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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马(代后记)(1/2)

    我属马(代后记)

    我属马,出生在三月,命中注定是匹忙忙碌碌的马。初中毕业即去大兴安岭林区"上山下乡",一住就是八年,做过近二十种工作,是一位熟练的油锯手、烧炉工、厨师。一九七九年返回上海时,带回的除了厚厚的散发着油烟味的日记之外,还带回了胃病和关节炎。

    回沪后写作勤奋,初见成效,著有长篇小说《十六岁少女》、《孤女俱乐部》、短篇集《少女罗蔽》、中篇集《秦文君中篇儿童小说集》等。一日得闲,细细计算,居然也有二百余万字,先后二十次获奖。有时也想一鼓作气写出成大器的作品,然后辍笔过另一种人生。可惜,得意之作虽有,但都能找出迹斑,因而至今仍在奔波努力。

    在单位是个心地善良的编辑,在家中是个优秀的主妇。喜欢出门旅行,乐于收集各种布制的丑娃娃;不善言谈,讨厌虚伪和装模作样;难得交朋友,但被视为知己的均是品德高尚者。

    本人内心平静,偶尔有睡懒觉的毛病。很遗憾早早成为近视眼,因此眼镜总被藏在包内,万不得已,才暴露自己轻度残废的真相。

    还有一个重要特点:一向很为自己的性别自豪。

    我很羡慕那些早早进入文学殿堂的作家,他们无疑少走了许多弯路;而对于我来说,从练习写作到发表作品,中间经过了许多年的努力。

    我的父母都是文学爱好者,我从小就目睹父母读书的乐趣,一直跃跃欲试。可惜我家藏书甚少,零星的几本书像《列宁主义万岁》、《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都同一些杂物放在一块。好看的热门书都是借来的,那一阵母亲在机关是兼职图书馆管理员,她借新书总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母亲珍惜一切物品,对公家的书也同样爱护备至,包上厚厚的书皮,舍不得在书上弄一点折皱,看到哪儿,总用一张纸夹在书内。我最早看的一本小说《红岩》就是在母亲枕头下发现的,那时大概才十来岁,识字虽不多,可也结结巴巴地尚能读懂里面的故事。当晚,母亲就发觉有人移动了纸条,她很生气,第二天就把书锁起来。

    母亲那时并不相信我是读书的料,因为从一年级起,我的成绩就很勉强,有时还逃学。但《红岩》我读到一半,十分牵肠挂肚,于是就四处向同学借。同学都没有这本书,有个同学借出一本《红珊瑚》,另一本《欧阳海之歌》是邻居慷慨借出的。三年级下,老师发给我一本薄薄的读物《芬芬为什么愿意剃光头》。这三本书成了我最早的启蒙读物,我读得如饥似渴,当然当时读书只是凭兴趣,没什么功利心。大段的叙述我不喜欢,读书总是挑选喜欢的片断,比如《欧阳海之歌》专挑小海的童年生活读,《红珊瑚》则反复咀嚼对敌人的描写。

    四年级,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雪》的作文,我当场写完交给老师后,她竟大声叫好,井推荐给少年宫去展出。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孩就因为从书中得到养料,一下子成为全年级瞩目的作文尖子。老师姓祝,很仁慈,特意找了我父母,郑重地谈了她的发现,在那时,父母们并不考虑培养孩子,成名成家,祝老师的谈话使我父母隐约感觉到将来家里可能要出个文科大学生。

    母亲开了书禁,只是每早她都叮嘱我看书前要洗净双手,不可在书上按出黑手印,弄得我看书时格外提心吊胆,担心会出手汗。母亲借回的书没有明确方向,古今中外的小说都有,所以我也读得很广,遇到生字就用力猜,或干脆跳过去。像一些当代小说《风雪》、《山乡巨变》、《青春战火》我都读得滚瓜烂熟;外国小说像《青年近卫军》、《简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仅生词骤增,生活场景生疏,就连人名记起来也有障碍,只能发明土办法:罗彻斯特就叫成罗。有时母亲考我,发觉我连人物名称都说不全,不禁大笑起来。

    我真正接触儿童文学作品却是稍后的事,那时我已是公认的作文尖子,校方奖给我一张少儿图书馆的书卡。我借的书很杂,民间传说、歌曲本、教心算迅速的书都借,但借得最多的是童话和小说。那时我特别喜欢《苦儿流浪记》,很想自己也成为苦儿:历尽不凡的坎坷,颠簸着寻到美满和幸福。中国小说中,我当时狂热地迷过胡万春的《过年》和《骨肉》,这些小说我精读到了能背诵的地步,有些细节事过二十年我仍能点点滴滴复述。后来,我还喜欢过任大霖的《童年时代的伙伴》,很留意其中的情致和氛围。

    紧接着,"文革"开始,图书馆也封掉了,几乎所有的好书都列为禁书。闹书荒的日子,日子真不易打发。一次弟弟从垃圾箱里找到一本民间故事集,很破,但我们用厚纸板把它弄成"精装",以它为资本和同学交换书看,像《傲慢与偏见》、《红与黑》、《高老头》这些名著都是这时候读的,书少时间多,因此读得一字不漏。

    进中学后,议论文很走红,我又专攻议论文,范本就是那本家中的《列宁主义万岁》,那本书激情昂扬,措词辛辣;因此我当时的文风也颇为锐利,被老师和同学誉为"秦克思"。毕业前夕填表,我毫不犹豫地在"有无特长"这一栏,填上"擅长写作",那时的自我感觉真是好极了。

    初中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大兴安岭林区当代木工,这对一个从未坐过火车的上海女孩来说简直太严峻,十六岁多点的我有些胆怯,有点恋家,幸亏那本装订一新的"拳头产品":我收集了小学中学最满意的作文,它让我为自己壮胆--有本事的人走遍天下都不怕。

    初到林区,恶劣的气候,力不从心的重体力劳动,加上周围的朋友有的出工伤、有的患重病,我的脚趾和脸颊也被严酷的冰雪冻伤;那本作文集则在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那里交通落后,深山老林书报都难寻,业余时间唯一能做的快乐事就是写家信和记日记。我的家信写得很动情,父母每每回信称赞我写得绘声绘色,这使我信心倍增。

    不久,我把连队的一则见闻写成小故事,寄给当地的一家报纸,寄出后,我就眼巴巴地盼着见报,暗想,报社是不会拒绝一个作文尖子的,结果,稿件被退回,还附有编辑的信,他建议我看一些哲学书。

    我大受启发,将过去冷落的一些知识性的书找出来,像《社会发展简史》、《反杜林论》、《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还读了许多鲁迅的杂文和比较浅显的古文,如《古文观止》等,读这些书感到有些深奥,一遍不懂就读几遍,还把心得和疑点笔录下来。这一习惯有助于我知识的积累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它让我对有兴趣的书进行深深浅浅的研究,同时,遇上好的论点和精彩的描绘我也就迫不及待地吸收。这种做笔录的读书习惯延续至今,因为它已使我得到最大的实惠。

    我现在读书仍有热情,但紧迫感不如当年,很可能是因为现在的生活内容复杂繁琐,读书只占其中的一份,而在我的青少年时代,读书是我全部的生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