这个嘛……”贾仕奸笑了两声,卖起关子来,“我那朋友这次可花了不少银子……”

    “说吧!”樱宁怎会不明白他的意思,直截了当地问:“这回又要多少银子?”

    “不多,一万两。”

    一万两!樱宁的一颗心都凉了,这么多的银子,就算把“得味居”卖了也凑不齐啊!

    “我没有那么多。”

    “银子好说,樱姑娘没有,本公子有的是呀!”贾仕猥亵地一笑,又往前凑了凑。

    “你什么意思?”樱宁难掩憎恶之心,一双秀眉越发皱得紧。

    “嘿嘿,是这样的,我对樱姑娘倾慕已久,若是姑娘愿嫁我,马上就有现成的三万两银子当聘礼!”

    樱宁闻言,心中又气又急,一双盈水的眸,怒视着贾仕,冷声训斥:“你作梦!”

    “嘿嘿……”贾仕也不恼羞成怒,一双三角眼贪婪地盯着女人,琉璃般清丽的脸蛋,浓淡适中,修长合度的窈窕身子,纵然是布衣金钗,也宛如秋水伊人般,浑身散发出一股仙子般的气质,便又忍不住噎了噎口水。

    “樱姑娘还是想想清楚,一万两银子呀,就算把这“得味居”卖了,也不过数百两,零头都顶不上;樱姑娘,眼下除了我,还有谁能帮你拿出这些银两呢?”贾仕得意洋洋,被他看上的东西,又花费了这一番功夫,量她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总之三天后,我带着一万两和花轿到姑娘家里接人,若是没接到新娘子,这未来岳父的死活,可就不关本公子的事了。”

    贾仕说罢,见眼前的妙人儿因他的话脸色渐白,眉目间流露出一抹少见的惊慌不安,竟添了几分少见的楚楚动人,当下色心暗起!

    伸手正欲去拉佳人的玉手,不料被她微一侧身避开来,一双美眸冷冰冰地瞪向他,傲然如三九霜雪,自有一种凛然不可轻视之意,又怕惹怒了佳人,贾仕便悻悻然地收回手,转念又一想,这女子三日后便是自己的了,到时候有的是手段亵玩折磨,又自鸣得意了起来,说了些讨好又暗带威胁的话,才讪笑着离去。

    方才还明媚美好的夜色,突然被一团团的雾色弥漫包围,顿时天空变得灰蒙蒙,樱宁站了许久、许久……久到有几滴冰凉的雨水滴落到脸上,她才惊觉一双腿已经变得无比麻木酸痛。

    她抬起头,发现空中乌云密布,雨竟已静悄悄地下了起来。

    玉陵城的街头,人越发少了,显得冷冷清清,随着雨越下越大,眼前交织出一片雨帘,樱宁独自一人站在屋檐下,所有的景色瞬间变得黯淡,看不清前方的路,不知何去何从?

    纵然前方无路,亦要走下去。

    她叹了口气,冒着雨朝住的屋子方向走去,脚步彷徨,既像个迷路无助的孩童,又像个被生活压抑过度而无法负荷的妇人,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找不到可以依靠的地方……

    三天的时间,很短,短得稍纵即逝!

    第一日,樱宁将“得味居”交给了许掌柜,在众人不明所以的目光里,强颜欢笑,说有事要出一趟远门;然后,她把弟弟们亲自送回了蓬山,住下陪伴了母亲两日,告诉母亲有了父亲的下落,看着母亲喜极而泣的样子,她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第三日傍晚,她一人悄悄地回到了玉陵,在自己的小屋中,浑浑噩噩地过完了最后一天。

    明天。就是姓贾的花轿来接人的日子了,新娘的嫁衣和所需物品,都已经被贾家派人送了过来,整整齐齐地搁在了床头。

    凤冠珠钗、喜帕霞帔、锦帛玉缎,每一样端显富贵的对象,都像是冒着寒意,生生逼人的利刃。

    她走投无路,唯有妥协。

    在父亲的生死面前,樱宁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力气反抗,所有的傲气、骨气,都化成烟雾,变得一钱不值。

    没有人能帮她。

    姨娘、姨父的医舍,不久前遇上变故,自顾不暇,她帮不上忙,又怎好去给他们添麻烦?

    至于,云墨……

    不是没想过,去央求他,可是,他会帮自己吗?

    在她那样严词拒绝了他之后,他怎么还可能愿意帮助她?

