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完结(2/2)

在也不是一个人住,我还是住宾馆比较方便,明天一早就走。”

    杜晓培边开车边翘着嘴角道:“放心,我早搬出来一个人住了,你不用顾忌林子秋,他没我那的钥匙。”

    程蔓一怔,惊异的看向她,缓缓开口:“你们……”

    “什么?”

    她索性挑明了问:“你和林子秋现在是怎么回事?”

    杜晓培很诧异的看她一眼:“好好的啊,怎么了?”

    “……没什么。”

    一旁有辆卡车超过去,天还未黑,明晃晃的灯光已慢慢压下来。道路两旁的大树零零落落的掉着叶子,大约换季的关系,白日闷热不堪,天色晚点就有些凉了。

    程蔓发现,她们之间的对话已经完全可以用“莫名其妙”四字来形容。总觉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劲,可细细想来,大概是不对劲的地方太多,一时竟说不清楚到底奇怪在哪里。

    两人本说好了去母校后门的路边摊解决晚餐,以前还在Q大时,宿舍几人常常溜达出校门改善伙食。沿着后门那狭长的石板路小巷子,左拐个弯右拐个弯,前方柳暗花明,不算太宽的道路两旁,各类小吃摊多得令人目不暇接。

    程蔓的一个电话打断了两人的遥想当年。拿起一看,竟是个意想不到的电话号码。怎么会是……她睁大了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铃声久久不歇,杜晓培忍不住问:“你咋不接?”

    程蔓递给她一个纠结难解的眼神,忐忑的接起电话:“秦锦姐,你好。”

    ☆、往事(上)

    锦阳湖的红枫很有名,每到秋季,遥遥望去,大片大片如火的枫叶染红了山野,几乎要将天边都烧起来。

    这个地方选得那样好。好似隐匿在枫林深处的仿古建筑静静立在锦阳湖边,青灰飞檐延绵一路,曲径通幽。有不知名的昆虫在窗外叫着,声音清越悦耳。透过九宫格的褚色木窗朝外望,树木山谷倒映在湖面上,淡淡一阵风过去,山谷的林木翻滚起伏,袅娜婆娑,影照万千。不远处就是著名的锦阳湖西式饭店,现代与古典微妙的交织成绝佳的风景。

    “这里的清蒸鲈鱼和红烧螃蟹味道很不错,你们可以尝尝。”秦锦坐在对面,身姿窈窕纤巧,浅色的碎花长裙,清爽干净的妆容,朝她们微微笑了笑,面颊就透出几分妩媚娇艳来。她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大约是先入为主的关系,程蔓总觉得她给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疏离感。

    程蔓嗯了声,视线在古色古香的包厢里转了圈,赞叹道:“以前从来不知道锦阳湖有这么不错的地方。”

    杜晓培也点了两个菜,这才挥退服务生,然后兴致勃勃的摸摸这,摸摸那:“桌凳和餐具居然都是用竹子做的,还有格局设计,都挺特别。”

    “去年动的工,上个月才开始试营业。”秦锦神色柔和,眨了眨眸,笑着道,“也不怕你们笑话,这家饭店是我和观越与几个好友一起投资的,以后欢迎你们常来。”

    程蔓有些惊讶,道:“可是你们不是已经决定加拿大定居吗?”

    秦锦笑着说:“目前是有这个想法,但总有一天要回来的,外面哪有故乡好?”又问,“是谁告诉你我们会在加拿大定居的?”

    程蔓语塞,她总不能说,是从程观越发给她的邮件中猜测得知的吧?

    杜晓培瞧她一脸尴尬,幸灾乐祸的冲她挤眉弄眼。

    程蔓装作没看见,含糊答了句:“有人告诉我的。”

    秦锦一愣,了然说道:“是秦准?”见程蔓面不改色的点头,她笑吟吟的,“你们现在还好吧?我这个弟弟从小就给家里和女人宠坏了,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程蔓脸红的答“还行”,秦锦又问了其他一些问题,程蔓皆乖乖回答了,话题的中心一下子转移到了她与秦准的感情问题上。杜晓培没怎么吭声,津津有味的喝着大麦茶,眼珠子在两人间转来转去,完全是看好戏的局外人模样。

    程蔓心里早在暗暗叫苦,秦家的人都不是简单角色,想来秦锦是养尊处优惯了,字里行间透出的高高在上与委婉试探令她十分不适应,可也不好直接开口挑明了说,只能忍耐着与之虚以委蛇。

    话题绕来绕去,秦锦抿了口清茶,微微笑了下,终于进入正题:“不用太紧张,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我知道你心里肯定很不耐烦了。”道行果然不是一个层次的,被直接说中心思,程蔓脸一红,正想说点什么,就听秦锦声音轻柔的说:

    “今天找你没有别的意思,只想和你聊聊我家的事情,我想,我那不省心的弟弟平时一定很少和你说我家里的事情吧?”

