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宋哲元传(2/2)

诸隘,贼攻益急。哲元亲率军驰援喜峰口,日驰百六十里以援。及至,守隘卒已溃遁。哲元无惧色,驭军如故。哲元令组大刀队,夙夜秘袭潘家口、铁门关诸地。贼无备,大溃。杀贼五千余。

    后,贼恃强,攻罗文峪。哲元令师长刘汝明守之,屡败贼。杀三千余,由是不敢复犯。捷闻,国人壮之。后,弃罗文峪移镇抚宁,守撒河桥。未几,迁安、卢龙、抚宁陷。哲元遂令诸部集屯通县。二十三年五月,黄郛至塘沽,遂立停战议。约以长城为界。

    时,玉祥自归国,居泰安。旧部多轻之。及哲元主政察省,玉祥来依。及长城战起,哲元走遵化。玉祥竟私组抗日同盟军。哲元归,劝慰久之,玉祥从其意,归泰安。哲元亲送之。

    二十三年,贼寻衅,康宝、宝昌诸事迭起。国府罢哲元察省主席职。后,军政部长何应钦至北平,与贼酋梅津美治郎会。遂立何梅协定。十二月,国府授哲元平津卫戍司令兼北平市长。旋,调为冀察绥靖主任,兼河北省主席。国府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哲元为首。

    哲元性刚毅,寡言。蒋公器之,以为可图大事。时,国家疲敝,不堪御贼。哲元深明其意,遂为隐忍。诵曰:“宁为战死臣,不作亡国奴。”又自镌印章,辞曰:“为国家扶正气,为民众除痛苦。”

    二十六年春,哲元有疾。请回籍安养。国府不许。七月,卢沟之变起。二十七日,哲元遂通电全国云:“哲元奉命负冀察军政之责,两年以来,以爱护和平为宗旨。在国土主权不受损失之原则下,本中央意旨,以谋华北之安宁,此国人所共谅,亦中日国民所深切认识者也。不幸于本月七日,日军突向芦沟桥驻军袭击,我军守土有责,不得不正当抵御。十一日,双方协议,恢复和平。不料二十一日,炮击宛平县城及长辛店驻军。二十五日晚,突向廊坊驻军猛烈攻击。飞机大炮,肆行轰炸。二十六、七两日,袭击广安门及通县驻军,进逼北平南北苑,日日增兵,处处挑衅。我军为自卫计,除尽力防卫,听候中央解决外,谨掬诚奉告,俾全国周知“。俄,贼犯北平南苑,佟麟阁、赵登禹死之。

    哲元知平津不可守,遂令张自忠、杨兆庚留守。自携冯治安、张维藩等归保定。寻,授第一集团军总司令,移镇津浦线,守马厂。旋,以疾发,至濮阳、大名,兼防河务。后,镇新乡。

    二十七年,贼集四万来犯,力战十余日,败之。寻,贼陷濮阳,新乡危急。哲元弃城走济源。疾发,卧病军中。夏,至汉口。谒蒋公,请辞乞养。不许。八月,至衡山安养。旋至阳朔。以疾笃故,复书请辞。许之,改授军事委员会委员。

    二十八年春,至灌县养疾。二十九年,移绵阳。四月,疾笃,卒。年五十六岁。哲元既殁,国府明令褒扬,追赠陆军一级上将。以抗战危急,国葬缓议,暂葬绵阳富乐山。发妻李氏,继室常氏。一子曰华玉。凡六女:景昭、景宪、景文、景蕴、景云、景孚。

    史臣曰:哲元事玉祥,合于大义,时人称美。平津隐忍,蒙垢于人。风翔之屠,其诛亦酷。盖以权宜之谋,欲以立威。非出其本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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