    就凭他日日宁愿在茶馆用膳,也绝不在自己面前露面,便能看出他的意思。

    所以,算了吧,何必去自取其辱?

    樱宁拭去颊边滑落的泪,终于下定决心,若是能换得父亲平安回来,自己宁可……宁可赔上性命。

    一夜未眠,第一声鸡鸣响起时,天空中泛起了鱼肚白,小小的庭院里,突然就涌入了许多人。

    吹唢呐的、打鼓的,呜呜啦啦好不热闹,又听到一群妇孺的说话声、笑声,嘻嘻哈哈的,似乎在忙碌地收拾屋子、打扫庭院,朝梁上扎红缎,往门窗贴大红“喜”字。

    其实平时除了“得味居”的人,樱宁与其它街坊来往甚少,一时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哪里来的这么多人,她想大概是贾家叫来的人罢。

    与院子里的热闹喧嚣不同,屋内是安静的,静得有如死亡,或者是绝望。

    樱宁一个人坐在房内好久、好久,愁眉不展,形影相吊,身上那套明艳华贵的大红嫁衣成了最讽刺的对比。

    略含愁云的目光一一扫过屋中的布置,她仔细打量着自己住了三年的屋子,或许以后,自己再也不能回到这里来了。

    窗下,花梨木的桌上还放着几部书、一迭纸,砚台上搁着笔,前些天临的一帖字还未完成,大概永远也写不完了……

    时节正值初夏,前天从蓬山带回来插在土瓶里的几枝玉兰花已经渐渐泛黄,失了清馨香气和水份……就像在暗喻她,暗淡无光的未来一样。

    默然无声地叹了口气,樱宁垂首,木然地盯着裙子上,用金丝线所绣的栩栩如生的绝艳牡丹出神。

    门,在这时从外面被推开,有人进来了。

    秀眉不自觉地暗蹙,樱宁整个人都警剔起来,脑中想起那贾仕的嘴脸,便觉得厌恶到极致,暗咬牙根,根本不愿抬起脸看那无耻之徒一眼。

    脚步声近了,她的视线略向前,便看见玉色锦袍的下摆,精致地绣着妆花纹样的图案,稍稍露出一截白靴。

    她心中猛然一怔,这人是……贾仕?不可能吧?

    接着,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屋中响起,“樱姐姐要嫁人,怎么都不叫人来告知一声?我也好准备一份大礼,就算樱姐姐不喜欢我,也不必做得这般绝情。”

    怎么会!

    樱宁惊愕地呆住了,简直怀疑自己的听觉是不是出了错,这哪里是贾仕的声音,这明明是……是云墨!

    她飞快地抬起头,目瞪口呆地仰望着像天神般从天而降的云墨。

    他正闲适地站在屋子中央,俊秀非凡,两手抱臂,嘴角带着丝毫不真心的笑意,一双黑眸中却闪现着似讽、似嘲,又似妒火中烧的味道。

    他怎么会在这里?

    一时间,樱宁脑中闪现了无数个可能,张张小嘴,却仍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样令人绝望的境地,她能说什么?

    她一直无法忘怀在郡守府里两人的对话,因此才绝了去求他的念头。

    他的质问、他的嘲讽、他嘴角的不屑、他眼底的轻蔑……每一次想起,都让她的心不住地抽痛。

    “世上哪有人会不爱银子呢?”

    “不是有一句话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吗?也许越是看起来淡泊无欲的人,越是贪求无厌,樱姐姐,你是不是这样的人呢?”

    “如果你是这样的人,为什么又要退了玉家的亲事?这可是得不偿失的事,还是说对那玉家,樱姐姐也想耍什么花样?来个欲擒故纵吗?”

    那些话还萦绕在耳畔,不时地溜出来刺痛着她的心。

    眼圈儿渐渐泛了红,眸底也泛起泪雾,樱宁倔强地忍住就要夺眶而出的泪水,重新低下头,不再看他。

    云墨却在一瞬不瞬地打量着她。

    素日里她从不喜艳色衣物,一身淡雅装扮,今日却穿着一身红艳艳的精致嫁衣,衬着一身冰肌玉肤,弱骨纤形,像朵绝艳的牡丹花。

    乌黑的秀发被简简单单地随意梳成了髻,什么首饰也不戴,缀满珍珠和红宝石的黄金凤冠和喜帕还随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