    程蔓心一动,她原以为她是想说程观越的事……

    杜晓培难得机灵一回,在旁边说:“你们要谈家务事,我是不是要回避啊?”

    秦锦抿嘴笑了笑:“没有关系,你既然是程蔓的闺蜜,也就不算外人。虽然这些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但我相信你不会多嘴说出去。”

    真是柔中带刚恩威并施啊。杜晓培促狭的朝程蔓眨眨眼:你嫂子好厉害啊。

    程蔓不动声色,偷偷踩她一脚。

    算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与这位“嫂子”见过面了。那么久没见,她依旧美丽得像是静静绽放的白玫瑰,她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很多年的情人节夜晚,她与程观越并肩坐在舞台上,言笑晏晏,眉眼如画。如今那神态里微掩的锋芒与自然的典雅并没有因时间流逝而消磨半分,反倒愈盛。

    “你已经和我父亲见过面,大概也知道……我家的背景有点特殊,由于外公的关系,仇家也不少,”秦锦沉默了片刻,含蓄道,“我和秦准为了安全和避免麻烦,不能随意向外人透露家里的情况,所以你不要怪他,这也是无奈之举。”她的思绪渐渐飘到很多年前的记忆里,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

    “我们的母亲在七年前死于仇杀,生前遭到□,外公很生气,把她的骨灰带回了L市,”她语气淡淡的,“一开始只查出与我父亲的政敌有关系,后来我在L市遭到爆炸袭击被毁容,这才知道他们还和L市与外公过节颇深的黑道势力也有牵扯,”说到这里,她将目光轻轻转向程蔓,优美白皙如葱根的手指抚了抚脸颊,有点自嘲的道,“看不出来吧?在加拿大的医院做了很多次整容手术的,用了近五年的时间才恢复原样。”

    身旁的杜晓培小声惊呼,程蔓震惊的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些事情都过去很久了,现在告诉你可能有些晚,大概你也不需要知道。”秦锦道。如果说初见时眼前的女孩还能维持起码的镇定自然,可现在,她面上那丝不知所措的慌乱疑惑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果然,如她所知的那般,这个女孩儿与他们不同,活得如此单纯,如此……幸福。

    那些记忆,那个世界对于她来说,一定是遥远而不真实的吧。怪不得她那傻弟弟……

    秦锦内心深处感慨良多,她在心底叹了口气,目色清淡的说:“我遇袭后,我父亲为了我们的安全,利用关系给我和秦准都制造了假身份,打算送我们出国,是不是很狼狈,像逃兵?”

    “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当时我们都还小,秦准甚至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我们能做什么?只能走,不给我们的父亲留下后顾之忧,给他拖后腿。其实就算走了,我们也无法保证那些人找不到我们,所以秦准后来……这是他的骄傲,他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你。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

    程蔓抿紧嘴唇,唇色泛了白。她点点头,怔怔的说不出话来,心里涌起了一股难言的情绪,有些酸,有些疼,拧在一起纠成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看你们的评论我也很幸福……另外,完结后会有杜晓培番外的,放心吧:)

    ☆、往事(下)

    见她脸色极差的点头,秦锦又笑起来:“我跟你说这些可不是想让你不好受的,否则秦准知道了,非得恨死我。”

    此时服务生敲门进来,将香飘四溢的菜肴热气腾腾的端上来。

    直到包厢门又重新轻轻关上,室内重归安静后,她才再度开口:“我们边吃边说吧,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程蔓拿起筷子,食不知味的随便吃了点,连吃进嘴里的是什么都不知道,食指大动没心没肺的杜晓培赞不绝口:“果然很美味,秦锦姐姐,你可以给我张贵宾卡吗,下回我还来!”

    秦锦眨眨眼,唇角笑意浓浓:“当然可以,欢迎常来。”

    其间三人坐着用餐,浅浅叙了些几乎要忘记的往事,话题虽然少得可怜,但不知不觉时间还是悄然走了一个多小时。

    分手时秦锦叫住程蔓,道,“另外,还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

    “遭到爆炸袭击的那一天,我和程观越在一起,我把他推开了,后来他就向我求婚了。” 她立在那里,仪态优雅,目光坦荡,“告诉你这些并不是炫耀或者装可怜,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很爱他,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才得到了他,虽然无关爱情,但我和他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努力。”

    程蔓脑子钝钝的,过大的信息量让她消化了很长时间,最后她抬头注视对面的女人,有些腼腆的道:“我好像忘记了同你说,祝你们幸福。”

    秦锦笑着点头,欣然接受。

    夜色浓浓,杜晓培的粉色甲壳虫在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上疾驰,她边开车边说:“你嫂子这次约你出来可真是用心良苦,我还以为她是为了你哥的事呢!老四啊,我现在很想采访下你此刻的心情。”刚得了人家好处——兜里揣着一张限量贵宾卡的杜小姐心情很好,油门是越踩越快。

    “杜晓培同志,你是文艺编辑还是八卦记者啊?”

    “有啥区别?”杜晓培满不在乎的撇撇嘴巴,锲而不舍的问,“你就说说呗。”

    程蔓认真想了会儿,摇摇头:“心情太复杂了,无法用言语表达。”

    “……”杜晓培无语了,叹气,“唉,我就知道,闺蜜的地位就是比不得情人,想必你现在有千言万语想对秦师兄说吧!”

    “那是当然!”程蔓一点不脸红的点头。

    “也是,没想到事实原来是这样,你以后可要对秦师兄好点。”杜晓培叮嘱道。

    “我也没对他不好,”程蔓看向窗外,一棵棵高大的植物在视线中静默飞快的后退,她沉默了会儿,开口道:“不过我现在特想对他说一句话。”

    “我好爱你?”

    “……”

    “不是?那……我们结婚吧?”

    “……”考虑到目前的处境可能会造成同归于尽的人间悲剧,程蔓强忍着掐死旁边满嘴胡言乱语的女人的冲动,没好气的道,“八字没一撇的事就别乱扯。”

    “没影儿的事你会脸红?”

    “我没脸红。”

    杜晓培大笑不语,程蔓咬牙切齿,一路赌气不与她说话。

    到了杜晓培在城郊的公寓后,杜晓培喊着累踢踢踏踏的去浴室泡花瓣精油澡,程蔓走去阳台给秦准打电话。

    很快那头就接了电话,他低声说了句“等等”,又说“会议暂停十分钟,你们先讨论”,他应该是在开会,她听见他走到安静处,摸摸鼻子,有点抱歉与不好意思的说:“好像打扰你工作了……”

    男人语气不大好,轻哼了声,不答反道:“程蔓蔓,我让你每隔一小时给我一个电话,你做到了吗?还有,我给你打的电话,你怎么不接?”

    “啊?”程蔓愣了下,赶紧解释,“刚才……嗯,和朋友在吃饭聊天,不想被打扰所以设了静音。”她下意识没将今天见了秦锦的事情说出来,尽量让语气随意自然。

    秦准唔了声,并没追问那个“朋友”是谁,只道:“晚上吃了什么?”

    ……

    两人又聊了些其他,十分钟很快就到了,正要挂电话,程蔓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叫了声:“秦准,我有句话想对你说。”

    “嗯?”他应。

    “你……”

    彼端很安静,知道对方在等她的话,夜色深黯,她的心情蓦地明快起来,程蔓有些狡黠的笑起来,说道:“你很像向日葵!”

    “……”电话那头失语了片刻,复而传来含笑的嗓音,如月光般清越动听,“这是什么意思?我还以为你想对我示爱。”

    “你想得美!”她噗嗤一笑,又长长舒了口气,说,“明天我就要回校了,要不是你太忙,我真想让你也一起去。”一起去那里的博物馆,看梵高的《向日葵》。

    “怎么,还没走就舍不得我了?”

    “随便你怎么想,”她也不解释,脸有点红,小声嘟哝,“反正不是这个意思。”

    他低声笑了笑,“蔓蔓,你真可爱。”

    这下子耳朵根都恼红了,所幸那人看不到,程蔓再也不想和他多说话,约了明天早上见面,就飞快的挂了电话。

    睡觉时闺蜜俩躺在一张床上,半夜程蔓迷迷糊糊醒来,发现杜晓培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阳台,正小声与电话那人对话,话音低而含糊,她听不清楚。等杜晓培带了满身从外头染上的凉意钻回被窝后,她想了想,还是出声:“是林子秋打来的?”

    杜晓培冷不丁被她吓了一大跳,拍拍胸脯:“你还没睡啊?”

    她应了声,杜晓培就答:“不是他,是他的马仔,说他喝得醉醺醺的,要我去接他。”

    又不耐烦的抱怨:“他总这样,留着烂摊子让别人给他收拾,小孩子也比他懂事!我烦透了,才不去接呢。”

    敏感的捕捉“马仔”两字,程蔓沉默了会儿,问道:“林子秋不是在大公司做总经理吗?”

    杜晓培嗯了声:“是啊,不过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咱们不要理他,他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约会

    小王子对玫瑰花们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因为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了,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王子》

    一大早秦准就来了接人,杜晓培毫无形象的打着哈欠:“还怕我吞你的人不成!话说你怎么找到这里的?”她自问自答,“不可能是老四呀,她又不知道这具体是哪儿。”

    秦准将崭新的牙刷毛巾从便利袋中一一拿出,递给程蔓,“刚从超市买的,先用着,昨天一时忘了这事。”程蔓是带了行李来B市的,打算只呆一天,然后直接在首都机场搭乘飞机,可是很显然的,某人已经把忘记得一干二净了。说起来行李还是他放进后备箱,也是他拿出来的。她犹豫了下,还是不忍拂了他的面子,在杜晓培兴味盎然的关注中僵硬的接过,抬头见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有些无语,这个男人连她闺蜜的醋都要吃。

    等人进了洗手间,秦准这才有暇将注意力放到这房子的主人身上,“听你老公说的。”

    杜晓培顿时脸色一变。

    他勾勾唇:“放心,我和他没什么特别的交情,最近的一单生意和他有合作罢了。”

    杜晓培才不会信,冷笑:“没有特别的交情,他会告诉你我住在哪里?”

    他面不改色,淡定自若的坐在沙发上松领带,神情有些疲倦,漫不经心的:“我没有向你解释的义务。”

    “……”杜晓培气得眼前发黑,这是对老四娘家人说话的态度吗?!!

    “你不要作出一副受害者的表情,否则我家那位要以为我欺负你了。”一夜没睡的秦师兄没耐心应付她,只轻描淡写说,“你们的事我一点也不想掺和,但看在程蔓的份上我还是奉劝你一句,有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是眼睛看不见的,麻烦你多长点心眼。你老公的日子可没有你过得滋润。”

    昨夜他的合作伙伴大醉不醒,失约缺席,导致一个重要的会议拖到凌晨才得以进行,别说是他,所有陪着熬夜苦等的高层人员也没有一个谁会有好心情。

    程蔓很快就发现了秦准的不对劲。虽然看上去还是神采奕奕的,可眼底浅浅流动的yīn翳却瞒不过她的眼睛,另外,他的衣服还是昨天的没有换下来,有些皱乱,这些完全不是有轻微洁癖的秦某人的作风。

    她问:“你昨晚又熬夜了?”

    他开着车说:“没有。”

    程蔓不信,不悦道:“你又骗我。”

    “哪来的又?”秦准被她不负责任的指责逗得失笑,瞅着她,眨了眨眼,“好吧,昨晚开会耽误了点时间。”

    “你很累,前几天也是。最近你一定都没睡过一个好觉。”她下意识的摸摸胸口,觉得那里有点闷疼,嘴上却说,“你这样是疲劳驾驶,多不安全啊。”

    “没事,你就安心坐着吧,”他随意答了句,望着前方,目光专注,“反正你是晚上的飞机,时间也不赶,不如这样,我有个提议,你听不听?”

    “什么?”前面想好要说的话被打断,程蔓脑筋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愣愣顺着他的话问道。

    他在路边停好车,转过头来看她,语气自然得好像在与她谈论天气,“我们去约会。”他想了想,“先去吃早餐,再去母校逛逛,然后随处走走,去哪里都听你的,好不好?”

    程蔓犹豫了会儿,摇摇头:“不去了,回你住的地方吧,你好好休息,晚上送我上飞机就行了。”

    他似笑非笑的望着她:“你确定要去我住的地方?”

    “……”她又不是傻子,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心里勃然大怒,面上却强撑着,“干嘛这样看我?以为我不敢去?”

    他好气的摸摸她的头,像安抚炸毛的小宠物,叹了口气,眼神明了又暗:“你马上又要走了,我想和你呆在一起,制造更多的回忆,就这么小的要求你都不肯答应我。

    她嘴角微抽,骑虎难下。

    他又微微笑起,悄悄握住她的左手:“不过我不想勉强你,只是说说罢了,你不愿意就算了。”

    “……”程蔓被他说得也有点动心,沉默了须臾,学着他叹了口气,“也,也不是不愿意……”

    怪不得莎士比亚会说爱情是甜蜜的痛苦。

    一个人真爱着的时候,会时时刻刻想要与对方在一起,因为与对方相处的每一刻,分秒流淌着的都是酸甜动人的滋味,令人回味再三却又感觉如此的短暂。

    Q大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是这里的学子,来了一些,又走了一些。

    她和他手拉手在Q大的鹅卵石小道上闲逛,这个百年老校经历了无数风吹雨打,见证了国人由蒙昧到开化的艰难探索,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输送到各个需要的地方去;不知有多少学生曾经在那块草地上大声背过书,在那片幽深僻静的小树林与情人细声喃语,在那个吃不到多少荤菜的食堂排队抢过红烧肉……

    “你看!”程蔓惊喜的挣开身旁人的手,指向不远处湖里三三两两浮水的鸳鸯,“上次我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它们,问了学生说是害怕有禽流感,校方把鸳鸯给捉走了。没想到居然又放养回来了,”她仔细数了数,又叫起来,“哈!还多了两只!”

    秦准循着她的手指望去,皱起眉,不感兴趣的说:“几只鸭子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鸭子?!她瞠目结舌,难以置信的问,“你好歹也在这里呆了快四年,难道不知道这是鸳鸯吗?”

    “没注意过……大概是我们学院离这块比较远,”秦准又抓住她的手,牢牢握紧了,听她说那是鸳鸯,也露出感兴趣的神情,眯起眼观察了几秒,若有所思的说,“还真是成双成对的。”

    程蔓皱皱鼻子:“怎么会没注意啊……”她记得他以前常常去她们学院陪她上课,一定是要经过这里的。

    秦准不甚在意,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来到实验楼的情人林:“我倒是对这小树林记忆深刻。”

    程蔓点头说:“那是自然的,你和女朋友们约会的最佳地点嘛!”

    唔,怎么闻到了陈年老醋的味道?

    秦准捏捏她的手心,眉眼柔和,侧脸笼罩在树叶间隙摇曳的光晕之中,“你还记不记得,这是我们第一次打照面的地方?”

    程蔓嗯了声,“当然记得,那会儿你和一个大美女在这里约会嘛——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林淼?”

    他愣住,隔了几秒才说:“你误会了,那天我是和她在这里谈分手。”言罢,又想起了点什么,唇角抿成平线,“你才是吧,一路都在和孔旻打情骂俏。”

    远在西藏支援祖国建设的无辜孔旻躺着也中枪。

    “你瞎扯什么?我和孔旻可是清清白白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同你不一样。”程蔓不屑地看他一眼,反驳,“既然是谈分手,那就证明你和她还是有过关系吧?”

    “关系,能有过什么‘关系’?”醋意当头,他不悦的沉了脸,“我对不是真心喜爱的女孩根本硬不起来。”

    “……”程蔓怔了怔,回神的时候大脑一嗡,脸轰得烧红,慌乱地避开他的视线,结结巴巴的,“你,你不要说这样的话……”

    他认真的反问:“怎样的话?”

    “……臭流氓!”程蔓推了他一把,脸红得快要滴血,他分明是故意的,“你就欺负我吧!”狼狈丢下一句话,就想甩开他走人。

    不慎惹怒了小豹子,他连忙逮住她,连声道歉:“别走,我错了还不成吗?……”从身后抱住她,他附在她耳边轻声笑着说,“……何况也就欺负你一个而已。”

    晚上八点半的飞机,在机场候机厅程蔓给父母打了电话,絮絮叨叨说了近半小时才挂断。广播里甜美柔和的嗓音回荡不止,一遍遍提醒乘客进站检票。

    秦准站起身,替她提起行李,思索了会儿,说:“我还是陪你一起去吧。”

    程蔓嘲笑他:“别说大话了。如果你敢,罗帆兄非追到美国把你给五花大绑带回来!”

    “我知道,”他勾唇一笑,眸光流动,“就是随便说说逗你玩的。”

    程蔓提不起劲来生他的气了。

    他被她甚是可怜的指控眼神一看,如墨的目色柔软了下来,倾过身子,眷恋的摸了摸她红润光滑的脸颊,说:“你一个人在那里要好好的,晚上不要出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他严肃叮嘱,再度化身老妈子,担心得眉头紧皱,“尤其是男人,男人都是禽兽,你看起来就一副傻傻很好骗的模样,更要加倍小心。”

    程蔓嗯了声,心道原来你还有点自知之明嘛。

    又交代了些其他**毛蒜皮的小事,见程蔓都点头答应了,他满意的亲了她一下,“乖。”好似亲一下不够,他索性捧起她的脸,当众上演火辣辣的香艳舌吻。这一幕发生在机场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程蔓把头埋进他怀里,努力假装啥事都没发生,抿了抿有些刺痛的唇,小声说:“那……我走了。”

    想了想,又说:“你,嗯,好好保重自己,注意安全,不要让我等太久了。”

    他闻言身体微顿,苦笑一声:“我姐姐找过你。”并非疑问而是肯定的语气,他忽然感到有些烦躁有些狼狈,臂弯紧了紧,“她说的你不用在意太多,你只要相信我就好了。”

    再过几人就轮到她检票了,从她开始的队伍已经与前面断了一大截,后头排队的发出不满的吵杂声。程蔓只得推了推他的胸膛示意他撒手,应着,“知道了,我走了,你记得要听话啊!”

    他被她的逗笑,松开了手,目送她进了检票口,那双乌黑如墨玉的眼眸隐藏在长睫暗影下,流光溢彩。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下午要考最后一门,所以明天可能不会更,大家也可在22点50分左右刷新一下,如果没有更新那请第二天再来看。PS:我的网卡早过期了,最近都是借用别人的电脑更新,也不好意思占用太久,所以很抱歉已经很久没回复评论了OJZ,后天啥时去个网吧,我会一个个认真看并且回复。

    ☆、终章(上)

    在费城的日子分外安宁。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期间杜晓培打来电话说,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结束她的婚姻。

    “林子秋太孩子气了,他喜欢折磨我,但更喜欢折磨他自己。原来我觉得与他斗其乐无穷,现在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突然就觉得我自己才是最无聊的那一个。”

    程蔓没说什么,只淡淡嗯了声表示了解了,然后说:“你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行,当然,如果就我私心来说,我希望你的决定是对你来说,最好的。”

    这么多年来,程蔓从没试图去追问杜晓培与林子秋之间的事,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杜晓培虽然粗神经,但一点也不傻。

    有一天她上网,无意在国内最大的论坛上看到一则新闻:“特区S市副市长被揭发贪污巨额公款,利用上市公司洗黑钱,同时涉嫌买凶杀人、包庇受贿等诸多违法行为,现已被停职双规,部分罪行已被查证是事实。”

    底下有网友评论说:“其中一项罪名就够他吃不了兜着走了,犯了这么大的罪没有十年八年是出不来的。”

    也有人幸灾乐祸的猜测:“肯定是惹到了不能惹的厉害角色了,要不然天高皇帝远的,要查点什么天朝也是鞭长莫及……”

    果然没隔两月,判决结果就公开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所有财产,判处死刑。

    空调没修好多久又坏了,程蔓坐在光线昏暗的屋子里,窗子外吹进的风透心的冷,她打着颤跑去把窗关好。然后出门,她与艾利约好了一起吃晚饭。

    程蔓住的地方几百米外新开了一家田园风小餐厅,名字很特别:苏珊很难等。附近的居民都简称其为苏珊。

    老板是个美籍法国中年男人,擅长各国美食,年轻时拿过的烹饪大小奖数不胜数,尤其牛排煎得十分油嫩鲜美,火候和调味品的掌控完美的令人拍案叫绝。每到饭点,从厨房里飘出的诱人的香气时不时就将路人勾引进去,从此成为常客。

    这里的冬天其实是很难熬的,虽然费城常年湿润并不算太冷,但纬度高却是事实。这样的天气里,将自己裹成了球的程蔓坐在苏珊的店里与老板闲聊,这里的人都叫他阿尔法,没错,就是那个长得很像“a”的数学符号= =

    阿尔法说,十二年前他离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跟随着一个救援队去了朝鲜,在灾区遇见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比他大五岁,不年轻但很美丽,她住在乡下,从来没有出过国,却会一口流利的英文。有一回她对他说,她在书上看到了美国独立时的费城,虽然他们的国家憎恨那里,可如果有一天她能站起来,她希望可以去到那里看看,因为那里看上去自由和充满爱。

    “她曾患过小儿麻痹症,无法直立行走,但她很聪明也很美丽,我告诉她,我可以把她带到费城来,只要她和我结婚,可是她冷漠的拒绝了我。”阿尔法眯着眼回忆往事,一双灰蓝的眸子深邃如海,“直到两年后,我再度去到那个国家,忍不住想再见她一面,可她的家人告诉我,她在我离开的半年后,死于喉癌。”

    艾利完全沉浸在了阿尔法的故事里,听到此处靠在程蔓身上哭了出来。边哭边对阿尔法哽咽道:“她一定是爱着你的,一定是的……”

    程蔓拍拍她的肩膀,心中一动,轻声问:“她叫……苏珊?”

    阿尔法正无奈的看着在自家店里哭得不能自己的艾利,听言笑起来:“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苏珊。她是我的苏珊。”

    “你的苏珊。”程蔓怔怔的说不出话来,良久良久,只听到艾利哭得凄凄惨惨的声音。她眨了眨眼睛,想要隐去情绪,低低重复了一遍,“你的苏珊……可是她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要等?”

    阿尔法想了想,摇摇头:“我也不明白,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他笑,眼角鱼尾纹韵味优雅,“不过决定开店的时候我曾想过,或许今后我还会爱上别人,但却绝对不可能再这么深爱了。因为苏珊只有一个。”

    回来时艾利被米缇截在楼下,隐约听见米缇结结巴巴的询问艾利今天是否可以赏光与他看场电影。

    毕竟今天是圣诞节,米缇再害羞木讷也不会想错过这样的表白好机会。

    时临傍晚,天色已是灰蒙蒙一片,程蔓一个人坐回屋里,开了灯与电脑,冻得发僵的手指竟握不住鼠标。她搓着手试图让自己暖和起来,进邮箱接收邮件,然后一字一字的认真检查写了一半的论文,word文档雪白的底色衬得屏幕晃晃的刺眼。她看着看着,有些走神,不知是刚才的故事结局太不尽完美,脑中总充斥乱七八糟的各种事物,让她在郁结不安中走不出来。

    她站起来,关上电脑,下定了决心,在电话键上拨了一个号码。没有人接听,她又拨了一遍,把听筒贴在耳边,耐心的等,忽然想起这个时段在中国还是清晨,正想挂断,蓦地听到一个熟悉的铃声在门外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结文!!

    ☆、终章(下)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瓣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

    ——《小王子》

    离圣诞夜还有两天的时候,秦准请罗帆及其他几位忠心耿耿的下属喝酒。几个男人在包厢里碰杯痛饮,半点不谈白日险些功亏一篑的惊心动魄。灌下一瓶啤酒两杯茅台的罗帆直呼快哉,大着舌头红着脸说:“师兄……这辈子……不,下辈子我也不要认识你了!自从认识了你,我就成了一天生劳碌命……”他想到自己不仅在公事上要做牛做马,在老板的私事上还要三八兮兮尽心尽力,顿时悲从中来,郁不可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所以为了消愁,他决定:“小哥,再上一瓶最贵的茅台!”

    秦准没说话,仰头将满满一杯烈酒一饮而尽。他倚靠着沙发,思绪陷入了过往,半天才回神一笑,眉眼间并无心事尽了的轻松:“你们尽兴喝,我先走了。”

    连夜驱车前往L市长陵山公墓,天亮时分方抵达,开门的工作人员异常诧异:“先生,这么早就来了?”

    他笑了笑没有答话,独自一人沿着枯枝横生的幽径走去,寻到那一处,立在碑前,俯身将怀中抱着的一束三色堇放下。

    冬天的早上萧瑟又凄清,今年L市没有下雪,其实这个城市向来是甚少下雪的,连她走的那些天也是这样不动声色的湿冷干燥,连场雨都没有下。山间雾气慢慢覆上来,又慢慢融入了空气里,他静立了良久,身后忽然传来沉稳的脚步声,他转过头去,看着来人叫了声爸。神情倒没几分惊讶,他早料到他会来,只是时间上比较凑巧罢了。

    秦麟手上空空,什么也没拿,负手立在他身边,虽不再年轻,但身姿挺拔气场卓然,眉宇间尽是上位者惯有的泰然与稳健。

    “这件事,做得很干净利落,很好,怪不得有人会说虎父无犬子。”

    秦准淡淡看自己的父亲一眼,觉得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他双手□西装裤兜里,微微仰着头,天空是鸽灰色的白,“爸,虽然妈走了以后,我并不怪你,你有你的立场,但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你真的很失败。”

    母亲走的那个冬天,外公认为是父亲害死了他的女儿,执意要将她的骨灰带回L市下葬,出乎所有人意料,父亲一句话没说就默许了,只是在葬礼结束后,在老家祖坟为妻子立了衣冠冢。他原本是名校教授,后被提携进了机关,成为市长秘书,从市长秘书到副市长,再到市长,过程沉浮,命运将他推进了政治这个乌漆抹黑的大染缸,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不得不为的牺牲。

    秦锦在幼时就被送出了国,十多年不被允许回来,直到秦市长觉得位置坐得够稳了,已经无人可以威胁动摇他,也没有人再敢对他身边人下手了,才淡淡一声吩咐人去接女儿回国。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万万没有想到,有时候最信任的那人,才是可能伤他最重的那个。他一手提携上来的属下,与黑道勾结,妄想取而代之,不仅想夺了他秦家的权,还意图取了他岳丈的万贯家财。官场上的尔虞我诈向来如此,可出身于书香世家的他,骨子里刻着的那些道德仁义,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早已在观念中生根。

    他的忘年交好友傅老也曾调侃道:“其实你不是当官的料,如今能爬的这么高,若真要说个理由出来,那就是运气太好了。”

    秦麟唇角平直,许久不言。待开口时,语气低沉郁缓:“我对不起你们,尤其是你妈和你姐姐。当年把你姐姐送出国,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你妈心里也是怨我的,我也不理会,我认为我的决定才是正确的。所以你姐后来……我也不能劝她什么,她小的时候我们没有给她足够的爱,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说到底是我的责任。”

    “只是……要委屈观越那孩子了。”他长叹口气。

    秦准不赞同的挑眉,眉眼仿佛又出现了年少时的锐气与不可一世:“我姐有什么不好,程观越能娶到他,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秦麟一怔,缓缓失笑道:“是,是我说错。”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目色一顿,看向儿子道,“你和……程医生现在是什么情况?前段日子听人说你们和好了,可人怎么又回美国去了?”

    秦准是何等人?《厚黑学》早已学了个彻底,一听就知父亲话里的含义,他语气冷而笃定,五官在灰蒙的晨色里轮廓很深刻:“爸,我承认我曾错过一回,但绝对不会再错第二次。”

    秦麟颇有兴趣的说:“我现在有点期待见亲家的那天了。”

    秦准就再也没说话,唇角微微勾了勾,面上平静,内里情绪却早已因这番话翻江倒海,他也在期待着这一天早日到来。

    不谈也罢,一念及心头赫然微动,好似风平浪静的湖面,让岸边的垂柳的绿丝绦若有如无的轻撩了一撩,痒得连指尖都是一紧。

    秦麟立在原地,远远望着年轻的儿子身影消失在来时的枯败幽径,微微笑了笑,将视线转向墓碑上温婉浅笑的女子,沉黯的目色温柔眷恋。

    早上的阳光大片大片从云层中落下来,稍稍驱散了冬日的衰败。昨晚下了整整一夜鹅毛大雪,松软如棉花糖的雪花落在树枝桠上,落在屋顶上,落在街道上,将天地裹成茫茫银装,又渐渐在日光中温柔的消融,汇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滴答汨响。

    就算昨夜努力说服过自己,程蔓还是无法适应清晨睁开眼,会看到一张放大的男人的睡脸。

    即使这张脸很英俊很养眼。

    她有点低血糖,刚睁开眼时脑子仍是空白茫然的,现在若要她为昨晚发生的事做个总结,她大概会说:虽然这张俊脸的主人“技术”不尽人意,但体力与耐心却是非常的好,好到让她咬牙切齿,悔不当初。

    并没有像许多小说中描写的“浑身上下如被卡车碾压过般酸痛”那样夸张,可身体的某个部位难以启齿的不适还是清楚的提醒着她昨夜发生了什么。

    都怪气氛太好,都怪某人出乎意料的小小浪漫,都怪她魔怔了般的意乱情迷,一切的发生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思想迂腐的程蔓同学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中:两个人才在一起不久,这样的进展会不会太快了?

    想到昨夜某人不知节制的索取,“……臭流氓。”她小声的骂了句,大为光火抽走被子,懊恼地将自己从头到尾裹成了一大团。

    其实早已清醒正装睡的秦准闭着眼睛,唇角浮起淡淡的笑意,隔了一会儿,悄悄掀起被窝的一角钻进去,光裸的双臂携着寒气环住她,将头埋入她颈窝,低哑的埋怨:“冷……”

    他说话的时候让热气呵在她耳朵上,熨得她耳根痒痒的,一阵阵发烫,她忍不住探出头来,深呼吸:“你好好说话,不要在我耳朵上吹气!”

    被子微微滑落至她的胸前,露出一大片白皙的痕迹点点的肌肤,若有若有的流露出缱绻与柔和。不知是不是被憋红的脸两腮鼓起,一双清亮的大眼又羞又气的瞪他,再好的春光,不过如此。

    他就着卧室窗帘缝隙透进来的暖光看着她,眸里异彩流转,并不答她,很快他的唇覆上来,在她的唇间辗转舔舐,不容她躲开,他像是想到了些什么,一路亲到她耳边,说:“程蔓,我好像没有同你说过,我爱你。”

    程蔓招架不住,躲闪不及,扭开脸不让他凑近:“床上的话谁会信啊,尤其是你这个花花公子……”

    他笑起来,翻身压住她,将她拢在怀里:“别扭的傻子,明明心里不是这么想的。”俯下去亲亲她的鼻子,漆黑的眼眸清澈如泉,流露浅浅的温柔,“这下,我是你的了,你现在是不是得抽点时间想想,该怎么对我负责?”

    爱情没有那么多借口,如果不能圆满,只能说明爱的不够。他吻住她因为羞赧窘迫而紧抿的唇,初见时,我没有想到现在会这么喜欢你。

    END

    作者有话要说:嗯……你们没看错,这文到这里就结束了,现在大概想了下,文中几个重要角色都有番外,还想往下看的童鞋可以期待:)也可以提出想要看什么内容,神马平反啊揭秘啊大船啊最有爱了。周期不定,我暑期要进入全面复习,时间拮据,但会尽量赶出来,所以~~你们一定要多多给我鼓励和爱啊(卖萌一下可以不要打我头吗?)

    下面进入俗套的后记:

    这个文拖拖拉拉写了这么久,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不记得前面写了啥,只能一遍遍回去看,然后捂脸,羞愧,飞快修改。《心有不轨》不是我写得最长构思最严密的一篇,但却是我最喜欢最放不下的一部作品。之所以会想写这篇文,初衷就是想要通过一个温情的简单故事,记住这么一段难以忘却的青春岁月,年轻时候的矫情误会犯错无法避免,但有多少人可以在多年后,再遇上与挽回最初最爱的那一个?

    在写文的过程中,我常常感到自己水平不足文笔不给力,许多想要表达的东西都无法传递给你们知道(现实中的何奈其实很木讷很不会说话的哈哈),但无论如何,我都已经尽可能的去做到最好了,也非常感谢你们的强大的耐心与支持,让慢热又磨叽的作者慢慢爬完了一个大坑,感谢你们的一路陪伴!

    (话说,闷骚的作者看评论时经常看得时而傻笑时而皱眉时而泫然,表情之诡异狰狞绝对超乎你们想象。)还有一句绕口的话我真的憋了很久了,再不让我说出来我就ORZ了:有可爱的读者的作者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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